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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_468
    何为畸胎?
    通常就是指一些一从母体出生就有着本身器官和身体构造异常的婴儿,在大多民间记载中,这类孩子多见于不足月的孕妇,另有些身患恶疾的产妇才会生出这等发育不良的孩子。
    而此类孩子畸形的部位也从脑部,脏器,四肢甚至是发育器官都各有不同。这样的婴儿往往未等落地就会死亡,极少有存活下来的。
    在唐宋之时,一些由民间医药学家所著的药理书中就有提过这畸胎孩子,因一胎往往在诞下时就有接生的产婆先行见过,放在前朝这种孩子因地方愚昧忌讳,多会悄悄埋去。
    可眼前这两具尸体,更是以往段鸮都从未听说有此等变化的畸形胎儿。
    肉眼可见,方才最先走进来的老捕快一只手为他们首先开棺后,赫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这对畸胎乃是一对男婴。
    等当段鸮和富察尔济随后开始真正地针对这尸体仔细检查后,就发现这两个孩子身上奇怪的地方还有许多。
    因这是对一母同胞,眼睛都没来得及睁开的双生婴。
    所以被生下来时,这两个死婴儿的肚皮,也就下脐带处就牢牢地黏连在了一起。
    而在此之下的尿道等处,因和那排泄口均连着,所以这两个孩子也是基本上共用的。
    加之,婴儿的肚脐本是向外凸起,连着一根细细的脐带的,这对皮肤早已因腐败发黑,黏着些许柔软胎发的头颅上长出块块青斑的死胎肠子如此看来就是这么连在一起的。
    此外,当段鸮用开膛刀稍微将他们本身黏连的身体切开一些,并用手掌翻转了下尸体那小小的,冰凉挡在对方剩下的胳膊,才发现这两个孩子的一条腿也是古怪的长在一块的。
    那因为孕中发育畸形长在一起的小腿上。
    被之前案情中所说村庄中的狗拖拽进农户家的狗窝里藏匿着啃咬了十数处。
    所以被事后发现的尸身并不完整,肢体软骨关节有多出处创口,疮口是典型的狼或者犬撕咬后遗留的咬伤状深红色伤口。
    ——只有三条腿,共用一处排泄器官生存的双生死婴。
    这样的一对婴儿被寻常百姓丢弃,或许使这起案子本身发生的条件更合理了些。
    只是若是仔细想想,好端端一个孕妇怎么会生出这样的一对奇怪的孩子来,却也令人匪夷所思起来。
    因如无特殊缘故,这样全身性大面积的畸形胎儿出现的概率是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