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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节
    刘凌站起来,看了看杯子里的茶:“怎么你府里没有新茶?”
    他轻轻一笑,意味深长。
    “不必出来了,本王还要去骑兵营看看,好好养病,陛下,朝廷需要的是一个生龙活虎年富力强的重臣,不是一个只会怨天尤人的病秧子。好自为之吧,侯大人。”
    刘凌举步走出屋子,带着聂人敌和聂人王兄弟二人离开了候申的宅子,路过大门口的时候,刘凌看着那两只大獒犬笑道:“拒人何须用犬?心里有鬼罢了。”
    这句话在刘凌走后就传进了候申的耳朵里,更是吓出了他一身的冷汗。
    第二日,据说候申府里的管家被候申查出来贪墨了府里的用度,偷偷将府里的珍玩香茶拿出去变卖,获利巨万,那管家以为自家老爷即将倒台,趁着候申不理家事将府里值钱的东西没少往外倒腾,更是查出此人没少收想拜访候申之人送上来的礼金。而候申病重这些日子,这个人在府里一人独大,竟然还打起了侯大人一房小妾的主意,朝廷里发下来的新茶,候申喝不到,他却喝得到!
    为人很跋扈,下场很凄凉,家法从事,乱棍打死。
    太原府备了案,不了了之。
    第二百二十九章 谁逼的?
    刘凌出了候申的府门,让聂人敌兄弟先回王府去,他打算一路走着往修罗营,顺道看看大街上的繁华景色。聂人敌兄弟应了一声,却在暗处跟了,恐怕刘凌遇到什么危险。要知道白莲教的人,契丹,西夏,现在似乎都对王爷的脑袋很感兴趣。
    不过好在现在影卫对于太原府的控制已经到了风雨不透的地步,基本上有什么可疑的人出现的话,逃不出影卫的眼睛。
    打发走了聂氏兄弟,刘凌左右看了看,觉得没有人注意自己跑去买了一串冰糖葫芦,一边走一边吃,津津有味。(注1)
    偷吃,总是带着点刺激。记得前世的时候以为身体的缘故,不能多吃甜的东西,而那个时候的自己总是对甜的东西有着难以抗拒的欲望。邻家的小妹妹总是趁着自己家里没人的时候,偷偷买糖葫芦送给自己吃,那个下丫头笑起来露出一颗虎牙的可爱表情,刘凌到现在依然记忆犹新。
    已经到了这个时代二十几年了,自己“病故”的时候,那个小丫头才十二岁,算起来现在早已经嫁做人-妻了吧?或许已经做了母亲,此时正带着自己的孩子,在大街上给孩子买冰糖葫芦吃?
    那个小丫头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每个见过她的人都会由衷的赞美她眼睛的漂亮。那是刘凌见过的最美的一对眼睛,所有的话语,似乎都能在那双眼睛里表示出来。看到刘凌吃糖葫芦时候,她总是笑的那么开心,漂亮的眼睛完成了月牙,笑的那么璀璨。
    一个大男人,而且还是锦衣华服的大男人,在大街上拿着一串糖葫芦边走边吃,要是不被人注意那才是奇怪了。大街上的人们,凡是看到刘凌的都忍不住盯着看,嘴角挂起不同意味的笑容。
    刘凌也不理会那或轻蔑,或鄙视,或羡慕的眼神,自顾自的品尝着那份酸甜,或许还带着一点苦涩吧。
    那个女孩子已经远去,再也不会与自己有任何交集。两个身处不同时空的人,或许只有在彼此的记忆深处有一份隐隐约约的回忆吧。
    将最后一颗糖葫芦吞进嘴里,刘凌意犹未尽的砸吧了一下嘴巴,还想再买一支的时候,那卖糖葫芦的人早已经远去不见了踪迹。就好像没吃够零食的小朋友一样,刘凌心里竟然有几分怅然。
    修罗营在太原城的一侧,步行着过去最少也要走半个时辰,但刘凌并不着急,他去修罗营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骑兵的战术基本上花三郎和赵二两个人都已经得到了刘凌的真传,不需要刻意去指点,两个人练兵已经有了几分刘凌的摸样。其实归结起来,骑兵的战术无非是发扬其本身的优势,重骑兵,主要发挥的就是其霸道的威力,而轻骑兵,则是一个快字。
    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大街上的人来人往,刘凌第一次如此仔细如此如神的观察这个时代的人生百态。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不尽相同,都是那么独特。看着孩子们在大街上追打嬉戏,看着屠户宰杀猪羊,看着酒楼中推杯换盏,每个人似乎都在自己应在的位置上,如此和谐。
    忽然,远处的一个背影让刘凌心动了一下。
    那是一个女人吧,虽然穿了一身男子的装束,袍子十分的宽大,基本上遮挡住了她的身形,但一走起路来还是那宽大的袍子也遮挡不住妙曼的身姿。就算男人有那么纤瘦的身形,但绝对不会有那么迷人的曲线!女人可以装扮成男人而不被人识破,那也是需要天资的,比如刘凌前世的时候某选秀明星,若是女扮男装的话绝对不用化妆。
    这个背影虽然漂亮,但还不至于让刘凌跟上去,他之所以会心动,倒不是欣赏那份美好,而是这个背影他总觉得似曾相识!
