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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大嫂这回可是你错了,娱乐圈的大名人那是三嫂,我跟她比哪算是什么名人啊。你看,在这个家里,比名气我比不过三嫂,比幸福又比不过大嫂,唉!”余兰芝别有深意地说。
    这两个女人你来我去的,傻子也听得出来,是在挤兑安雨晴呢!余当当捏着饺子,偷眼去瞧安雨晴,果然,脸色不太好。
    原不想惹事的,却想起那日她在自己房里哭的样子,叹了口气,来这儿的这么些天,不管她对自己是真好假好,总归是上了心的。那就不能眼看着她被人欺负,还无动于衷。
    等到余兰芝和刘真芹两个女人歇了嘴,余当当扫视了三个女人一圈,目光落在安雨晴佩戴的一对羊脂白玉手镯上。这是个上等的好玉,温润洁白,如同凝脂。关键是听隋旭初说过,这对镯子是余江民送给安雨晴的。
    余当当的眼神顿时放射出了万千光辉,一下子拉住安雨晴的手,道:“三婶,你这镯子真漂亮,送我一只吧?”
    安雨晴正愤恨呢,余当当冷不丁来了这么一下子,她愣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道:“你还小,带着玉镯恐怕不合适,赶明儿三婶给你买条钻石手链带带。”
    要是换了别的东西,只要余当当开口,安雨晴二话不说定会给了她。但这玉镯不同,这是前年余江民送她的结婚纪念礼物。就算她不在意,却怕余江民会生气。
    “三婶,好三婶,我就喜欢你这镯子,要不你就借我带两天?”余当当可怜兮兮地哀求着。
    安雨晴正在犹豫,余兰芝道:“当当瞎闹什么,这玉镯可不是一般的镯子,这是宋代的古董,前年你三叔花了大笔的价钱拍来的,让你爷爷狠狠地骂了一顿败家,给你三叔名下的信托基金都冻结了起来。这可是你三叔的小半个身家,借你带带万一摔坏了你赔的起嘛!”
    余当当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出,按着原就设计好的,倒是多了分真心实意,说了一句:“三婶,三叔对你可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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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夸赞的
    只听余当当道:“三婶,三叔对你可真好!”
    刘真芹的脸色臭了。连原本想着独善其身到处煽风点火的余兰芝的脸色也不自然了起来,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她不过是想起来了那不负责任的贝斯手,除了会骗她的钱,带给她了满身的屈辱和伤痛,什么都不曾送给她过。至于蒋邦,算了,原本便是她看不上的男人,不提也罢。
    女人到底是女人,就算是再有野心的女人,都有一个通病,缺爱。任你有一个好娘家、好婆家、好事业,却没有一个视你如珍宝的男人围绕在你的左右,你敢说你幸福吗,亲?
    这是安雨晴一向忽略的事实,经余当当一提醒,再瞧瞧身边两个女人莫名垮掉的脸,腰杆顿时挺直了三分。
    她故意拨弄着玉镯,用带了点羞臊,又带了点埋怨的语调道:“你三叔这个人太傻,不过好在对我却是极好的。”
    刘真芹正恨得牙直痒痒,却陡然发现余当当调转了眼神,直愣愣地瞅着她,她的心没来由地咯噔一跳。
    只听余当当夸道:“大伯母,你的项链真漂亮。”
    可不漂亮!这条蓝钻项链,可以媲美珍藏在米国华盛顿史密斯研究院珠宝大厅的“希望之星”。刘真芹苦着脸笑,恐怕余当当会张嘴向她要,赶忙道:“当当,难为你身体刚好,坐了这么久,赶紧歇歇去吧!”
