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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1节
    而秦风和冉家主的注意力却在这老道士之前的那句话上,看在冉家主的面子上来的?
    可是冉家主不记得自己认识这样一位不修边幅的乞丐道人啊!
    冉家主年纪大了,但脑子却还很好用,仔仔细细地看着那老道士,突然一拍大腿,叫道:“死老头儿!原来是你!”
    不错,来的人正是当年在江湖上名声大噪的鬼手神医。
    只是,十多年不见,他居然变成了老道士!
    “什么死老头儿!你是巴不得我赶紧死是不是?”
    用鼻子哼了哼,无忧散人再次强调:“以后叫我无忧散人,老道我要修仙得道,到天上跟太白金星切磋切磋炼丹术呢!”
    修仙得道?太白金星?炼丹术?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
    冉家主心中猜疑,又问了几个其它的问题,什么这十多年在哪里落脚啊,都做了什么啊之类的。
    但是无一例外的,得到的都是一些不着边际的回答。
    这老道士甚至还说他每日饮长生水、吃不老肉,现在已经有了长生不老之身。
    这样的回答更让大家摸不着头脑。
    不过最后还是甄修明咽咽口水提醒大家,或许这老头儿是年轻时候被自己炼的毒药给烧坏了脑子,变成了失心疯了。
    一听这个,冉清和夏耿更担心了,将自己好不容易才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儿子送给一个失心疯的老道士带走,他们怎能放心啊!
    他们自然是不放心的,不仅是他们,就连冉家主和甄修明都不放心啊!
    但是不管几人怎么拒绝,第二天一大早,还是发现孩子不见了,旁边还留了几缕黑乎乎脏兮兮的拂尘毛。
    最终,大疙瘩还是被那老道士偷走了。
    ☆、夏痕篇09回家
    却说那老道士将孩子带走之后,一路疯疯癫癫痴痴笑笑地连走了三天,才终于停了下来。
    这三天里,老道士脚不停歇,既不睡觉又不休息,饿了渴了,就直接从破破烂烂的衣裳里掏出硬邦邦的干粮和脏兮兮的水壶。
    而他怀中抱着的那个小奶娃娃,饿了渴了没有奶吃,张嘴就是哇啦啦地大哭。
    “嘿!小东西这次是饿了还是嫌弃老道士的身上臭了?”
    每次小娃娃一哭,老道士就低着头嘿嘿嘲笑,一边笑着脏兮兮的手随手就在衣裳兜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药丸子塞进他嘴里去。
    至于那药丸子是什么药,毒药还是解药,他根本连看都不看。
    大疙瘩从出生就跟药打交道,吃过的药,泡过的药不计其数,就算是往他嘴里塞苦哈哈的药丸子,他也能当做糖豆儿吧嗒一口吃下去。
    见大疙瘩吃药丸子如吃糖一般,老道士更高兴了,有时候甚至一抓一大把,直接将药丸子当饭喂给他。
    说来也奇怪,老道士明明是随手从兜里摸出来的药丸子,竟然没把这小子给吃死,也真够命大的。
    这老道士消失了十多年都没能让别人探查到踪迹,可见他的能耐了。
    就这样带着大疙瘩一路行踪飘忽不定地走了三年,之前那个瘦弱不堪浑身毛病的小家伙儿长大了。
    不过,他更瘦弱了。
    一张小脸儿瘦得只有巴掌大小,浑身上下骨头硬得像没有肉一般。
    老道士嫌他瘦,抱在怀里的时候硌得慌,在他刚会走路的时候便将他丢到身后让他倒腾着小腿儿跟着跑了。
    可怜的小家伙儿,穿着从冉家堡离开时的那件露屁屁小肚兜,一路蹒跚着跟在老道士后边。
    饿了,就吃一把老道士扔过来的奇奇怪怪的药丸子。
    渴了,就去路边小溪里捧口水解渴。
    这老道士为人随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根本不考虑后果。他走过的路,有时是布满瘴气的浓密山林,有时又是浪花朵朵的翻腾小河,甚至连白雪皑皑的雪峰都爬上去过。
    大疙瘩两条瘦长的小腿儿上,经常满是密密麻麻的伤痕,亦或是虫子叮咬后留下的脓包。
    有次爬雪山,大疙瘩尤为记忆犹新。一大一小两个人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爬上了雪峰。
    本以为上了雪峰会有什么宝贝之类的好东西,谁知,这老东西爬上雪峰之后就一屁股坐在了雪地里一动不动。
    直到身下的雪被他的温度影响,在他的屁股底下融出了一个超大个儿的流着黑水儿的大坑时,老道士才终于深深地吸了口气,感叹了一句“在这儿避暑,真他妈爽啊!”便下山去了。
    大疙瘩无语得很,小小年纪的他望着地上满是黑乎乎雪水的大坑,和某个老道士屁股上突然变干净了的衣裳,忍不住开始骂娘了。
    废了那么多天的劲儿,爬上来就是为了看看雪峰的温度,好在雪峰上避暑气?
    哈,真是太搞笑了!
    小小年纪的大疙瘩此时已经对脏兮兮的老道士深恶痛绝。
    普通孩子学会说话时的第一个词语是妈妈,而他学会的第一次却是他妈的!
    不过,虽然老道士十分不靠谱,但是大疙瘩不仅没有被各种药吃死,反而还学会了一项新技能,那就是轻功。
    老道士在前边跑,小小年纪的他倒腾着小腿儿跟在后边追,追的久了,竟发现自己的轻功无师自通了。
    跟着老道士在外边跑了三年,大疙瘩身上的寒毒发作了不知多少次,从一开始每天身子发凉,到后来的慢慢地十天一次,半月一次,甚至最后变成了一个月一次。
    从小把药丸子当饭吃的大疙瘩,在被老道士带出去三年后终于第一次回到了京城夏家。
    这天早上,夏家的大门刚刚打开,守门小厮就在门口发现了一大一小两块儿黑石头!
