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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节
    霍九一点都不喜欢现在林菁接触的人。
    昭武卫缺少将领时,这些人不曾出现,等到陆顽召集将领投奔之后,才纷纷粉墨出场,涂抹着名为道义的妆,穿着先贤榜样的衣衫,颐指气使地对待一个凭一己之力为大昭力挽狂澜、救国家于水火的人。
    凭什么?他们有什么资格这么做?
    霍九抚着她的后背,柔声道:“林菁,你不欠任何人的。开疆辟土,沙场点兵,你已经做得很好,比全天下的男儿都要出色,所以足够了。你前半生为林家而活,难道后半生还要为别人而活吗?”
    林菁苦笑,她眼睫轻颤,说出这些日子以来,一直压在心头的话。
    “一开始,我的想法很简单,必定要让李家付出代价,可我又很迷茫,如果推翻了李氏,那这天下该谁掌管?后来我得到了传国玉玺,余迢又向我指出一条路,如 果我想与皇权对抗,想不受皇权的束缚,就只能自己取而代之,我认真的去想这件事是否可行,包括如何谋取,谋取之后如何弹压和维稳,我发现那会死很多人,而 且更主要的是……”她皱了皱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不想从此被宫廷束缚,继续做一个压抑自我的人,所以李恒找上我之后,我才考虑支持他。”@无限好 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霍九没干涉她的选择,只是微笑道:“胡人有一句谚语,酒或者匕首,相信你的选择。意为,能对你负责的人只有你自己。”
    “我知道你今夜来是因为心疼我,但就算没有那些人,我以后也会选择做一些事情,但这一切的基础,都是大昭平稳、繁荣,没有战乱。所以我这一次出征,一定会让突厥人至少五十年恢复不了元气,让他们无暇对大昭出手,就算在此次战役中牺牲,我也会尽全力达成这一目标。”
    “那你的复仇呢?”
    林菁笑了笑:“也许此时此刻,我该说‘以家国为先’这样的话,这当然是一个原因,却不是主要的。此次我要先拿下逆世军,然后率大军扫平大昭国土上的反叛 军,再北上征讨东突厥。每一关都是虎狼当道,而每一关我都必须取得上获之功,才能定住军心,让昭武卫成为我的林家军。此番离开长安,我若失利,就算苟全性 命回来,此生也无望扳倒李家,不如将生死置之度外,破釜沉舟。”
    “你看得如此明白,我倒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霍九长叹一声。
    林菁低声问道:“你怕我死在草原上吗?”
    霍九将她拥得更紧,他道:“怕,但是谁死,我都不准你死。”
    “你也快回康国处理家事了吧?”
    “或许会在你之前动身,早些办完,早些去寻你。”
    她攀着他的肩膀,在他耳边道:“当了国主,他们让你娶皇后,可怎么是好?”
    霍九侧过头,那一双蓝眼眸深深地看着林菁,“别质疑我的能力,若是连这点小事都摆不平,如何做你的男人?”@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听到他的承诺,林菁的心头像是突然绽放了一朵花,喉头里发出一声不知是娇还是嗔的声音,用力将霍九扑倒。
    她颤着声音道:“我真是喜欢你……你不知道,有多喜欢……”
    很久以前就喜欢了。
    也许就是第一面,这么好看的男人,迥异于昭人的蓝眼眸,还有身上干净而清淡的气息,轻而易举地俘获少女的芳心;
    也许是那支歌,宽厚而温暖的脊背,在茫茫的雪色中,他用低柔的吟唱驱散了她心头的寒霜;
    也许是在那间小木屋,在最绝望的时刻,踏碎星辰而来的男人,给了她尊重和体贴,轻如羽毛的碰触勾起的不止是少女的羞涩,还有不知所起的情丝……
    只是她太克制。
    从小学着克制仇恨、克制欲望、克制情绪,她自己告诉自己,在没有振兴家业之前,不应该耽于男欢女爱。
    只有今天不想克制。
    他要离开长安了,他特意过来……这是一次送别,两人转眼各自奔赴东西,去的都是生死险恶之地。
    林菁眼尾是一抹微凉的红,她昂起纤细脖颈,用力扯开衣领,拉着霍九的手,放了进去。
    她几乎不敢去看他的眼睛、他的表情,浓密的睫毛垂了下去,像轻颤的蝴蝶羽翼。
