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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路人甲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怎么你连这都不知道吗?”
    “哦,我是刚从北平来的。”
    “原来如此,是这么一回事了。”
    路人乙三语两语简明扼要地说明了一下“保安险”的来龙去脉,舒眉听明白了后,对此有着自己的认识:这不就等于是收保护费吗?只不过是用比较文明的方式在收。看来这个金鑫商社在黑白两道都有关系,否则摆不平那么多闹事的地痞流氓。
    虽然烟土行门口等着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舒眉却不打算凑这个热闹。这硬碰硬的场面肯定少不了打架流血之类的,她一向对这种野蛮场面不感兴趣,于是掉过头往回走,准备回福音堂。
    夕阳已经下山了,舒眉脚步轻快地走在大街上。在一个路口时,她差一点撞上了一辆徐徐驶来的福特车,吓得一个踉跄跌倒在地。还好彼时的汽车速度不是很快,加上又在拐弯速度更慢,她才总算没有惨死在车轮下。
    一来是自己不小心差点撞上了汽车;二来也很清楚自己在这个时代无权无势,绝对惹不起能坐汽车的人;所以舒眉从地上爬起来后,什么话都没说就自认倒霉地准备走人。
    舒眉刚走了没几步,身后却传来一个有些耳熟的冰冷声音叫住她:“喂,你,先别走。”
    愕然回首,她的眼睛立刻瞪大了,“江澈——是你!”
    舒眉气咻咻地瞪着坐在汽车里的江澈,那晚这个家伙把她赶出中央饭店扔去大街上的行为,实在令她恨得咬牙切齿:什么男人啊!简直太冷酷太无情太粗鲁太不像话了!果断差评!我怎么可能会嫁给这么一个人?他绝对不是我的type了,会不会是江明石弄错人找错妈了?!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好多天了,但此时此刻再见江澈,舒眉心里还突突直冒火。不过看着他西装革履地坐在汽车里,一副阔少爷的模样,她又很没骨气地想:这家伙的日子看起来过得很滋润啊!如果有这么一个丈夫可以依靠,我就不用住那么简陋的宿舍,穿这么寒酸的衣服了!对了,还可以花他的钱想办法把凤儿赎回来呢。这么一想跟着他其实也不错了!如果他现在向我慎重道歉的话,不妨先原谅他一次,再多观察一下他的人品吧!
    舒眉正在脑子里胡思乱想着,江澈隔着降下的车窗,表情淡漠地问了她一句话:“你是不是丢了什么东西?”
    “啊……”舒眉下意识地低下头在马路上寻找:“我丢什么东西了?”
    “不是在这里,是那天在饭店。”
    舒眉没好气地哼了一声,那天她在饭店能丢什么呀?一个人裹着浴袍穿越来的,身无长物,唯一能丢的就是人——而且她也确实很丢人。
    于是她愤愤然地回答他:“是啊,那天我在饭店的确丢了东西——丢了人!你居然让人把我扔去了大街上,我长这么大还从没那么丢人现眼过。”
    江澈冷冷地说:“当时我已经说过两次请你离开,你偏要赖着不走——丢人也是你自找的。”
    舒眉气得要命地瞪着他,觉得自己刚才的想法很傻很天真。居然会以为他叫住她是因为想要道歉,他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想要道歉的意思好吧。她决定不再理他了,他有钱又怎么样——这么不懂得尊重人,再有钱我也不要你,负分滚出吧。
    气呼呼地掉过头,舒眉一刻都不想多留地迈开脚步准备走人,江澈却又在后头叫住了她:“喂,这个不是你的东西吗?”
    本能地回头一看,舒眉情不自禁地叫起来:“天啊!我的苹果iphone6,它怎么会在你手里?”
    一边叫着,她一边跑过去一把抢过手机细看,沮丧地发现手机已经没电了,黑屏一片。而江澈则一脸吃惊地问她:“你说这是什么东西?苹果?”
    舒眉欺负他不懂:“是啊,这是苹果iphone6,你这辈子从来都没见过的东西,今儿个本小姐让你开开眼。”
    江澈再一次用看疯子的目光看着她说:“你居然管这玩意儿叫苹果——你这女人还真不是一般的疯!”
