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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节
    邹小龙以前是顺着段家人,这会儿知道了宁蓁蓁根本没和眼前人打照面,只怕是攀附上了牡丹的路子,直接跑了,当下讽刺地说道:“要是崔小姐去舞厅,那还不如夫人你去跳舞呢。”
    段母骇然,生怕百乐门还好自己这一口的,连忙说道,“使不得使不得,我可是正儿八经的官小姐出身,那等子地方路过门口我都嫌脏!”
    邹小龙被段母恶心得想吐,他们舞厅没人那么重的口味,段母要做也只能去最脏的巷子里。
    他废了那么大的功夫,最后就捞到五角钱,邹小龙越想越觉得气不过。
    邹小龙看着段母耳朵上的金耳环,直接伸手一扯。
    “哎呦!”段母被猛地这样动作,捂住了耳朵,本来想要怒视邹经理,但是她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眼珠子刚发直就心虚地垂下,“邹经理……”
    垫了垫手里头的重量,再看着崔婉有些害怕地往后缩身子。
    崔婉的耳朵上坠着两粒红豆大小的金耳钉,看着邹经理目光落在她的耳朵上,咬咬牙竟是主动取下了耳钉。
    本来邹小龙想要算了,嫌弃耳钉太小不好取,既然多给了他耳钉,他也就收下了,此时抢了东西,邹小龙觉得段家榨不出什么油水了,那个宁蓁蓁肯定是跑了,干脆说道,“行了,以后你们一家的事不用找我,两清了。”
    等到邹小龙离开,崔婉默默掉眼泪,段母像是发怒的母狮子,又像是脚底板着火,绕着沙发跳着,“她怎么敢这么不守妇道!”
    段母气得发狂,崔婉则是因为心口疼的掉眼泪,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总觉得随着宁蓁蓁的离开,会有什么事情彻底改变。
    *
    宁蓁蓁说一周五万字在第六天的时候已经完成了,她又多写了一天,等到约定的一周时间,手中拿着厚厚的一份稿子到了《都市报》的编辑部。
    上一次是跟着汪若兰一起,更为慎重,这次穿着那一身旗袍,不过头发就没有费心地弄卷,而是用一根简单的乌木发簪挽起。
    宁蓁蓁过来的时候,主编还没到,反而是万如方编辑在,再看着宁蓁蓁打扮,比上次寡淡了很多,“谢女士一个人过来的?主编还没有到。”
    宁蓁蓁说道:“上次牡丹姐就帮我辞了跳舞的活,我这段时间写了六万字,就直接送过来了。”
    六万字这个字数让万如方一愣,心里想着会不会质量下降,就说道:“主编临时有个事,估计半小时以上才能回来,我先看看稿子?”
    依然是漂亮到极点的钢笔字,万如方性格圆滑,不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当时《风流道士》的稿子就是他拿下的。
    平时做审稿的工作,万如方的阅读速度练出来了,一口气看完了之后,心中激荡。
    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少有这样写的,或许这是男作者和女作者的区别?男作者一般会给男主角一个事业,但万如方仔细去向,又觉得不是,这个派别也有不少女作者,但是少有女作者写作会给女主一个事业,还写得让人进入到了那个诡秘的世界,让人后脊发凉。
    合拢了书稿,秦小姐的形象跃然心间。
    最重要的是写稿的速度快,细节仍然是到位的,里面的人骨拆分案,悬棺案,让人觉得毛骨悚然,等到真的秦小姐从细节之中破获谜案,又让人恍然如此。
    最妙的就是秦小姐本人,读者只要是看到她出现,心中就会稍安,她身上宛若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这个智慧多才多艺的女子,确实让人欣赏。
    霍少帅开始对未婚妻有了兴趣,在下属赞叹秦小姐的时候,细节里表现了他的吃醋,让人莞尔。
    万如方看完稿子:“写的真好,今后肯定是可以出书的。”
    这话刚说完,就听到了主编王德单说道:“出书?”
    “是的。”万如方笑着把稿子递给了主编,“谢女士的稿子交的不少,我原本还担心质量跟不上,现在来看,谢女士写得又快又好。”
    王德单把稿子拿过来,等到看完了之后,眉宇之间的郁色一扫而空,“好,这是五万字?”
