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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节
    韩复:“……”
    韩复:“我操你大爷易长晴,真的。”
    “你他妈也知道他单纯啊,老子还以为你什么都不知道呢!还好意思让我别骗他,当年是谁干的那些子破烂狗屁事儿,你是忘性大还是有精神分裂啊?现在又突然来演情圣是想干嘛?我求求你别演了好吗?”
    易长晴被他骂得狗血淋头也不生气,只继续死捏着他的手腕,努力淡淡道:“当年的事情,我是有不对的地方。但你能这么替他不平就说明你心里多少有他。既然这样,你到底要多少钱才够?”
    韩复:“……”
    真的别说耐心了,什么佛心善心到这一秒也用尽了。
    他现在非常想揍人,反正对方现在也不是导师了,也不会再被赛事组警告。
    问题是,好像当街揍易长晴一顿也没什么大用,毕竟他揍过易长晴还不止一次,结果这人到今天还是这幅奇葩德行,完全没救。
    ……想什么呢这脑残?
    有些事情,韩复其实心里早就已经确定了,但当下还是想要亲口证实一下:“易长晴,你该不会……现在还对裴缜有所留恋?”
    他想知道,某些人究竟能不要脸到什么程度。然而事实证明,这个易长晴居然还是要脸的。
    “我已经没有资格了。”
    他垂眸,韩复则望天笑了一声。
    “易长晴,你还记不记得,你以前跟缜缜在一起的时候,有一次酒会上有人骂你是卖的,裴缜为了维护你还跟那人吵。”
    易长晴:“……”
    韩复:“您这些年身为belle金牌调香师贵人多忘事,恐怕是早记不起来了吧。”
    易长晴:“我记得,你想说什么?”
    韩复:“那你还记不记得,骂你的那个人有个染了金发的朋友?”
    易长晴也记得。
    确实有那么个少年。一头黄毛、玫瑰刺青看起来活脱脱的不良少年,听说他爹是圈内谁都惹不起的狠角色。他朋友被裴缜怼了,那个少年之后又来找茬出头,别人都劝裴缜忍气吞声算了,可裴缜暴脾气忍不住把那孩子给生生揍了一顿。
    大家都说裴缜要倒大霉了。
    结果,那孩子小小年纪的居然被打服了,反而成了裴缜的小跟踪狂。每天躲在角落,看他的眼神各种羡慕嫉妒恨。
    韩复也是服气了,他当年难道就那么矮、那么不起眼,都说到这一步了,易长晴仍旧没反应过来他到底要说什么。
    “……那是我,就那么难认吗?”
    行吧,该说的都说了。反正过阵子八成也要跟裴缜坦白了。
    韩复很满意易长晴那一瞬间的震惊和凶狠。
    他猜得没错,嘴上说着“没资格”,心里却还抱有一线希望。
    但怎么能让你还有希望?韩复现在要做的,就是彻底捏碎易长晴的那一线妄想。
    “你现在明白了么?你从头到尾就搞错了,我既不是卖的,也不是利扬天的同伙。我跟缜缜在一起,不图他别的什么,我就是喜欢他,从那个时候就喜欢他。”
    但那个时候,他的整个世界都属于你。
    我永远是局外人,是个没人在乎的富家熊孩子,无论怎么拼命努力都挤不进那个世界。
    “你一直都觉得我是鸭,跟他也不会长久,对吧?”
    所以才能一直端着个冷漠淡定的架子,明明想回头,却又梗着面子里子的不肯说。
    “抱歉,让你失望了。”
    你永远也回不来了,傻x。
    第64章 香菜
    韩复觉得吧, 这个易长晴也真的是个人才。
    听完了他的那些话,纵然琥珀色的眼睛里满是震惊, 整个人却还能勉强维持住高冷镇定的人设。表情慢慢变得冷厉、不屑, 总之就是一副死倔不信的模样。
    “……”都到了这一步,还能惯性地继续自欺欺人?
    韩复是服气的,懒得再搭理他,转身开院子的门锁。
    ……
    关于易长晴跟裴缜当年的故事,其中的一半, 韩复当年躲在一边亲眼见识过;另外的一半,则是前阵子私底下找麦子熙拼凑出来的。
    麦子熙的思维, 是艺术家的思维逻辑。
    跟正常人的想法不是太一样。一般别的“好朋友”遇到这一类现任打听前任的事情, 肯定会帮忙和稀泥能瞒就瞒。但麦子熙的想法却是不希望两人因为当年的事情产生任何误会,所以韩复问什么,他全部都实话实说。
    以至于韩复现在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清楚——在发现易长晴的欺骗的之前, 裴缜对这只白眼狼到底有多好。
    当年的易长晴,是个标准的穷酸小可怜,没人疼没人爱, 所以裴缜特别心疼他。
    什么都要给他最好的,看他不开心, 就去借朋友家的可爱小猫给他养,看他还不开心,就手把手教他研香。就连他那个小白兔弟弟的学费、生活用品也一手包办了。
    虽然,在韩复第一次见到裴缜的时候,他对易长晴的态度已经变得有些刻薄、日常暴躁, 也不是太有好脸色了。
    但那又是谁的错?
