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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小厮便皮笑肉不笑地将他迎进去,打心底觉得跟着百里煜浪费时间,不大爱搭理他。
    百里煜进去后发现里面居然铺着色泽艳丽的地毯,衣服全部用雕工精美的木架撑起,一件件华丽无比。
    他惊叹着想要踏进去,小厮忽然道:“咱们店里的地毯是从遥远西域买来的,光运费都花了足足三块中品灵石,更不用说其他的花项了。”
    三块中品灵石?!
    对一个手头只有二十块中品灵石,连下品灵石也没见过几块的少年来说,数目实在可怕。
    百里煜抬起的脚一顿,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很尴尬。
    “请进。”小厮弯腰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百里煜却迟疑着没进去。
    世上最磋磨人的苦难之一便是贫穷,穷人家的孩子,哪怕不偷不抢,到了富丽堂皇的地方总会不自在,从心底生出自卑的感觉。百里煜乡村穷小子,第一次来花花世界,哪里见过如此阵仗,他没觉得自己有错,可莫名的心底生出一丝不自在来。
    “呀,哪里来的叫花子?”
    这时,屋里传来一个傲慢的男声。
    百里煜抬起头,看到一个胖得像头猪的男人站在衣服架子旁边,身边跟着个千娇百媚的女子,身后还立着两个五大三粗的打手,排场十足。两个裁缝站在他身边,脸上堆着笑。
    那女子一看便是江丰镇里的妓,男人明显在讨好她,见着百里煜便夸张地捂着鼻子后退,“桃红姑娘,你走开点儿,这叫花子身上太臭了。”
    百里煜下意识地抬袖闻自己身上的味道,没有臭味呀。
    里面的其他客人听到男人大呼小叫,下意识地看过来,百里煜明明觉得自己不臭,也没什么不对,可在众目睽睽下忽然就感觉自己臭得很,做错了事。
    他连忙转身朝外走。
    “站住!”容奚道,“你跑什么?”
    百里煜也闹不清楚自己莫名其妙的情绪,听到容奚的话便停住脚步,“我……”
    “哼,狗眼看人低的东西!”容奚道,“你也是,跑什么跑?他们开门做生意,你不偷不抢进去买东西,哪用得着觉得低人一等?”
    “可是……”百里煜小声说,“那地毯光运费就三块中品灵石,万一我踩坏了不好赔……”
    “蠢货!”容奚恨铁不成钢,“那地毯至多值五块下品灵石,小厮说的鬼话你也信?那小厮看你没钱故意让你走,狗眼看人低的东西!还有那个死胖子,惹都没惹他,他来寒酸你,你不气吗?要走可以,先把这两个东西收拾了再走!”
    容大爷可不是好脾气的,敢欺负他的人?哼!
    百里煜紧张起来,“前辈,为这点事打人不好。”
    他觉得没必要为这种事大动干戈,小厮和胖子只是看不起他而已,甚至都没辱骂殴打。虽然他的确不爽,但不能因为这点不爽就心怀怨愤。报复,报复什么?没有理由啊。
    这时候的百里煜还比较单纯,村里人有怨恨直接叉腰开骂,直来直往,从小在村里长大的少年以为世界就是这样的,并不知道世上还有“拐弯抹角”“指桑骂槐”“辱人于无形”“笑里藏刀”这类软绵绵的刀子。他的内心感觉得到不舒服,但又不好意思发作,一旦发作好像变成自己小题大做,自己的不对。
    “谁说要打人了?”容奚在玉佩里翻了个白眼,“跟我进去,照着我的话说。”
    百里煜想了想,相信前辈,便又转过身走进屋里。
    小厮没想到他不走,脸色不大好看,但不好当着众人的面赶人,由着百里煜进去,进去了便道:“小哥,架子上的衣服别乱碰,若是坏了你可赔不起。”
    容奚又骂道:“欺人太甚!瞎了他的狗眼!”
    气哼哼道:“百里煜,照着我说的做!”
