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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过往的湖江布政使司里哪儿敢这样用冰,那价钱也就太贵了,现在任意一个县衙都可以这样用,只要有硝石,就可以源源不断制作出来冰,凉气扩散,让夏日里办公不再难熬,效率提高了不少。
    当罗玑在写公文的时候,感觉到了凉气笑了笑,想着林鹤此人可以说是福运临门,建安府产硝石,这些银子又可以用于让他折腾修路了。
    现在的建安府就像是曾经的郧安县,到处都开始修路,先前青壮落户到郧安县的毕竟还是少数,建安是府州,与小小的不知名的郧安相比,更愿意在这里定下来,建安府增加了不少户籍人口。
    罗玑看着其他几个知府,对林鹤羡慕不已,这人官运通达,还总有好运在身,有了硝石矿,建安知府做个几年肯定是要继续往上挪一挪的。
    这个夏日,整个大齐都有了硝石不再难熬,就连宫里头的汪贵妃也难得觉得沈家做了一件好事,汪贵妃因为对沈家有了丁点的好感,就让人也买了最为风靡的杏子牛乳冰碗。
    吃了这云香楼的冰碗,她才知道云香楼的东西被追捧是有缘由的,这里的东西确实是在别人家买不到。
    其他家的冰碗,不是做的送入到口中都还带着冰渣子,要么就是有的地方滋味浓一些,有的地方滋味淡一点,只有云香楼的冰碗,牛乳的味道并不腥,里面带各种山楂、干枣、葡萄干等物,十分对汪贵妃的胃口。
    汪贵妃对沈家的那点好感,很快就随着祁明萱的一句话而打消了,祁明萱说的是:
    “想一想越洋商行还有云香楼,当时都是周家的,原本周家是可以做皇商的,可惜了。”
    祁明萱那样悠悠长长的叹息,就让汪贵妃想到了和沈家的新仇旧恨,冰碗都不香甜了。
    是啊,如果还是周家的产业,那就是她的钱袋子,就是她昶安的东西,那该有多好啊。
    祁明萱想要挑拨汪贵妃和沈家,最好能够动手夺下沈家的产业,沈家的生意做得那么红火,只要给他们祁家一小部分,就可以让吴昌海点石为金,让祁家赚更多的钱。
    不过祁明萱只怕想错了,汪贵妃与沈家不睦,但是要做些什么,她还是不敢的,起码现在不适合。
    一来是,皇后没对她儿子做出什么来,她要是做了,两位皇子之间微妙的平衡打破,汪贵妃当然会担心自己的昶安的安全,身为一个母亲,太清楚孩子就是自己的软肋,现在的沈岚不争不抢,但是一旦碰到了底线,她会化身为母狮子,把人生吞活剥了;二来就是,她要是主动做了什么,朝臣会对她群起而攻之,她万一要在史书上被记做妖妃怎么办?她的昶安就算是坐上了那个位置,只怕也要血淋淋的,她的昶安过于心软,她不想让孩子这么快就去面对这些。
    汪贵妃以前看自家的父亲杀猪,那都是要把猪给逮住,帮在条凳上,才能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她想要让昶安当太子,也得诸事必备,得把猪儿绑在条凳上才行,总不能猪儿还在乱跑的时候就动刀子,那说不定会被猪拱到粪坑里。
    汪贵妃没读过书,也不认识什么字,她的出身也不高,但她有属于自己的市井之中成长的智慧,现在她的昶安总是没有自信,觉得自己不成,也没有去争夺帝位的野心,幸而三皇子还小,她还可以再等等,给三皇子找个有力的妻族。
    到时候宫闱之中有她,她有圣眷在身,在外面有汪德全,有卫淞、祁赟之等人,再有一个妻族,定然是会让昶安有信心。
    祁明萱离开了汪贵妃的宫殿,还遇到了三皇子,只是那次言笑晏晏,明明已经看到了赵昶安的笑脸,现在赵昶安又恢复到了冷冰冰的一面,轻飘飘从她身上路过,看也不看她一眼。
    祁明萱等到在马车上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牙齿咬破了的嘴唇。
    这辈子明明她做了许多的事,除了成功地赶走了祁明昭,似乎一事无成。
    夏日傍晚的风还带着燥热,祁明萱靠在车窗,长长叹了一口气。
    “你看看喜欢什么胭脂?只管拿去。”忽然听到了吴昌海的声音,祁明萱掀开帘子去看,吴昌海的眼睛不大,这会儿更是眯成了一条线,手里搂着一个妙龄的女子,那女子一看就是烟花之地的人。
    “还是爷好。”女子娇滴滴地说道。
    祁明萱连忙放下帘子,不让吴昌海看到她,明明祁明昭用此人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好色这个毛病,怎么到她这里了,吴昌海就是这副鬼德行。
    祁明萱的伤感只是一时的,一想到了祁明昭指不定也被养在哪家的花楼里,她就精神满满了起来,玉衡大长公主最多只是一时的,算计秦家与沈家的婚事落败了又如何?
