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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这设定竟该死的甜美】
    还记得当初玩家们得知《天尘》这款游戏里不存在【飞升】这一设定时,在论坛里引发了热议。
    随着大家激烈的探讨,再结合游戏里npc一贯的生活的态度,玩家们觉得这个设定还挺合情合理的。
    扪心自问,偌大的世界,真的能让人了无牵挂吗?
    如若修行的目的是飞升,是离开这个世界,是割舍下一切,那么,越是强大的修行者,或许真的就越是绝情绝性吧。
    可恰恰相反的是,天尘大陆的修行者的确也都超凡脱俗,但除去身上的修为,他们其实和凡夫俗子也没什么两样。
    简单点说,修行者,不过便是有修为的人而已。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哪怕是在外人眼里嚣张跋扈,为所欲为的魔宗,在节假日里……都是放假的!
    门下弟子可以在节假日里回乡省亲,特别是过年的时候。只要有家可归的,都会回家过年,而无家可归的,魔宗便是家。
    不只是魔宗,其实大部分的修行门派皆是如此。
    为何会这样呢,其实也很简单。
    人一旦踏入了修行的大门,会获得超凡脱俗的修为,以及超出常人的寿命。
    哪怕只是踏入第一境,活个一百多岁也是轻轻松松。
    似乎寿命不长的凡人注定无法陪伴修行者们走过一生,他们终会离开,终会从修行者的世界里消失。
    由于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修行,所以修行者的父母是凡人,兄弟姐妹是凡人,这是常态。
    离别,在所难免。
    少部分的修行者以此为依据,觉得“太上忘情”、“灭情绝性”才是大道!
    可实际上天尘大陆大部分的修行者走的都是相反的路子。
    正因离别在所难免,一切才显得越发珍贵。
    “人情味”与“烟火气”,这两点是让无数玩家沉迷于《天尘》这款游戏的主要原因。
    在很多玩家眼中,这就像是个真实存在的世界。而对于如今的路浔来说,这里的确已经成了真实存在的人间。
    所以对他来说,他自然是希望修行者们能多像正常人一点,这样可以活得轻松些。
    闲着也是闲着,路浔盘膝坐下,再次开始修炼起来。
    虽然给的经验值不多,但蚊子再小也是肉,更何况修炼的感觉还真有点上瘾!
    很快,他的身子开始发痒,然后隐隐作痛。
    而他所得到的回报是——经验值龟速上涨。
    运转了几个小周天后,他打开经验栏看了一下,如今的经验条是【1101000】。
    他每天大概可以修炼一个大周天,也便等于是十个小周天,可以收获20点经验值。
    这样一算,如果光靠修炼,升级也就需要44.5天而已,哈哈哈哈嗝!
    而实际上《食气诀》的修炼真的不难,资质好的人,一路练到大圆满都不需要太多的时间。
    “看来除了声望值任务之外,还得想法子靠其他途径获得经验才行。”路浔在心中道。
    ……
    ……
    与此同时,距离魔宗甚远的一座小城酒楼里,一位说书先生正在眉飞色舞的说书。
    他看起来中年人的模样,穿着一身素白色的长袍,就像是个考不上功名的穷酸书生。
    这类人其实挺多的,运气好的娶了个愿意供他读书的婆娘,便可一把年纪了还继续读书,运气不好的,一般就会去找点能够养家糊口的工作。
    中年男子站在桌子旁,左手拿着一把未打开的折扇,嘴里说的却是修行者们的奇闻逸事。
    这些内容是普通人们最爱听的,毕竟有些东西离自己越远,便会越好奇。
    说书先生的水平很高,语气轻缓,不疾不徐的讲着,内容引人入胜,而且很有画面感。
    只是他拿着折扇的左手,兰花指微微翘起,显得有些娇俏。
    说到故事的高潮处,说书先生似乎是渴了,便停了下了,慢悠悠的饮了一口茶水,一只手撑在桌子上,仪态风骚。
    底下的听众们开始催促起来,这种断章的感觉谁能受得了?
    说书先生见大家催得急,温文尔雅的笑了笑后,清了清嗓子,便继续讲了下去。
    把整篇内容讲完后,一个穿着黑衣,面相黝黑的男子拿着托盘向听众们讨要赏钱。
    此人生得一张国字脸,个子很高,块头很大,像极了村里最能干活的庄稼汉。
    他的笑容憨厚老实,或许是经常笑的缘故,眼角边上都有了不少皱纹,而且他的抬头纹也挺深的,让他整个人看着又土又老气。
    这儿只是一座小城,酒楼也只是座小酒楼,听众们和那些大酒楼里的达官贵人们肯定没法比,但说书先生说得的确是好,最终还是有几位慷慨的听众掏了腰包,阔绰的给予了打赏。
    听众们在打赏前还不忘赞道:“你这说书人讲得可真好,就是短了点!”
    “够长了,够长了。”说书先生微微一笑,朝每一位给了赏钱的听众拱手致谢。
    由于他不是酒楼里的固定说书人,只在这儿利用这场地说上两天,因此,这些赏钱等会还要给酒楼分成,实际上最后也拿不到多少。
    今天是最后一天,哪怕掌柜的极力挽留,说书先生与那名庄稼汉似的男子在客气了几句后,还是走了。
    说了两天书,先生也差不多玩够了。
    庄稼汉走起路来龙行虎步,而说书先生的步子迈得却很小,确切地说……像极了小碎步。
    走出酒楼后,黝黑的汉子问道:“先生,确定不启程回山吗?”
    “回山作甚?”白袍的穷酸书生道。
    “不去看看小师弟吗?”黝黑汉子边走边道。
    “有什么好看的,他还能生得多好看不成?不都是两只眼睛两只耳朵一个鼻子一张嘴吗?”中年穷酸书生整理了一下自己微微发皱的衣袍,路过卖铜镜的小摊子时,还不忘照一照。
    黝黑汉子心里知晓,先生臭美,虽然他生得不算特别好看,但就是特别臭美。
    除了臭美之外,先生还善妒,所以他不喜欢那些生得太过好看的男人。
    因此,沈阎之所以可以坐上魔宗的宗主之位,除了他修为最高,在同辈中威望最大之外,还因他个头最矮,长得又凶又丑,头上还连根毛都没有……
    ——先生很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