    “是六万字。”
    王德单笑了起来,“走,让校对确定一下稿子字数,再让财务给你结算。”
    一共是六万两千字,结算了37元2角,宁蓁蓁把裹好了布的大洋放入到大衣的内口袋,衣服沉甸甸的。
    宁蓁蓁到报纸上找了掮客,她直接选择在租界租房子。
    租界里的筒子楼更像是后世的公寓,要比原先段家住的好太多,当然价格也很可观。
    以前住的地方一个月一元,这里选择独立的卫生间,独立的厨房,这种公寓一样的房子,一个月是五个大洋。
    宁蓁蓁看了一下,特地避开了所谓的“情人公寓”,也就是那些有钱人专门选给情人住的地方,选择了一个大都是年轻人租住的公寓,这些年轻人大多受过良好的教育,在报社、西餐厅、高校里上班。
    宁蓁蓁交过了押金,当即给了她一把黄铜钥匙,“如果要自己换锁,楼下就有五金店,你买的锁自己可以带走,最后交房子留下原本的锁就可以了。”
    “好的。”
    宁蓁蓁先去一楼买了新锁,然后再上楼。
    房间在第三楼,在长廊里的尽头那间,进入了之后,地面上也不是灰色的水泥地,而像是倒了一层褚色的颜料,不如油漆细腻,又比水泥细腻的多。
    房间里沙发、八仙餐桌都是一应俱全,甚至在进入到卧室的时候,里面靠窗的地方还有一方书桌,上面摆放了一盏墨绿色的台灯。
    
    第212章 私奔失败以后9
    “你这里倒是不错。”
    为了给宁蓁蓁带来避免不好的影响,汪若兰难得没有换上她开衩过高的旗袍,而是选了一件黑色金丝绒旗袍,就连妆容都淡了,手中拿着一束花,换了妆容的她,褪去了昔日里的浮华,有一种阅过千帆的淡雅之味,“恭喜你,在沪市也算是有了自己的住所。”
    “谢谢。”宁蓁蓁从汪若兰的手中接过了花,因为暂时没有花瓶,就到厨房里找了一个不用的瓦罐,倒入了水展开了花,也算是有些野趣。
    汪若兰含笑说道:“好香啊,你在煲汤?”
    宁蓁蓁在上上个小世界,跟着商晓云学了一手好厨艺,她没兴趣给段家人展示她的好手艺,但是给汪若兰还是废足了心思。“你随便坐,等会就好了,我再炒两个小菜。”
    昨天买了精瘦肉,擦了盐之后腌制了一整天,还买了一大块儿猪板油,昨天也全部都提炼成了白花花的猪油,现在用炒菜的勺子舀了一勺,在烧热了的铁锅里滋啦啦,白色的猪油迅速化开,宁蓁蓁把切好丝的咸肉丢入到了铁锅里。
    单手颠锅,看着原本的肉色成了白色,宁蓁蓁又炒了十秒,用盘子盛肉,开始开始炒蒜薹,等到蒜薹上色之后,两者一起翻炒调味。
    咸肉蒜薹是一道菜,另一道菜是清炒小白菜,至于一早汪若兰闻到的汤的香气,是莲藕排骨汤。
    秋日洪湖莲藕最好,排骨的肉香与莲藕完美糅合,肉带了莲藕的清香,而莲藕又有肉的醇厚,用勺子舀一勺高汤,上面还有出锅撒上的青色葱花,口腔里都是馥郁的鲜,在秋日里喝上这样暖洋洋的汤,平素不太好的胃囊好像也泛着暖意。
    吃了两块排骨,三块儿莲藕,喝完了半盅的汤,汪若兰才尝另外两道菜。
    腌过一天一夜最后又洗去多余的盐,这样爆炒出来的肉丝在筷子上微微颤颤的,入口最大的感觉就是嫩,让人甚至觉得入口即化,咸肉还带着蒜薹的粘辣清香,两味食材在勾芡调味之下,达到了奇妙的融合。
    清炒小白菜保留了叶片的翠绿颜色,用了广式的做法,蚝香浓郁,又不失食材本身的鲜美。
    汪若兰穿着的是旗袍,腹部稍微有一点赘肉在修身旗袍下就会无所遁形,汪若兰今天难得用手指压了压腹部,眼角抽动了一下。
    宁蓁蓁这个租住的公寓里还有留声机,只是跳针坏了,成了空摆放的装饰品,宁蓁蓁昨天修好了之后,还买了一张黑胶片,此时打开了电源开关,手指拨动跳针,对着汪若兰行了一个邀舞礼。
    客厅的窗户打开了一个缝,白色的帘纱被灌入的风微微扬起,汪若兰笑了笑,把带着翡翠戒的手搭在宁蓁蓁的手上。
    *
    宁蓁蓁陪着汪若兰跳舞消食的时候,段继文胸膛之中剧烈起伏,眼里是愤怒的火焰在燃烧,就这样进入到了胡同口。
    段长泽正在胡同口里和人玩弹珠,见到了段继文把鼻涕一抹,兴冲冲地跑过去,“哥哥。”
    段长泽从小不记得父亲什么模样,家里人让他喊段继文哥哥,他还当真以为段继文是他的兄长。
    段继文一个没注意,被儿子捉住了衣服,他恶心得不行,“怎么不擦擦?”
    从袖子里拿出了手帕,忍住了恶心给儿子擦了鼻涕,嫌弃手帕恶心,直接揣到了儿子的口袋里。
    段继文的动作粗鲁,让段长泽的泪珠子在眼眶里打转,瘪了瘪嘴放声大哭起来。
    孩子的哭声可以说是魔声入耳,让段继文甚至有些怀念前段时间儿子病恹恹的模样,起码那个时候肚子上有一个大口子,别说大声哭了,就连说话都是苍蝇一样小声嗡嗡。
    这正好是吃午饭的时间,总有人家里今天菜色不错,不知道哪家在做糖醋里脊,酸溜溜又甜滋滋的味道弥散在弄堂里,让不少孩子都流口水,段继文闻到了这个味道更烦躁了。
    他的肚子咕咕叫着,虽然他看不上现在的画廊,觉得没有艺术家的坚持和天分,但是好歹可以稳定拿到工资。他为了画廊日夜都睡在教堂,结果这个工期一赶完,直接就把他给轰走了。
    段继文在心中想着,要是谢琳琅赚了钱,他可以开自己的画廊,让以前的老板追悔莫及!
