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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本质上,它不过是一块尖锐的三角形铁片,以中线为基准,稍微对折了下。虽然开了刃,但根本不可能用它去挥砍目标——折弯后的两侧刃身极短,前端几乎没有,后端仅拇指指甲宽,就算是没有披甲的敌人,横砍过去说不定连衣服都割不破。
    这把武器只有一个用途,那就是刺击,而且必须连接上火枪后才可使用,单独拿在手上,它甚至不如一把匕首。
    浪费大堆生铁,造出仅有单一攻击方式的武器,在首席骑士眼里,自然是不合格的作品。如果他的领地里有铁匠胆敢这么做,他一定会把这人捆起来狠狠抽一顿。
    但哪怕是这样劣质的武器,他也能看到殿下在细节上的独到之处,比如套管的卡槽设计,一条企口有两处直角,只要对准枪管上的小铁条套入,再转半圈,就能将刺刀固定在枪管上。这种异形企口使得套管和枪管并不需要十分贴合,过于宽松的套管可以塞入一些纸片后再旋转,没有的话,树叶也能将就。
    “上刺刀!”
    听到口令,分到刺刀的火枪队成员纷纷从跨在腰间的刺刀袋中抽出刀刃,套上枪管——新武器和配套的刀袋目前只生产出四十余把,未领到的只好暂时用跟火枪等长的短木杆代替。
    这套动作差不多练了一个上午,如今大部分人只需两到三息时间就能固定好刺刀。按殿下的说法,这是最后关头的拼搏,不到万不得已,他不希望看到部下进入白刃战。卡特对此说法不以为然,没有亲手把刀剑捅入敌人体内,仍只算个雏儿。只有见了血,他们才能从矿工和猎人蜕变成战士。
    铁斧也在队伍中,虽然他自称是一名猎人,但卡特能从对方身手看出来,此人绝对受过专门的战斗训练,身手不会比骑士差到哪里去。
    当初殿下要求卡特教导士兵练习刺杀时,他原本是有点心虚的,刺刀这种东西从未听说过,万一自己根本不会用该怎么办。不过看到原型后,他立刻变得信心满满,这不就相当于一根短一号的长枪嘛,而且由于刀刃的特殊性,它用起来比长枪还要容易得多。
    刺刀攻击方式单一唯一的好处就是训练起来方便,没有劈、撩、挡、扫,只有一个动作,刺击。首席骑士让所有队员排成数行,教授他们最适合发力的刺击动作——双腿前后站立,弯腰屈膝,双臂尽最大的力气向前递出。
    这种反复的训练极为枯燥,而令卡特啧啧称奇的是,每个人都在一丝不苟地完成刺击动作,换作冬天之前这他们还是一帮软弱懒散的平民,现在却表现得像模像样。喊出口令便会立即执行,操练他们甚至比培养扈从还要省心。当然,给他们换上刀剑,也就是殿下口中的“冷兵器”,这些人依然在自己手下走不过三招。但从意志方面来说,他们的进步已值得让自己高看一眼。
    练习半个时辰后,卡特让火枪队原地坐下,稍作休息。此时王子殿下也恰好出现在练习场,他身边还跟着一名戴着兜帽的女子。对此骑士毫不意外,殿下已经提前跟他打过招呼,今天的练习将会有女巫配合进行。
    不过,那名女巫个头还真高,一眼望去几乎和殿下持平。女孩子还是小巧点的好,卡特想。随后他让所有人站起,向四王子殿下行礼。
    “殿下好!”士兵们举手齐额,大声喊道。
    “辛苦了。”罗兰点点头,走到骑士身边刚要说话,一名大汉突然间冲出了队伍。卡特·兰尼斯皱起眉头,跨出一步将王子挡在身后,手已经放在了剑柄上。而夜莺也第一时间现出身形,抓住了罗兰的手臂。只要情况稍有不对,她就能把王子拉入迷雾之中。
    冲出来的大汉正是铁斧。
    他没有跑向王子,而是对着那名女子径直跪了下去,用的也不是大陆王国的单膝跪礼,而是整个人趴在了地上,头深深埋入双臂之间,“族长大人!”
    火枪队训练被迫中止。
    ……
    “说说看,这是怎么回事?”
    城堡大厅内,卡特、回音、铁斧站成一排,罗兰坐在主位上,略有不满地问道。
    纪律,纪律!强调了多少遍,部队应该有铁一样的纪律!不说看到族长,就算看到国王也应该不为所动才对。实在有要求的,可以打报告嘛。亏自己还十分看好铁斧,想到这儿他忍不住叹了口气。归根到底,还是文化素质跟不上,不能透彻理解纪律的含意。
    “殿下。”铁斧一开口就忍不住想跪下去,膝盖弯到一半便被罗兰喝止了。
    “站着说!”