    余当当见好就收,也早就厌了包饺子这活,果断地站了起来,道:“当当谢谢大伯母关心,那姑姑、三婶,当当走了。”
    一时间,厨房里只剩了三个相互仇视,却不得不和睦相处的女人,好戏落了幕。
    不过,那厢的餐厅却犹自上演着另一出的好戏。
    这余家可谓是好戏连台转,其实余当当也顶喜欢看戏,但却是及其厌恶演戏的。
    是以,路过客厅的时候,余当当瞧见余家的几个男人们正逗着可爱漂亮的余叮叮时,她二话不说就想往楼上去。
    无奈何,却被眼见的余叮叮叫住了。
    “当当,快过来写春联。”
    那呼喊声别提有多亲热了。
    余当当暗骂了声——尼玛!这是余当当新近学会的网络词汇,起先见各大论坛里这个词的出现率极高,便虚心好学地百度了一下这词的意思,而后善学善用。
    余叮叮这么一喊,余家男人们的眼光也向她投了过来。
    这么多人看着呢,不能一点儿回应都没有啊!其实她倒真的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但是老太爷在呢!
    余当当缓缓地走了过去,凑眼看了一下餐桌上摆放的已经写好的春联。想来最大的那一副便是要贴在主宅门外的,估摸着应当是出自老太爷之手。不过说实在的那字写得真心只算凑合,想想也是现代人动不动就用手机电脑什么的代替了书信问候等等一系列需要动笔的地方,潜心练字的能有几个!就是这几副春联的字迹,搁在现代的普通人手里,绝对算得上是不错了。不过要看跟谁比了,余当当绝对有那个自信力压众人。
    余当当侧过头,微笑着道:“姐姐,我真的不会写春联。”
    余叮叮当然猜到她会这么说,要不叫她来这儿干嘛,还不是让她现丑来着。
    可面上还是得过的去的,余叮叮道:“没事儿,当当,我也不会写,刚写了一副,爷爷说只配挂到偏房外头。这样,储藏室和厨房门外的都还没写呢,你就随便写写,能用就行。”
    余叮叮说的倒是实话,不过她还漏说了一句,那便是老太爷的夸赞,原话是“还算不错,毕竟像你这么大的孩子能静心习字,品质已是可嘉。”
    当然不错啦,这可是刘真芹按照余老太爷的喜好,故意培养之,她可是下了苦功夫的。至于余当当,可能会写嘛!
    这时,余老太爷也道:“过来写写看看。”
    老太爷发话了,余当当是肯定不会再推脱的,她走至桌前,拿起毛笔,蘸了点墨。
    这时,隋旭初已将红纸平铺到她的面前。他并不担心,结合这几日的观察,他知道她的字只会比在座的好并不会差。
    但蒋晔不知道,说不出是替她紧张还是想近距离观看这两姐妹斗法,他凑得很近。
    余当当练得可是正中的行书,上一世自打习字起仿得就是王羲之的字,讲究的是平和自然,笔式委婉含蓄,遒美健秀。
    她用了七成的功力,写下了“三餐味美四季安康”这副简单的对子。她本着藏拙的心思,在第二字落笔的时候,忍了一忍,留下了不大的墨点瑕疵。
    但饶是如此,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当她才下第一笔的时候,原本离她最远的余江民便转动着轮椅来到了她的跟前,一字写完,余江民惊喜地道了一声“好”。
    哦,对了,余江民可是本省书法协会的副会长。连他都说好,那肯定就是好了。
    余叮叮的算计落了空,她怎么也想不到余当当不但会写,并且写的还比她好了不止那么一点点。她开始后悔自己方才的冲动,没事儿叫这丫头来这儿干嘛!本想叫死丫头过来烘托一下自己,不曾想她却成了别人的陪衬。
    余江民捧着余当当写的对子,到了余老太爷身边,略显激动地道:“爸爸,你看,这是当当写的。”
    余老太爷老早就瞧见了,却还是接过了对子,捧在手里看了又看,若有所思地对她道:“你爸爸还在的时候,倒是教过你写字,不过那时你不过三岁,我当你早就忘记了,没想到你倒是一直在练着。字体颇有你父的风范,我很欣慰。”
    得到余老太爷“我很欣慰”的肯定,余当当心里雀跃不已,面上却是诚惶诚恐。
    她低着头,很小声地道:“爸爸……和爷爷的教诲,我不敢忘。”
    余老太爷眼神复杂地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
    对于这个孙女,他并不是不喜欢,只是一看见她便会想起她的爸爸,他的第二个儿子,让他最心疼也是最痛恨的儿子。
