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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节
    或许,“狗”脉更实际点儿……
    哈士奇边蹲地上挠痒痒,边盘算着,怎么发展手下捍卫自己,重新培养他昔日作为大哥的风光……
    总不能等沈家的渣滓们把他当鱼肉宰割压迫不是?
    “小哈乖,麻麻要出门一趟见郑叔叔。”
    “晚上回来给你带好吃的,嗯?”
    忙了这么久,简月都没来得及请郑言吃饭。抄袭案子全靠他帮忙,所以简月打算今晚好好请郑言吃个饭,谢谢人家。
    周宸盯着简月啪嗒关上门,嘀咕:“嗷呜呜,嗷汪汪……”
    简小月在外面的男人越来越多了!
    跟那么多男人打交道有必要?
    牙酸酸,心酸,嘴酸,周宸哪儿哪儿都透着股醋味儿,浑然忘记自己曾经在生意场多少女人盯着他流口水。
    现在,周宸越来越怀疑简月在外面是不是有人了,毕竟她最近出门总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还经常化淡妆!
    女为悦己者容,她要不是外头有人,会这么注重形象?
    “沈小黄鼠狼,你要戴绿帽了,呵呵呵!”内心酸醋之余,某头顶绿意盎然的大毛狗隐隐兴奋。
    第116章 第116章
    简月出门后, 周宸悄悄在客厅的沙发上圈着睡了会儿, 又跑到楼上简月的卧室溜达了一圈儿, 下楼时,就见萨摩耶白静蹲在落地窗,往外望,背影有点儿……忧郁沧桑?
    周宸打了个喷嚏, 撒着四条腿儿下楼,跟白静并排蹲着。
    “我看沈渣滓好像很怕你,你以前对他做过什么?”
    白静的大白脸盯着外头, 也不看周宸,闻言才斜了下双眼皮瞄了周宸一眼。“白姐这么温柔和气的,能对他做什么呀小兄弟。”“就跟他开了两个玩笑。”
    开了两个玩笑……周宸综合曾经做人时对女富豪白静的传闻,以及这半年来与萨摩耶的相处,综合得出结论:绝对不是玩笑这么简单, 肯定沈丰那渣滓在母狗手里栽了大跟头!
    周宸一边幸灾乐祸地暗爽, 一边又为自己即将落到沈丰手里,前途生死未卜, 感到忧伤。
    周宸围着萨摩耶转了一圈儿, 盘算着,然后说:“咱们做个交易。”“过阵子,你替我去一趟沈丰家,怎么样?”
    白静瞥他一眼:“不干。”
    “大不了,鸡腿我让你两只。”
    萨摩耶稍作犹豫:“不干。”
    “三只?”
    萨摩耶稍作犹豫:“不干。”
    “四只?!”
    萨摩耶稍作犹豫:“不干。”
    ……
    十分钟后。
    周宸说得口干舌燥,提气丹田决定破釜沉舟:“三百只!三百只不能再加了!”
    大白狗舔舔爪子, 淡若清风,在周宸急切地眼光中,它不急不慢地转了个圈儿,说:“还是不干……”
    周宸倒地吐血,眼前浮现多年前,他喝酒醉倒,醒来时居然到了沈丰车里,而沈丰正一个吻落在他右边脸上……
    毛!骨!悚!然!
    恶心,反胃,晕眩各种症状齐发。那晚他一个巴掌拍过去,夺门而出,回到家抱着简月睡了一晚上,症状才稍微好点儿。
    女人身娇体软,抱起来亲起来多舒服!他脑子进苍蝇才会喜欢沈丰好吧?
    呕~
    光想想这个念头,某超级直男周总就恶心。
    周宸坚持着一口气爬起来,“母狗!你要当我是兄弟,三百零一只!多半只咱们这买卖都不谈了!”
    萨摩耶吹吹脚趾甲上的灰:“三百六十五只,少粒儿鸡皮疙瘩,白姐都不干。”
    嘭咚!
    白静的绝情,气得周宸倒地昏迷。
    狗以食为天,一年没鸡腿吃,这简直要他狗命啊!
    但是,如果落到沈丰那渣滓手里……
    周宸觉得心脏发痛,身为男人的自尊心给了他无限勇气。
    士可杀不可辱!
    一切,为了他的狗尊。
    躺在地上苟延残喘的某只大毛狗,虚弱地抬头,气若游丝。
    “成、成交……”
    **
    西餐厅,简月和郑言吃饭的时候,郑言居然接到了沈丰的电话。郑言对沈丰向来没有好脸色,冷冰冰地简短说了几句,就挂了,全程也没避开简月。
    简月:“郑律师要帮丰总找驱鬼大师?”
    郑言收好手机。“嗯。说是他一个女性朋友仿佛遇到了闹-鬼,恰好我认识几个这方面的人。”
    他见简月亮着眼睛笑,疑惑,“有问题吗?”