    舒眉又好气又好笑地冲着他重重哼了一声:“不是我疯了,而是你见识太少了亲。”
    江澈一脸不想再理她的表情一边摇上车窗,一边命令司机:“九信,开车。”
    “是,澈哥。”
    司机的回答让舒眉怔了一下,之前听到两位路人的谈话时,她虽然觉得那句澈哥有些耳熟,却一时没有想起原因。这一刻,她才反应过来,顿时急切地拍着车门嚷嚷:“等一下,停一下。”
    江澈很不耐烦地再次摇下车窗问:“还有什么事?”
    舒眉一瞬不瞬地盯着他求证:“江澈——你是金鑫商社保安会的会长吗?”
    “是。”
    “那个——你不会是黑社会吧?”
    江澈不明白黑社会三个字的意思,皱了皱眉说:“什么黑社会,是保安会。”
    舒眉没法跟他解释,只能在自己心里打着鼓。光看江澈穿着洋装坐着洋车的气派,她还以为他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民国高富帅。那样的话,与他上演一场民国版本的鸳鸯蝴蝶梦,也还是可以将就一下了!
    可是,出乎她的意料,江澈的身份却是一家背景复杂势力雄厚的大商社的保安会长。而刚才听来的一段对话,让她不难明白他的工作内容是什么——专门负责与地痞流氓小偷盗贼硬碰硬地打交道,是个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活,相当于现代的雇佣兵了。不但是一个高风险工种,而且还透着一份夹杂于黑白之间的暧昧灰色。
    舒眉是那种三观很正的好孩子,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也绝不接受灰色地带。在她看来,江澈的人品鉴定结果已经是负分差评了!而这个保安会会长的身份又像是那种暧昧的灰社会。让她一时很是有些抓狂:不是吧?我怎么会在民国嫁了一个灰社会、还给他生了娃呢?这得智商多欠费才会干出这种蠢事啊?
    舒眉坚信自己绝不会无脑到那种地步,如果真的嫁给了江澈,一定另有原因。她忽然想到,没准是这个灰社会仗着自己有势力,就目无法纪地强抢民女逼迫成婚。她被迫成了他**-欲的牺牲品,不得已怀孕生子——对,一定是这样!不行,她绝不能就那样任由这个坏蛋欺负了!
    这么一想,舒眉顿时如临大敌地往后退,迅速与江澈拉开距离,并且顺着自己的思路不假思索地厉声警告他:“江澈,我警告你,不许打我的主意。我可不是那种逆来顺受软弱好欺负的女人,想在我身上动歪念头,我一定会要你好看的!”
    话一说完,舒眉马上逃也似的跑掉了,步伐快得像一只被饿狼追赶的小兔子。江澈一脸莫名其妙的神色看着她离去:这女人还说她不疯,简直疯得不像话!
