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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丁羡刚跟孔莎迪吵完架,脸色不太好,有点青,看见这人云淡风轻的模样,心里气得只想冲着他结实的后背踹上一脚。
    “让我来干嘛?”
    明显语气不善。
    周斯越狐疑回头,就着夕阳的余晖仔细在她脸上来回打量,付之一笑:“吃炸药了?”
    你这只招蜂引蝶的孔雀。
    周斯越看着她,“有话就说,别以为在心里骂我就不知道了。”
    “……”
    话音刚落,那边球赛也结束了,男生们把东西一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周斯越站起来,转身去拎包,身后有男生叫他:“斯越。”
    他回头,眯眼看过去,“嗯?”
    男生说:“球我带回去充气,明天给你还。”
    周斯越:“好。”
    说完,他单肩挎好包,看了眼丁羡:“走吧,送你回家。”
    丁羡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周斯越弹她脑门,“傻?走了。”
    说完直接走了,也没等她。
    丁羡嘟嚷一声,追上去。
    身后宋子琪追过来,冲着两人的背影喊:“哎,小怪兽,孔莎迪呢?她怎么没来啊,你俩不是一起做值日嘛?”
    刚喊完,就看见孔莎迪站在铁丝网外,冲宋子琪挥手,“我在这。”
    也不看丁羡一眼。
    两人沿着一排排杨树往家的方向走。
    黄昏把少年的背影拉长,他单肩挎着包袋,书包在他背上晃晃荡荡,撞着他结实的背肌,偶有两片树叶往下落。
    丁羡喊住他,“周斯越。”
    少年回头,一只手抄在兜里,酣畅淋漓的一场运动过后,神经疲乏,一场松懈,夕阳把他的背影衬得更加慵懒。
    “什么?”
    丁羡:“你今天为什么要送我回家?”
    他忽然笑了下,觉得再平常不过的事:“你帮我做值日,我送你回家,怎么了?”
    哦。
    丁羡走上前,走到他高大的身影里面,遮住光线,少年的脸变得异常清晰,距离很近,忽觉他的皮肤真好,她强制拉回自己的注意力,轻声道:
    “那你以后别送了,我帮你做值日就当谢谢你请我看电影,还有,我们俩以后同桌儿就同桌儿,别对我太好,会让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说完,也不再等他,快步往前走。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般是八点左右更新。
    有时候写的快可能会提早更,双更也会通知的,之后会争取多更新一些。
    如果你们有时候八点整刷不到,就过几分钟来刷,有时候晋江会比较卡,就是刷不出来的,实在刷不出来可以重新加载一下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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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话也不多说了,这篇文确实承载了太多的青春,我只想好好把它写完。
    我争取之后每天更新都多一点。
    最后谢谢你们,一直陪着我。
    阅读愉快。
    第20章
    一拳击碎黄鹤楼,两脚踢翻鹦鹉洲。
    老娘不玩了。
    ——《小怪兽日记》
    “喂。”
    喂个屁, 我没名字?
    丁羡不再理他, 迈着大步往前走, 不过到底比不过人家腿长, 三两下跨到她跟前, 一把扯住她的书包给人拽回来。
    丁羡毫无防备,踉跄几步,差点滚进他怀里, 不过周斯越反应很快, 扶着她的肩膀给她拎正, 垂眼睨她:“你又怎么了?做个值日, 你就这么不高兴?”
    笨蛋。
    “说话。”周斯越很没耐心, “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蠢货。
    还能有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我怕同学之间传些不好听的,说我们……”她顿了顿, 没有再说下去,看一眼他慢慢把头低下去。
    但她没想到, 这话让周斯越沉默了半晌, 脸色微冷地看着她,自嘲一笑, 说:“行, 知道了。”
    少年挎包离去, 留了个高大一摇一摆的背影,能看出是有些怒气的,昏黄的夕阳渐渐把少年身影拢的模糊。宽敞的马路, 枝干遒劲的老杨树,风雨不倒地屹立在道路两旁。
    他步履沉稳,不疾不徐,一下子走过几颗杨树,明明才没几步,坚韧的背影已经到达路的尽头,一个转身,消失无踪。
    丁羡忽然跟蔫了似的往下蹲,眼泪就这么不争气的夺眶而出,委屈一下子全从心底儿冒了出来。
    喜欢一个人啊。
    可以为他收下一百种委屈;又偏偏容不下他的一种委屈——不喜欢自己。
    她无声地蹲在地上哭,压抑惯了,再悲切也无法像孔莎迪那样发泄似的放声大哭,眼泪在脸上涕泗横流地淌着。
    她没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孔莎迪做事毫无顾忌,她羡慕,但她没办法认同她有些行事风格,这也不妨碍她喜欢她。
    而周斯越呢,她喜欢他,所以她最在乎他的看法,最怕他同情她,施舍她。
    然而,两个在燕三她最喜欢的人,今天都同时跟她闹翻了。
    丁羡那天蹲在地上哭了很久,直到天黑,直到站不起来,双腿哆嗦得跟雨天得了风湿的老寒腿似的,一瘸一拐地往家走。
    一边走,一边抹眼泪。
    伴着幽暗的黄昏,她有一种武当大侠刚跟人比试完,尘啸铁剑踏云归之感。
    只不过,她是差点儿被打死的那个。
    在胡同口的时候,丁羡折身去小卖部买了几张粉色信纸和信封,悄悄塞进书包里,才往家走。
    家里今天异常安静。
    就连平时此刻闹天闹地的丁俊聪都格外安稳地乖乖坐在沙发上,叶婉娴从厨房里端着盘苹果走出来,目光一瞥,见她回来,笑:“回来了?”
