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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1节
    再说了,
    这白夫人看起来和白莺莺是一模一样的,
    哪怕他有个什么“神交”的高雅念头,
    也是断然不敢去付诸行动的,
    省的犯了老板的忌讳。
    让安律师流口水的,还是白夫人身上这“水汪汪”的气息,香火之气啊,不光是对庙神有用,在很多地方,其实也有着妙处。
    这有点像是佛祖的灯油,最是馋人。
    但怎么说,也就一份,安律师对着老道那边喊道:
    “老板人呢?”
    “刚回去了,说有点事儿呢。”
    老道一边回应着一边把刚刚从勾薪身上摸索出来的物件儿都往自己兜里揣着。
    勾薪被老道靠着墙壁坐下安置着,见安律师走过来,有气无力地开口道:
    “喊他回来呗,这东西,得趁热赶紧吃了,平白地耗在那里也是浪费。”
    之前,
    勾薪也是想着吞下这份香火,哪怕打破自己以前的计划早点升了捕头也不惜了。
    谁成想,安律师却是有些不屑地瞥了勾薪一眼,这就是自己前后脚到的那位进了店门就想着收自家老板当小弟的逗比吧?
    瞧这个模样,
    哪里有半分鸿运当头的意思?
    再看看身边喜滋滋收获颇丰的老道,
    安律师心下居然有些同情这个勾薪,
    同时也觉得老板下手有点狠了啊。
    杀人不过头点地,你放老道又何必?
    只是想来这货应该之前装逼装过头了,惹了老板心里不痛快了。
    “呵,你以为咱家老板和你一样,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土包子?
    这点香火之气,在你看来,宝贵得很,但在我看来,还不至于。”
    安律师给周泽有更好的安排和筹划,晋升捕头后,想升巡检,或者再往上的判官,单纯靠业绩是不行了,得有功德。
    靠香火之气打下基础晋升捕头,固然比傻乎乎地靠纯业绩升上去的要好很多,但这香火之气终究是别人吃剩下的,
    自家老板又不是老黄牛,还有反刍的道理?
    现在地狱大变,正是草莽起身发家的好时候,安律师原本筹划着去江阴的,想想有点棘手,就安排在了云南那边。
    勾薪闻言,没做声,但明显是不信的。
    他是鸿运当头惯了,也顺风顺水惯了,自认为是见过世面看过不少好东西的。
    见他这样,安律师也懒得和他多说,为了装个逼得瑟一下和他扯一扯地狱大变和自家老板的关系么?
    他傻啊。
    “老板是回书店了么,那边出事儿了?”
    “老板走前说了,他能处理。”老道回答道。
    “哦。”
    既然如此,
    安律师也就不担心了,
    伸手指了指面前的勾薪,
    又指了指那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黑白无常。
    “老道,劳驾你去看看那俩死了没有,如果没死的话,送他们去医……送去书店隔壁的药店吧,你负责料理一下。”
    “得嘞。”
    老道应承了下来,
    而边上坐着的勾薪嘴角抽了抽。
    安律师在心底笑了笑:小样儿,爷治不了你?
    不过,
    这边还有事儿要处理。
    走回到了白夫人面前,先前没感觉,现在才发现这白夫人却显得有些木讷。
    仔细端详了一下,
    再联想起老板先前赶回去的事儿,
    安律师才明白这是金蝉脱壳的计策,嗯,还有调鱼离山。
    书屋可不要出什么事儿才好,安律师倒不是多担心白莺莺,而是担心万一莺莺出事儿了,老板那边承受不住这种打击怎么办?
    不过眼下自己等人再赶回去也来不及了,况且,白夫人既然把大部分的实力都留在了这里,书屋那边,老板只要赶得及,应付解决起来,问题应该不大。
    先解决眼前的事儿吧。
    安律师看了看面前的小猴子,
    小猴子是妖,得了功德,对自己以后修炼是有好处的,《西游记》的故事当不得真,但那种当了妖猴后又取经给自己谋了个佛位,有点类似造反后接受招安,在天道那边也能卖个乖巧。
    这一点,
    也同样适用于自己身边的小男孩。
    从本心上来说,安律师是想让小男孩吞了这香火的,等于多了点护身符,以后出门也不用再担心会被雷给劈死。
    小男孩却似乎感应到了安律师心中的想法,直接退后了一步,道:
    “用不上的。”
    是用不上,
    也是看不上。
    安律师疑惑了一下,随即心下了然,虽说老板说赢勾已经陷入了永久的沉睡,但保不齐以后哪天就能想办法让他苏醒。
    到时候,如果他发现小男孩吞了其他人的香火,会作何感想?
    赢勾的脾气,安律师也是知道一些的。
    再等等吧,以后找办法让赢勾苏醒过来,他腰上拔一根毫毛下来,都比普通僵尸的腰身粗了。
    那时候,随便指缝间漏下一点给自己的徒子徒孙,小男孩也能受用不尽。
    毕竟没有不供奉祖宗跑去祭拜孤魂野鬼的道理。
    “吱吱吱!”
    妖猴开始叫了起来,
    它还在出力镇压着这具法身,一脸的嫌弃。
    似乎面前这个不是什么香饽饽,而是臭烘烘的米田共。
    “这…………”
    安律师恍然,
    记起来了,
    那天在警察局外,赢勾在吞掉獬豸分身时,也留了一大块给脚下的小猴子一起吃了。
    虽说只是獬豸的分身,但人家是上古法兽,吃过那个,再吞这香火,可不就是米田共么?
    说不得若是让猴子强行吞下去,还能弄个冲突和消化不良。
    得嘞,
    安律师撇过头,又看了看远处坐在那边无比虚弱的勾薪,
    这还天之骄子呐,
    殊不知他看中的东西,
    连自家书店的伙计和宠物都不屑去吃。
    再想一想,
    人勾薪只是陪着老道半天就成这个样子了,
    老道上一任老板也是下场凄惨得很,从蓉城折腾到上海,也只能平淡低调做人了。
    倒是自家周老板,
    老道陪着他一年多,
    人还是每天喝喝咖啡晒晒太阳,
    半点事儿没有的样子。
    一念至此,
    安律师心下竟然生出了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这香火之气,
    安律师是懒得吞的,他没官身,也没了出身文字,这玩意儿又不是直接涨实力是涨身份用的,他吞了那就是真的糟蹋东西了。
    再四处看了看,
    安律师伸手指了指许清朗,
    “你来,吞了它!”
    许清朗有些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