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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节
    “皇孙?”
    菱花镜中映着未央姣好面容,未央手指轻抚着宫女梳好的鬓发,问道。
    宫女笑着答道:“正是呢。”
    “小皇孙在天子面前求了许久,天子才勉为其难答应皇孙的请求,让姑娘暂留皇城几日,来陪伴小皇孙。”
    她留在皇城是小皇孙求来的?
    未央眉梢轻挑,眼底闪过一抹嘲弄。
    这种话,也就天子自己会相信。
    未央垂眸轻轻一笑,又问道:“阿晏与舅舅何时出发的?”
    “怎地没人通知我?此去燕地颇远,我该送送他们的。”
    ——天子将她留在皇城,无非是想以她为质,让何晏与萧飞白投鼠忌器,一切按照天子的心思来做事。
    宫女余光偷瞧着未央面容,斟酌着说道:“都道姑娘冰雪聪明,奴婢今日总算见识到了。”
    未央面上有些不耐,宫女连忙收了继续拍马屁的话,改口道:“殿下与公子走得早,姑娘仍在睡,殿下不让吵醒姑娘,便无人敢叫姑娘。”
    这倒颇为符合何晏的性子。
    未央颔首,对宫女道:“小皇孙既然没有吃饭,便请他一同过来用餐罢。”
    宫女连忙应下。
    未央又道:“我也许久未见小皇孙,想多与小皇孙叙叙旧,这样罢,你将我府上的几位丫鬟唤来,我习惯了她们来伺候。”
    纵然为质子,她也要做个舒舒服服的质子。
    事关在殿内新添人手,宫女不敢擅自决定,只说与老黄门商议之后才能答复未央。
    未央也不着急,梳洗之后,便与小皇孙一起用餐。
    边关最是历练人,尤其是与蛮夷接壤的雍州城。
    秦青羡又有意磨去小皇孙身上的娇气,时常带着小皇孙出城狩猎打蛮夷。
    经过边关蛮夷的洗礼后,小皇孙一改往日的娇弱,有着几分时常练习骑射的英武之风。
    小皇孙穿着绣金武袍,见到未央便笑开了眼,叽叽喳喳与未央说着边关的见闻。
    未央微笑听着,对小皇孙口中的塞外风光颇为向往。
    战场是男人最恨也最爱的地方。
    雍城秦家,雍城白家,燕王,都是在北方边境起家,累累战功让边境百姓对他们推崇备至,马首是瞻。
    这些人如此,那么何晏呢?
    他是否也能一战成名,以战功立世?
    ——他家人皆丧,天家子孙沦为商贾之子避祸,他在朝堂没有任何助力,与大权独揽的天子相斗,无异于以卵击石。
    他唯一的办法,是料理完燕王之后,接手燕王的部队,而后深入荒漠,立下旷世奇功,一洗秦白两家的战败之耻,方有机会在朝堂站稳跟脚。
    可这个办法,难以上青天。
    燕王虎踞燕地多年,当地将领只认燕王不认天子,燕王若丧,他们只会杀了何晏替燕王报仇,而不会帮助何晏攻打蛮夷。
    纵然天佑何晏,燕王的部下集体得了失心疯,在燕王死后集体反叛听从何晏的话,但何晏也未必能胜得了边外的蛮夷。
    数年前,天子尽起朝中宿将,亲征塞外蛮夷。
    秦家,白家,杨家,哪个世家不是赫赫有名的绝世悍将世家?
    可结果呢,是无功而返,秦家与数十万将士战死边关,杨家元气大伤,白家阖族被灭。
    何晏再怎么聪明,也不过弱冠之年,且他长于中原之地,从不曾经历过战火,更不曾调兵遣将,朝堂上的阴谋诡计他能应付,但战场上的烽火狼烟,却不是耍耍心眼便能化解的。
    何晏的未来,依旧是荆棘遍野。
    想到此处,未央越发忧心,面上便显露几分来。
    小皇孙看了看未央,想了片刻,道:“未央姐姐,你别担心皇兄啦,他那么聪明能干,一定能办好皇爷爷交给他的差事的。”
    自皇孙从雍州城回到华京后,他对未央的称呼便从姑姑变成了姐姐。
    未央只以为自己是何晏前妻的缘故,并未放在心上。
    皇孙从袖子里掏出来一块被红绸子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献宝似的捧到未央面前,笑道:“我这里有个东西,你若见了,必然是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  在微博逛了一圈,肺炎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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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2章
    皇孙小心翼翼打开红绸子,稀薄的阳光自窗台照进来,洒在富有光泽的绸缎上。
    柔软的缎子中央,托着一枚略微泛着黄色的狼牙。
    皇孙把狼牙递到未央面前,圆圆的眼睛里满是期待之色,笑道:“你瞧瞧,喜欢不喜欢?”