    某一夜,那人从天而降,手里有一柄匹练般的锋利钢刀。一击不中,飘身而去。那黑色夜行服的背影,和前面那女扮男装的人如此相似。
    那人脚步走的很快,刘凌心念一动,随即跟在那人后面远远的缀着,她快,刘凌的脚步也加快,她慢,刘凌也放缓步伐。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始终保持在十米左右,刘凌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自己的速度。
    刚刚回忆了一次偷吃的乐趣,现在刘凌有开始体会跟踪的乐趣了。跟踪一个人,尤其是跟踪一个女人,心里总是有那么一点旖旎。
    那人回身看了看,露出一张蜡黄的还留着两撇胡须的苍凉的面容,刘凌诧异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过来。也对,此人女扮男装,最好的办法并不是穿上一件男人的衣服,而是在鼻子下面黏贴上两撇胡子。不过此人的改装易容除了那胡子算是神来之笔外,其他地方都失败的一塌糊涂,尤其是那胸脯,怎么就不找东西缠上点?
    刘凌一边鄙视,一边回身,假装在一个摊位前看了看。那女人回身打量了一下,视线似乎在刘凌的身上停留了一下,一闪即逝。正在低头假装选东西的刘凌,没能看到那女人嘴角勾起的一抹玩味笑意,若有若无。
    “公子,要买什么?我这里可都是正宗的补药啊,乃是当世神医吴夲精心配制的。你看这虎鞭大补丸,熊鞭壮身丸,牛鞭补气丸都有神奇的效果啊,保证让你一夜雄风大战,梅开二度,梅花三弄,四喜丸子,五福临门……”
    “呃……”
    刘凌愣住,没想到一时不查,竟然停步在卖补药的江湖郎中摊位前。
    “虎鞭,熊鞭,牛鞭?”
    刘凌脸不红心不跳的挥手道:“不要不要,太小,不适合我。”
    见刘凌要走,那江湖郎中一把拉住他道:“公子慢走,我这里还有压箱底的宝贝,从西域传过来的大象鞭,你要吗?”
    刘凌寒了一个道:“你自己留着润菊用吧。”
    甩开那江湖郎中的拉扯,刘凌快步跟上前面那女子的步伐。经过一耽搁,那女子和刘凌之间的距离已经拉到了二十几米,熙熙融融的人流中,若不是刘凌视力好的话几乎跟丢了。远远的看那女子钻进了一条小巷子,刘凌皱了下眉头,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
    小巷子中也有人来人往,那女子脚步不停,七转八转的似乎很熟悉这里的环境。刘凌保持着和她的距离,不紧不慢的在后面跟着。转眼间又过了几条小街,那女子转进一条更幽静的小巷子里。这条小巷子人迹罕至,那女子转进去之后竟然消失不见了。刘凌进了小巷子之后看了看,随即眉头一挑。
    竟然是这个地方?
