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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余兰芝叫了声“爸爸”,便发着呆坐到了一旁。
    老太爷因为烦躁,没有理她。
    等到他喝完了参汤,吴婶过来收拾碗筷的时候,余兰芝带口问了一句:“甜甜呢?”
    吴婶道:“晔少和大小姐带着甜甜出去逛夜市了。”
    一听说蒋晔和余叮叮一起,余兰芝的脸色便不太好看,皱紧了眉头。但是余老太爷在呢,她不好发作,却下定了决心准备等到蒋晔回来的时候,和他摊牌,问问他是想要继续如此的乱伦下去,还是想要余家的继承权。作为一个母亲,她尊重他的选择。
    当然这是一会儿要办的事情,现在余兰芝想要和余老太爷说说她的境况,却意外地发现他的脸色比她的还要难看,那是一张充满了鄙夷和愤怒的脸。
    她的心没来由地一跳,难道被他发现了什么?
    余兰芝怯怯地叫了声:“爸爸。”
    余老太爷用鼻子闷哼了一声,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而后拄着拐杖离开。
    余兰芝的心顿时凉了半截,她想她必须得做点儿什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科普一下“境遇性阳|痿”,是一种典型的心理性阳痿,就是在不同的境遇出现阳痿,面对不同的境遇,有时行有时不行,可以说是在某种境遇激情澎湃,雄心勃发,而在另外的境遇则激情消失,垂头丧气。
    最后,谢谢大家的祝福,今天包子的体温略有下降,37度8,属于低烧,鼻子上出了一个红点,身上有几个红点,怀疑是水痘,仍在观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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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兰芝气急败坏地和蒋晔摊了牌。
    自以为一切都是天衣无缝的蒋晔,愣怔了片刻,哭着跪在了余兰芝的面前。
    “妈,一开始我是被人下的药。妈,是真的,你得相信我。”
    余兰芝凝视着他的眼神,隐隐露出失望。原本只是猜测,现在成了既定的事实,她气的无话可说。
    蒋晔哭的更加伤心了,“妈妈,是真的,是余叮叮想害余当当,余当当和隋旭初串通好了,把催|情|药换给了我,我就和余叮叮……再后来,就是余叮叮勾|引我。真的,妈妈,是余叮叮主动跟外公说让我帮她补习,然后乘机勾|引我。”
    蒋晔的话说的半真半假,将一切过错推到了余叮叮的头上。
    余兰芝虽然对蒋晔失望,但他毕竟是她的儿子,再加上她一直觉得自己亏欠于他。自从她发现了他和余叮叮的不对头,便在想若是她一直将他带在身边好好教养,或许便不会有今天的事情发生了。
    不管再怎么悔恨,时光倒流不了。不过,眼下她势必不能再犯错误,她得尽好了母亲的责任,像老母鸡护犊子一样保护好他。
    余叮叮是得教训的,不过是不能明着来的,毕竟余叮叮的身后还有刘家。余当当和隋旭初就不同了,仰仗的是谁,她不用想便知道不过就是她那个花蝴蝶般的明星三嫂罢了。
    安雨晴可要比刘真芹好对付多了。
    余兰芝叹了口气,又严厉教训了一会儿蒋晔,便嘱托他和余叮叮保持距离,尤其是在余老太爷面前,想要改变如今的局面,首要得改变的便是余老太爷对他的看法。
    母子俩商定好了初步方案,余兰芝忽地又想起来了自己另外一遭的烦心事,觉得攘外必先安内,还是搞好了大后方,等外面的那事凉上一凉,再图谋复出的好。
    余兰芝这便“老老实实”地在家里住了下来。
    ·
    这几天,蒋晔的表现很奇怪。余老太爷在的时候,蒋晔便不怎么说话,一双眼睛有时候直勾勾地看着地面,有时候直勾勾地看着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偶尔和余老太爷说上一两句话,也是一副小心翼翼,愧疚万分的模样。
    余当当觉得奇怪的很,吃过早饭以后,用颗费列罗成功将蒋甜甜骗到了身边。
    最近余兰芝没去电视台上班,空闲时间便多了起来。起初蒋甜甜也是高兴的,围着她前前后后的叫妈妈。
    等到余兰芝这也不许她吃,那也不许她吃的时候,蒋甜甜便蔫了下来,还偷偷地问过蒋邦“妈妈怎么不去上班了呀”?
    蒋邦道:“妈妈在家陪甜甜,甜甜不高兴吗?”
