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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沈觅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她,不敢说话。
    不知怎么的,她老觉得这一家子不简单,三代同堂,但总觉得有些东西扑塑迷离的,表面上和和气气,哪里奇怪又说不上来。
    好比现在,这位小姑虽然语气中像是在打趣,但她的眼神却是真真实实的冷了下来。
    “好了侄媳妇,感谢你的招待。”席英月站起身,没待她回答,便迈着修长的腿,大步流星地走掉了。
    姑姑刚走,侄儿的电话就打来了,沈觅看着来显,虚无地叹了口气。
    所幸的是席烈说他有事,今天不能见面了。
    正好落得清闲!
    想着,她给陆悦打了个电话,约好了在陆悦工作地点旁边的咖啡厅等她。
    上次这妮子说有了新男朋友,她都无暇顾及,好不容易闲了下来,得好好拷问她一番!
    大清早的,在这里外带咖啡的小白领很多,她给自己点了杯奶咖,坐在窗边慢腾腾地喝了起来。
    看着这些忙忙碌碌的身影,她突然觉得自己有些格格不入。
    曾经她也想挤进大企业,每天朝九晚五,也许兢兢业业工作几年,就能升职加薪,等到三四十岁,能混上个小领导。
    两年过去了,她还是个无业游民。
    虽然看重她才气约稿的人很多,陆悦也天天嚷嚷着羡慕她的生活,但她总是觉得,自己的人生不止于此。
    等了十几分钟,陆悦还没来,看样子是又要美美的迟到了,她叹了口气,起身帮她点了一杯美式咖啡外带。
    “哟?这不是沈觅吗?”
    身后传来一道低沉浑厚的声音,让她忍不住脊背一僵,整个人瞬间汗毛倒竖,后背蓦地冒出一层冷汗。
    肩膀被人轻轻拍了拍,她咬了咬牙,并不想回头看。
    “哎,别这么冷淡嘛!”那道声音突然凑到跟前,她条件反射地退开几步,不耐烦地转身狠瞪着来人,刀尖子一样的目光狠狠地剜了他几下,似是要将他凌迟一般——
    “你这种人……怎么还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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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交个朋友吧!
    “别这样,好歹我们也共事过。”男人嘿嘿一笑,面前的大肚腩跟着微微颤抖,看得沈觅一阵反胃。
    “你这个大猪蹄子还不滚?!”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中气十足的大吼,随即刚做好的美式咖啡被她尽数倒到了男人身上。
    “啊,烫,烫!救命!”男人被烫的不轻,凄惨地哀嚎着,惹得众人皆侧目,咖啡店的店员也吓惨了,一脸懵逼地凑过来了解情况。
    “你没事吧觅觅?”陆悦紧蹙着眉,飞快地将浑身僵硬的她护到怀里,随即朝男人狠狠啐了一口。
    “杨主管,杨主管……天哪,快报警!你们两个别走!”
    两个女人快速地围了上来,一边观察着杨主管的伤情,一边拽着沈觅二人不让离开。
    “别,别报警!”杨主管一声低吼,缓过神来,阴仄仄地看了陆悦一眼。
    “还报警呢,报警抓自己?”陆悦嗤笑一声,嗓门大得出奇。
    “我劝你们那,赶紧离这个禽兽不如的上司远点!”陆悦挑了挑眉,放了几句狠话,随即护犊子般将脸色不好的沈觅拉了出去。
    “你没事吧?!”陆悦忧心忡忡地问道。
    沈觅瘫到路边的石墩上,一张脸没了血色,看起来格外的骇人。
    “对不起,我不该叫你过来等我,前些日子听说他来了这里上班,我给忘了……”陆悦说着,颇有些愧疚地垂下了头。
    沈觅深吸了口气,冲她扯了扯嘴角,“没事了,你赶紧去上班吧!”她说着,拍了拍陆悦的肩膀。
    陆悦有些放心不下,作势要打电话请假,被她制止了下来。
    “不用了,我去一趟南山陵。”
    陆悦闻言,叹了口气,不再说话,忧心忡忡地离开了。
    南山陵是一片墓地,她在门口买了一小束菊花,这才慢吞吞地在静谧的小路上走着。
    陵园很大,没什么人,静悄悄的,听得到林间的风声。
    她轻车熟路地找到一块墓碑,将周围仔仔细细地打扫了一圈,然后将白菊放到前面,这才失神地瘫坐到一边,看着照片上和蔼的笑容发呆。
    “爸,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来看看你。”叹了口气,她独自喃喃。
    小时候不太懂,也不知道人走了是个什么概念,有了姑姑和姑父的照顾她倒也不觉得失去了亲人是一件多么伤心的事情。
