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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常福见他们如此高兴,眼底闪过一丝冷光,他耷拉着肩膀上去:“这人好是好,模样也好。不过……”
    “不过什么?”李斯函随意问。
    “不过有一点不好。”
    “嗯?”
    “你们没有觉得他有点娘娘腔吗?”常福提醒。
    李斯函想到今日邵庚街的闹剧,好像是有那么一点。
    李宏忙道:“观音本是男生女相,就算有些脂粉气也没什么奇怪的。”
    常福眼底闪过一丝冷光:“二少爷知道他为什么看起来这样吗?”
    李宏不耐烦:“有屁快放。”
    第十四章
    常福虽想卖关子,但看李宏快发火,不敢犹犹豫豫状,将自家听来的关于豢养男童的种种添油加醋讲了一次,自然隐去了自己和姜鹿尔之前的恩怨,只特意说到这样的少年是专门为京城贵族准备的禁~脔,啧啧两声。
    然后眼巴巴看着李斯函,期待他的反应。
    李斯函眉头越皱越紧,越皱越紧。
    常福心头冷笑,脸上却一副可惜的样子:“要说姜鹿尔人啊,其实也不坏,谁知道会是这回事呢?”
    他又似替姜鹿尔庆幸:“幸好他是在下了船才被发现,不然,真不知道那船上怎么过呢。”他啧啧。
    李宏闻言立刻想起当初来锡矿时,姜鹿尔拒绝爱雅的事情,一时信了七八分,不由有些迟疑:“二少爷,如果这样的话,姜鹿尔……”恐怕不太合适扮这样观音那么重要的角色吧,毕竟,这对神,实在是不敬……
    李斯函点点头,果断一敲桌子,道出结论:“如果这样的话,姜鹿尔,真是,太可怜了!”
    李宏:?!
    李斯函义愤填膺站起来:“真是万恶的旧社会。早听我同学说满清腐朽……”他想起什么,居高临下问躬身的常福:“这件事还有别人知道吗?”
    常福不敢抬头,摇头表忠心:“没有,没有,我只向二少爷您一人说过。况且,”他生硬附和李斯函的话,“他这么……可怜,我也不想揭人伤疤。”想也是想揭他衣裳。
    李斯函很满意,赏了他一块钱,又赞扬他的善良和机敏,常福得了许多表扬出去,脸上和心里一时舒坦许多。
    出了洋楼,远远看见姜鹿尔和昌阿伯朝这里走来,锡矿工林立的木架堆积很高,他瞅了姜鹿尔两眼,只觉得憋在心里多时的一口气都涌了出来,嘴里不觉哼出了歌。
    这边常福走出去,李斯函就吩咐李宏:“再赏他一块钱,弄到西北矿那边去吧。”
    “西北矿……那里不是马都拉人的地盘吗?他们和达雅人龃龉,随时都可能打起来。老爷特意将那边的华工都撤下来。”
    李斯函哼了一声,他伸了个懒腰,满不在乎:“所以,才要他过去啊。姜鹿尔的身份绝对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那边的土著基本都不懂汉话,看他去哪里碎嘴。
    “不然,搞砸了这个差事,你以为老爷子还会答应我的车?”
    李斯函不信佛,在日本留学这么些年,虽然文化课没进步多少,但是思想觉悟绝对是跟得上时代潮流的。
    姜鹿尔就是个阉人又怎么样,阉人也是个顺眼的阉人。救场如救火。
    他只想到姜鹿尔顺眼,却没想到是这样顺眼。
    脸上的肿消了,脏兮兮的脸洗干净,又新近长了些肉,便显出几分少年人的青春来。
    李斯函越看越顺眼,左看右看看得姜鹿尔身上都发了毛,他才假模假样坐下来,摆出一副正经模样:“你就是姜鹿尔?”
    姜鹿尔垂首:“是。”
    李斯函见她虽有几分忐忑,但腿肚子毕竟还是稳稳的,心里立刻定了这个人选:“有个好差事你想不想做?”
    姜鹿尔想了各种原因,却没想到是这么个好事。
    但扮观音就意味着众目睽睽下的游街,况且,穿上女装之后——她有几分迟疑。
    昌阿伯替姜鹿尔推辞:“他一个毛孩子,怎么能做这么重要的事情,而且,这次简家听说人选都挑了一年,这,让他去,这,也太寒碜了。”
    姜鹿尔:……
    李斯函从来不强人所难,慷慨大方:“毛孩子?我瞧着他就不错,不就瘦了点吗?没事,多吃点就行了。”
    他只看姜鹿尔,问她意见:“做得好的话,有赏。”一堆猪仔币搁在旁边,足足都有一年的工钱了,看起来霎时刺眼。
    他手指扣在她的脱身凭札上,一下一下,姜鹿尔看着那张纸,上面三年的日期,多一天,少一天都不行。
    姜鹿尔咬了咬牙:“二少爷,小的想要换个赏赐。”
    “你说。”
    “小的不想要钱,这些钱可以折算成时间吗?”她望着那张脱身凭札,眼底第一次露出了渴望。
    李斯函本来只是想捡几个猪仔钱打赏的,却没想到姜鹿尔误会了开了这个口。
    他犹疑片刻,忽的一笑,不就是个猪仔吗?
