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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她不怕陶志远,就是嫌看着烦,现在可算是得了眼耳清净。自从他走后,天更蓝了,饭更香了,空气也更清新了!更重要的是,她总算能把精力转移到赚钱大计上头啦。
    她找大师傅打听过口风了,不仅仅是精磨香油,一切好的食材调料啥的他都要。价格合适,不问来历,处置也很妥当,可谓是合作极佳人选。
    这天傍晚,她带了一挎包的干货兴冲冲地准备去找大师傅估价,然而还没走到车站,就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她走的不是土路,而是通往车站的大道。说是大道,也就是路面更宽阔一些,两边的房屋也更多一些罢了,本质上还是带有省城偏郊区的荒凉。
    几个一看就有点吊儿郎当的青年不远不近地跟着她,看似心不在焉,注意力并不在她身上,可节奏却是跟得很紧。她走的快一些,他们也就快一些;故意停下来摆弄鞋带儿,他们也像是想起什么遗忘的事情般停顿一会儿。
    程冬至仿佛看风景,实则观察了一下四周的环境,感觉情况有点不乐观。
    这个点儿大部分人都在家里,除了他们便是几个零星路人,看到这伙人也避开来了。这附近又没个啥公安局的,叫唤起来不一定有人搭理。
    路面太直太一览无余了,连个拐弯儿躲进系统的地方都没有。凭空消失是一件犯禁忌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的状况她不会考虑这种做法。
    该怎么办呢?
    程冬至的脑袋转的很快,尽可能地找应对方案。路过一家带玻璃窗的房屋旁时,她停了下来,对着那窗面儿拨弄头发,带上头巾后整理衣襟,还擦了擦鞋。趁着这个机会,她神不知鬼不觉地给自己换上了轻便型防震头盔,并把高压电击警棍牢牢握在了手里。
    那几个青年对视了一眼,决定暂不动手,等她折腾完了再说。咋说这一带都有变数,等到了大路尽头她喊破嗓子都没用了。
    准备好后,程冬至心里扑腾直跳,面不改色,可手心出了汗。
    咋说她现在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即便有这些武器,能不能制服几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也是个很大的问题。要是一不小心那警棍被反手夺走了呢?
    管他的,也只能试试了。
    实在不行还是要借用系统,趁他们不备再钻出来狠狠一击,直接打成智障或者失忆最好,这样不就不用担心他们透露她莫名消失的事情了吗?
    不管如何拖延,大路终究还是走完了。
    继续往前走,等于把自己送入无人区,停下来,对方也会发现自己的意图,也会直接动手。
    程冬至无声地叹了口气,板着脸猛地转过身,冷冷地看着那几个离她只有十几米远的流气青年。
    “你们跟着我干啥?”
    “小丫头长得挺水灵哈!光看这样子,还不知道是个黑心烂肝儿地货!”为首的一个叼着烟,笑嘻嘻地走了上来。
    “你啥意思?你们是谁叫来的吗?”程冬至问。
    “你管这么多干啥呢,听说你家有钱,借几个钱来给我们花花呗?”
    程冬至从荷包里摸出一张十块钱的票子和一些毛票,亮给他们看:“这是我剩下的全部生活费了,你们是不是拿了钱就走?”
    叼烟青年眼睛一亮,露出贪婪和恶意的神色:“才这么点够啥?咱们哥们儿几个都不够喝一顿的!看你这样子应该也没带多少,要不你领着咱们去你家拿?来来来,哥哥我牵着你的小手儿,咱们一起……”
    说着,他忽然顿了一下,看向了程冬至的身后。
    程冬至一时间没有注意到他神情的变化,自顾自地往后退了两步,背忽然撞到了什么……
    第107章
    程冬至回过头, 只看到半新不旧的灰黄色精呢军装,以及上面的铜扣。
    顺着这铜扣沿线的方向往上看去, 只见雪白的衬衣,只解开了一个扣子, 衣襟上露出好看的脖颈,再往上便是一张好看到言语很难描述的少年的脸。俊朗中带着清秀, 清秀中带着匪气, 还不明显地混了点厌世感,叫人完全捉摸不透为何他能长得这样好,和其他人仿佛不是在同一个人间。
    程冬至觉得少年很眼熟, 模糊猜到一点,但是不能确定。
    流气青年们人多势众,看少年的样子也不像是能一个解决他们这么些人,可不知为何, 他们却露出了点胆怯的意思, 微妙地往后挪着。
    或许是少年腰间的黑匣子起了作用, 或许是他身上这套呢子装起了作用,又或者是他投过来的眼神。虽然少年没说一句话, 可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节都提醒着对方最好不要轻举妄动。
    “阿则你走得这么快做什么!我叫你等等……”
    另一个高而黑的军装平头少年带着两个同款军装少年兴冲冲地走了过来,这回这个很好认了——他不过是长了个子与肌肉,脸还是那张脸, 神气也还是那个神气。
    程冬至像是看到了救星, 整个人都活泛开来, 如释重负地高叫了一声:“淮海哥!!”