    “狼牙?”
    未央接过狼牙,看了看皇孙。
    她虽未去过雍州城,但得益于秦青羡的存在,她对于雍州城的风俗颇为了解——男子送女子狼牙,是有求婚的意思。
    未央眉头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斟酌片刻,温和问道:“殿下送我狼牙做甚么?”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她比小皇孙大上好几岁。
    且更为重要的是,皇孙今年不过十二三岁,个头刚刚与她一样高。
    这个年龄便想着男欢女爱,她很是怀疑小皇孙在雍州城的那段时间,究竟是不是跟在秦青羡身边长大的。
    秦青羡素以国事为重,甚少将儿女□□放在心头,更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对她吐露心迹。
    未央手指轻抚着狼牙,心中疑惑更甚。
    唯盼着小皇孙是童心未泯,不知狼牙的含义,仍将她当做教养姑姑对待,猎到了稀奇东西,便献宝似的送给她,并无其他意思。
    皇孙笑了笑,与何晏颇为相似的眼眸微勾着,藏着好看桃花色。
    “没甚么,只是瞧着稀奇,想着未央姐姐久在中原之地,不曾见过边塞的这种东西,便猎来送给姐姐。”
    皇孙笑得分外真诚,尚未完全张开的眉眼里,依稀可见幼年时期的稚气与天真。
    未央悄悄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皇孙只是图个新鲜,并没有其他意思,是她草木皆兵太过紧张了。
    未央道:“这么大的狼牙,不知殿下是如何猎来的?”
    “殿下到底不是少将军那种自幼习骑射之人,与少将军一同打猎之际,还是多留意自身安全为好。”
    未央的声音刚落,跟在皇孙身边的小内侍便殷勤说道:“谁说不是呢?”
    “殿下为了给姑娘弄到一枚狼牙,可是费了不少力气才呢,甚至还伤了胳膊——”
    “多嘴。”
    皇孙斜了一眼小内侍,小内侍连忙止住话头,抬手轻轻在自己脸上刮了一下,笑嘻嘻说道:“是是是,奴婢多嘴。”
    未央秀眉微动,忽而觉得手中的狼牙有些烫。
    烫到让她不敢收。
    “你受伤了?”
    未央放下狼牙,蹙眉问道。
    皇孙坦然一笑,道:“小伤,不足挂齿。”
    “倒是姐姐,我送你的狼牙你可喜欢?”
    皇孙身后的小内侍拼命向未央使眼色,不用说,也知道皇孙为了弄到狼牙,将自己搞得分外狼狈。
    她若在这个时候说不喜欢,便是辜负了皇孙的一片心意。
    可若说喜欢,只怕未来会引来不少祸端。
    “我很喜欢。”
    未央犹豫片刻,温声说道。
    皇孙笑弯了眼。
    恍惚间,未央仿佛又看到曾经扯着自己衣角分外依恋自己的小男孩。
    未央心中一软,但转念又想起自己疯疯傻傻的母亲,与从未见过面的舅舅,长长睫毛颤了颤,心头的那点软,顷刻间便消失不见。
    “只是我一个女儿家,佩戴狼牙终归不好。”
    未央将狼牙推到皇孙面前,温声说道。
    皇孙微微一怔,眼底闪过一抹疑惑,道:“可,雍州城的女孩都佩戴这个东西的,哪有甚么好不好的?”
    “我瞧着姐姐戴着分外合适。”
    说话间,皇孙拿起狼牙,在未央身上比划着。
    未央含笑拒绝皇孙的比划,道:“雍州城是雍州城,我生于华京长于华京,她们合适,我却未必合适。”
    “说到底,姐姐还是不喜欢。”
    皇孙嘟着嘴,一脸的委屈。
    身后跟着他伺候的小内侍见此也犯了难,犹豫再三,向未央道:“姑娘,这终归是殿下的一点心意,您还是收下罢。”
    “心意我收下了,狼牙便不必了。”
    未央言辞干脆,说道。
    皇孙耷拉着眉眼,抓起狼牙,狠狠扔向殿外,嘟囔着说道:“姐姐既然不喜欢,这个东西便没有留下来的价值了,倒不如扔了一了百了。”
    “哎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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