    ☆、5.第五章
    江澈的汽车开到金鑫商社的那家烟土行分社后,门口围观看热闹的闲人马上纷纷让出一条道来,一起屏声息气地恭候保安会长的大驾光临。
    九信先下车为后座拉开车门,江澈慢吞吞地下了车。他穿着一套高级定制的深蓝色法兰绒西服,衬得整个人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看起来像一位斯文绅士,而非一个终日与打杀为伍的保安会会长。
    一群前来惹事生非的地痞流氓都满脸轻视的样子斜睨着他,为首的那个四十开外的精悍壮汉还重重哼了一声说:“小子,你嘴上的毛都还没长齐吧?居然敢来降服你大爷我,爷当年出来混的时候你只怕还在吃奶呢。”
    在南京,有后台有背景可以发行保安险的商社和公司并不止金鑫一家,此外还有不少帮会势力也做这门生意。而国民政府也扶持这类民间安保武装,视其为协助警方维持社会秩序与治安的辅助力量。南京城所有大大小小名目各异的保安会中,江澈是年纪最轻的一位会长。每次与人初相识时,总会或多或少引来一些轻视不屑。
    对于壮汉的轻慢之辞,江澈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斗嘴没意思,还是动手吧。跟我来。”
    按彼时的规矩,凡是生意红火的商铺,如果有地痞流氓想要占一份干股,就得先和商铺的保护势力打上一架。如果闹事者打赢了,以后每个月稳拿一笔分红。如果打输了,闹事者认栽,哪怕缺胳膊断腿也得自己爬走。
    在烟土行后院的一个大院里,江澈带来的一队保安与闹事的一群地痞流氓开始了厮杀。一声令下后,满院一片刀挥棍舞,战况激烈。
    作为保安会长,江澈原本是无需动手的。他只需在一边旁观,静候胜负揭晓。但是看着看着,他却挺身加入了战局。
    因为作为南京城最年轻的一位保安会会长,江澈想要坐稳这个位置必须要有过人的实力与威信,而这两样东西最容易在战斗类场合体现出来。袖手旁观了一会儿后,当他发现自己的人手有些渐露败象,就操起一柄长刀,跃入了殴斗的人群中。
    那是一柄约三尺长、三寸宽、厚背薄刃、由百粹精钢制成的长刀,刃口在暮色中闪耀着冷冷寒光,有着可想而知的锋利。持刀在手的江澈,眼神变得剽悍冷锐,身手异常矫健灵活,不再是斯文绅士的模样。他一边腾挪闪避着所有攻向他的武器,一边快如闪电地挥舞着手中的长刀。每一道利刃光芒的闪现,都伴随着血珠的喷洒与惨叫声。
    江澈亲自上阵后,一群地痞流氓很快就兵败如山倒,领头的那个精悍壮汉脸色变得难看之极。之前,他对江澈是轻视的,虽然听说过这个年轻人不简单,但他总觉得毛头小子没准只是撞大运才爬得这么快。
    耳闻不如目睹,今天亲眼看到江澈如此精湛绝伦的刀法,如此矫健绝伦的身手,壮汉才真正明白他不是凭侥幸凭运气,完全是凭实力上位,想不服都不行了!
    “我们走。”
    悻悻然一挥手,壮汉窝囊透顶地领着一群残兵败将走人。在他身后,江澈正接过手下递来擦血的一块白毛巾,缓缓拭去溅在脸上的点点血迹,神情淡然一如拭去几瓣落梅。
    当江澈在烟土行分社摆平地痞流氓时,金鑫商社理事长李保山的宅邸中,李保山正在书房面沉如水地训斥自家儿子李星南。
    “你这个糊涂东西,居然把金桂给睡了,你不知道她是江澈未过门的老婆吗?”
    李星南年纪很轻,还没满二十周岁,是一个长相俊美、特别招女人喜欢的英俊小生。对于父亲的训斥,他有些不服气地嘟哝着说:“我知道,可我那晚不是喝多了嘛!而且是金桂自己主动贴上来的,她说她就喜欢我这个表哥,不喜欢那个只会打打杀杀的江澈。”
    “这妮子,真是和她娘一样水性儿。”
    “爹,金桂说她肚子里有了,还说要非我不嫁。您说现在怎么办?”
    李保山断然否决:“不行,我已经把她许给了江澈,现在如果要悔婚把她改配给自己的儿子,江澈怎么可能咽得下这口气,一定会逼得他反水的。”
    李星南不以为然:“爹,金鑫商社你才是说一不二的大老板,江澈只是你的一个下属。如果他敢反,你灭了他不就行了!”
    “你说得轻巧,江澈可不是什么小喽罗,他现在是商社保安会的会长,已经有了一定的声望和势力,是想灭就能灭的吗?而且他也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保安会这两年交给他负责后,保安险卖得翻了整整一倍。接下来,我还想把金鑫的保安险卖到南京附近的大小城镇,江澈这个人我还大有用处呢。老实说,如果你不是我儿子,我会把你捆去交给他处置。”
    李星南嬉皮笑脸:“爹,这些没用的话就别说了,我可是你唯一的亲儿子,就算是捅下了天大的漏子您也得出面替我收拾才行啊!”
