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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敌每天都在变美[穿书]_5
    后来他女朋友粉转黑。
    拍完照以后,纹身小哥就给他洗纹身。
    “能洗干净么?”他问。
    “你这个纹的太深了,又是彩色纹身,没办法完全洗掉,想恢复以前是不可能了。不过多洗几次的话,能洗的比较淡。”
    “会留疤么?”
    “这个看个人体质,不过多少会有一点。”
    沈金台点头:“洗吧。”
    这纹身从锁骨蔓延而下,到了不可描述处,位置十分刁钻,洗纹身的时候感觉很痛,估计纹的时候更痛,胸口流了血,沈金台闭着眼睛躺在那里。
    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如果他有这运气,出道就爆红,脑子被猪拱了才会为爱隐退。
    尤其为爱隐退的对象,还是死对头那一方的!
    沈金台作死,也有几个老粉不离不弃,这些个老粉就是在沈金台纹了阎秋池的名字在身上以后,彻底全部脱粉。
    妈的,没见过这么贱的!
    纹身小哥一边洗一边兴奋地要跺脚。
    纹身,太有故事的一个东西了,很少有比这个更充斥着浓烈爱恨,爱的时候恨不能将对方的名字纹入骨肉,恨的时候恨不得刮掉一层皮,也要脱去对方的痕迹。
    这个阎秋池是谁呀?纹的这么深,又纹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感觉这名字有点熟悉,他回去要问问他女朋友!
    沈金台约好下周再来洗,便捂着胸口出了门。
    虽然做了处理,可皮肤还是时不时就沁出一点血渍来。
    爱的代价!
    纹身小哥送他出门,等沈金台一走远,立马打了个电话过去:“宝贝,猜猜店里刚才来了谁?!”
    女朋友兴致盎然:“谁呀?”
    “沈金台!”
    粉丝素来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女朋友沉默两秒钟:“你是不是想吵架,不要跟我提那个傻逼贱货好不好!”
    外头天色已经黯淡,夜幕上来,路灯却还没有亮。来往路人行色匆匆,没有人认出他来,即便他有一头标志性的粉红头发。
    他又去了不远处的一个理发店,将发色染了回来,又换了个比较清爽的发型。
    粉红色头发都能hold住,自然皮肤白嫩,换了黑头发,肤色更显白皙。
    理发小哥夸:“有点像个明星呢。”
    想了半天没想起沈金台这个名字来。
    沈金台对着镜子笑了笑,大概还不熟悉这张脸,照镜子的时候,倒像是在看别人。清新的五官,但包裹上他这个充满野心和欲望的灵魂,两相交融,却形成了一种矛盾的吸引力,犹如春来江水破寒,春水与碎冰交融。
    要是变得更帅,岂不是迷翻娱乐圈!
    出了理发店,他习惯性地往兜里摸烟,烟没摸到,却摸到了软软的布料。
    掏出来一看,才想起是他塞到兜里的那件丁字裤。
    他要丢进旁边的垃圾桶,又犹豫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穿的西装外套,极不合身地宽松。
    这好像是阎秋池的外套,他情急之下穿错了。
    沈金台回到家,把那件丁字裤和那件西装外套挂到了一起,最骚气布料最少的丁字裤,最严谨最落落大方的西装外套,他打算每天看一眼,以做警示,激励。
    在家休息了一天,李美兰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沈金台踢开被子,眼睛都没睁开,他习惯睡觉的时候不穿衣服,大喇喇地伸开四肢,大长腿搭在床沿上晃荡了一下:“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