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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漫无边际想着事,简宝珍渐渐就睡了过去。红笺见着简宝珍睡着,蹑手蹑脚地到了玉竹的身边,从她的手中抽出扇子,这时候才发现,玉竹的手腕都已经肿了起来。
    想着简宝珍好不容易才睡着,也不好多说些什么,推了玉竹一把,示意她先出去休息。
    简宝珍是歪着好不容易眯一小会儿,简宝华是懒起梳妆,这样闷热的天气让她觉得身子不利爽,但不至于如同简宝珍那般不耐热。
    这样热的天,走在长廊里,阴凉处都有些热得慌,烈日下蒸过的热浪席卷而来,只是走了一小段,简宝华觉得自己要出汗了。
    到了姑母那里,走向冰盆,凉气袭来,才觉得又松快了些。
    简琦原本正歪在榻上看书,见到简宝华过来,就放下了手中的书卷,“这样热的天,怎么过来了?”
    “我就是有些怕冷,又不怕热。”丫鬟递给了简宝华一杯加了些冰的酸梅汤,酸梅滋味在舌尖炸开,冰糖并没有加太多,酸味生津,加了一点冰却并不多,只是让酸梅汤有些凉,不至于凉着了肠胃。
    “我听说,李莹又让人来找你了?”简宝华放下了杯盏,用帕子蘸了蘸嘴角。
    “什么李莹?”简琦啐了一口,“好歹是你师长。”自从与宋文清和离之后,她与李莹的纠葛也是过往云烟,她只当她是个陌生人。两人既然没什么干系,简宝华便应当唤她李师傅。
    “她马上就要离开京都了,等到开了学,她定然是不在了。”简宝华开口,“她算是什么师傅呢?”
    简宝华的话让简琦想到了雅苑里的事,没曾想出了温九小姐的事故,让李莹的盘算落了空,她便退而求其次,选了如今的夫婿。
    “我让人写了一封信,托人把信给了他订婚的夫婿。”
    简宝华的眼睛瞪大了,李莹选择了小门小户而不是宋文清,她便不去管李莹之事,没曾想到一直是风轻云淡的姑母,竟然用了釜底抽薪这一招。
    简琦看着简宝华的眼,便失笑,用食指指尖戳在她的额心,“你想些什么?我不是非要对她落井下石。只是……她与宋文清的事,我心中清楚的很,要娶她的那位不知,我心中总有些过意不去,我便含糊其辞写了一些,让人把信给了那人。”简琦说得有些口渴,她身边的丫鬟连忙递了一杯酸梅汤给她,简琦呷了一口,“不过,你猜怎么样?”
    简宝华淡淡开口,“婚事如期举行。”
    简琦的眼底有些诧异,微微颔首,“正是如此,我已经提醒过了,他既然还选择李莹,便是他的事。我问心无愧就好。”
    简宝华看着姑母,她是一个极其纯粹而简单的人,而世人大多难以做到。李莹选中的夫婿,只怕与李莹的贞操相比,更看重旁的事。
    女院的师长会选中他?只怕他的心底也有怀疑,而简琦模棱两可的信件则是证实了他的猜测。只怕那人觉得,简琦与世家之子有纠葛,反而更有利。
    简宝华的眉心蹙起,若是这般成亲,还有什劳子的意思?
    “小孩子家家,别学着大人皱眉。”简琦伸手抚平简宝华的眉。
    简宝华便展颜一笑。
    简琦站起身子,拿了一个物件,对着简宝华摊开素白的手掌,里头是一枚羊脂玉雕琢而成的印章。
    “送你的。”简琦说道,“我自个儿雕的,上次看你写完字,取了字连新印都没有,便准备了一块儿。”
    一般读过书的女子,在及笄礼上会得长辈的赐字,也有些在家里备受宠爱的就早些得到了字,而女院的学子,一般是在离开女院的时候,由院长赐字。
    自从换了院长,规矩也改了,离开女院之前,地字班择出九名女子,由院长赐字,玄字班是六人,黄字班是三人。
    简宝华是地字班的,正是作为六人的其中之一,院长赐字为德音两字。
    德音取自诗经,美好品德,又可做善言而用。
    简宝华很喜欢这字,看似简单,意味绵长。
    看着手中的印章,刻出来的正是“德音之印”四个字。
    “多谢姑母。”简宝华说完之后,忽的感觉一阵风起,吹得竹帘扬起又重重落在窗棱边上。
    这一阵风只是初始,没过一小会儿,院中的树叶哗啦啦作响,穿堂风卷走房间里的闷热,远方有黑云压来,“要下雨了。”
    简琦和简宝华在感慨终于要下雨了的时候,简宝珍也被猛地风响声惊醒,“我睡着了?”