    顿了顿后,他又说:“爹,那金桂这事到底该怎么办?她可是铁了心一定要跟着我,催着我跟江澈摊牌呢。还说如果我开不了口,她就自己去跟他说。”
    “什么?真是反了这小妮子了,这事还轮不到她作主。”李保山稍一思索,便拿定了主意:“事情闹到这一步,金桂留不得了,必须尽快把她给做了!”
    “啊!做……做了她?!”
    李星南一脸大惊失色的表情。虽然“做人”这种事他以前并不是没听过,但是被做的对象是自家亲戚的表妹,却令他无法不惊骇震动。
    金桂是金鑫商社前任保安会会长金成的独生女儿。
    金成与李保山是郎舅关系的姻亲。五年前金成死于一次神秘暗杀,凶手迄今没有查明是谁。当时金桂才十二岁,于是李保山把外甥女儿带回了家抚养。后来见保安会弟子江澈能力出众,有心笼络其为忠实的左臂右膀,遂将金桂许配给他,约定等她年满十八岁就正式出阁嫁作江家妇。
    金桂明春就十八了,江澈也历练得越发出色了。李保山去年已经正式把江澈提拔起来当了保安会会长,同时也破格让他成了金鑫商社理事会的一员。他还打算今年下半年就开始预备婚事,把这位精明能干的属下彻底变成自家人,从此同忾连枝休戚与共。
    万万没想到,自家宝贝儿子却在这个时候捅出这么大的漏子,而外甥女儿还不知轻重地嚷着什么非表哥不嫁。为了平息事端,李保山只能痛下杀手了!
    怔了片刻后,李星南有些不敢相信地求证:“爹,金桂好歹是您的外甥女儿,而且肚子里还怀着咱们李家的骨肉,您真要做了她吗?”
    虽说金桂是外甥女儿,李保山已经养了她好几年,平时也挺宠着她的,可那只是一种对待小猫小狗似的宠法。如果温顺听话就是心肝宝贝,如果想要咬人抓人就立马踢到一边去。
    如今金桂不仅轻浮孟浪地背着未婚夫和自家儿子上了床,还仗着肚子里有了李家的种,闹着要悔婚改嫁表哥。这种不知轻重会影响到自己利益的行为,李保山绝对无法容忍,就算是亲戚也照“做”不误。
    李保山的神色变得阴鹜之极,眼神比冰刃还要冷漠无情,“她只是外甥女儿,又不是亲生闺女。就算是怀着李家的种又怎么样?只是一个还没成形的胎儿罢了!星南,你别心软舍不得,日后想要有的是,还怕找不到女人替你生吗?出来混一定要狠,心不狠则站不稳。如果连个女人都舍不下,你以后绝对成不了大事的。”
    父亲话里斩钉截铁的杀气,让李星南彻底放弃了为表妹求情的念头,只是在心底不无庆幸地暗想:还好我是他的亲生儿子!如果只是外甥侄子之流,现在一定小命不保……
    几天后,金桂在玄武湖乘船游湖赏春时不慎落水。过了半个时辰人才被捞上岸,早已气息全无。噩耗报到江澈耳中时,他的眉心微微一跳,沉默着久久无声。
    对于金桂这位未婚妻,江澈一向并不太在意。她是前任保安会会长金成的女儿,他十二岁就进了金鑫商社保安会当小弟,可以说从小就认识她。金桂人长得不难看,性格却不太好,是那种被宠坏了的娇娇女,这一点不太讨他喜欢。他尤其不喜欢她有事没事总爱抓一把瓜子磕着,走到哪儿瓜子壳就飞到哪儿,两瓣红唇仿佛永远都在吐瓜子壳。
    但是不喜欢归不喜欢,三年前李保山作主把金桂许给江澈时,他还是要作欣然接受状。被商社大老板看中招为外甥女婿,是一件十分有面子的事。他不会亦不能拒绝,否则就太不识抬举了。
    这些年,金桂渐渐出落成了大姑娘。眼看明年就要完婚了,但是江澈敏锐地察觉到她心底并不太认可与自己的婚事。每次他去李家宅邸时,只要遇上了她,她总是翻着白眼一副不待见他的样子。但是对着表哥李星南却总是一派笑靥如花,言谈举止都透着无比亲昵。他不是傻子,看得出金桂的心思不在自己身上,分明在恋着她那个俊俏的表哥。
