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个时候,红袖敲门走了进来,“主子。”
“主子恕罪。”红袖一进门就跪在了地上。
“你起来。”景华见自己开口,她仍然跪着,于是亲自将她拉了起来,叹了口气,道,“ 红袖,这件事不怪你。春芽这件事……还是要细细调查,你跟着尽心尽力就行了。”
红袖摇摇头,仔细看去,她眸中有泪光闪动,“主子,春芽平素很懂事,定然不会拿这件事开玩笑的。”
“是,所以才需要我们调查。” 见她眸子里仍然满是愧疚,景华继续道,“你现在愧疚也不会有什么用的,木已成舟,若是我还要花费时间去安慰你,岂不是更不好找到了?”
红袖本就不是一个软弱的人,她向来理智,只不过从连州城里经过了男人们失踪的事情,她知道了那些人失踪之后的悲惨下场,才对春芽跟着自己丢了的这件事耿耿于怀。
景华扪心自问,若是这个人换成了是她,也会愧疚,毕竟背负一个女子沉甸甸的一生,就算不忍心去想春芽丢了之后可能会发生什么,可能会丢了命,也可能会……丢了清白。
想到这里,她便觉得不能再等下去了。
可是对于他们来说,这里人生地不熟,还是要冷静下来,才能做好事情。
听了景华的话,红袖点点头,抹了抹眼睛,“主子,您的伤口怎么样了? 我去打听大夫的时候,听说这里有一个名医。因为平时看病的人很多,还有很多慕名而来的,所以当日才去了第二家医馆。”
“不必。”景华摇摇头,“那天卫将军已经帮我看的差不多了,就是舟车劳顿,才不容易好一些而已。你放心吧。”
……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三天过去了,可春芽仍然是没什么消息。
景华坐在屋子里, 不停的思考着什么,半晌,终于做了决定一般,“我跟着你们出去看看。”
卫朝言欲言又止,似乎是想要阻拦,景华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什么意思,可是眼看着人现在丢了三天了, 若是再不找就真的找不到了。我们的身份不能泄露,也不能大张旗鼓的找人,所以,就让我去吧。”
最终,他还是什么都没说。
正如那日景华的思路,直接去调查那些大户人家的奴才是从哪里来的,于是这一日,景华和卫朝言就去东洲城各个看起来很气派的宅子门口去打听。
经过乔装打扮之后,那些看门的小厮都以为他们是手里有奴婢的人牙子,于是纷纷攀谈起来。
景华看着面前有几分正派的小厮开口道,“这位小哥,您的意思是说,府中买丫头都是找孙二娘?”
“正是,我们不知道您手中也有,可这些事情都是管事决定的,要不您找一下管事,商议一下?毕竟孙二娘手中的人都很好。”
听着这小哥似乎在谈论今天天气怎么样的口吻中,稀松平常的说出了人牙子倒卖丫头奴婢的事情,心中涌上了一种悲哀,京城中那些奴婢们都是公开张榜,谁愿意来谁就去的,而且基本上都是活契。
可在这里与京城完全不同。
景华叹了口气,挤出一个笑容来,“谢谢小哥了。”说着还拿着一个荷包塞到小厮的手中。
就在他们要走的时候,那个小厮忍不住开口,“等一下。”
景华蓦地回神,“还有什么事吗?”
“其实这里还有两个人牙子,一个叫王大,一个叫刘老婆,都是做这样生意的,只不过孙二娘接触的比较多一些罢了。”那小厮吞吞吐吐,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
景华点点头,拱拱手道谢,“多谢了。”
等两个人走远,卫朝言才开口,“你怎么看?”
“孙二娘,刘老婆,王大,这三个人先调查调查,顺便让暗卫打听一下, 这里有没有暗市。”景华神色不明。
卫朝言拨弄着手中的扇子,一只手扶在景华的肩膀上,似乎是安慰一般,“信已经寄走了,几日便有回复。”
景华点点头,“走吧, 先调查这些人再说。”
一路无话,两个人才到了客栈,就见红袖满脸激动的迎了出来,“主子,我还要去找您呢。”
“怎么了?”景华出口问道,见左右都是人,便知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当即摆摆手,“回去说。”
到了屋子里,就见红袖从袖子里拿出了一支簪子,“主子,这簪子是奴婢见春芽没什么首饰,送给她的,是内务府中人孝敬您的,不过您不喜欢送给了我和添香,这簪子上边还有内务府的记号。”
“今日我出去打听的时候,见到一个姑娘头上戴着,于是就问这簪子的来历,后来这姑娘告诉我,这是她捡的。”实际上那姑娘死活不说,还是红袖威胁才说的。
“从哪里捡的?”景华与卫朝言同时问道。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都望向红袖。
只见红袖将景华的地图拿了出来,她指点着她们现在客栈的位置,“主子,我们在这里,距离我们一刻钟的时间,是第一家医馆,而半个时辰的地方是第二家医馆。这个簪子我是从第一家医馆后边那条街上一户卖豆腐的人家看到的,据那个姑娘说是从她们家往西一刻钟的地方,那个卖糖人的地方捡到的。”
就是说发现簪子的那个地方距离他们的客栈,基本上也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
卫朝言补充,“但是那个姑娘所说的一刻钟时间与你所说的,应该不同。你们是按照时间丈量的,红袖你是习武之人,你的步子一定 会比其他姑娘大,并且你体力好,可以一直保持着这个速度。但是一般的姑娘却不然,所以那个姑娘所说的一刻钟,一定会比你所行的路慢些。”
景华点点头,赞同道,“正是如此。这么一来,就是说,那个姑娘家往西不到一刻钟的地方捡到了簪子?”
“按那姑娘说法来看,是这样的。”
卫朝言若有所思,“春芽喜欢不喜欢你送给她的簪子?”
“春芽生来就很苦,从太守家当丫头更是没什么首饰,所以我给她之后可以说是爱不释手了。”红袖说着,眸子里露出了一抹不忍心。
“那我们现在加假设,假设春芽是自己走丢的,那在什么情况下她会自己走丢呢?她跟着你们主子吃的好穿得好,并且不是一个不知道满足的人。那她离开你,去其他地方就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了你们主子。但这么想有一个疑点,为什么她去之前没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