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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节
    要来拜访邓谦文的四个学生都已经到了。三男一女,年纪看着都不算大,应该只比衡玉大上三四岁的模样。
    原本是邓谦文的夫人关雅在招待四个学生,邓谦文回来了,她笑着与他说了几句话,就让邓谦文去看看他那些学生。
    随后,关雅温和的目光就落在衡玉身上。
    她头发已经花白,比起她所在的这个年纪,没有显老,却也没有显年轻。不过气质很好,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都显得温柔而有韵味。
    “你就是衡玉吗?老邓和我提到过你好几次,说不知怎么的你就合了他的眼缘,他每次看到你啊就觉得亲近。”
    关雅又打量她几眼,觉得这个女孩子真是长了一副让人觉得舒服的模样。
    温温柔柔的,礼貌站在那里,脸上的表情不失礼,多讨长辈喜欢的一副长相啊。
    “这条围巾你戴起来还真好看,和你这一身很搭。”关雅笑眯眯道。
    衡玉抿唇轻笑,“我也很喜欢这条围巾,您的手艺真好,比我在店里买的还要暖和不少。”
    她这一句话立马让关雅笑得更开心了。
    “我的手艺啊都是从老一辈传下来的。外面天冷,老邓说你身体不好,快些和我进屋子里,里面暖和不少,别着凉了。”
    关雅招呼她走进屋里。走路的时候,衡玉就发现了她是小脚,不着痕迹上前扶住她,放缓脚步,两人一道往大厅里面走去。
    等到吃过午饭,衡玉又留下来与他们聊天,一直到时间不早了,衡玉这才起身告辞离开。
    “怎么这么快就到四点了?”送她走时,关雅还低声说了句。
    “关奶奶,等我下回有空了又过来找您聊天。”
    衡玉一句话就让关雅乐了,她连忙点头,“那正好,我待在家里也没什么事情做。跟着老邓学了认字,以前还能读读报纸,这两年眼神没那么好了,就很少读了,无聊时就想找个人陪我聊天。”
    走出四合院时,衡玉拉了拉围巾,遮挡些迎面打过来的凌厉冷风。
    她和系统道:“越是接触,我感觉邓谦文教授的人品越值得人敬重。”
    系统不清楚她怎么突然发出这句感慨。
    “你忘了吗,关奶奶给我讲过她年轻时候的事情。”
    虽然没有详细描述,但衡玉也能从她的话中拼凑出完整的事实来。
    年轻时候的关雅,可没有现在的气质和学识。她祖上是清朝的大官,后来祖父吸食鸦片,把家里都败了。她父亲体弱多病,很早就撒手人寰。关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跟着母亲在外祖家生活,寄人篱下,养成了一副敏感的性子。
    年轻时候的邓谦文则不然,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学识出众。而且当时,邓家蒸蒸日上,家底殷实。
    两人是指腹为婚,盲婚哑嫁。
    刚嫁到邓家时关雅很忐忑,总担心自己这里做不好那里做不好招来嫌弃。在那个时候,是邓谦文空闲时一步步引导关雅要怎么和他的家人相处,一点点让关雅放下敏感自卑。
    两人婚后两年关雅还没怀孕,她在邓家受到了不少压力。那时候邓谦文还要去美国留学,他思考之后,决定带关雅一同去美国。
    在美国人生地不熟的,担心关雅在家无聊,他把住处选在周围华人很多的地方,还教关雅说些简单的英语,教关雅写字。
    “现在人人看到我和老邓,都说我们相配。但是在以前啊,可都不是这么说的。”
    衡玉还记得对方说这句话的神情。
    带着淡淡的感慨和幸福。
    虽然不是同一辈分的人,但邓谦文和关雅这对夫妻,与郁洛和季曼玉,就是一个对照组。
    在这个时代,所谓的不般配,只要有一方愿意多宽容些,多给彼此一些时间,其实也是可以从“不般配”变为“般配”的。
    毕竟也没有多少人生而知之。
    ——
    《黄粱一梦》这篇小说,季曼玉打算投到《新公报》报社。
    她的前两篇小说都是投到《小说日报》那里。顾名思义,《小说日报》里面的内容,大多数是拿来打发时间的。
    《新公报》却不同,在北平文人圈子里,如果说有谁没看过《新公报》的报纸,那绝对是要贻笑大方的。
    《新公报》的专业程度高,而且北平这一家是报社总部,但报社在沪市、南京、长沙等人口较多的城市,也都设有报社分部。
    如果遇上什么特别出众的小说,报社会同时在好几个地方连载,推广程度是完全不同的。
    很快,信稿便寄到了《新公报》。