    “……是,”后者吞了口口水,说道,“银月大人是我在铁砂城时效忠氏族的族长。”
    “不,卡巴戈,我不是族长……”回音急忙摆手说。
    “不,您是,”铁斧反驳道,“您的父亲和兄长去世后,按照莫金习俗,从那一刻起您就是傲沙氏族的族长。我听说您被他们卖到了碧水港,可我并没有在那里找到您,我还以为您已经……死了。”
    “可是我——”
    罗兰打断了回音的话,“一个个来,铁斧你先说。”
    “遵命,殿下。”
    ……
    这个故事并不算复杂,罗兰很快便明白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回音原本是铁砂城中傲沙氏族的一员,本名叫卓尔·银月,她的父亲是傲沙氏族的族长。
    沙民并不是一个整体,而铁砂城所能容纳的人口有限,所以每隔三年,各个氏族就要在灼火之地进行神圣决斗,六个获胜氏族才可获得城内居住权,而其他氏族要么住在城外,要么扎堆于绿海。这些居住地虽然也有水源,但野兽和沙尘暴都会给沙民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每次神圣决斗,各个氏族的勇士都不遗余力。
    第一百零九章 回音(下)
    然而傲沙氏族在决斗中败给了背地里使出阴险手段的铁鞭氏族,不仅如此,还落得了族长被杀,氏族被流放无尽海角的下场。作为族长的女儿卓尔·银月,也就是回音,因为外貌出众,被当作上等奴隶卖给了碧水港的奴隶商人。
    铁斧由于混血的身份,尽管被傲沙氏族收养,但是并不会有沙民视他为真正的莫金人,因此没有被判处流放。反而因为他武技高强,被其他氏族看中,想要伸手招揽。铁斧感恩于族长对他多年的关照,加上一心想要救回回音,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其他氏族。经历一连艰辛旅程,他好不容易抵达碧水港,却不知此时回音已被卖往灰堡王都。
    再后来,一人被女巫救下,成为共助会一员;一人则心灰意冷地前往灰堡西境。直至今天,两个人竟意外地在边陲镇再次重逢。
    “那你打算怎么办,”罗兰沉吟片刻,“跟回音返回极南境,重振傲沙氏族吗?”
    “不,殿下!”铁斧单膝下跪道,“我已经向三神宣誓过,今后余生将永远为您效力。我只是当时……当时见到银月大人太过激动,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请您惩罚!”
    “那你呢?”王子望向回音,“想要为族人报仇吗?”
    回音也跪下道,“我曾在觉醒为女巫时想过复仇,但现在早已没有了这样的想法。”她咬了咬嘴唇,“请您让我留在这里……我已无处可去了。”
    “我明白了,都站起来吧,”罗兰不动声色道,“你们大可不必这样子,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他稍稍停顿片刻,话锋一转,“其实,帮你们报仇也并非不可以。”
    “什么?”铁斧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回音倒是没多大反应,看得出来,她对重返铁砂城确实不抱什么希望了。
    “当然不是现在。”罗兰摆摆手。这并不是他心血来潮,在铁斧对极南境的描述中,他听到了一些极为有意思的东西——那块土地酷热干燥,环境怪异多端。特别是从地底喷发的橙火,可以烧上几十年而不熄灭。橙火附近经常能看到落差巨大的地面断层,断层底部,黑色的冥河流淌不息。
    橙火也好,冥河也罢,罗兰怎么听都觉得,这不就是石油吗?而且还是露天流淌的石油!这种黑色的液体对于工业有多么重要简直无须累述,现代战争有一半是因它而起,油价的涨跌能影响一批国家的兴衰,甚至可以改变世界的格局。如果能借由傲沙氏族之事插手极南境,说不定他就能得到一个稳定的石油来源。
    不过罗兰现在无暇顾及偏远之地的争端,只好先留个引子,以后再去上演一套“自古以来”的戏码。