    她皱着眉,感觉身上是黏腻无比,见着打扇的是红笺,“怎么是你?玉竹呢?”
    红笺连忙说道,“玉竹打扇太久,有些累着了。我便换了她,让她先休息了。”
    “只是打扇……”天气炎热,她的心情也是烦躁,只觉得这个才提起来的二等丫鬟也太娇气了些。
    红笺有心替玉竹说几句,就听简宝珍说道,“罢了,让她去打点水,我身上腻得慌,等到下雨了正好洗个澡,洗完了清清爽爽好写文章。”
    简宝珍很快就沐浴在水中,天气过于炎热,让她的难以集中精力去思考。
    明日就要见邱莹莹了,毕竟邱家的少爷是她看中的人,若是写的太差了,自然是不行的。
    简宝珍想来想去,她不想做个小妾任由别人拿捏,就像是李莹,就算是对宋文清有情,也没有选择做宋家的小妾不是?
    她是肖氏带来的女儿,虽说是占着简家嫡女的名头,京都之中任谁不知道是有水分的?
    既然不想做小妾,那就就是寒门学子了。
    邱家清贫,但教得一双儿女才华横溢,他是有本事的。
    如今邱家是她最好的选择。
    虽说有些不甘,也暂且只能如此。
    如果简宝华生得不美,性子不好,便可以承托得出她的好,许是能让京都里的一些……妇人看中她。
    如果一开始去了湘洲,再入京便好了……
    也不知道是怎的,近些日子,她常常会有这个念头。若是去了湘洲,简宝华总不好拆台,主动去说她这个嫡女名不正言不顺,就算是几年之后入了京,也少有人会把她的来历打听得那般清楚。
    她又想偏了。
    如今最重要的是做文章。
    趴在浴桶上,想到先前让柒夏捡到的简宝华写策论中废弃的只言片语,有几句是极其亮眼,如何用在策论之中?
    长发飘在水面上,妖冶美丽,绿岚替她梳洗,她想着锦绣文章。
    第101章 邱凌然
    瓢泼大雨把整个京都浇的是浸入心肺的凉, 甚至有些怕冷的,不再穿着常穿的轻纱,换上了绸缎衣裙。
    简宝华便是如此, 绫波缎的长裙泛着银鳞样的光华, 手中捧着简长平写的字,他年岁太小, 难免笔力有些不足, 但横平竖直, 在他这个年岁做的很好了。看过之后把字卷起,摸了摸简长平的脑袋。
    简长平得了她的夸奖, 笑得眼弯弯。
    肖氏看着两人,目光里是欢喜和赞叹。
    简老夫人也是笑眯眯的,年长的人最喜欢的便是大家和乐一堂。经过这些年的观察,她看得出肖氏就是见识浅薄了些,太过于怯懦, 但也有点好, 待先前齐氏留下的简宝华可谓是尽心尽力。再则,她的身子不好, 有肖氏打理简延恩的生活, 原本清瘦的简延恩也胖了一些。
    想到了这里, 简老夫人笑道, “你给你大姐姐看,长平儿,给不给祖母看?”
    简长平的两条眉毛绞到一起, “写的不好。”口中说着,仍然抓着字跑过去,递给了祖母。两只胖乎乎的小手趴在简老夫人的膝盖上,“姑姑说我腕力不够,所以写的不好看,我早晚会写的好的。”
    简琦眉眼都舒展开,“长平儿很刻苦呢,有这样的定性,今后一定读书读得好。”
    简琦成亲之后少有佳作,自从和离后偶有佳作,去年寒冬腊月的《寒梅雪》一首诗让人惊艳。简长平喜欢亲近简宝华,最佩服的除了爹爹就是简琦了。
    简长平听到简琦的话,黑白分明的瞳眸里光彩夺目。
    肖氏听到简琦的说法,也是弯了弯嘴角,为人母谁不愿意听自己的孩子将来有出息?