    骗了别人的感情,把别人给直接逼疯,事后却受害者一样质问着“你难道就没错吗”。把还坐在轮椅上的人孤零零丢下,然后今天又在这里装大尾巴狼,情圣脸深情状不允许别人“伤害”他。
    真的是从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可能,已经不能用单纯的不要脸来形容了。考虑到易长晴这个人其实还真是个“要面子”的,所以可能除了“精神分裂”之外没有别的解释。
    门锁在打开的那一瞬间,颈后突然一阵剧痛。
    韩复从小就跟家教学格斗术,按说反应力还行,跟成年男性三五个刚正面也基本没问题。问题是哪能想到有些人没征兆的突然就发了疯,而且下手完全没轻重,从后面直接大力掐住他脖子把他往铁门上撞。韩复下意识用力一挣扎,整个人直接正面朝下地砸在了院子新修的墙篱上。
    倒下的一瞬间,唯一的想法就是,幸亏缜缜有先见之明,老子真没找错对象!
    前不久找人翻修理院子的时候,设计图总共画了三五张。关于篱笆墙的形状,韩复本来准备搞个艺术感、有棱有角的新造型,结果裴缜却说好像有点太高调了,说就还弄个普通点的、平的吧。
    幸好是平的!
    是平的前胸和小腹还都被硌得差点吐血,要按照他当初的设计来搞,现在整个人很有可能已经被当场扎死了。
    院子里的土地刚翻过,虽然松软,却横七竖八着很多石头野草。
    一块尖利的碎石就横在韩复眼前几厘米。他也算是摔得比较走运,再偏几厘米,可能这玩意儿就要扎进他的眼睛或者气管里。
    可笑的是,想爬起来,却被易长晴从后面用膝硬生生顶住了背。
    压着他的肩骨,捏住了那块尖利的石头,用一种几近于憎恶的青筋凸显力道。
    “……”韩复从来没有想过,他这一辈子最接近死亡的时刻,不是小时候贪玩掉进后山的阴沟,不是跟爸爸在非洲某小国看香料遭遇内乱,也不是在美国军事学校真枪实弹毕业演习。
    而是在自己家门口,因为低估了一个一向淡漠的成年男人内心的疯狂程度。
    真心想骂娘,缜缜当年到底是怎么会喜欢上这种宇宙第一神经病的?!
    但是在生死一线间,骂娘没有用。
    韩复最后只能挣扎着吼出来:“你弟弟!”
    易长晴扬起石头就要对着他脑袋砸下来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他就算再怎么冲动,疼他那个弟弟是真的疼。不会舍得那孩子背着“杀人犯家属”的名头过一辈子。
    一时间,万籁俱寂。
    一阵乌云飘过遮住了刺眼的目光,整个大地忽然间光彩失色。十一月的天就是这样,刚才还有一丝暖意,瞬间阴冷异常。跟着飞沙走石,石头也滚落在了地上。
    易长晴像是恢复了些许神智,却还是顶着韩复的腰令他动弹不得。
    韩复是又无奈,又崩溃,都被气笑了:“你到底还想怎么样,你这人是不是真的脑子有问题?”
    易长晴什么都没说。
    过了一会儿,忽然喃喃道:“你又不懂,你凭什么?”
    “你一个富家大少爷,你当然得意,你当然要什么有什么!你知道什么?你以为你算什么东西?!”
    ……
    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梦想,亲情,爱,信任?
    都不是,是钱。
    至少对于曾经的易长晴来说,一定是钱,就只有钱。
    生在乱七八糟的家里,没能好好上学又没有一技之长,从十六七岁开始就一直都在吃生活的苦。为了不让弟弟跟他一样,决心拼了命想要攒钱供弟弟上学,背负着巨大的压力,整日在机场的便利店和餐厅白夜兼差。
    住着破烂的出租屋里,吃最粗糙的食物,年纪轻轻健康状况就一塌糊涂。
    那个时候的他,每天做梦都想要的东西就只有“钱”。
    只有得到钱,才能稍微过上能喘口气、轻松一点点的生活。为了过上那样的生活,当裴缜出现在他面前,问他要不要跟他走时,易长晴丝毫都没有犹豫过。
    吵架吵特别凶的日子,裴缜曾经红着眼睛咬着牙问他,我从来没有想逼过你,你既然是直的你可以一开始说清楚,为什么要骗我。
    易长晴并没有办法跟裴缜解释,他其实不是什么“直男”。
    因为他不仅仅是对男的不行,而是对男的女的都不行。也不是仅仅没办法爱裴缜,他没办法爱任何人。
    穷怕了的感觉,没穷过的人根本不会懂。
    对那时候的他来说,“感情”根本是个太过虚无、太过奢侈的东西,他没资格谈,也谈不起。他想要的只有钱,任何东西对他而言都无法像金钱一样踏实,像金钱一样让人有安全感。
    裴缜倒是能给他钱,但当金主的小宠物怎么可能是长久之计。
    一旦失去了新鲜感,分分钟就会被打回原形。他不想、也绝对不能被打回原形。
    易长晴本来也不爱香。
    但自从裴缜让他看到了成为调香师可能得到的光明前途,他就开始疯了一样地努力。别人都说他的有天赋,是天才,天知道他其实失败了一次又一次、绝望了一次又一次,多么拼命才有了后来的成绩。
    “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我跟你这种人,完全、完全就不一样!我的人生,是彻彻底底现实的,你以为所有人都能像你一样轻松?!” 他喘着粗气,嗓子哑涩。
    天色越来越阴沉,非常细小的雨丝一滴一滴落下来,把泥土打出一片柔软的腥气。
    “会投胎很得意是吧?身在有钱人家很走运,了不起是吧?”
    还别说,这个年轻人,是真的很会投胎。易长晴恨恨盯着韩复,即使把他的头按在地上,那沾染了泥土的皮肤还是透着象牙一样的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