    “等我登上王位后,我会考虑为你们讨回公道的。”罗兰止住又想下跪的铁斧,“但今天你的行为违反了第一军纪律,关你两天禁闭,自己好好反省下吧。”
    “是,殿下。”铁斧兴奋地回道。
    “那么训练继续,”罗兰对首席骑士说道,“接下来的列队行进也由你来负责。”
    卡特点头应下。
    ……
    布莱恩原以为今天的训练会就此结束,但所有人仍坐在练习场内,并没有一人独自散去。
    因为卡特随王子离开前,下达的命令是就地休息,而不是解散。
    若是他以前所待的巡逻队,这样的情景简直不敢想象。
    “骑士大人,您说铁斧大人还会不会来啊?”同一小组的钉子凑上来问,“刚才他的举动真吓了我一大跳。”
    “说过多少次了,不要称我为大人,”布莱恩纠正道,“在第一军里,你应该叫我为组长。殿下说过要以军衔相称。”被四王子册封为骑士后,他在队伍里的地位陡然高了不少,其他人都不大敢跟他搭话,只有钉子——这个从矿山转到军队里的小个子,才经常凑上来找他聊天。按钉子的说法,别说骑士,就连罗兰殿下本人,他都近距离交谈过。
    “这种事……殿下应该不会太过怪罪于他吧?”虽然是这么说着,但布莱恩心里也没底。他曾见过一名平民不慎冲撞了上任领主的座驾,被卫兵当场刺死的悲剧。铁斧是异族人,而且当着王子的面跪拜一名女子,还称其为“族长”,怎么都算得上失仪了。
    “我猜也是,”钉子连连点头,“我还亲自跟王子殿下说过话呢,他跟那些贵族,嗯……”他挠挠脑袋,似乎在想该怎么表达好,“看起来差不多,可感觉完全不一样。”
    布莱恩也不希望铁斧出什么事,经过一个多月的集体训练,他已对这名异族人敬佩有加。特别是野外拉练时教导大家如何搭建帐篷,他精湛的技艺和不厌其烦的教导让所有人都受益匪浅。在骑士眼里,铁斧甚至比卡特·兰尼斯更适合担任第一军指挥。
    “他们来了!”钉子推了推布莱恩的胳膊,“咦,似乎没看到铁斧大人。”
    还不等他胡思乱想,卡特便已命令所有人整队,按之前分好的组次站整齐。接着罗兰殿下走上前训话:“我身边这位女子是一名女巫,名叫回音,也是铁斧失散多年的……亲人。铁斧因为扰乱队形,违反了军队纪律,已被我按条例判罚两天禁闭。我再次重申,你们是正规军,军人最重要的就是服从命令和遵守纪律!明白了吗?”
    “是!殿下!”布莱恩跟着其他人一起大声道。听到铁斧的处理结果,他心里也随之松了口气。身旁的钉子还偷偷朝他做了个鬼脸。
    “接下来的训练,将由回音协助你们进行。她的能力是模拟各种声音,包括乐器、号角和鼓。她接下来演奏的行军曲,就是指挥你们行动的命令!所有人将按照鼓点迈步,尽可能保持队伍在同一条线上。”说到这里,殿下顿了顿,“在战场上,回音会站在你们身后,她是第一军的旗帜,是火枪队的灵魂!你们要尽一切可能保护好她!那么……所有人先熟悉下曲调。”
    行军曲是什么?布莱恩听得一脸迷茫,是酒馆里偶尔会有人弹唱的乐曲吗?那种软绵绵的曲子用来指挥大家前进合适吗?
    不过当从未听过的旋律从回音口中响起时,他几乎瞬间明白了殿下的意思——富有节奏的鼓点让他忍不住想要迈开双脚,轻快的旋律挑起了他对战斗的渴望。
    ——所谓的行军曲,就是在战场上鼓舞人心,激励所有人不断前进的“战歌”。
    第一百一十章 雄鹰城之战(上)
    隔着迷蒙的晨雾,提费科·温布顿能隐约看到城头上飘扬的旗帜。
    他举起瞭望镜,试图辨认旌旗上的家徽。绿色底子上的帆船和皇冠图案毫无疑问属于他的妹妹,嘉西亚·温布顿。这也是城头最多的旗帜。
    第二多的是白色旌旗,白底布上的高塔和缠绕于塔上的毒蛇,那是巴尔亚家族的徽记。呵,他在心底冷笑,投靠了碧水女王,却仍挂着高塔图案的旗帜,简直是厚颜无耻。等我抓住你这个叛徒,非得把旗子喂你吞下去不可,巴尔亚伯爵大人。他心里想。
    最后便是红底的高塔雄狮,同样无耻的席塔家族。提费科面无表情,心中却已经将艾林·席塔判了死刑,和托曼·巴尔亚一样。当然,同样也要吃旗子。
    “奈门爵士,将灰堡王国的旗帜举起来!”提费科下令道。
    “遵命,陛下。”凛风骑士应道,随后策马向身后的军队跑去,“国王有命,立旗!”