    “九郎……你要,我便给你。”
    林菁能感觉到那只大手温柔地抚过身体,她咬着唇,双颊几乎红透。
    霍九将她扯了下来,反将她压在身下,虽然那只手再没有逾矩的行动,轻柔的吻却密密落下。
    他低声唤道:“菁菁,我的菁菁。”越是珍贵,越是珍重。
    最后找到了她的唇,才深吻下去,恨不得连灵魂都与她缠绵在一起,生死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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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霍九还是及时停下了。
    当然不是因为他不想要她,而是时机不对。
    她正是脆弱的时候,她渴求伴侣的拥抱和支持,甚至在对未来的不确定中,在战场、牺牲、责任、决断……这些种种因素夹杂在一起的迷茫中,她知道不能把他放在第一位,甚至无法对他做出作为的承诺,所以,她想通过向爱人奉献自己来抚慰他,
    她真的……真的是一个温柔的姑娘。
    霍九很庆幸自己没有因欲/火失了心智,去简单地占有她的这种温柔。
    他将她抱起来,让她坐在他的腿上,舔了舔她红肿的双唇。
    “你不需要把自己当成礼物送给我,更不用取悦我,林菁,我可以为你做一切事,不要你做任何回应。”
    林菁看向他,在男人的爱抚下,她的眼眸湿润水盈,身上既有少女的甜美,也有初露的风情,是含苞欲放中的最好年华。
    她翻了个身,猫伏在他怀里,慵懒地道:“啊,你不是我当初见到的那个霍九了。”
    “怎么说?”
    “说出那句话的时候,你已经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了。”
    “是的,我不是商人。”他右手握拳,敲了敲自己的胸膛,“我是你的勇士。”
    “我的勇士,你什么时候启程?”
    “最近两日。”霍九没说的是,其实他早该离开了,但吩咐属下去侦查的逆世军消息一直没有传过来,他一直等到今日,“我的人查到了逆世军的物资和钱粮开始转移,并且顺藤摸瓜,找到了逆世军真正藏身的地点。”
    林菁本来眯着的眼睛一下子睁开。
    “调集物资?连正的反应很快,他知道我要开始对付他了。”
    “是,所以查找他们藏身的巢穴虽然费了一些时间,但不算太难。”尤其是霍九之前本来就与逆世军有所接触,对其人脉有一定了解,查探动向也比较方便。
    “逆世军的老巢在哪?”林菁抽出一卷地图,这是她成为将军之后的福利,终于有官方地图在手了。
    霍九指向地图一处,道:“山南西道与剑南道交汇的山脉中,有一处在密林隐藏下的谷地,他们在那里养兵蓄马,当地的巴州从刺史到县令,都是逆世军的人,相当于是他们的领地。”
    “能查探出有多少人马么?”
    “根据粮草和用度来推演,山谷里至少有十万人众,士兵大约在六万到七万之间。”
    林菁:“……连翼还真是给自己打造了一个世外桃源。”有平民百姓,有人间烟火,以大昭暗涌的资源来供养,他若不出山,足够当个巴州的土皇帝了。
    霍九道:“不止,在巴州的这个地方只是养兵的基地罢了,逆世军的最大力量是那些隐藏在民间的钉子,如韦胥那般人物,若是一起发力,大昭恐怕早就被吞噬殆尽了。”
    “可韦胥终究没有成功,”林菁收了地图,淡淡地道,“只要他们没了兵,再怎么闹腾,杀伤力也有限,这个基地或许不是主力,却是他们的依仗,一个没有军队的势力,是无法成事的。”她意有所指,不知霍九是怎么靠那些打探消息的商队去颠覆他父亲的政权的。
    他笑道:“不错,还是该有军队,不需多,刚刚好。”
    第144章 送别
    将领名单上报兵部, 得到批准后的第三日, 林菁就要出发去北郊大营, 直至得胜归来,才能再回到长安。
    身边的亲兵大多都有了安排, 除朝晖、庄情、林岚、娄飞尘这四人依旧留在她身边,其他亲兵都被她下放到军中做底层将领,其中颇有来历的齐正阳、柳冰、班音这三人,都已经不适合留在身边, 尤其是尚还不明敌我的柳冰和班音,林菁另外放了人盯着。
    司奉龄的通缉已经取消, 重回亲兵阵营,但他另有任务, 并不在林菁身边。
    她暂时没有大肆招收亲兵的打算, 一来是人员复杂,已经懒得再调查身边人,二来是她不怎么娇气,四个人对她来说已经足够, 只要给他们手下再多安排些人手就够了。