    想着简宝华策论做得好,有状元之才,简宝珍在女院之中是拔尖的,简延恩曾高中皇榜,简琦的诗作被人传颂。肖氏的心中是说不出的欢喜,对简长平的期待就更大一些。
    简琦和离之后,肖氏心中是说不出的别扭,宋家的公子不就是要纳妾,至于就要和离吗?在肖氏的心中,女子应当温顺娴雅,简琦要与宋公子和离,她不好说什么,只是心中别扭着。
    自从生了简长平,简琦耐心地待简长平,加上简长平是由简琦开的蒙。肖氏对简琦的心中那点别扭就悄然消散了。无非是家里多一个和离的小姑子,她自己也有家业,才学又好,是不打紧的。
    “今后要去书院的时候,也不能偷懒。”肖氏说道。
    “我知道。”简长平乖巧地点头。
    这让简老夫人莞尔,摸了摸简长平的头。
    简宝珍就是在这个时候入得屋内。
    昨个儿想了大半宿的文章,等到写完了之后,又因为太过于费脑,又有些睡不着,等到半夜的时候,才模模糊糊睡去。
    只觉得这一觉没有睡多久,就被绿岚喊了起来。
    头脑是昏昏涨涨,她的动作迟缓,过来的时候就有些晚了。
    见到简宝珍过来,简长平胖乎乎的小手抓着卷起的字,他是不准备把自己的字给简宝珍看。
    孩童所有的喜恶都是摆在脸上的,喜欢就亲近,不喜欢就不理会。简宝珍不会说他写的字不好,但也不会评价他的字。
    简长平感觉得到,简宝珍是不想看自己写的字的。
    她不想看,他就也不给她看。
    简长平的这个举动,让简宝珍有些难堪。
    嫡亲的弟弟,与她同为一母的弟弟,亲近的是简宝华,亲近的是祖母与姑母。
    她觉得眼前的一幕说不出的刺眼,和让她尴尬。
    他们几人才是一家人,她是个外人似的。
    “不用进学,就起得这么晚?”肖氏吩咐让人摆膳,语气里有些埋怨。
    这样的语气让简宝珍想到,有一次简宝华晚了,肖氏关切地问,“怎么迟了?是不是没有睡好?等会再睡个回笼觉。”
    唇瓣翘起讽刺的弧度,声音里是温顺,“有些苦夏,昨个儿好不容易下了一场大雨,就睡过了头。”
    说完之后,歉意地对简老夫人行礼。
    简老夫人对简宝珍不好也不坏,只是有时候觉得肖氏太过于苛责这个女儿,便缓和了气氛,“前些日子确实热得有些过了。”
    说话的功夫,丫鬟捧着红木托盘鱼贯而入。
    花果子油酥、酸笋片、四合素圆、清炒小白菜、小米粥,粟米饼还有煲鸭胗汤,肖氏亲自舀汤,她的衣袖微微聊起,露出白净手腕,肖氏的的手腕坠着绿油油的飘花镯,衬得手指如同葱白似的。
    肖氏本就生的美,这些年过着的是养尊处优的日子,她又是个心思简单的,只觉得自己是占了嫡妻的名头的妾室,从未想过与简宝华争利夺权,每日里养花弄草,伺候老夫人,这般四年的日子,肖氏的肌肤被养得说不出的细腻柔滑,白皙柔美的面容,若不是仔细看她眼角的细纹,只当她是双十年华。
    先是老夫人、简琦的,然后是简宝华,其次是简长平的,最后才是简宝珍和自己的。
    肖氏用公筷给老夫人布菜。之后便是简宝华。
    她待简老夫人,还是有些拘谨,对简宝华已然十分自然。
    “吃点酸笋。”肖氏用公筷给简宝华夹了一筷子,“盐不重的,只是浅浅腌了一夜,爽口开胃的很。”
    她记得简宝华喜欢吃笋,嫩笋的寒气有些重,女子不适宜多吃,于是就琢磨出这样的做法,在早晨的时候当作下饭的腌菜给简宝华用。
    “母亲也用。”简宝华吃过了之后,果然觉得和自己的胃口,她不爱太咸的酱菜,只喜欢浅浅腌过的,也给肖氏夹了一筷子,见着简长平要去夹花果子油酥,便给他夹了一个。
    “一大清早吃油酥,有些重了。”简宝华说道,“只吃一个好不好?”
    肖氏连忙说道,“听你大姐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