    蒋甜甜耷拉着小脸,噘着嘴道:“高兴的呀,可妈妈不去上班,她会不高兴的呀!”其实心里头想着,不高兴,不高兴,谁叫她不许我吃糖,不许我吃巧克力,也不许我吃小浣熊。
    蒋甜甜看了看余当当手里的费列罗,又瞧了瞧那边坐在沙发上的余兰芝,人小鬼大冲着余当当扮了个鬼脸,这才道:“当当姐姐,你陪我去花园玩会儿好不好?”
    余当当存心想逗她,便看着她笑不说话。
    蒋甜甜两手合十,一脸的乞求状。
    余当当才笑道:“好吧!”
    一出了余兰芝的视线范围,蒋甜甜是以饿狼扑食的状态扑向余当当的,确切地说是余当当手里的费列罗。
    “快给我,快给我。”蒋小霸王在吃上面展现出了异常的天份,一跃跳的老高去够余当当高举着的手臂。
    余当当还想套她的话,将费列罗给了她,道:“一会儿偷吃玩了,擦干净了嘴巴,可别让你妈妈发现了,到时候我也得陪你挨顿训。”
    蒋甜甜极其熟练地拆开了包装纸,咬了一口巧克力,一脸陶醉享受的样子,把余当当逗乐了,倒是诚心觉得这小丫头是余家最可爱的人了。
    余当当拍了拍她圆圆咕噜的小脑袋,故意问道:“甜甜,这几天你妈妈怎么了?好不开心的样子。”
    蒋甜甜想了想,是真没觉得她妈妈有不开心,妈妈每天跟个后妈一样,克扣她的零嘴自己吃,不是吃的很高兴的嘛!想至此,蒋甜甜叹了口气,越发地觉得自己像故事书里的白雪公主,时刻被皇后后妈虐待着,她的王子什么时候才能开着玛莎拉蒂,载着满满一后备箱的巧克力来接她呢!到那时候,哼,满满一后备箱的巧克力,一颗都不会给妈妈。
    蒋甜甜有点儿走神,回过神来以后,瞧了瞧手里的仅剩了半颗的巧克力,唉声叹气,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妈妈为什么不高兴啊,可能是哥哥惹她生气了吧。”
    她又想起来了前几天发生的事情,那天晚上妈妈叫她先回房睡觉,连故事都不给她讲,便去了哥哥房间。她翻来覆去睡不着,便光着脚丫,拿着故事书去找妈妈和哥哥,站在门外便听见了哥哥的哭声,吓得她连门都没有敲,又偷偷地溜回了自己的房间。
    于是,蒋甜甜又笃定地加了一句:“嗯,肯定是哥哥惹妈妈不高兴的,那天妈妈都把哥哥训哭了。”
    余当当的心里有了数,预备着跟蒋甜甜在花园里腻歪一会儿,便回去。想了想,将这一丁点儿不知道有没有用的消息发给了隋旭初。
    对于隋旭初这个盟友,余当当还是挺在意的,等了好一会儿,迟迟不见他的回复,便哄着蒋甜甜回了屋里,自个儿往冬霜馆走去。
    隋旭初是说过,没事的时候他们俩要少接触。但少接触又不是零接触,住的那么近,好歹还算是亲戚,偶尔的串串门还是可以的吧!
    ·
    隋旭初早就看见了余当当的短信,以他对余兰芝母子二人的了解,他们自私到有些偏执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将过错揽在自己人的身上,所有的错都是别人犯的,所有的惩罚也都应该由别人来承担。
    隋旭初在心里推演着事态发展到了什么地步,猜测着蒋晔那边是否已经和余兰芝达成了共识一致对外。
    结论是,余兰芝要动手了。
    不知道她是要集中火力先对付了余叮叮,还是双管齐下,连余当当和他也一并对付了?
    看来他势必要开足了马力,迎战了。
    他知道今天是星期天,他找的私家侦探告诉他几乎是每个星期天的晚上,余天民都会去金鼎三楼。
    余天民新近泡了一个专柜的服务员,看传过来的照片,二十出头的小女生,漂亮开朗,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仔细看的时候竟然还有一些像年轻时的安雨晴。
    隋旭初又派人调查了这个女人,普通大学毕业一年,家境情况也很普通。
    按照她的社会阅历,初入社会一年,刚刚感受到社会的残酷,还保留有一些学生的天真和稚气。普通的家境,限制了她的眼界。这种女人是最好哄的,给个稍大点的钻石,便觉得世界上最爱她的人肯定就是他了。
    以爱情的名义玩|弄干净的女人,付出又小,安全性又高,说句不好听的,□都不用带套子,真真是一本万利的好生意啊!余天民的聪明劲全都用在了这上面。
    隋旭初好容易央了安雨晴带他去金鼎购物。
    安雨晴还在化妆没有下楼,余江民转着轮椅到了客厅最东面的鱼缸边,边撒着鱼食,边跟捧着本书坐在沙发上等待安雨晴的隋旭初说话。
    “在看什么书?”
