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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郑子薇 低潮
    认识阎小岳,是在我人生最低潮的时刻,但严格说起来,也只是我单方面地认识了他这个人,而那时的小岳,正闪闪发光着,不像现在。
    即便如此,我还是谢谢他,谢谢他拉了我一把。
    从小我不知道爸爸是谁,也懒得去问,从小到大的日子里,母亲打理好我身边的所有事物,除了照顾我这个「公主」,母亲亦没有荒废事业。
    母亲就是个超人,我爱她,但我却相当鄙视她的工作。
    「曾经」在皇后酒店当公关经理,是个眾多男士追求的对象,即便有个女儿,母亲的桃花也丝毫不受影响,她每天就是和一波又一波如浪潮般的陌生男人喝酒、陪笑。
    「妈,换个工作吧?这样下去身体会受不了的。」我拍着她的背部说。
    母亲在夜里回到家,然而一回家就是抱着马桶呕吐。
    「还不够……呕……还需要赚更多钱才行……」母亲嘴里喷出酒臭,口红都化到脸颊,她依然笑着
    虽然母亲在皇后镇上班,但我们母女俩却不住在那,那边聚集了全大北市最有钱的富豪们,便利的交通设施、美化的居住环境、有保障的警备维护,能住进皇后镇,不仅是光宗耀祖,更是晋身上游社会。
    只要是人都奢望住进去的地方。
    母亲以前时常喊着想要住进梦寐以求的皇后镇,可惜我们家家境,并非到挥金如土的富裕地步,纵使酒店公关经理的薪水,要在邻近的秀水区或更远些的近江区买一栋豪宅,已经是绰绰有馀,但母亲却对皇后镇的憧憬依然是只增不减。
    「妈,你干嘛一定要搬到皇后镇?我们现在住的秀水区就挺好的啦。」有次我从学校练完篮球回到家中,看到母亲目不转睛地,死盯着电视萤幕上的建设介绍,我忍不住问。
    「当然也是为你的未来着想呀!」母亲甚至用纸笔记下电视内容。
    「我都已经考进了皇后高中,这样还不够吗?」
    「能考进皇后高中是你聪明,但聪明的人不一定会赚钱。」母亲招招手要我过去坐下,「你长大就知道了,钱这种东西是越滚越多,进皇后镇、进上流社会,那里的风气就能滚出钱,有钱才能让生活有品质,懂吗?」母亲说的每句话都好有道理,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当时我只是个刚入学不久的高中生,还满怀期待想用最爱的篮球创造美好高中回忆。
    可是「理想」与「实际」总是有一大段落差。
    几天后,家里出现了一位跟母亲年纪差不多大的阿姨,她乾瘪的脸颊看起来有些疲惫,但说起话来倒是高亢地令人想不去注意也不行,若要确切地形容大概就是「走鐘版的黄鶯出谷」。
    「郑妈妈,我说真的,这块地现在这个价钱已经买不到了,等等还有好几个人约我看房子,你可真的得尽快考虑才行。」被母亲称为「林老师」的女人,似乎是个兼差的房屋仲介人。
    「可是这价钱……」母亲面有难色。
    「我跟你说,房价这东西,是不会跌的,你今天不买,明天它继续长,等你真的想买时就买不起了。」
    「这样说是也没错……」
    「说真的,这块地也是江会长推荐的,我想你在酒店上班应该都认识他,江会长都推荐了,还信不过吗?」林老师侃侃而谈,我被他尖锐的声音打扰到无法继续念书。
    「江会长推荐……」母亲看起来大为所动。
    终于,林老师离开了,他留下一叠厚厚的资料,与一张需要签名的契约书。
    契约书薄薄地、像是张唾手可得地卫生纸般,但母亲却谨慎小心地将他收进柜子里。
