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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江南的冬天,经常阴雨连绵,又冷又湿。
    难得今天是个有太阳的日子,顾甄打算趁着天气好,采购一些补给。
    反正马车又大又宽,买多少都放得下。
    如此,两个车夫拿了一大摞,长安长顺拿了一大摞,连红梅手上都没空着。
    李珍虽然低头跪着,因为低泣,头上的草签还在微微颤抖,可她只要眼神稍微动一动,就能看见那一群满载而来的人。
    这一看,不得了,李珍差点倒抽一口凉气。
    尼玛,那个女孩子手里抱着的一大包,上面印着“云香斋猪肉脯”的大大的油纸包,不会真是猪肉脯吧?
    尼玛,目测居然有五六斤?
    尼玛,看着不过也就两个年轻主子,你们确定能吃得下这么多猪肉脯?
    你们是想要上天?
    太过分了!
    李珍心里飞快地计算着这包猪肉脯的价格。
    上半年猪肉还只有十八文一斤,下半年突然涨价已经变成了快八十文一斤了,这接近一俩银子一斤的猪肉,就是她这个江湖老手“百变妖姬”吃的时候都要犹豫一下,更何况是猪肉的升级版猪肉脯!
    尼玛尼玛尼玛!
    这年头,吃得起猪肉脯的,都是他妈的超级有钱人!
    李珍心里狂飙粗口。
    这群人是肥羊啊,不宰白不宰!
    李珍干这行多年,行动比思想也慢不了多少,瞅准时机,一个迅速地纵越,人已经来到了那个领头的男人面前,身形柔美地跪伏在地,两手紧紧抱住男人的小腿,如果不是时机还未成熟,她还能贴得更紧一些。
    “嘤嘤嘤——这位公子,奴家与爹爹来这里投亲,嘤嘤嘤——却不料亲戚早已搬走,而爹爹又染了重病离世。奴家盘缠用尽走投无路,在此卖身葬父,请公子可怜可怜奴家,买了奴家吧,嘤嘤嘤——”
    李珍卖身葬父多年,是这一行的佼佼者,无论柔弱的身段和痛楚的眼泪,都是经过长时间磨砺和不断改进的,甚至头发上的草签怎么插,都是很有讲究的。
    这宛如黄莺啼鸣的凄楚动人的哀求,一时间引来众人的不少的同情眼神。
    本来就有一群看客,时不时打量一番李珍跪在地上时,犹如柳枝般娇软的细腰,以及她修长白皙的脖颈,而今犹如珍珠般的晶莹泪珠不断从巴掌般大小的细嫩脸蛋上不断滑落,更是狠狠揪动了看客的心。
    眼看着那可怜女子求助的是个清隽的书生,众人甚至觉得今日应该能成就一番佳话。
    “这位俊俏后生,买了她吧,可怜她一个弱女子,也想着要尽了孝道,让父亲入土为安,此乃大义啊,就收了她吧!”
    “就是就是,这小娘子水灵灵的,多可人啊,我是买不起,否则,嘿嘿嘿——”
    “区区二十两银子,就能牺牲自己的一辈子,实乃奇女子也,能买得如此大义之人,书生,你不亏!赶紧掏银子吧!”
    红梅气得脸都张红了,若不是手里还拿着小姐喜欢的零食,早就上去撕烂那贱女人的嘴了!沈瑜也同样脸涨得通红,他不是气的,而是力气不足,急的。
    那小娘子看似柔柔弱弱,可两只手圈拢了似乎像是一把铁箍一样,他使劲浑身力气,也挣脱不了分毫。
    沈瑜:啊!天要亡我,我的亲亲娘子就在身边,我可真是百口莫辩!
    顾甄好奇地看着李珍,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不解,严肃的小脸上都是疑惑。
    这人还能自己卖了自己?
    卖了自己以后呢,任买家驱使,万一买家心怀叵测呢?
    看着眼前的女孩,不过二十出头,看着她的身段和外貌,也不见得是能吃苦的,怎么就能为了安葬一个死人就能将自己置于未知的境地。
    再说了,就算你要安葬亲人,寻个偏僻的郊外,最多花个铁锹的钱,多用上一点力气,也能将亲人安葬好。
    在顾甄看着,买个铁锹,不过是将眼前这个姑娘一个银耳环卖掉即可。
    让自己的亲人入土为安,以后有能力有机会,就将亲人移葬到家乡。
    哪里可能需要残忍地用一个年轻姑娘的一辈子来换取二十两银子的风光大葬。
    如果她去世的父亲就是这么吩咐的,那么也不见得是个好父亲,这个姑娘拒绝也罢。
    如果就是这个姑娘单方面这么认为,这个姑娘就是个智障。
    顾甄心理摇头,转眼却看见沈瑜满脸通红地站在原地不动。
    不知为何,顾甄心理有些不满,她推了沈瑜一把。
    沈瑜一个大大的趔趄,连带着李珍都失重往前狠狠扑去,沈瑜才堪堪摆脱桎梏。
    李珍爬起来,看着自己掌心隐隐可见的血丝,觉得自己今天简直没有吃饭。
    不对吧,这个书生能如此轻易摆脱自己?