    简月咬着勺子摇头,忍过了笑意,才说:“认识郑律师一年多了,总觉得郑律师是个相当严谨肃穆、完美到没有破绽的人。但现在知道您居然信这些,总算……”“有点儿烟火气了。”
    简月微笑。
    她不是一眼就让人惊艳的美人,但会越看越顺眼,越看越觉得有种独立美好的气质。
    简月目光之下,郑言脸颊微热。
    他什么也没说,低头切牛排,看起来如常平静,只有他自己知道心里动了一下,趁着张口咬牛排的口型。
    郑言终于找到机会释放笑意,却也打了个马虎眼儿:
    “这家牛排味道、口感都很好,简小姐对美食研究很透彻,谁和你一起生活,一定很幸福。”
    简月微微笑。
    郑言是她的“恩人”,而且在简月比较熟识的男人中,就品行而言,郑言真是比沈丰、黄琛、姚希海之流的,端正得多多了。
    隔了几张桌子,拉小提琴的乐师被客人赶远了些,免得影响视听。乐师对二人嗤之以鼻一眼,心骂俗气,然后走远给别人奏乐去。
    “潇哥,咱们这样偷看,简姐知道会不会不太好啊?”阿峰问。
    沈潇潇托着腮,兴致缺缺翻弄着一块儿牛排。“郑言老谋深算,打了这么多年官司心理战术丰富,我就担心简姐着他道儿。”“两害相较取其轻,冒点儿险,求个保障。”
    为了追求简月,他这一年半可谓费尽心思,别到头来被郑言这个家伙抢了去,那就扯淡了。
    沈潇潇阴着眼睛瞄一眼侃侃而谈的郑言。
    那样子,和周宸实在太像……
    他不能不防着他!
    阿峰一本正经摸摸脸:“……我一直以为郑律师是‘足智多谋’,没想到他是‘老谋深算’……”
    沈潇潇:“……”
    兄弟太单纯,怎么办?
    恋爱中男人对情敌的评价,阿峰居然也深信不疑。沈潇潇嚼着牛肉,不禁为兄弟前途感到担忧。
    女士提包里,手机咕咕震起来。
    简月看了来电显示后皱了下眉,犹豫了一下接还是不接。
    “不好意思郑律师,我……接个电话。”
    郑言抬眼,看出简月因为电话而有点儿不自然,但也不方便多问,便说好。
    洗手间的水龙头哗哗声与高跟鞋来往声间或响,几个女孩儿出去后,洗手间就安静了。
    夏末依然有点儿闷热,简月背靠雪白瓷砖墙,试图寻找些凉意,驱赶走些电话带来的烦躁。
    “中秋节?”
    “啊,不回。最近挺忙的。”
    简清口齿不清,大约是喝了酒的缘故,简月听得出他心情好像很不错,尤其这两个星期,主动给她打了几次电话了。虽然每次强行尬聊,简月兴致缺缺,回答简短,但简清倒是挺有兴致的,东拉西扯,简月总觉得他有什么事儿掖着,想告诉她,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说。
    “简、简月啊,你也别瞒着我了,我听小伟说你上新了闻,发了财,是作家了。”
    “我先啊还不信,小伟来家里给我看了你的新闻,还真是的!”
    “呀……你当了大作家,咱们街坊邻居都传了遍,说你为咱们老家争了光。”
    简清十分欣慰,有些自豪和骄傲。
    小伟回老家一说,街坊邻居、七姑八姨间很快就传开了,先前“靠男人养活的女人”变成了教育孩子的榜样。
    但凡家里孩子不听话了,家长就教育:你看看老简家的那个姐姐,多读书,才能当她那样的大作家,挣名挣钱,懂吗?
    简月成了“别人家的孩子”,简清出去打牌喝酒都倍儿有面儿,一辈子,头一次尝到孩子有出息的甜头。毕竟简成才和简成栋俩货性格激灵泼辣有余,却都有浮躁不踏实的缺点,做生意老亏,上班又不安分,简清和张岚现在渐渐被啃得没耐性了。
    尤其简成才这一回饭馆生意又泡汤,连张岚都被这宝贝儿子磨得失去盼头了,倒是简月,她一出门,总还被人夸“哎呀,简月这么优秀,都是你教的啊,大作家啊,可真了不起”云云,先张岚还烦,但被夸多了,她也越听越顺耳,心里暗暗高兴自豪。
    所以,简清没打多会儿,张岚第一次接过电话,跟简月说了几句。
    自从去年夏天和继母吵架决裂,这已经一年了,头一次通话。张岚口吻从未有过的软和,也有点儿生疏,简月嗯了几声,没开口聊什么。
    张岚知趣,悻悻然把电话还给简清。
    “简月啊,你回县城买房吧,你一个姑娘家在城里无依无靠。回来老家街坊邻里、亲戚朋友有个照应。”
    “而且老家房价低,你可以买个大的,到时候咱们一家人住热热闹闹的……”
    简月没好气打断:“不了。我已经买市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