    接下来连续一周,深夜里,我时常看见母亲在客厅不睡觉,不时上网去看那间中意的房子是不是有人买走,然后来回在客厅里踱步,接着又翻出存款簿一遍遍地数着上面的金额。
    「真的这么喜欢就买吧。」我见母亲魂不守舍,于是决定支持她。
    这更是让母亲下定决心,她花光了所有积蓄,又跟银行贷了款-那是一个足够供应我三餐直到老死的鉅额贷款。
    终于,母亲满意地入住了她长年盼望的新家。
    那间被母亲称之为「甜蜜新家」的屋子,不过就是栋在铁道旁的弹丸之地,每天早晨还会被路过的火车吵醒,且那栋建筑几乎不能被称作是房子,它就像是块切了八分之一的蛋糕,然后扇形蛋糕又再被铁路给切开,而我们买较尖、较小的那部分。
    母亲喜孜孜的每天四处跟邻居打招呼,为了塑造正面形象,她还定期为四周的街道做打扫、清理垃圾,成功地融入了皇后镇富豪们生活中,但我们母女完全没料到,移居皇后镇后,才是恶梦的开始。
    新家买不过两周,附近的地-包含我的们屋子-开始贬值,最后它的价值缩到连母亲贷款的一半都不到,街访邻居开始对我们家各种评论,有惋惜、也有冷嘲热讽。
    但母亲始终坚称自己买了幢喜欢的房子。
    又半个月,大北市的政府官员找上家门,他们表示要徵收这块畸形的土地,并且开出个连近江区都买不起一间小公寓的价格。
    母亲彻底慌了。
    「你们不能这样,这是我所有积蓄买的房子,而且还有几十年的贷款要缴。」母亲所能做的,只有苦苦哀求。
    「夫人。」对方是个快撑破衬衫、满脸油腻的胖子官员,神态自若地坐在我和母亲对面说:「一般情况下,的确我们不能强迫徵收,可是你们所拥有的契约书并不合法,所以只能说抱歉了。」
    我想起了「走鐘黄鶯出谷」的林老师。
    官员走后,母亲很长的日子里都没开口说过话,然后她因为长期积鬱问题罹患躁鬱症,有时歇斯底里地在邻居面前大肆宣扬自己的房子多棒,有时在家里用菜刀不停戳着墙壁。
    「去死,去死,你们通通去死……」母亲眼神涣散,嘴里喃喃自语,而我只能尖叫跪倒在地上,哭喊着拜託她放下菜刀。
    母亲发疯了,她无法去酒店上班,但为了生活,我必须想办法放学后顶替她去工作,但酒店工作技能我是什么也不会。放弃了篮球、放弃了刚开始美好的高中生活,每天从酒店回来后,我都用刷子把全身上下刷过一遍,直到破皮。
    然后我意外地,在酒店上班时撞见了林老师,她醉醺醺地,说出令我想想掐住她脖子的一席话。
    「没那个屁股……就别来跟大家玩钱的游戏……」她打了个酒臭嗝说完后闭上眼睛。
    某天深夜,从酒店下班后,我拖着疲惫身体,裙摆内口袋装着沉甸甸的钞票,我雀跃地想赶紧回家把这个月领的薪水与母亲炫耀,但沿路上却听见消防车与警车刺耳地呼啸而过,接着我望见远方有团像乌云的气体直衝天际,伴随熊熊火光四射,我心中顿时凉了半截。
    我们家失火了。
    母亲被警消人员救出时全身灼伤,所幸还有呼吸,我当时放下心里一块巨石,然而我不知道,从那天开始,紧闭双眼、不愿再面对这世界的母亲,就只剩下呼吸陪伴我了。
    搬离皇后镇,我只能找间最便宜的近江公寓居住,而且还是间房东不要的储藏室。
    转了学,我同时要负担母亲医疗费用,与烧掉的房屋贷款,所有压力像土匪般地拿枪指着我,让我几乎喘不过气。
    我想就这么结束一切。
    某个失眠的夜里,我正用刀片轻轻地滑过手腕,手腕上冒出几颗血珠,然后我无异间看见电视上重播的高中田径联赛画面,跑道上其中一个阳光少年莫名抓住我的目光,他眼神坚定地看着终点,像是无论什么阻碍都跨越。