    “萝梦”这个笔名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信寄到报社,很快就到了副主编柳余生手里。
    柳余生本人学贯中西,身上常穿的却是一身灰色长衫。他擦了擦手,这才将信撕开,取出信封里面的小说翻阅起来。
    当看到时间线是在一九一九年时,柳余生便心念一动。
    他往下继续翻看,很快就看到五月四日这一天,黄粱被他爹派出去拿账本。
    这里有很大一段内容在描写那场浩大的运动。
    柳余生身为北平人,那场运动兴起时他也不过二十出头,自然也曾亲身经历过那一场前所未有、石破天惊的运动。甚至,他本人就是学生领袖之一。
    小说把那件事娓娓道来,柳余生阅读着,眼前似乎浮现起昔日种种。
    很快,他就看到黄粱正准备坐上黄包车,结果一阵头晕后,再次睁开眼居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一片黑漆漆的,而他面前一个大屏幕,上面正在播放电影。
    这部电影,讲的就是有关这场运动!
    柳余生下意识坐直身体,屏息看了下去。
    小说里,在来到这么一个陌生的地方后,黄粱只觉得脑子一阵发疼,还是像之前一样晕晕乎乎的。他明明记得自己刚要坐上黄包车啊,耳边还隐隐约约是各种嘶喊声,现在这里怎么这么安静,周围还是一阵黑漆漆的呢。
    黄粱忍不住动了一下,手在椅子上摸了一把。触感也没错,大白天的,他总不会是做梦了吧。如果是做梦,那这一场梦就太过真实了。
    “黄粱你怎么了,动来动去的。”旁边的同学听到黄粱的声音,凑到他耳边,压低声音问了一句。
    黄粱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但他在陌生环境里,下意识保持沉默,先细细观察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电影已经到了尾声,同学站起身,领着黄粱往电影院外面走,一边在黄粱耳边絮絮说着这部电影。
    “电影拍得真好,不愧是大导演执导的百年五四献礼片,感情都很到位。一百年前那场运动,实在是让我看得头皮发麻啊!”
    读到这里时,柳余生会心一笑。若是那场运动时隔百年还能让后世人神往而追忆,实在是让他、以及其他参与者倍感光荣。不得不说,这一段场景写得当真是好。
    走神想了会儿,柳余生继续认真阅读下去。
    黄粱没细听同学的话,他正在默默打量自己的手,打量周围那些衣着暴露又奇异的人,打量着装潢漂亮但却陌生的电影院,打量着那会自动上下的“楼梯”,满是惶恐不安。
    他到底来到了什么地方?
    直到听到同学那句“一百年前”,黄粱的身体立马僵住了。
    他牙齿打颤,险些连怎么说话都给忘了,“什么一百年前?你是说,那场运动,是一百年前的事情了!!”
    同学有些莫名其妙,“是啊,今年已经是二零一九年了,不是一百年前是什么?你怎么了,今天的表现奇奇怪怪的。”
    他小声嘀咕一句,正要再说,却见黄粱一把推开他的手,埋头就往商场外面跑去,然后被两个轮子的车子撞倒了,大腿破了一个大口子,摔倒在地上时还把头给磕破了。
    他直接昏了过去,再次醒过来时,就瞧见白色的天花板。他正睡在医院里。而黄粱这具身体的妈妈看到他醒了,连忙上前保住他,眼睛里含着泪水,说上一句“你这是中了什么邪啊,走路不看路直直往车子上撞”。
    黄粱磕破了脑袋,现在脑袋上还缠着绷带。他恍惚了好久,才回想起来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他又为什么会被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抱住。
    “你是谁?”黄粱哑着嗓音问道。
    妈妈听到他的问题,吓得立马松开抱着黄粱的手,目瞪口呆望着他,“阿粱阿粱,你这到底是怎么了,你可别吓妈妈啊!”很快,医生就赶了过来,一阵兵荒马乱之后,黄粱还看到一些奇怪而先进的仪器,正在给他的身体做检查。然后,医生下了结论,说因为他摔倒磕破头,脑子里形成了一个血块,影响了他的记忆,现在他已经失忆了。
    医生说道:“等血块变小,他的记忆就能慢慢恢复了。等他伤好之后,你可以带他在很多熟悉的地方逛一逛,兴许能刺激他提前记起很多东西。”
    黄妈妈连忙谢过。倒是黄粱,躺在床上在心里念叨——他记不起来也不是什么血块的原因,他就不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好吧!没有原主人的记忆很正常啊!