    百里煜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前辈,我该做什么啊?”
    容奚有点怕这土包子没见过世面,别人一凶就镇不住场子,叮嘱道:“你虽然穷,但是要有骨气……妈的,你哪儿穷了,你手上可有二十块中品灵石!等你到了我的洞府,里面还有很多灵石!你是我东林魔尊的人,是少爷,不准露怯堕了我的名声!”
    百里煜听他如此说,心里有些异样,嗯了一声。
    容奚便交代了一番。
    百里煜指着身边架子上挂着的衣服道:“这件衣服值多少钱?”
    小厮说:“一块下品灵石。”
    百里煜挑挑眉道:“就这玩意儿也值一块下品灵石?”
    小厮生气,“这衣服用的是梅家庄的天蚕丝,由我们大师傅做了阴阳绣,天下独一无二,一块下品灵石算少啦!小哥不识货,若是想贪图便宜,隔壁就有适合的衣服。”
    “梅家庄的天蚕丝?”百里煜笑了笑,“这分明就是普通的蚕丝。梅家庄的蚕丝细腻紧密,还会反射微光,你这丝又粗又糙,毫无光泽,居然也敢冒充梅家庄的天蚕丝?”
    他一说,周围的人都停下手上动作,转头盯着他。
    小厮瞠目结舌,“你……你……胡说八道!”
    “我胡说八道?”百里煜捏着那木架上的衣服袖子,看了看继续道,“还有这所谓的阴阳绣,你哄谁呢?阴阳绣阴阳两面不一样,你这个分明就是暗绣,虽然功力不弱,可比起阴阳绣来差远了。就这种衣服,居然也敢要价一块下品灵石,当大家都是冤大头啊?”
    容奚暗地里咦了一声,没想到这土包子装起来还挺可以的,落落大方,从容不迫,说话娓娓道来,颇有点公子风范。
    “你是故意来找茬的吧!胡说八道!”小厮勃然大怒,撸起袖子要拉百里煜。
    百里煜后退一步,朗声道:“我说的对不对行家一看便知,你这样的衣服只能糊弄糊弄外行人。若穿了你家的衣服非要说是天蚕丝、阴阳绣,真遇到大家贵人,怕是要被笑掉大牙。”
    来店里做衣服的大多非富即贵,在意的不是钱财而是体面,听到百里煜这样一说,众人脸上的表情都不大好看。
    小厮看到众人表情不对,急了,“大家别听他的,我们真用的是天蚕丝,做的也是阴阳绣。”
    百里煜继续道:“刚才你说地上铺的地毯是西域运来的,光运费都花了三块中品灵石。要我说,你这谎话也扯得太大,这地毯分明就是仿制西域样式做的赝品而已。”
    “胡说!”小厮怒声,“快把他拉出去!”
    百里煜快速道:“西域地毯的花纹编排呈回形,且有独特染料渲染,你这块地毯花纹倒是编排得像模像样,可颜色不够多,也不够艳丽。为何如此?因为西域的气候独特,白天很热晚上很冷,染料可以在一天之内完全凝聚,若是我们青州,天气不能做到极冷极热,便做不出那样美丽的颜色。”
    第28章
    小厮气炸了,刚要动手拉人,一个男性客人开了口,“他说得没错,这块地毯的确不是我们西域的。”
    那男人穿着色彩艳丽的短褂,头上包着头巾,高鼻深目,应该是个西域来客。
    他一开口肯定了百里煜的话,小厮的脸霎时间姹紫嫣红,比地毯的颜色还要好看。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正不知如何收场,一道柔和的女声传来,“发生什么事了?”
    众人寻声而望,见到后面的珠帘卷起,一名身着青色纱裙的女子曼步而出,那女子年约四十左右,眼角已经有鱼尾纹,可面孔依旧秀丽,看得出年轻时是个大美人。
    小厮见到他便如同见到主心骨,叫了一声,“老板!”
    原来这便是成衣坊的老板。
    百里煜走过去道:“想来这位便是老板了?”