    古铜色的少年起跑后,却因为隔壁跑道的选手失足撞上了他,两个人双双跌倒,但少年不放弃,爬起来后继续向前衝,虽然比赛最后,他依然输了,然而所有观眾却为他鼓掌,讚美他的优良精神。
    记者上前问他:「都差这么多了,你怎么还会想要继续跑完呢?」
    我看见背心上头印着近江高中字样的他,扬起轻松的笑容。
    「不过就是跌倒而已,再爬起来就好了。」
    那个瞬间,我眼眶泛出液体,模糊了视线,止不住的咸咸泪水滑过脸颊、嘴角,一颗颗沾湿了被单。
    再爬起来就好了。
    身为高一转学生的我,光是想着如何应付坎坷的经济状况就分身乏术了,更不用说要花时间交朋友,而转学生常常成为班上被欺负的对象,我也不例外。
    当我刚进到近江高中后段班时,赫然发现坐在身后座位的同学,居然是电视上那个田径阳光少年,但他与电视上的形象落差极大,现实中的他,居然是个言行恶劣的流氓,时不时就与其他不良少年言语相激,接着动手打架,他完全抹灭了我对他一开始的好感。
    只是,我依然会不经意地凝听后方座位传来的声音。
    某一天,短暂的下课,我在厕所听见了一帮女生从容地谈论着他。
    「嘿,霍晓铃,我看你喜欢阎小岳那么久,可是他连正眼都没看过你耶!」隔扇门我听见有人嘲讽。
    「哼,是他没眼光。」霍晓铃不屑回答,我似乎可以看到他用鼻孔吹气时,下巴震动的模样。
    「啊呀,你还不是只想要个保鑣才看上阎小岳的。」
    「……」
    「不过……脑袋迟钝的阎小岳,你就算暗恋他一辈子,他也不会有觉的。」另一个女生附和。
    「呵呵,不要最后被前面那个新转来的『酒店女』抢走了。」
    「那个装乖的女生看了就讨厌。」
    「对呀对呀!」
    「直球对决。」有女生提议。
    「当面告白?」霍晓铃似乎早有准备。
    他们你一言我一句,丝毫不顾到厕所里是否有人在偷听,而我在所有人都离开后,才慢慢推门而出,或许是刚用完药,当下的心情是「被迫」平静的。
    只是平静的心情没有持续太久。
    回到教室,那个「救命恩人」阎小岳,正在跟三两个奇形怪状发型的同学打打闹闹,接着,我听见了令我盪到谷底的对话。
    「小岳,你丢脸死了,居然跌倒还上电视!」
    「对阿,还说什么『跌到了再爬起来就好了』,我的天,笑死我了!」一个同学捧腹大笑。
    而阎小岳嘻皮笑脸地用雨伞追打他们,他脸上是蛮不在乎的态度。
    「闭嘴!你们懂什么这叫『说话技巧』好吗?跌倒时我超想躺着不动的,跟你们说,会爬起来的人一定是白痴,要不是旁边的教练一直叫我爬起来继续跑,x!我早知道就回家睡觉了。」阎小岳一段话让周围的人都笑了。
    一股莫名的愤怒袭来,完全打翻了刚刚吞下肚的药效。
    我的课桌上被粉笔灰掩盖,如小型滑雪场般,然后我瞥见远方有一封折成肥皂大小的情书,同学们正以接龙方式传递过来,接着,也不知哪来的念头闪过,但我就是照做了。
    抓起桌上一大把粉笔灰,在「飞鸽情书」将要抵达阎小岳手边时,我撒出了粉笔灰,粉笔灰像烟雾弹般的挡住了他的视线。
    然后抢走情书撕个稀烂,霍晓铃是惊讶又愤怒的表情,随即打扮花枝招展的她,便衝过来跟我扭打成团。
    那是我第一次跟别人打架,像是刻意地找个地方发洩,控诉世界对我地残忍,反正打架回家,也不会有人责怪。
    「会爬起来的人一定是白痴。」这话令我心死。
    打架没有因此而获救赎,内心难以抹去的鬱闷依然找不到出口。
    直到某天遇见了那个与我相同眼神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