    不是,他脸都涨红了也没能挪动一分,应该不是。
    那是他身边的小娘子?
    更不会了,那圆溜溜的包子脸,那水灵灵的大眼睛,充其量就是个半大的姑娘罢了,她哪里能有这个力气。
    也没有多想,原本“卖身葬父”就是业内数得上有难度没前途的任务,别看人家盗贼还让道上的同行封个元帅呢,李珍心念急转,多年经验累积早已有多个应急方案可用,她马上选择以情动人。
    “嘤嘤嘤——这位公子,买了奴家吧,奴家来生一定做牛做马,好好还报这个大恩!“说着李珍就柔柔弱弱地开始磕头。
    沈瑜连连退后好几步,分明将李珍视为洪水猛兽。
    看客们不高兴了,我们有各种理由不能买,你有各种理由可以马上买下,怎么就是不开口。
    “哎,那书生,赶紧将这小娘子买下,她多么可怜,你就忍心她将额头磕破?”
    “被犹豫了,不过二十两,怎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你绝对不亏,买回家怎么使唤随你!嘿嘿嘿!”
    红梅上去就是一口唾沫:“呸,不要脸我家姑爷已经有我家小姐了,你个狐狸精,滚远点!你这种娇滴滴的小身板,怎么报恩,用什么报恩?可别是到我家姑爷的床板上报恩!”
    长安用看垃圾的眼神看着她:“垃圾中的垃圾,来生做牛做马,今生你想干啥,抢别人男人,呸,不要脸,上来就抱着人家相公不放,就凭你种垃圾,还能成为大义,我呸你全家!”
    长顺瞧瞧顾甄,有看看哥哥,没有让他动手的意思,就学着哥哥,怒瞪李珍:“呸,垃圾!”
    李珍表面羞得满脸通红,一副委屈至极,可心里却又转着念头。
    这几人到底是谁做主?
    应该是个这个书生吧。到这里应该是来赶考的,那么就是个有功名的秀才了。
    行,他做主就成。
    李珍继续可怜巴巴委屈至极的用袖口抹着眼泪。
    “公子,若公子能替奴家好生安葬父亲,奴家什么粗活累活都能干!”李珍狠狠一抹眼泪,眼神中既有委屈,又有倔强。
    沈瑜又微微退后一步。
    李珍觉得,既然当家男人没有开口,就应该还有戏,她卖身葬父多年,靠的是一身过硬的演技,而不是粗暴的事后抢劫或傻缺的偷窃。
    每年同行聚会,大家都会相互交流心得,交流最多的还是大家的年收入。
    值得骄傲的是,李珍工夫最差,年纪最轻,可年收入都遥遥领先各位同行,当然,那位封帅的盗贼除外。
    这么想着,李珍自信满满,开始尽情地飙起戏来。
    “奴家从小就会干粗活,地里的农活什么都干,一把子力气赛过壮汉,”李珍仿佛刚从梨园行出来,一身的戏仿佛都要溢出来。
    沈瑜刚要再退后一步,可不小心看到顾甄紧绷的小脸,总觉得危机已经到来,不自觉连连退后数步。
    “……奴家还养过猪,一只手能举起一只半大的……”小猪崽。
    一旁,顾甄缓缓地、稳稳的、像是举起一只小猪崽似的,举起了路边的巨大石狮子。
    李珍:我神马都没看见,让我先喘口气先!
    几个呼吸后,李珍将“小猪崽”三个字狠狠咽回了肚子里,还因为吃了一口冷风,狠狠被噎了一下。
    尼玛,我看到了神马?
    这还是个小娘子吗?
    李珍开始打起了哆嗦,嘴巴都几乎不会说话了,江湖上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一号深藏不露的高手?
    太吓人了,自己的这点工夫,在这个高手面前,几乎走不过一招就会死的不都能在死。
    顾甄看着眼前的女子哆嗦个不停,一句话也讲不出来,她有些不耐烦。
    “到底谁的力气更大?”
    我已经亲身示范给你看了,到底谁的气力大,这明摆着的事,你这么就分不清楚。
    到底是个智障!已经没救了!
    顾甄缓缓放下石狮子,身边的红梅瞪着眼睛开口了。
    “我家夫人当下人使,下人当骡子使!吃得比鸭少,干的比牛多!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若是使诈进门的,哼,没有饭吃,不给睡觉,累死拉倒,你还敢来吗?”
    李珍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下,才堪堪恢复神智。
    我堂堂“百变妖姬”,在江湖上横行十数年,在卖身葬父一行已经少有敌手,只有被模仿,从未被超越,更加不可能被一个空有力气的小娘子给唬住了!
    来吧,看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