    “当然可以。”慷慨的李家二少爷豪气冲天答应下来。
    到了盂兰盆节这一天,所有的华人店铺都会提前开门,而在下午提前关门,然后在门口焚香,华人们把街道让给鬼,由着烟雾和僧人的吟诵缭绕在清冷的街道,而换了别的地方追先悼远。
    多多岛的华人喜欢放灯,他们觉得,木板和纸张做的水灯无法孤筏重洋,引不了客死异乡的华人的魂,跟着这些水灯,甚至连马六甲都出不了,而孔明灯却可以飞到他们想象的任何地方去。
    放孔明灯的地方和观音游街的路线有个小小的交汇。
    南洋每一处华人聚居地都会有的一处土地。义山。
    义山在多多岛的最北边,这里还有个名字,思北山。
    北处远陆,那是长眠于此的他们心心念念的土地。
    界碑长满青苔,已有很多年风雨,上面模模糊糊刻着两行字,隐隐约约可以看出是隶书,笔锋苍劲。
    朽骨在此相迎,山川永不停息。
    简家早早就开始准备,景德镇的瓷瓶,最新鲜的杨柳,扮观音的青年男子胡须剃得干干净净,还细心扑了粉,眉眼庄重,白纱轻裹,乌黑精致的眉眼,除了眼睛有些不安,简直挑不出毛病来。
    围观的人群越聚越多,好奇的土著人指指点点,连平日自诩尊贵的婆罗门贵族也佯装不经意走过街道,而洋佬们则事先被安排好了最好的位置,看净水杨枝,虽被尘埃沾惹,今朝经过佛拭,又化作莲花一朵。
    但是李家的队伍却迟迟没有出来。
    有知情人议论:“听说李家的几个人突然生了病,上不得台啦。”
    其他人不信:“怎么会这么巧?生病就都生病了。”
    那人便笑:“几十块钱摆在面前,要是你,你愿不愿意生病?”
    简家财大气粗,如今隐隐已有压李家一头的架势。
    于是叹气声便接二连三。
    跟在□□队伍两侧的随从都带着孔明灯,一层层叠在篮子里,这是发给随行队伍的,上面都是各家的标记,一到晚上放起来,无数的简、李在多多岛的天空就占了半壁江山。
    一人一边可惜一边取了个简家的灯:“李老爷人挺好的,真是可惜了。”
    程砺走在简家的护卫旁边,路旁的议论声一句不落都进了耳朵,按照要求,他是必须要参加的。
    就在这时候,前面突然一阵喧嚷,似乎又有人过来了。
    先打头的是李家的随从们,而紧随其后的便是□□队伍。
    一个人挤过来,险些撞到在程砺身上:“啊,怎么搞的?”路人撞疼了脸,愤愤抬头抱怨,话到一半,却停下来了。
    他张大了嘴巴,喃喃:“……”
    程砺跟着他的目光转过去,顿时微微变了脸色。
    简、李两家的队伍交错而过的瞬间,他看见了人群里白纱轻裹垂眸不语的姜鹿尔。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小小的铺垫,其实前面的很多细节都是为未来的发展和故事做伏笔的。
    争取快速完成这个环节的推动和发展,晚安。
    第十五章
    风从海的深处吹来,穿过石斛兰,穿过朱瑾。穿过平凡而拥挤的人群。
    这样的风已经吹了很多年了,即使带着清冽的芬芳,已经不再醉人。
    四周喧嚣如故,陌生的人群和蝼蚁般微茫的挣扎,皮肤黝黑的土著女人戴着她们的亚达帽站在竹门后,衣着考究的西洋男人们端着酒杯站在洋楼上,但他却沉默在那里。
    新竹制成的抬轿上,碧青翠竹上坐着的眉眼平和的姜鹿尔。年轻而稚气,但已有足够动人皮囊的姜鹿尔。
    她的眼睛清澈,眼尾微翘,眉毛画的英气且直,阳光亘古如新,叫他无端端想到那些星光陨落时候的夜晚,辽阔看不见前路的大海上,海风吹过斑驳的货船,她站在尾舱上,提着一盏孤灯,眺望货轮离开的方向。
    看不见脸。
    海风灌满长袍,弥漫的夜色几乎隐去了海天。寂静和海风,天地间恍若只有一人,伸手可触星辰。
    他年轻的一生,已经看过很多美丽的女人和英俊的男人,煊赫和落魄、世情和冷暖都一一品过。
    但是看见她和想起她,感觉却从来没有变过。
    就像是看了无数次的那部叫奇幻旅程的电影,早已知道结局,但是再看的时候,心腔里,依然像有一只野狼,在轻轻磨着牙。
    一下,一下。
    他一瞬间屏住了呼吸。
    交错的瞬间,两位“观音”都向人群中抛洒净水,细细密密的水珠撒在空中,斑斑点点的光晕如星光。
    程砺转过头,阳光很烈。
    他上身穿了一件黑色短衫,但眉目温和,和周围已经满头大汗的人群不一样,他看不到一点燥热的迹象,他看着前面。
    斜对面的洋楼上,佩德罗的随从,一个包着头巾的锡克人快速走下楼来,向着围向李家的人群挤去。
    地上有一滩水,不知道是谁看得入了神,几个椰子掉在了地上,咕噜噜滚在地上。
    程砺走过的瞬间,一脚精准踢向那个开了口的椰子,不远不近落在锡克人脚下,他脚一滑,踉跄着立刻被挤过去的人群带倒了,更多的人挤过来。而这时候,两家的队伍已经错开了去,他再也没有机会追过去看个清楚了。
    椰子水打湿了的布鞋,程砺在转弯的地方脱下了脚上的鞋,赤足走了过去。
    两家的队伍一错开,人群便散掉开一大部分,街道顿时空了许多,狼狈的锡克人终于从地上爬起来,头上的布巾散了,满脸骂骂咧咧盯着过来的人,但是看来看去也没看出个名堂,只得悻悻回去复命了。
    队伍过了街角就开始到尾声,得了孔明灯的围观华人陆陆续续开始准备晚上的放灯活动,义山虽大,但是顶好的位置就那几块山地,又要布置香烛,还有那么多祭拜的同乡,去晚了就只能在山腰放灯摆香,那可不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