    “正是。”那女子点点头,目光有点冷。
    百里煜浑然不惧,看了一眼小厮道:“冲撞了贵店是我的不对,向老板赔个不是。”
    容奚怒道:“赔什么不是?”
    百里煜没理他,继续道:“若不是贵店的小厮欺人太甚,狗眼看人低,我也不会说之前那些话,打扰贵店清净。既然贵店不欢迎我,在下告退。”
    说完拱拱手,转身欲走。
    “等等。”女子忽然出声,转头狠狠瞪了小厮一眼。
    小厮吓得慌忙低头,额头开始冒汗。
    百里煜停住脚步。
    女子收回目光,转头和颜悦色地对百里煜说:“小哥所知甚多,就连我也不知这衣服上的丝不是天蚕丝。”
    她说着走到那件白色衣袍前,随手一扯,将衣服从木架上扯下来递给百里煜,“这件衣服就交给小哥,当做我的赔礼。”
    百里煜摆手,“我不需要。”
    女子脸色微微一变,随即道:“既然小哥不要,那这衣服断没有继续留下的道理。”
    在众人的注视下,她伸手用力一撕,伴随着哗啦一声,衣服撕成两半。
    一时间店内静得落针可闻。
    女子道:“我店里的衣服,不能出现赝品,若发现一件便毁一件。”
    豪气地撕掉衣服,向客人表决心,女子的当机立断挽回了自己颜面,也打消了众人疑虑。
    百里煜达到目的,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成衣店。
    至于那个小厮,看女子的表情,估计下场不会好。
    出了门,百里煜问道:“前辈可还满意?”
    “还有那个死胖子!”容奚说。
    “前辈。”百里煜有点无奈,“不用事事计较。”
    “他欺负你,就这样算了?”容奚依旧不平。
    百里煜瞬间心里暖烘烘的,“没关系,不是什么大事。”
    他刚才并不想和小厮计较,容奚却努力帮他出头,教训了小厮一通,的确很爽。一开始进入成衣店那种拘束感消失得无影无踪,哪怕他再去其他所谓的金窟银窟,也不会再有自卑的感觉了。
    前辈的那番作为,破除了他的某种心结,比报复胖子更重要,更令人开心。
    “好吧,算那死胖子运气好!”容奚听他这么一说,勉强不再追究。
    此后百里煜在容奚的催促下去了另外一家不错的成衣店换了身衣服,少年原本长相不俗,换身好的衣服立即变成翩翩佳公子。之后容奚把百里煜带去了江丰镇著名的酒楼饭馆挨个吃了个遍,又带他去坐载着歌姬的小船,哄他喝酒。甚至带他去逛青楼。
    如此过了三四天,直到逼着少年把钱财差不多散干净才作罢。他要让百里煜学会花钱,让他体验豪富生活。
    到了晚上,容奚道:“明天我们出发去洞府,今晚咱们就去牡丹馆吧。”
    “不用了。”百里煜脸红拒绝,只说:“我很困,要回去睡觉。”
    “听说牡丹馆的歌舞很好。”容大爷也想去饱饱眼福啊。
    “不去了。”这几天不是听歌便是看舞,还有玉臂朱唇,莺声燕语,百里煜有点招架不住。
    容奚劝说无果,便道:“好吧,是你自己不愿去的,可别怪我没带你去。”
    百里煜说:“哪会怪前辈。”
    容奚哼了一声,没作声。他之所以带着百里煜东游西荡,喝最好的酒,点最美的姑娘,听最好的曲儿,并不仅仅是为了补偿百里煜,他还有自己的小九九。百里煜一旦喜欢上了这种醉生梦死的生活,容奚再给他大笔灵石供他挥霍,以后百里煜便再也不想离开他了。
    比起无欲无求的少年,喜欢美酒、美食、美人的少年更容易掌控一些。
    到了客栈,百里煜脱了衣服准备睡觉,容奚试探着问道:“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