    刘凌对这里可是不陌生,当初在这条小巷子,他曾经接受了赵二的建议英雄救美的一把,和陈子鱼有了一次接触。只是本想借助陈子鱼查出隐藏在仙缘人间的西夏探子,后来因为太忙,这件事反而搁置了下来。
    巷子的一侧就是东方伦日的那座荒废了的大宅子,朝廷前阵子为这事还商议过,打算在在这里改建一座粮仓,只是还没有动工,依然一副荒凉凄惨的样子。当初太原杀人夜那一晚,聂人敌兄弟带着人到这里抓过白莲教的教徒,烧了几栋房子,现在看来更显得破败不堪。
    那女子在这里消失不见,显然是跳进了这破败的大宅子里。
    刘凌想了想,最后还是撩起衣袍,一跃而起,单手在墙上一按,身子轻飘飘的跃了过去。
    落到院子中,果然见那女子就在不远处一棵大树下站着。
    “你胆子倒是不小,还是跟进来了。”
    声音如黄鹂鸣啼,清脆悦耳。
    那女子转身,蜡黄的中年男子的脸上,似笑非笑。
    “你不正是要引我来此吗?我不过是不想拂了佳人的心愿而已。”
    那女子被揭破了身份也不着恼,伸手在脸上一撕,一张制作精良的面具被她揭了下来。顿时,一张出水芙蓉般的面容展现在刘凌的面前。这女子一张精致的面容上带着煞气,一双杏核般漂亮的眸子里,都是难以压制的怒气。看到这女子眼睛的那一刻,刘凌的心猛地一阵窒息。
    这眼睛,好像!
    “想不到堂堂的汉忠王,还是一个油嘴滑舌的登徒浪子!还真是闻名不如见面,你让我很失望!”
    那女子一张俏脸带怒,冷冰冰的说道。
    刘凌收拾了一下心神,将刚才那一刹那的震撼舒缓开。他瞪大了眼睛仔仔细细的打量着那女子的样貌,身材,肆无忌惮。看刘凌竟然这样一副样子,那女子气的反而笑了起来:“看够了?是想记住我的样子,好回去画图通缉吗?”
    刘凌揉了揉鼻子叹道:“美,真美。”
    他一脸的惋惜:“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那女子正是东方伦日的弟子栾影,她一直暗中跟踪刘凌,今日好不容易见刘凌支开了侍卫,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如此机会若是不把握住的话,她会后悔死。所以她才立刻就下了决心,将刘凌引到这里来。之所以选择这里,她不过是想在师父的老宅里,将刘凌剖腹剜心,祭奠她师父的在天之灵!
    “贼?”
    栾影眉头一挑,伸手指着刘凌冷声喝道:“若不是朝廷逼的,谁愿为贼!”
    刘凌轻轻笑了笑,从草地上摘下一朵野花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朝廷逼的?白莲教所图甚大,东方伦日野心勃勃,跟朝廷逼不逼他有什么关系?”
    一个黑衣人从一侧闪了出来,用手里的钢刀一指刘凌道:“圣女,跟这人费什么口舌,一刀宰了割了脑袋,以祭圣主在天之灵!”
    刘凌悠然道:“不妥,你总得让我死的明白吧?你说朝廷逼反了东方伦日,那你就说说,朝廷倒是怎么逼他了?”
    那黑衣人恶狠狠的说道:“你哪儿那么多废话,圣主说是就是,圣主说要做皇帝,那自然就要做皇帝。圣主说杀尽你们这些人,那就杀尽你们这些人。圣主说要天下,那天下就是我白莲教的天下,你们抗拒,那就该死!”
    刘凌哦了一声道:“我明白了,看来不是朝廷逼的。”
    那黑衣人听刘凌这么说也是一愣,本打算冲过来的身子硬生生的顿住。他晃着手里的钢刀,以为刘凌怕了,心里好不得意。
    “不是朝廷逼的,是你-妈-逼的。”
    刘凌说…….
    注1:糖葫芦,据史料查证,是在南宋才出现的,这一章中出现了糖葫芦,理论上是不可能的,不过小说不是历史,请各位不要深究,一笑置之,感谢万分。
    第二百三十章 放下吧
    那黑衣人愣了一下,随即面色变得狰狞起来。
    “你自己找死,怪不得我下狠手了!”
    他晃了晃手里的钢刀,回头看了一眼栾影,见圣女没有什么表示,他随即明白圣女不会阻止自己杀了这个白莲教的大仇人的。本来之前圣女还说过要把刘凌引过来抓活的,以便可以要挟朝廷。但是看来圣女现在也被刘凌气坏了,既然如此,那便活寡了他!