    隋旭初合上了书本,竖立起来朝他晃了晃,“《简爱》”。
    余江民一听颇有些意外,半调笑着道:“嗯,很不错的一本书,但我不会看,我是男人,更爱《红与黑》。”
    隋旭初不经意地道:“哦,从当当那儿借来的,我就是搞不懂她为什么这么喜欢,才看了看。”
    余江民转动着轮椅来到了他的跟前,“那看完以后搞懂了吗?”
    隋旭初紧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才道:“我就是搞不懂简爱觉得自己受了欺骗,已经离开了,为什么最后还会回去。一个妙龄的简爱=大她二十多岁的罗切斯特+发疯了的妻子+双目失明+身体残废,这就是简爱的平等和爱情,难道爱情真的可以让人盲目,接受对方的一切,乃至于曾经的欺骗和现在、未来的负担吗?”
    余江民愣怔了一下,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他。
    这时候,安雨晴走下了楼。
    与此同时,余当当也进了门。
    她忽视了客厅里的两个男人,看着妆容精致的安雨晴问:“三婶,要出门吗?”
    安雨晴:“是啊,旭初说又长个子了,裤子有点儿短,我准备带他去金鼎转转。”
    余当当不悦地瞪着隋旭初,心想怪不得他不回自己信息呢,原来是想甩掉她单独行动。
    隋旭初没看见余当当似的,对安雨晴道:“姨妈,出门吧!”
    安雨晴正要答好,余当当又问了:“哦,三叔也去吗?”
    安雨晴笑了一下,道:“他啊,说是和女人购物是一种精神折磨。”
    “哦。”余当当不说话了,也没有其他的表示,木着脸直接坐到了沙发上,那感觉像是被妈妈遗弃在马路边的可怜小孩。
    安雨晴走向已在门口的隋旭初,路过余当当身边的时候,瞧着她仿似带着委屈的小脸,小心翼翼地问:“要不,你也去?”
    “好啊。”余当当一下子便从沙发上跃了起来,还不忘得意的看了一眼隋旭初。
    隋旭初耸了耸肩,没有发表意见。
    安雨晴笑着去和余江民道别。
    这时候,他仿似才从隋旭初方才的那番话中醒悟过来,吻了吻妻子凑过来的脸。
    要说世界上最不讲道理的,便是爱情了。有的时候,因为爱情,容不下针尖大点的瑕疵。有的时候,还是因为爱情,可以包容下天和地,包容下这世上的一切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介于无良作者写文的时候,总是忘记描写男主男配的外貌,又介于某编说的,写文你不写男人的外貌,你叫读者怎么看啊,怎么看。特来此一发~~
    话说,某天,方水敬和隋旭初走在余当当的前面,余当当意外发现185的隋旭初竟然没有比190的方水敬矮。
    仔细一看,发现蹊跷,便问方水敬:“喂,小子,你走路怎么含胸啊?”
    方水敬作害羞状,红着脸道:“我要是一挺起胸来,衬衣的扣子总会炸开,胸肌大的男人你伤不起。”
    “不过,当当,下次你累的时候就往这儿靠,很结实很舒服的。”方水敬一手握拳,砸了砸自己的前胸,又补充了一句。
    隋旭初斜着瞟了他一眼,冷哼一声道:“你那也叫胸肌?分明就是奶子。”
    (好吧,我承认,这个番外纯属恶搞~~~)
    ps一句,亲们,我的留言哪里去了,乃们不想说话,好歹也给人家吱~~一声啊!!!!!!听见我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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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天的金鼎人很多,余当当三人顺着人流进了一楼。观光电梯口边,已经站满了各式各样的等待着的人。这些人或是三俩结伴,或是独自成行,唯一的共性便是多半神情悠闲,无不给人一种哪怕电梯一个小时不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感觉,反正老纸有的是时间和金钱。
    安雨晴原本也是要等待的,隋旭初却提议去坐步梯。余当当觉得像隋旭初这种人,不会无聊的因为缺衣服想要来购物而浪费宝贵的时间,她觉得他来此一定有他的目的。
    还在车上的时候,余当当将此疑问打在了手机上,递给隋旭初看,他只是笑笑,却不肯回应。
    最讨厌的就是装神弄鬼的人了,凭什么她凡事得听他的,而他不管干什么都不会提前知会她一声。
    余当当觉得自己受到了歧视,严重的歧视。
    金鼎的三楼是男装,几个主打青春旋律的男装牌子靠在步梯的正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