    叶淮海愣了, 他看了好一会儿,才不确定道:“真是你呀?”
    “是我!你们来的刚刚好,救救我!”
    “啊?”
    “他们!”程冬至的手指带着腾腾杀气指向了傻眼的流气青年们:“他们刚刚想把我拐走!”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顺理成章了。
    叶淮海加上两个同学都是以一敌三甚至五的角色,这样一算比对方倒还多一半人。混乱的场景已不能说是双方斗殴,而是他们单方面吊打青年们,打得那叫一个满街热闹,惨叫震天,相邻的人家都紧紧地把窗户给关上了。
    程冬至起初还直勾勾看着,后来阿则把她的眼睛给捂住了,听声音叶淮海他们仿佛把青年们的胳膊腿脚给卸了,那惨叫有点儿渗人。
    “这些杂碎咋处理?”
    干完架后叶淮海浑身神清气爽,问同伴们。
    “扒了衣服捆上,丢公安局去,晚点打个电话说明一下情况。”
    “行!那麻烦你们跑一趟?这不,我妹她吓着了,离不得人。”
    “这有啥说的,顺路的事儿!你妹长得真像你啊,一个模子出来的。”
    “去你大爷的!”叶淮海知道对方是调侃,笑骂了几句。
    危机解决了,又忽然和这么重要的朋友们相逢,程冬至一下子说不出话来,这个急转弯拐太狠了,她还有点没调动好情绪去面对。
    叶淮海和阿则都以为她是吓着了,两人一左一右地架着她,找了个有灯亮的干净地方停住了。
    阿则沉默地坐在程冬至左边,中间留了一点位置。叶淮海则依旧站着,一只脚踩在程冬至身子右侧的石板上,拿打火机点着烟,神情既是高兴又是疑惑:“刚刚那些人打哪来的?为啥要拐你?”
    程冬至的注意力却集中在了另外一件事上:“你才多大啊你就抽烟?还不赶紧灭了!”
    叶淮海最不喜欢人说教她,可“小丁点”例外。听到她这句泼辣的话,他心里服帖得很,有种别样的痛快,顺从地把烟给丢在地上踩灭了。
    原本还担心好些年没见了,小丁点和他们生分了,现在看来不是这么回事!她这态度,还是拿他们当自己人呢,一点儿客套都没有。
    这场景要是落在其他人眼里,保准会心痛得无以复加,并立马蹲下身去捡起来收好:这可是“大中华”啊!
    见叶淮海不抽烟了,程冬至意识到自己刚刚有点暴露原型,忙恢复了怯生生的小姑娘形象,一脸委屈害怕和难过:“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本来我打算去坐车的,才走到这条街他们就跟上来了,嘴里说些不干不净的话,还动手动脚的。”
    叶淮海皱了皱眉,看向阿则。
    阿则说:“明天我们去问问,他们应该能审出来,看起来就是寻常小混混,扛不住。”
    阿则说话的声调没什么感情和波动起伏,可他的音质和神态足够赋予他的声调一种别样的特质,让人忍不住琢磨。
    程冬至打量了一下他,问:“你平常都吃些啥,个头长这么快?”
    叶淮海有些不高兴:“你咋就顾着看他长呢,我也长了不少!”
    “淮海哥你本来就高啊,所以看着不明显。上次见阿则的时候他还和我差不多高,这才多久没见,就高我这么些了!”
    “男孩子嘛,本来就比女孩子长得快,再说了我们几乎天天都要做体能训练,吃的也是长个子的营养餐,个头能不蹿吗?哦!你吃晚饭了没有?”
    “没有。”
    “那我们带你去吃馆子,有啥事边吃边说,别堵在心里头,晚上要做噩梦尿炕的。”
    程冬至有点窘,你才尿炕呢!!
    阿则站了起来,程冬至也知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同站了起来。
    “你背的什么?”阿则忽然问。
    程冬至下意识看向自己鼓鼓囊囊的挎包,顿了顿:“都是些干货,蘑菇笋啥的……”
    阿则伸出手,程冬至楞了一下,他要干啥?这是要没收违法物资?