    反而是大了,每一次来,都心酸不已。
    如果父亲还在的话,在她遇到困难,危险的时候,他肯定会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自己。
    也就不至于让她在最难的时候,也想化成一撮灰,一张黑白相片,一块墓碑了。
    至于母亲,她一点印象都没了。
    只是听沈洁说过,她的眼睛像极了那个没良心的女人。
    现在仔细一回想,她这一辈子,还真没什么顺利的事情。
    “爸,是不是时间久了你都把我给忘了?你得保佑我才对呀!”她无奈地叹了口气,看着那张褪色的照片,郁闷地撇了撇嘴。
    “哈哈哈哈哈,追不上我吧……”突如其来的铃声响了起来,她吓了一跳,心里想着前几天就说把铃声换掉结果总是忘。
    一看来显,又是那个纨绔子弟。
    “哎呀爸,不是叫你保佑我的嘛?”她无语地嘀咕一声,这才不情不愿地接起了电话。
    “小爷要请你吃饭,在哪,我来接你!”刘辰逸说话永远是那副嚣张跋扈的样子,就算说着喜欢她,也从未好声好气说过一句话。
    “不来。”她干脆地拒绝道。
    “等着,少废话!”刘辰逸说着,飞快地挂了电话,她不知道他又抽哪门子风,无语地收起手机。
    “这孽缘……”
    跟刘辰逸的缘分,用孽缘来说真的不为过。
    想她高中的时候追着乔西哲跑的事情是满城风雨人尽皆知,而刘辰逸,属于典型的家里有矿任性妄为系列。
    天天跑到乔西哲班里找他,总能碰见坐在后门口吊儿郎当的刘辰逸。
    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招惹了他,有一次送完小纸条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突然伸出华丽丽的大长腿横在她面前。
    她一个避之不及,一脚踩在了他那双据说很贵很难买到的白色鞋子上,在鞋面上清清楚楚地留下了自己的鞋拔子印。
    从那神来之脚之后,刘辰逸就像个疯狗一样盯上了她。
    “矮冬瓜,你踩了我的鞋!”
    “短腿,你知道那鞋多贵吗?”
    “那不是普通的鞋,那可是限量版!!!”
    自此之后的高中生涯,在她眼里,刘辰逸=鞋。
    本以为上了大学,她以为就此与乔西哲过上了大大方方恋爱的日子,却不曾想在一次聚餐上,又遇上了正泡着她室友的刘辰逸。
    她的苦,无人能懂。
    正感慨着老天不公,她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赶紧给小爷出来,这里车子不让上去!快点!”刘辰逸在那头烦躁地咆哮道。
    认命地站起身,她瞟了墓碑上的照片一眼,父亲正对她笑得和蔼。
    慢吞吞地踱步下山,她老远就看到刘辰逸那拉风的跑车正大喇喇地横在门口,而他正不耐烦地在车上打电话。
    “我去还不行吗?我这就去!!”沈觅刚靠近,就听到他一声怒吼,随后便烦躁地摔了手机。
    她无语地咋舌,随即上了车。
    “刘辰逸你该去检查下自己是不是有躁郁症之类的病……”她系好安全带,漫不经心地嘀咕道。
    “你最近皮得很!”刘辰逸白了她一眼,一脚油门,车子便疾驰而下。
    一路带她来到了市里,他还是踩着上次的人字拖,这次更过分地穿了个夏威夷风格的花裤衩。
    这么不修边幅的富二代,电视里都不敢这么演。
    他大步流星地冲进一家酒店大厅,在冷冷清清的餐桌之间穿梭着,像极了土掉渣的地痞流氓,看的沈觅差点笑出了声。
    最后他在一个有人的桌子旁停了下来,随即一屁股坐下,还冲愣怔的沈觅招了招手。
    他的对面坐着一个长相乖巧的女孩子,正带着甜笑看着二人。
    沈觅又不傻!
    “你慢慢吃,我走了哈!”白了他一眼,她转身欲走,却被刘辰逸飞快地钳住了手腕。
    “看到了吗,我有对象,吃完这顿饭,咱各回各家,该怎么说,按照惯例来。”刘辰逸大大咧咧地对那女孩说着,连反应的机会都不给沈觅。
    沈觅无语地翻了个白眼,冲一脸愣怔的小妹妹笑了笑,“你别听他胡说,我不是。”
    “沈觅你还是人吗?”刘辰逸气结。
    小美女爽朗一笑,冲沈觅招了招手,“姐姐你好,我叫罗婉儿,坐下一起吃吧!”
    姐姐?
    这么乖巧的小姑娘配刘辰逸真是鲜花插在牛粪上。不过,她当然是不愿意趟这趟浑水。
    “不了,我已经吃过了,你们慢慢聊。”语毕,她斜了刘辰逸一眼,随即甩开他的手,就这样不顾刘辰逸黑沉的脸潇洒地走了。
    刘辰逸恼火地咒骂一声,随即转过头,正对上了罗婉儿亮晶晶的眸子。
    “你笑什么?”他烦躁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