    他还要留院观察,要在医院多待上两天。黄粱呆愣愣半躺着,后面枕着两个枕头。黄妈妈看他望着天花板发呆,两眼无神的模样,轻声问一句,“是不是无聊了?还是哪里在疼?”
    黄粱支支吾吾没说出个所以然来,黄妈妈却是一副了然的样子,“想玩手机啊,那可不行,你头还疼着呢,少打游戏。不如我把电视打开,我们开始看电视吧。”
    家里是单亲家庭,但黄妈妈自己开有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手里并不缺钱。黄粱住在医院里,住的是一间单人病房,还配备有电视机。
    没得到黄粱的回应,黄妈妈也不着急,找出遥控器给黄粱开了电视,调了一部最近正在热播的古装电视剧让黄粱看。
    黄粱眼珠子转了转,脸上还是一副呆愣愣的模样,不过却把心思都放在了电视上。
    住院这几天,黄粱还见识到了能够调控温度、冬暖夏凉的空调,见识到了黄妈妈口中的手机和游戏机,见识到了这个时代来自陌生人的善意和温暖。
    他也慢慢从突兀来到一百年后的惶恐与不敢置信,逐渐变得平和下来。
    如果不是想念自己的真正父母,以及担心让黄妈妈发现他不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其实……
    说实话,其实,现在的生活真的特别好。
    ——
    看到这里,柳余生要把小说继续往下翻。
    结果他愣了一下,发现自己居然看到头了。阅读的时间不算短,但柳余生完全没察觉到时间的流逝。
    苦笑一声,柳余生放下手中的稿件。
    这篇小说写得实在是好,而且情节构思无一不精妙。几十年后的华夏,虽然还没有铺展开来写,只是简单勾勒几笔,却已经让柳余生感受到那是个什么样的世界了——没有战乱,平和安逸。
    这样的国家,可不就是他们这一代人辛苦追寻的吗!
    ——他们这一代人可能看不到这样的场景了,但就在几十年后,这一切都很有可能会实现,他们的后辈将过上这样的生活!
    毫无疑问,这篇小说可以鼓舞人心,绝对会深受文坛绝大多数文人的喜爱。而且文笔和情节都很接地气,普通的百姓也都会喜欢听到这些情节的。
    拿起手中的钢笔,柳余生开始给这位“萝梦”先生写回信。
    ——
    天津,某军队驻扎处。
    办公室外面传来卡车轰鸣声和铁门打开关上的声音,办公室里,季斯年正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在军营里,他一身戎装穿戴整齐。白色衬衫外面套着深色的军装外套,扣子扣得整整齐齐,再下来就是皮带、军裤、军靴。
    “营长,有您的信。”亲卫敲门进来,手里拿着一封信。
    季斯年睁开眼,冷峻的目光落在亲卫身上,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放在这里吧。”
    等亲卫出去,季斯年这才换了个更舒服的坐姿,扫了信封一眼。
    只一眼,他就认出了信封上的字迹。
    ——这封信,来自那个代号为“天璇”的神秘人。
    从前年开始,这个叫“天璇”的神秘人就写信与他联系,并且给了他很多张机械图纸。凭着这些机械图纸,季斯年这在军队里没什么背景的人成功坐稳现在的位置。
    他没再耽搁,拿起信封撕开。里面只有一张信纸,将信纸展开后,季斯年狭长的眼睛微微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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