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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个堕仙来双修_59
    从后面走过来的殊文礼在殷素杨身边站定,面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问清楚什么情况?”
    殷素杨沉默了一会才说道:“他们相识的时间不长,几个月前我在冷宫见过九皇子,那时候他应该还没有认识小宁王。看他们的样子并没有要争夺帝位的打算,不然也不会到今天才冒
    头。”
    殊文礼冷哼一声,“哼!我可不信这世上有什么人对皇位不眼红。顶多就是以前没有机会罢了!我倒真是小看了他!一个冷宫里出生的皇子,从前压根没正眼瞧过他,想不到竟有本事勾搭上小宁王!就凭这一点,我也定不能让他安生了!”
    殊文礼的口头禅就是“定不能让谁谁谁安生了”,以前是殊文祉和殊文成,现在又多了一个九皇子,没有布局也没有谋划,就是叫嚣逞能地放狠话,如果不是因为他现在在众皇子中最为年长,从身份上来说适宜继承大统,身边有那么多门客智囊出谋划策,早就被殊文祉不知道排挤到什么地方去了。更别说殊文礼一冲动起来谁的话都不听,净做蠢事,让一帮人跟在他身
    后擦屁股。
    殷素杨突然想起最后敖钦的话,眉头皱了起来,眼中一片讳莫如深。
    殊曼华本来想去敖钦的王府上坐坐,但后者却让他先回冷宫。按照敖钦对景帝的了解,估计今天之内就会有旨意下来,到时候发现人不在冷宫就不大合适了。
    殊曼华听敖钦的话,送了人出宫之后就乖乖回了冷宫,召集所有冷宫宫人,让他们一起寻找一种只有三片花瓣的白色的小花,能找多少找多少,找到最多的前三人有赏。
    这要是在别的宫里,说到有赏赐,也无外乎就是金银珠宝一类的,但是在冷宫,九殿下的地盘,这赏赐就变成了灵丹妙药,而且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那种,因此宫人们的干劲儿也就更大,全都放下手上的事呼啦啦地去找小野花去了,估计晚些时候整个冷宫都像过筛子似的被过一遍,一朵花瓣都剩不下。
    殊曼华自己也没闲着,心想这冷宫里既然有草药,可能就不止一种,说不定还有什么别的可用的,看敖钦的样子似乎是对这方面的东西有点兴趣,那他就看看能不能多找一点。只不过他虽然也在空闲的时候看了几本专门介绍草药的医术,但也没记住多少,能不能在这种地方找到就纯属瞎猫碰上死耗子——看运气了。
    冷宫里住的人不多,本来被打入冷宫的人就少,而进来的人,通常都没办法活得很久,像原身这样的例子太少太少。但也不知道当初是出于什么原因,会把这冷宫建得这么大,光是宫殿就有三处,前前后后的院子就更不少。常年没人打理,那些空置已久的院子杂草丛生,就算里面真长出了草药,一时间也不好寻找。
    殊曼华找了一个多时辰,脑门上都出汗了,手上也就几棵其貌不扬的花草,还判断不准是不是。之后又回了房间把介绍草药的书找了出来,对照着书上的图文继续找,拿着一根小棍扒拉着,大半天都没直起过腰来,等再站直身子的时候明显听到了骨骼声响,咔咔的。
    就这么到了暮色四合的时候。
    忙了大半天的殊曼华靠在宫墙壁上,低头看着自己手中那一把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可怜的小草,莫名地扪心自问:“我到底在干什么呢?”
    有这么多时间不修炼也不休息,居然就拿着一本书满冷宫地找草药,真要草药的话他可以拿着银子去买的啊,总不会所有的草药都像那小白花一样是可遇不可求的稀有吧?拿着白花花的银子要多少草药没有?不管是凌霄阁阁主还是小宁王都不可能是差钱的人,他这是在瞎折腾什么啊!
    殊曼华猛然发现,现在的自己就好像个情窦初开的傻小子,在大冷天的寒夜里去为心上人去采摘鲜花,冻得惨兮兮得到还屁颠屁颠儿特高兴,这股子找不着北的傻劲儿忒令人唾弃,说是贱吧他自己个儿都不高兴。
    拿着草药的手垂下去,殊曼华仰着头,抬起另外一边的手臂遮在眼睛上,他真觉得自己是魔怔了,就为了讨得敖钦的欢心,傻逼似的跑遍了整个冷宫做这么一些花点钱就能轻松搞定的事,脑子里缺根筋儿吗?他从前真不是这样的人,要知道有谁这么干了还会好好嘲笑一通。
    所以,他是真心喜欢上敖钦了?不是单单的看皮相?这感情升华得莫名其妙,乍然知道自己可能已经不再是“以貌取人”的肤浅程度,殊曼华自己都挺讶异。
    回想起之前他就已经觉得自己对敖钦的感情不一般了,还迟钝地暗示自己那就是一时错觉,真是这样的话那他陷进错觉里的时间可不算短了,而且还有继续错觉下去的意思。
    在不知道敖钦有修炼天赋的时候他想着,虽然自己会时不时地撩拨一个那个总是严肃克己的男人,但是他心里也很清楚,最多也就是这样了,他不会做太出格的事情,不会去没有底线地讨好,就算自己是越来越喜欢那个男人。
    说句让以前的自己听了铁定觉得是放屁的话——人、妖有别!他有着漫长的寿命,而且修为到了就不会再变老,所以他明白,自己跟身为凡人的敖钦不可能。
    即便他愿意陪着敖钦走完一生,但当年华逝去,敖钦变成了垂暮老者,自己还是年轻的模样,如果是作为恋人,敖钦肯定不会接受。这个习惯站在顶端的男人一定会倍感无力。所以那时候殊曼华觉得,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像个交好的朋友、合格的下属那样,在还可控的范围内逗呗,紧守那道不可逾越的防线。
    他那一点“非分之想”被自己严防死守,说出来也没什么意义,倒是坏了两人的关系,早点掐了干净。反正也是没必要提出来的事,难受的时候自己想想就算了,说出来也是伤感情,倒是让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何必呢?
    但是如今不一样了,他都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越过了防线,还无知无觉地因为每一次跟敖钦的接触高兴着,乐呵过头了做了“一时冲动”的事情才能察觉到自己的傻气,然后稀里糊涂地问自己一句“干什么呢”,就好比现在。
    是因为知道敖钦也能修炼,因为知道他们的未来变得有可能了,所以才会这样的吧。
    殊曼华自嘲地笑了笑,他还真是惦记上那个男人了。
    喜欢一个人的原因很多,比如因为某些事情而造成的感动或者欣赏、日渐相处中的无间和默契、举手投足间的气度和沉稳……殊曼华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多超然物外的人,对,他现在是人,所以动心的理由也无外乎这些。
    可能就是杂七杂八地柔和在一起,细水长流地渗透进来,反应过来的时候早已经融入骨血之中,那被嬉笑逗闹掩盖的刻骨深情连自己都觉得震惊莫名。
    恩,深情,殊曼华觉得自己可以用这个词了。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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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章熟人
    带着一种认命的感觉,殊曼华深深叹了一口气,他突然想起从前叶凉说的一句话——不管是人修还是妖修或者魔修,只要是有心的,这辈子就总会栽在另一个有心的人或者其他什么的手里。
    殊曼华自觉是个有心的人,所以他想着,如果叶凉的话是对的,那对于他来说这个人估计就是敖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