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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_244
    不远处一个窄街对面,今日出来执勤的潘二正作一身短打蹲在这陈明堂家门口的不远处。
    褪去一身官兵服的他今日像个地痞之流,手上和嘴里还叼一根稻草芯,在他的东西两侧,另有四五个乔装打扮后的衙役也在低头假作观察着四周。
    他们有的手上拿着糖葫芦的草垛,有的做街头手艺人打扮,但一个个目光入炬,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像是练家子。
    这都是他们平阳县衙门的一众。
    算一算,在这被害人一家的门口蹲点也快第二天了。
    那一日,他们在印厂抄检出第三个小像,又上报给上面后。
    事后,就如这潘二捕快所料,一得知此案竟再次发生变故,平阳县的县令刘大人当众又冲他发了场大火。
    潘二平生除了他老娘,最怕的也就是这上司刘大人。
    这么一搞,瞬间更觉得这起案子真是焦头烂额了。
    可现在,这接连两起失踪案已经发生了。
    人质是暂时没找到,关于那第三起案子中的那个古怪的黑点到底是什么,也还是没有人能搞清楚。
    结果就在这时,有个姓富察的偏给他出了这么个办法。
    “你们这两天想办法去陈明堂家门口蹲着,这两日,那个地狱王说不定怕是还会在陈明堂家附近出现。”
    “再出现?”
    “对,有跟踪癖的会反复去走过自己曾经到过的现场,这类人本来就喜欢躲在暗处观察别人,陈家的那个孩子被他带走,他内心如今最想看到的,无非就是被害者一家的反应。”
    “所以你们仔细去看看,不要漏过任何一个过路人,他有可能这两天还会出现。”
    这家伙的说法听上去闻所未闻,但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固然以那个地狱王的变态心理,和一直以来谨慎入微到怪异的作风,他未必会这么容易地就被官府当街就认出来。
    但从犯罪心理学角度而言,大多数有观察和监视他人癖好的人确实有反复回到原处查看自己作案后结果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