    “嘿,这是谁家的调皮孩子,居然把石头搬到咱们大门口来了!”
    两个小厮嘟嘟囔囔地抱怨着,正准备上前将那两块儿石头抱走,却突然发现,这两个石头居然在动!
    动?
    啊呀一声,两个小厮中胆儿小的一个竟然吓得一屁股蹲在了地上。
    “大石头”动了动,突然伸出两条黑乎乎的胳膊,又长出了两条大长腿。
    “啊”一声,“大石头”打了个哈欠。
    小石头也长出了胳膊腿儿,也跟着大石头一样打了个哈欠,只是那打哈欠的声音十分弱,若不是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只怕要以为这小石头是在小声儿嗡嗡呢!
    这,这……
    看着眼前两个舒舒坦坦伸懒腰的人,小厮这才发现自己刚刚看错了,这不是石头,而是一老一小两个人。
    只不过因为现在是冬季,两个人身上都披着黑呼呼难以分辨颜色的脏毯子,而且他们两人蜷缩成了一团,一动不动的,乍一看上真的跟两块儿石头没什么区别。
    “原来是两个乞丐!”
    那个胆子大一些的小厮笑着拍了拍吓软了双腿的同伴,从腰间摸出了两个铜板扔到他们面前:“这里可是将军府门口,是不能随随便便躺着睡觉的。你们还是赶紧走吧!”
    哈一声,大乞丐揉了揉睡眼惺忪的双眼,十分不满地用脚丫子踢了踢地上的铜板,那两个铜板立即便飞了起来,重新回到了小厮手里。
    小厮震惊不已,揉着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手里的铜板,只听大乞丐财大气粗地说道:“老道我可不是乞丐。去,跟你们主子说,你们家二少爷回家来了!”
    二少爷?
    听到这三个字,小厮的震惊之色更胜方才。他们都是将军府的老人儿了,自然知道自家夫人三年前生下了一会儿双胞胎儿子。
    但是因为发生意外,小儿子第二天便不幸夭折,而大儿子也被一个世外高人带走了。
    这三年来,大将军和夫人一直在找不知生死的二儿子,却没想到今日竟然送上门来了。
    不过,虽然震惊,但是小厮也十分谨慎,最近大将军在朝中做了许多事情,没准儿这两个人不是来送儿子的,也许是被大将军整治了的人派来刺杀的奸细呢!
    将两人请进了门房里,小厮一边给两人端好吃的好喝的,一边嘱咐人赶紧去给老爷夫人送信儿。
    不过,就在他转身去端了一趟茶壶的功夫,原本坐在门房里的两个乞丐,不见了!
    “扎马步要稳,不能这样晃来晃去的!”
    庭院里,一身劲装的冉清手里拎着一根小木棍儿,啪得一声打在了眼前正在扎马步的男人身上。
    嘶!
    男人十分痛苦地撇了撇嘴,有些幽怨地看着自己眼前那个六岁的小男孩儿,以口型说道:“该你了!”
    夏远抿了抿唇角,虽然十分不耐烦,不过还是配合地晃了晃小身子。
    “刚刚说了扎马步时要稳稳当当的,怎么又在晃?”
    啪地一声,小木棍儿落在了小家伙儿的背上。
    虽然冉清已经顾念着他年纪小,手上只用了七分力道,但是这木棍落下来,还是十分疼的。
    夏远扁了扁嘴,有些委屈地吸了吸鼻子。
    夏耿却嘿嘿一笑,情不自禁地扬了扬眉毛。
    自从小儿子夭折,二儿子被鬼手神医带走之后,冉清的精神就有些不好了,每天晚上睡觉都会惊厥。
    后来,为了让妻子恢复正常,爷俩儿就想出了这么个主意,天天陪着她练功,还时不时地晃悠两下,好让冉清知道,他们还需要她,她不能自暴自弃。
    用心极好,效果也是极好的。
    三年来,冉清手中的小木棍儿已经打坏了六根,夏耿肚子上的六块腹肌已经出来了五块,最后一块儿已经出来一半了。
    夏远最是明显,只有六岁的年纪,个头儿窜得极高,特别是一双大长腿,因为每天扎马步而愈发强健有力,长得十分健美。
    而冉清也变了不少,原本就有些彪悍的她,现在更彪悍了。不仅如此,用木棍儿打人的功夫也练到了家,还自创了一个叫做打狗棒法的棍法。
    当然,这棍法就是每天监督丈夫和儿子扎马步时创出来的。
    “哈哈,哈哈。”
    突如其来的笑声打断了一家三口的和谐,冉清眉头一竖,手中小木棍儿立即出手,朝着发出笑声的地方飞去。
    “哎呦呦,一言不合就打人,你这丫头怎么变得这么暴躁!这么对待救命恩人,当初老道我就不该帮你救儿子!”
    救命恩人?老道?儿子?
    冉清一愣,身子一卷已经赶在木棍之前落到了老道士面前。夏耿自然不会落后,下一秒也赶来了。
    果然是鬼手神医!
    他的样貌每天晚上都会出现在冉清的梦境中,只要闭上眼睛,冉清看到的就是老道士抱着自己襁褓中的儿子四处飘摇的场景。有时候是在露天野地里,有时候是在大雨倾盆的破茅屋里,甚至还有在大海里、狂风里、暴雨里!
    她可怜的孩儿,就这样跟在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疯癫癫的老头子身边挨饿受罪。她这个当娘的真是要心疼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