    段继文在心中发泄着他的情绪,表情也十分狰狞。
    孩子也是看人眼色的,段长泽本来哇哇哭得伤心,看到了段继文的样子,大声的哭成了小声的抽泣。
    此时楼上的崔婉被辣椒迷了眼,正在窗口让风吹一吹,看到了楼下站着熟悉的身影,泪水就哗哗地往下落,“继文!”她的声音几乎都破了音。
    这一声把段继文给吓得是心惊肉跳,在明面上他们还是表兄妹的关系,哪儿有表妹直接亲密地喊名字的?
    段继文匆匆上了楼,见到了崔婉,劈头就是一句,“怎么是你在做饭?琳琅怎么不做饭?”
    谢琳琅刚开始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和他私奔到了沪市之后,慢慢手艺起来了,她还去给人做过一段时间的厨娘。段继文吃惯了谢琳琅的饭菜,也就是刚哄着谢琳琅去舞厅伴舞,凑合吃了一段时间崔婉的饭菜,在他看来都已经去伴舞有十天了,所有的事情应该恢复到正常。
    谢琳琅做饭就是正常的其中一个环节。
    崔婉的眼中流露出悲愤来,“她傍上大佬,跑了。”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段母急急从房间里出来,把段继文扯入到房间里,她还知道不能在外人面前丢人现眼,“哎呦,你把人当做心尖尖,别人直接跑了,邹经理都过来说了,你看看我耳朵,当时邹经理看着一场空,直接把我耳朵上的金耳坠一扯,可把我疼得哎呦哎呦的,都流血了……”
    段继文根本不想听什么耳朵的事,看着段母絮絮叨叨说当时疼什么的,直接说道,“是不是你们说漏嘴了,说了崔婉的事?让她生气了。”
    段母气得跳脚,“怎么可能,当时婉婉都病着,怎么可能说什么?你看婉婉现在也气色不好。”
    段继文离开家里没给家用,家里可以说是一穷二白,段母忍痛买了她的一个小玉坠,很是节约着吃吃喝喝,别说是崔婉了,就连段长泽也瘦了一圈。
    崔婉的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落,“继文,你总算是回来了,现在家里根本就是一团糟。”
    段继文本来要说话,忽然闻到了一股糊味,脸色一变,“饭菜?”
    “糟了!”
    崔婉急急忙忙去抢救饭菜,段继文则是从母亲的口中问当时的状况。
    段继文好几次都忍不住打断母亲的话,到了最后问道:“你们有没有去舞厅里看看?”
    “那怎么可以?”段母的脑袋像是拨浪鼓一样摇着,“那种脏地方可不能去,名声都毁完了。”
    段继文揉了揉眉心,听着段母车轱辘一样说着这些话,直接说道,“够了!什么都不知道,在这里嚷嚷的有什么用,我下午去一趟百乐门,先吃饭。”
    为什么谢琳琅会忽然不见,段继文不相信是短时间就找到了下家,而是坚信谢琳琅在赌气,说不定就暂住在百乐门。
    当年如果不是他一直追谢琳琅追的很勤,加上她又因为家里的事想要离开,不然还追不到谢琳琅。如果谢琳琅是那么容易变心的性格,早刚开始去报社做校对员的时候,就会直接留下,而不是辞掉舒适的工作,重新再找工作。
    段继文饿得有些头昏眼花,想要吃完饭好好再问问崔婉,结果这一顿饭注定是等不到了。
    脆弱的锅直接被烧穿了,崔婉咬着唇,露出了可怜兮兮的表情,而此时段长泽也饿了,撒泼要吃饭。
    段继文不明白,为什么忽然之间好端端的一个家成了这样,他身上还有结算的工资,直接把所有人都抛下,说自己要去百乐门,就顺便出去了,拿铜元买了粢米团。
    段继文吃了一个粢米团,想到了昔日里的味道,自从家里人过来了,谢琳琅就再也没有吃过粢米团了,想到了这里,心中难得柔软了一下,再买了一个粢米团,准备见到了谢琳琅给她。
    拿着粢米团,段继文心中有些埋怨,现在家里都乱成了这样,谢琳琅怎么一点都不懂事,对方没有良心,他还是有良心的,还给谢琳琅带吃的东西。
    段继文吃饱了之后,浑身又有了力气,浑身使劲儿走到了百乐门的门口。百乐门正门紧锁,偶尔会有打扮入时的人从侧门过。
    “我是邹经理的熟人,先前有个叫做辛夷的舞女是我认识的,想过来打听一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