    丁羡下意识拉紧的包带,轻嗯一声,低头换鞋。
    叶婉娴把苹果放在餐桌上,伸手去接她的书包,这反常的举动让丁羡本能地往后一缩,叶婉娴笑了下:“怎么了?我帮你把书包拿进去。”说完注意到有点儿不对劲,“你眼睛怎么了?”
    刚哭过,眼睛还有些肿,但不明显。
    丁羡揉了揉,糊弄过去:“刚刚风大,大概进沙子了。”
    叶婉娴点头:“嗯,等会你舅舅要来。”
    舅舅?
    “哪个?”
    叶婉娴笑:“小舅舅。”
    也是,其他几个过来你能是这副嘴脸?
    早年不计划生育的时候,奶奶姥姥辈的人都是能多生就多生,叶婉娴跟丁父这两边兄弟姐妹都不少,但大都一生平平无奇,碌碌无为。
    只有叶家这个小儿子,算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叶常青小时候就爱画画,别的小孩子在泥地里摸爬滚打,他就喜欢一个人背着个画袋去山里采风,一坐就是一天;别的小孩儿跟父母讨要点零花去买点甜食,他就把钱省下来去买画笔。
    叶常青除了画,其他成绩都一般,尤其数学,只能考二十分,这辈子也没上过什么正经的大学,高中毕业后就在北京街头帮人画画两块钱一张的速写。
    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庸庸碌碌的过去了。
    结果,在北京画了半年的速写,转机出现了,他遇上了人生第一个贵人,王明义。
    王明义是当时北京各高校的客座教授,在北京参加一场各高校的油画系素描联展赛,王明义那届带的学生资质大不如从前,很多人学画,不再是因为喜欢而学。
    家里有钱,考不上什么正经大学,就随便塞一个绘画专业,或者死心塌地只想成为一名画家,忘了本身画画含义。
    王明义在桥头抽烟看见的叶常青。
    叶常青画画那沉醉的神情彻底把他吸引住了,像极了年轻时的他,沉迷而不自知,眼睛带光,于是他把烟掐了,走过去让他也画了幅。
    叶常青生意不太多,偶尔能来这么一单,高兴不得了,画得格外认真,把画递过去的时候王明义只扫了一眼,就断定他要把这人带在身边。
    王明义提出邀请的时候,叶常青惊喜地不敢置信。回家把这消息告诉母亲,还遭来几位姐姐的嘲讽,说不定人家是骗子呢,到时候要你交钱,你可别犯傻。
    在画画这件事上,叶常青真就愿意犯傻,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跟着王明义开始学画,开始世界各地到处跑,也认识了不少在这方面的名师,才惊觉自己以前真是太浅薄了。
    有了王明义这道口,叶常青在绘画上的造诣突飞猛进,也是王明义见过长进最快的学生,其实不然,叶常青也常跟王明义提起,他有个小侄女,在这方面的天赋也很高。
    那是他才刚跟王明义不久,也不知道这条路究竟能不能走通,一直没敢带丁羡去见他,后来也就没机会了。
    虽说叶婉娴这人趋炎附势,但从小对叶常青这个弟弟她是一直都很疼得紧,直到后来高中毕业穷得揭不开锅,还常常接济他的生活。
    叶常青这人有知遇之恩,对所有帮过他的人都心存感激。
    ……
    丁羡前脚刚进门,叶常青后脚就到了。
    叶常青不常来,有些生疏了,但丁羡小时候跟他关系非常好,经常会跟着他到处去采风,素描也都是跟着他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