    亲兵们已经先行动身,去北郊大营帮她打点, 林菁收拾好行囊, 打开了房门。
    这是她在长安城的最后一天了。
    “可惜今年不能在家过诞辰,姑姑没法亲手给你做碗馎饦了。”
    “等打完这场仗, 一定在家多呆些日子,最近总是在忙, 没好好陪一陪你……”
    “不用多说,我小时候,家里的父兄都是如此,习惯了……习惯了……”林妙真侧过头,快速拭去眼角的水光,“真奇怪啊,你没离开家之前,我觉得自己从未老过,可你一走,我就开始老了。”
    孩子在身边的时候,只觉自己无所不能,撑起天,踏着地,雷厉风行一身热血。
    当孩子离开家去远方的时候,这片天地才显得冷清而空旷,继而看到华发已生,过了匆匆多少年。
    去与兄长道别,他向她招了招手。
    微凉的手指从她脖颈处拉出那只木头小鸟,林慕将它放在掌心。
    “阿娘名字里有一个‘莺’字,所以她极喜爱飞禽,从不曾用笼子豢养过它们,甚至阿耶为我取字也是‘燕安’,是希望天下平定安乐之意。我儿时最喜欢展着双 臂学着鹰隼满屋乱跑,逗阿娘开心,后来你出生,我跟他们说,阿娘和妹妹是小鸟,我和阿耶是大鹰,以后长大了要负责保护小鸟们。可惜……我注定无法展翅飞 翔,只有你孤零零的离巢,一个人面对危险而未知的天空,对不起,为兄帮不上你什么……”
    “阿兄竭力教导我,已经帮了很大的忙了!”
    “这只不能飞的木头小鸟便是我,你带着它离开家,就好像我跟在你身边,陪伴着你一样,还记得之前我说过什么吗?”
    “阿兄说,世道艰险,让我无论出手还是开口,都要三思在先,以免成为有心之人的把柄。若是记不住,就摸一摸胸前的小鸟,记住阿兄的话。”
    “很好,你须记得,越是身居高位,越要谨言慎行。菁娘,阿兄只愿你能展翅高飞,腾空万里。”林慕将她的手抵在自己的额头上,“去看看,我没有看过的风景。”
    如果没有意外,林慕终其一生无法离开长安城,皇帝不允许,他衰败孱弱的身体也不允许。@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这一只木头小鸟,承载的就是他的期望。
    她骑上火炼,身后跟着运载行礼的板车,还顺便去了一趟萨宝府。
    霍九是秘密离开长安城,露弥丝自然不能跟着回去,他应邀留在长安城过年,还要在新年交替的时候为在大昭的祆教子民祈福——这当然是幌子,圣女在长安城失控的事情已经被人回报给大祭司,如果霍九回去不能跟大祭司商量好露弥丝的身份问题,她是不敢回西域的。
    于是只好闷闷不乐地守在长安。
    “林将军,等我自由了,可不可以跟你一起从军?”露弥丝眨了眨漂亮的眼睛,“我本就是男人,应该很方便的。”
    林菁表示怀疑。
    一个比女人还漂亮,还风情万种的男人……他就算穿上男装也很别扭吧?而且,难道看上去应该会被人误以为是女扮男装吧?
    可她也知道,露弥丝对现在的女子身份,恐怕是深恶痛绝的。
    “如果有机会,你也愿意吃苦的话,不是不能考虑。”她没将话说死。@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真的?”露弥丝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他高兴起来,活色生香,整个人都散发着梦幻般的光芒。
    林菁有些眩晕。
    “真的。”
    到了这个时候,林菁不得不承认盛世美颜的杀伤力,每个人其实都有成为昏君的可能性,只要那个美色足够强大。@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谢谢你给我希望,林将军。”露弥丝捂住胸口,他开心地道,“在你离开长安城的日子,它将成为我的精神源泉,让我不再迷茫,它让我知道还有人需要我,即使我失去圣女的身份。”
    林菁扶着额头想,霍九和露弥丝这样的颜值,简直是她天生的克星,幸好两国并非敌对,衷心希望胡人永远如此热爱做生意,所谓“和气生财”么。
    离开了萨宝府,林菁低调地出了长安城。
    没走多远,她便发现有人在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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