    他知道刘凌久经沙场本身的功夫应该不会太差,否则的话十几年的生死杀伐也不会还活到现在,所以他从心里没有看不起刘凌的意思,不过他也知道,那些战场上威风凛凛的将军,真要是和武林中人近身短打的话,还真不一定赢得了。而他自己在手中这口钢刀上下了足足十五年的苦功,他不认为一对一刘凌会是自己的对手。
    他的步伐很慢,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他虽然看不起刘凌,但对这个人的心机还是很忌惮的。他见刘凌一直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走过来,在对方那张一点也不惊慌的脸上,他好像看到了一个陷阱,而自己正在一步一步的自己往陷阱里走。
    明明又自信三招之内将对方斩于刀下,可为什么自己会这么提心吊胆?是被刘凌的凶名吓住了?还是自己对这些该死的朝廷大官从心里本来就一直有着畏惧?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很快就拉近到十米之内,而这时,黑衣人终于敏锐的在刘凌的眸子里捕捉到了一丝慌乱,虽然刘凌的脸上还挂着淡淡的笑容放佛根本不在意,但那眼神中一闪即逝的慌乱绝对错不了!
    他怕了!
    黑衣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三个字,是的,那个什么战无不胜,大汉的支柱人物刘凌他怕了自己!他怕了!
    这感觉让他很兴奋,嘴角不由自主的咧了起来,露出一口黄色的牙齿,上面还带着一片菜叶。
    黑衣人因为这个发现而感到惊喜,原本的恐惧感也越来越淡。随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拉近到五米的时候,他甚至看到刘凌的腿不着痕迹的动了一下,显然刘凌是想退,但却强撑着站在那里没有动。黑衣人嘿嘿冷笑,心说原来大家都一样,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平头百姓,不管是战无不胜的大将军还是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懦夫,其实都一样怕死!
    这发现让他惊喜,让他自豪,让他兴奋!
    不由自主的,黑衣人的脚步又加快了几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很快就只剩下不足三米的距离,刘凌脸上的惊慌表情越来越浓重,已经到了难以掩饰的地步。
    “去死吧!”
    两米多的距离,他已经有把握一个箭步跳过去将刘凌力劈于刀下。他对自己出手一刀的速度有足够的自信,当初他可是仅仅一个拔刀的动作,就足足练了三年。三年之后,他已经到能够劈掉飞过的蜜蜂的地步。
    “等等!”
    刘凌猛地往后退了一步,抬起手对着那黑衣人连连摆动。
    黑衣人下意识的顿住身子,已经举起来的刀在半空中停了一下。他从来遇到过这样的对手,生死交手,还有让人等等的?
    “你这懦夫,贪生怕死的懦夫!也配被人称为百战百胜的大将军王?!”
    黑衣人冷笑着说道,尽情的羞辱着刘凌。
    “不不不,你误会我了。”
    刘凌连连摆手,他的一只手一直平伸着摆来摆去,而刘凌的居然还闭上了一只眼睛,稍微低着头,一只眼盯着自己抬起的左手,左手稍微的横向移动着,似乎是在瞄准着那黑衣人的脸。
    刘凌说:“我不是贪生怕死,是这东西真不好弄,你稍等一下。”
    “什么?”
    那黑衣人再次诧异,什么东西不好弄?
    嗖!
    一支袖箭从刘凌的袖口里飞了出去,噗的一声正中那黑衣人的咽喉上!两米多些的距离,以机括将袖箭射出去的力度,那黑衣人就算功夫再好也躲不开!机括的声音一响,他的脖子上立刻就炸起了一团血花,将他的下颌染色。那小巧精致的袖箭直直的插在黑衣人的脖子上,直插进去,袖箭的箭尖从黑衣人的脖子后面刺了出来,一箭洞穿了咽喉!
    似乎是因为被堵住了气管他难以呼吸,那黑衣人一张脸都憋成了酱紫色,他下意识的用手胡乱的去摸,想拔掉插在自己咽喉上的箭矢,终于,在他摸到了袖箭的那一刻,一股气流从他的气管中通过,从他嗓子里传出嚓嚓的几声如拉风箱一般的声响,他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随即往后一仰倒了下去。
    刘凌摸了摸自己左手臂上的袖箭机括,一脸歉意的对那黑衣人的尸体说道:“真是抱歉了,第一次用这东西,手生,下次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