    新国王回过头,看到一根根旗杆被举起,灰色的旗帜随风展开,黑色的图案显得庄严肃穆,巨大高塔和两侧倾倒、相互交叉的长枪,这才是灰堡之王的徽记。任何叛徒都将在这面旗帜下授首认罪。
    收到嘉西亚独立的消息,他立刻采取了应对措施——调动东境和王都的人马,进攻雄鹰城。尽管当时他心底如同掀起了惊天巨浪,但表面上仍保持了镇定,这给支持他的大臣增强了不少信心。
    召集封臣和部队花去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前往东境花了一周,赶到这里又花了半个月,提费科终于在昨天太阳落山时抵达雄鹰城。幸好王都受邪魔之月影响不大,到南境的道路不会因为积雪而无法通行,反而地面因为低温冻得十分结实,运粮的马车队伍进行速度比那些自由民还快上一截。
    他的队伍十分庞大,主要有自己的亲卫队、王城骑士团和东境公爵弗兰·彻里特的部队。三批人马加起来有六千人之多,其中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骑士,就多达一千名。据可靠情报,嘉西亚的部队只有不到三千人,而且大多是碧水港的自由民,平时劫掠手无寸铁的农民和商户还行,正面战斗不可能是骑士的对手。
    财务大臣高德爵士曾提出过异议,他认为邪魔之月结束后,各地都要进行耕种,此时征召大军会对收成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提费科没有要求封臣抽调农奴出战,而是召集领地上的自由民,由他们负责后勤运送。这样一来,即使他们在南境作战,也不会落下春耕。
    不管如何,提费科·温布顿决不能允许嘉西亚再在南境待下去。雄鹰城并不是座坚城,它的前身是个集市,刚好位于周边城镇的中间。后来随着商贸的发展逐渐演变为城市,时间不到百年。加上历届领主为了宣传它的亲商形象,没有修建难以逾越的高墙。三千人的平民部队和两个伯爵的手下加起来也不算什么大军,越早一天做出反制措施,胜算就越大。若给她喘息之机,让她将整个南境彻底整合后,自己再想击败她就十分困难了。
    经过一晚上的休整,他的人马已经吃饱喝足,蓄势待发。太阳逐渐由橘红色转变为亮眼的金色,雾气开始消散,土褐色的城墙也现出了真身——在新王眼里,那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城墙,充其量不过是一道土坡罢了。从坡底到坡顶都是条斜面,不用任何攻城梯,直接靠双手双脚就能爬上去。坡顶斜插着一圈一人多高的圆木围栏,能挡住流民和强盗,却挡不住全副武装的战士。
    城头的人站得稀稀拉拉,显然不像是为守城做好了准备。
    “陛下,负责盯梢南门的骑兵回报说,观察到了大队人马的行动。”凛风骑士跑回新国王身边,勒马汇报道。
    提费科将瞭望镜交给弗兰公爵,语气轻松地道:“看起来她想要逃跑。”
    后者仔细观望了会儿,点点头,“能这么快下定决心,也算是果断的选择。雄鹰城并不适合死守,她把人马放在城里,只会被我们一网打尽。”公爵说到这儿笑了起来,“正如您昨晚在作战会议中预料的那样,她没想到我们会来得这么快。”
    “我们抵达的时机也恰到好处,”提费科说,“她即使想逃,也没办法在夜间行动。”
    “您说得没错,夜间行军是大忌。她真那样做的话,不用我们主动出击,队伍就不战自溃了。而人马一旦在夜晚走散,几乎再也没聚拢的可能。如此一来,就算她逃回碧水港,也只有死路一条。”
    “因此我亲爱的妹妹必须等到天亮后才能指挥军队撤退。”提费科满意地看着唾手可得的雄鹰城,心想她所做的一切并没有超过自己的预料。嘉西亚过于贪图雄鹰城的象征地位,而把部队驻扎在这里——占领历代南境守护的府邸的确更容易征服南方贵族的人心,可好处同样伴随着危机。他特意派出一支佯军慢吞吞地上路,自己率领骑兵先行赶赴东境,不带步卒,所耗干粮一律由马车运输。抵达东境后再由公爵补足剩下的部队,从王国另一侧绕行赶往雄鹰城,骑兵先行封锁道路,减少探子传递消息的可能。
    大军行动不可能说走就走,嘉西亚应该是在两三天前才得到模棱两可的消息,今天拂晓就开始撤退,已算得上仓促之举。从雄鹰城撤退到清泉镇需要步行一天时间,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跑不过四条腿,自己只要集中起一千骑士追上她的队伍,衔尾追杀,她那可笑的联军自然便会崩溃。
    遗憾的是,嘉西亚仍有可能从自己手中逃脱,如果她丢下三千人不管,一人双骑离开,活着回到碧水港并不算难事。
    终究要到她的老巢去,才能最终结束这场闹剧,他想。
    “陛下,那么按之前定好的计划分头行动吧。”弗兰公爵说道,“您是等我攻进城内,穿过城市走南门追击,还是绕行?绕行的话,要多走一截路。”
    “我还是从西南边绕过去比较好,”提费科想了想,“骑士在狭窄的街道中不方便动作,而且嘉西亚也有可能将街道堵满杂物,阻碍部队通行。绕行就算晚上一个时辰,也不妨碍后续的追杀。”
    “那么我出发了,陛下。”
    “当心点,”提费科提醒道,“嘉西亚想必不会在城里留下什么部队,陷阱估计不少。另外提防街道狭窄,民房众多的地方。只要埋伏一批死士,就能威胁到你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