    人常说,最器重的是老大,最受宠的是老幺,不上不下的老二最容易被忽略。但他的三个儿子里,老大太风流且能耐不大,老三从小体弱又是胎里带的残疾,也就老二从小就听话,上进,行事手段异常锋利,颇有他的风范。
    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遇上余当当的妈妈薛思,不出意外继承余家的人一定会是余海民。
    那年,余老太爷看上了问江四海集团的大小姐,想撮合她和余海民,好商业联姻。没想到余海民却看上了大小姐的穷闺蜜,余老太爷自然反对,甚至以继承权要挟。
    但余海民是铁了心,不但和薛思结了婚,还自动辞去了公司的职务,跟着在旅游杂志工作的薛思,到处乱跑,最后遇见了那场百年一次的海难。
    潜意识里,余老太爷认为是薛思害死了余海民,所有对着余当当这个孙女,真的讲不好是爱还是怨。
    不过,瞧着丫头越长越像海民了,自己以前对她是不是太过忽略?他只有两个孙女,老大家的叮叮好是好,奈何舅家是白眼狼刘家,有钱有势的外家,虽然能够起到帮衬的作用,但若是利用不好,就会被反利用。就老大那个犹豫软弱的性子,他真怕将继承权给了老大或者叮叮,会被刘真芹全数掏空,便宜了刘家。或者,可以好好培养培养当当,再招个上门孙女婿?
    老太爷的心思较之以前,略有转变,连带着对待余当当的态度也转变了许多,看向她的眼神和善又慈爱。
    作者有话要说:  求
    13谋划的
    余当当的字从老太爷的手里传到了蒋晔这儿,他越发觉得自己看上的女人是如此的内秀美丽,但坏就坏在她是自己的表妹,更坏的她还是他想要继承余家必须要踢掉的绊脚石。
    蒋晔觉得自己是个要干大事的人,不能为儿女情长所累,他故意将她的字和余叮叮的摆在了一起。
    他是不忍直接对她下手的,但是却非常乐于看见两姐妹互掐的情境。以她的弱势,他只需在她快完|蛋的时候扶上一把,但那时一定是她不具备任何杀伤力的时候,他要她对他感激不尽,这样才能得到她的人和她的心。
    余叮叮想的不如蒋晔深远,她在看见余当当的字时,脑子里想的是怎么将兜里的药丸子神不知鬼不觉地给余当当吃下,再安排一个下|贱的男人。她呢,当然要拉着隋旭初一起看好戏。
    余叮叮瞥了一眼余当当,右手下意识地隔着衣服握了握外衫口袋。
    这个动作落入了隋旭初的眼中,上一世的余叮叮便是这样,干什么坏事之前,总会时不时地惦记着。自打余叮叮来了餐厅,他便不止一次地发现她的手探向口袋,他知道那里头肯定有什么东西,而且还是见不得人的东西。
    吃过晚饭,余老太爷老早就睡下了。安雨晴像是突然意识到余江民是这么的宠爱自己,今晚格外的温柔多情,和相熟的影院老板订下了一个小型的放映厅,和余江民一起去看午夜场去了。
    蒋甜甜缠上了好不容易一起在家的余兰芝夫妇,一家三口享受天伦之乐。却忘记了带着蒋晔。
    余天民借口朋友有约,大摇大摆开着豪车出去鬼混。
    刘真芹窝着一肚子闷气,想寻了余叮叮一起回夏桑馆,却遍寻不到她的踪影,心想着连女儿也不要她了,颇有些哀怨地自个儿回去了。
    躲在储藏室的余叮叮给隋旭初发了个信息,约他十点的时候在秋落馆前的枫林见,说是有东西要给他。如今的秋落馆是整个余家最僻静的地方,她一点儿都不担心他不会来,往常只要她说要给他东西,他一准儿会到。
    她清楚他的弱点,安雨晴给他置办的东西虽价格不菲,但零用钱给的不多。一个继子,想要在外人面前营造富家公子的身份,所需的花费是很多的。
    尤其是像隋旭初那种心理极度自卑时刻需要用金钱来堆砌自尊心的性子,余叮叮之所以有那个自信,只因她相信他舍不得她这个财神爷。
    当然,这是曾经的。
    隋旭初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隋旭初了,很显然余叮叮也意识到了他的变化,却犹自不愿意承认罢了。
    有个道理她不明白,看不清现实的人是要吃大亏的。
    ·
    隋旭初收到短信的时候,一个人泡在浴缸里想着事情。轻快的铃声将他拉回了现实,他抬起双脚踏出了浴缸,晶莹的水滴顺着年轻的身体滚动而下。
    年轻是真好,曾经一度因为荒|淫掏空了身体的他感慨地想。想着自己,便顺带想起了余当当,头一次猜测她来这里之前会有多大。瞧着她表现出的智慧,肯定不会是孩子,那她有多大呢?20?30?难道是40?