    叶淮海一看就知道两人岔了,大笑:“你缩啥?他是要帮你拿包呢!不是我说,阿则你别老这么闷着,瞧你把小丁点给吓的,都不敢麻烦你了!原来多伶俐一孩子啊。”最后一句话也不知道是说阿则还是程冬至。
    程冬至脸红了红,把包递给了阿则。她视若珍宝与禁忌的这些干货,在他们看来或许就是一袋子红薯土豆,或者低级杂合面之类的东西。有些事情在不同的人那里,看法和结果也是完全不同的。
    省城里百货关门得早,天黑没多久就关了,阳光百货亦是如此。然而顶层的外国菜馆子还是开着的,另有一条专门的楼梯道上去。
    他们一看就常来,熟门熟路地挑了个视野最好的位置,靠玻璃窗,有隔断和绿植墙。
    阿则话不多,吃得也不多;叶淮海的兴致和食欲都很高昂,一边东扯西拉一边大嚼着,还嚷嚷着要喝葡萄酒。馆子里暂时没有,服务员去别处弄了一瓶过来,程冬至也尝了尝。
    他们点了烤小肋排,鸡肉沙拉,红菜汤和羊角面包,还有一些奶粉子与糖粉子做成的水滴状小甜点,叫什么奶砂,吃在嘴里嘎嘣脆一下子就化了,据说是苏国那边的特产,很有点意思。
    吃着色香味俱全的“洋菜”,从玻璃窗处俯视夜色中的省城,尽管这个时候的省城并没有后世万家灯火的常见盛景,大部分是灰暗的,可程冬至依然有点点恍惚,仿佛和眼下的环境脱节了,去了一个不知名的时空。
    “本来离约着的时候还有一段日子,可我们学校最近有点事,经常放假,课程也是天天改,有一出没一出的。我想着估计奖假也乱了,就干脆提前过来看看你过的咋样,还习不习惯。”叶淮海解释。
    其实程冬至不太记得当初约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了,她懵懂地点点头:“这样啊,那是不是说以后咱们可以经常聚一块儿玩啦?”
    “差不多!高兴不?”
    “高兴!”程冬至露出一口白牙。
    能常聚是好事儿,这样她就可以想着法子回报这俩了。至于他们需不需要她那些东西是另一回事,她得尽自己的心。
    就是借口可能会有点不好找,他们什么阵仗没见过,什么门道不清楚,恐怕不好蒙混。不过从他们丝毫不关心她挎包里干货从哪儿来这件事看,仿佛也不需要找什么借口?
    吃完洋菜,叶淮海和阿则就护送着她去王春枝那边去了。她受了惊吓,又来日方长,不急于这一时。并且他们也看出来,那几个混混的来历动机不调查个清清楚楚,她也没啥心思玩耍。
    正如阿则所说,那些人用不着什么严审,早就软瘫成一块儿,把事情交代了个干干净净。
    原来,为首的那个是郝春的表哥,属于没什么工作吃黑市口粮的混混,之所以带狐朋狗友们来堵程冬至,为的是替自己表弟出气。
    至于郝春为什么会报复程冬至,又说来话长了。
    大家只知道郝春收到了陶志远的信,而且还是在陶志远消失之后收到的,但一下子想不出陶志远是怎么办到的这一点。还是程冬至最先想到关键,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陶志远是一个心思阴沉的人,小衣事件发生之后,他总觉得自己或许会再一次中王冬枝的招,郝春已经走了,一旦他出事便是死得悄无声息,便偷偷留了个后手。
    附属中学的后门门卫处兼有信件收发的功能,每个星期天的下午五点大钟敲响的时候,门卫老大爷就会从自留菜地里伸直腰,回到门卫室里把篓子里的信件收一收全送到邮局去,多年来养成了习惯,准时准点,风雨无阻。
    郝春正是利用这一点,预先写好了一封向郝春求救和揭发的信,放在了篓子里。
    信的内容自然是三分实情七分污蔑,情感真挚字字是血的控诉,陶志远告诉郝春,两个人的不幸遭遇全都是王冬枝这个小贱人闹出来的,唆使他一定要报仇。
    如果陶志远暂时安全,他就会掐着点在门卫老大爷收拾信件之前把自己那封信拿回来,躲在一旁亲眼看着他送走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投回篓子里去,前后不过十几分钟的事,不难。
    如果他出了事,自然就没有人去拿回那封信了。
    那么,那封信就会按照原有的计划,被送到邮局,然后送到了郝春的家里,完成他最后的报复和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