    江澈估计金桂可能不愿意嫁给自己,如果她想要悔婚的话他无所谓。反正他也不喜欢她,那就退了这门亲事好了。他只是想着,不知道李保山会如何出面跟他解释这件事。毕竟当初是他拍板作主把外甥女儿许配给他,如今要是想改辙易张地将金桂改配给自家儿子,那么对他一定要有一个万全的说辞与交代才行。否则,就算是商社理事长,也不能这么欺负人的。
    江澈万万没想到,会先听说金桂意外落水淹死的消息。这个时候她突然死了,婚约自然也就泡了汤。这个巧合让他无法不起疑心:她真是自己不小心掉下湖淹死的,还是……
    ☆、6.第六章
    事故当天,江澈就赶去了李家宅邸帮忙料理金桂的后事。一身黑色长衫,神情肃穆哀伤。
    李保山一脸悲戚地拉着他长吁短叹:“金桂这孩子真是可怜啊!年纪轻轻的居然就去了!倒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些年来她就像我亲闺女一样,忽然撇下我走了,我这心里真是不好受啊!”
    “山爷,您保重。金桂已经去了,再难过也无济于事,您要当心自己的身体才是啊!”
    “阿澈,金桂是你未过门的妻子,我原本都准备替你们办婚事了,没想到却出了这种事。唉!”
    “山爷,是我没福分了。”
    “是金桂这妮子没福分才对。你放心,金桂虽然没了,我绝不会让你打光棍的。我会另外给你挑个好的,又或许你要是看中什么哪家的姑娘,只管告诉我,我一定替你出面作媒聘回家当老婆。”
    金桂的灵柩还在堂上摆着,李保山就这么快对江澈承诺会为他另聘一门婚,令他再次心生疑惑,但表面上不露分毫,只是恭敬地颔首说:“那我先谢过山爷了。”
    金桂死后,她闺房里的衣裳被褥等私人物品,全部都要一一拿出来火化,去另一个世界陪伴她。
    江澈作为未婚夫,按习俗要去她房里取一件小物件儿留作念想。原本他只想进去应景地随便拿件东西就出来,却无意中发现镜匣里藏着半包酸青梅。
    江澈一怔,这种酸青梅他十分熟悉。当年他在保安会当小弟时,会长金成的老婆正怀着第二胎,害喜害得厉害,隔三差五就打发他去买这种酸青梅回来吃。它酸得让一般人难以入口,只有怀孕害喜的女人才会爱不释口。金成当时对于老婆爱吃酸梅十分高兴,说酸儿辣女,这胎一定是个小子。结果小子虽然是小子,最后却因为难产和母亲一起双双殒命了!
    金桂房里居然有这种酸青梅,难道……蓦地一震后,江澈的眼睛深处瞬间闪过一线光,如刀尖般的锋利与寒冷。因为他忽然明白了金桂为什么会死。很显然,名义上她虽然是他的未婚妻,实际上,她却不但已经被人破了身,还怀了孕。经手人不用说肯定是李星南。李保山为了掩饰这段私情,所以下狠手干掉了外甥女儿。
    虽然对金桂并无爱意,也设想过如果李家来谈退婚就慷慨成人之美。但是李星南与金桂置婚约于不顾,居然私下通奸给自己戴上了一顶绿帽子,这令江澈无比愤怒。这种肆无忌惮的行为,说明他们俩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简直欺人太甚。
    杀父夺妻,一向是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两大仇恨。江澈很明白,李保山之所以选择秘杀金桂来掩饰此事,就是不想因“夺妻之恨”而激怒他。因为现在金鑫商社保安会的保安险卖得十分红火,很需要他这位能力出众的会长。相比之下,一个只会磕瓜子搞破鞋的外甥女儿就没有任何用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