    脑中幻想着一个和安雨晴年龄不相上下的古代小女人的模样,却陡然发现自己代入无能,仿佛她就必须是余当当这个样子,不能变成其他的。
    隋旭初甩了甩头上的水珠,拿起了手机。
    这时候,余当当正学着别人喝咖啡,她泡了一杯据隋旭初说很贵很香的“猫屎咖啡”,轻抿了一口,发现这玩意儿比苦汤药还苦,于是乎随手放在了一旁的茶几上,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里的广告。
    从储藏室出来的余叮叮很适时地拿起咖啡,好心地递给她道:“当当,咖啡得趁热喝。”
    余当当接了过去,本着不想被她看出端倪的想法,又硬着头皮轻抿了一口,还装着一副很享受的样子说:“这咖啡不是喝的,要慢品,才会越品越香。”
    余叮叮的心里乐翻了,心想你就慢品吧,待会儿还有更享受的等着你呢!她已经为余当当选好了破处的人选,一个叫做于林的护院保安。
    余当当实在受不了她透着莫名殷切的目光,端着咖啡上了楼。
    正巧碰见一脸不快的蒋晔立在二楼的花厅入口发呆,余当当本着礼节,停下道:“表哥,你怎地站在这里?”
    蒋晔自然不会说他是被三楼蒋甜甜房间传出的欢乐笑声给刺激到了,觉得全世界只有他最孤独。他的心里很难过,尤其是看见余当当以后。他至始至终认为,余当当也和他一样的孤独,没有父母的陪伴,独自长大。或者,这便是他为何会对她另眼相看的原因之一。
    余当当这一问,叫蒋晔立马觉得得到了同类的宽慰。为了压抑自己的激动之情,他一把夺过余当当手里的咖啡,而后一饮而尽。
    余当当略显尴尬地接过空杯子,客气又疏离地说:“要不我在给你泡一杯?”
    蒋晔摇摇头,却鬼使神差捉住了余当当的手,信誓旦旦地保证道:“当当,这辈子我唯一不会伤害的人就是你。”
    若是在此的是上一世的余当当,她定会嗤笑不已。蒋晔口里的伤害范围实在太小,似乎是只要不害死你就不算伤害。像强|奸,监|禁,s|m鞭|打,甚至打断双腿什么的在他眼里那是爱,怎么能叫伤害呢!
    当然,这一世的余当当并不知晓那些过往,隋旭初那边也一点儿没有想要告诉她的意思。现下,她是茫然的,她搞不懂蒋晔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只是听完了总感觉心里毛毛的膈应的难受。
    余当当扯了扯嘴角,算是微笑了一下,便匆匆和蒋晔道了别,一头钻进了自己的房间,下意识将门牢牢锁上。
    ·
    隋旭初看过了余叮叮的短信,本想不搭理她,又想起她下午的怪异行径,总觉得放心不下,遂调出了余当当的手机后,准备给她打个电话。
    而恰好,余当当刚刚看完余叮叮发给她的信息。[当当,我已经知道你和隋旭初的秘密了。速来秋落馆。不来后果自负。]
    余当当心头猛跳,她和隋旭初的秘密,可不就是只有那一个!她正思索着要不要去,手机又陡然唱了起来,惊了她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