    等到三皇子继位,沈家没办法辉煌多久,就像是这样的落日,看着粲粲然,实际上已经是日薄西山了。
    或许是因为天气太热,热得她心烦气躁,才会有这样乱七八糟的想法。
    明明日子还是变得好了……
    *
    夏日的太阳日薄西山,还是会升起来的,而且前一天傍晚有晚霞,这第二天太阳就会格外好。
    炎热的建安府里,林昭和钱宝儿又学会了一项技能,那就是凫水。
    建安府知府的院子里有引入活水,有波光粼粼的湖水,到了晚上让丫鬟守着,林昭和钱宝儿两人在这里凫水。
    林清薇有些害羞,她的身子已经有了少女的曼妙,不愿意穿那羞人的衣服,从水下到水上的时候,衣服会贴在身上,露出她的曲线来,所以只有林昭和钱宝儿凫水。
    这两人胸脯还是平平,甚至声音都和过去没什么区别,只是个子猛地长了不少,从水里钻出来,衣服贴在身上,两人也不知羞,依然是笑嘻嘻的。
    这湖水里有养锦鲤,林昭在水下睁开眼,可以看到游鱼摆着尾巴。她双腿并拢,脚下一蹬,长臂舒展,整个人就向前滑去,手臂碰到了游鱼,人体的温度让游鱼猛地甩尾离开,林昭在水中笑着,冒出了汩汩的泡来。
    林昭在水中往前游去,钱宝儿在后面追,她在读书上比不得林昭,习武也比不上林昭,但是凫水比林昭要厉害。
    钱宝儿很快就赶上了林昭,脑袋钻出水面,冲着后面的林昭笑。
    林昭也笑了笑,两人游小半个时辰,就会上岸。
    岑夫子告诉她,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林昭在梦里有那个小池塘,但是因为没人教她凫水,出了事小鱼儿们也救不了她,她从来没有试图在梦里凫水,而在这个夏天,她学会了凫水,在入梦以后,就可以和小红尾它们一起。
    小红尾甩着尾巴,惊讶地说道:“昭昭真的会凫水了。”
    林昭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少,她梦里的这群小伙伴们身体长大了不少,说话还是过去一样,甚至在每年冬天过后,春天来了,总是要靠着小红尾的提醒,才会恍然大悟认出她来。
    其他的小鱼儿们不像是府衙宅院里的鱼,那些鱼林昭一碰到就会慌慌张张游开,一直到游远了,才会放松下来,甚至好像忘了刚刚为什么游得那么快。现在这些小鱼儿们在她的面前跳跃,甚至会停驻在她的手边,跳到她的肩头。
    林昭很快发现,她不光是在水下可以睁开眼睛,甚至在水下也可以说话,说话会冒出泡泡,她甚至大胆用鼻子呼吸了一下,水也不会呛着她,这个池塘真的好神奇。”
    外面世界的鱼是不能说话的,这里的鱼能够说话,或许这就是此间的不凡之处,林昭的脚往后蹬去,她甚至觉得,自己不会凫水,也应该可以在池塘里游动起来。
    在水下似乎和在岸边没什么区别,她要是想往下,双腿往下走,就像是踩在无形的台阶上一样,缓缓往下,想要往上了,还是双腿做出往上走的模样,就会上来。
    她在外面凫水比不上钱宝儿,在这个池塘里却可以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动作。
    林昭双手伸在前面合拢,整个人像是一个陀螺一样旋转,其他小鱼儿也看着林昭的模样,纷纷这样模仿。
    林昭还可以身子往后仰,直接一个后空翻,她的手中虚虚做出了鞭子的模样,结果好像是手心里真的有一条鞭子,她挥舞这根鞭子,水中有一条水鞭一样,震开了水。
    小红尾尾巴上的金线已经连成了一小片,金光闪闪的煞是美丽,它也很喜欢摆动尾巴,这会儿就跳在林昭的脑袋上,“昭昭应该早些下水的。”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下来。”林昭浮出了水面,她上了岸。“我学会了凫水,才敢下水的。”
    她身上倒是还有水,滴滴答答地往下落,但是地面上又没有水印,好像是掉落的水直接到了池塘里一样。
    从头上取下了小红尾,林昭把小红尾放回到了池塘里,她在池塘里跟着鱼儿们凫水了很久,天也快亮了。
    果然不多时,天就亮了,林昭动了动手和脚,在梦里凫水了一夜,身子没有一丁点的酸疼。
    她洗漱完了,透过玻璃窗,忽然注意到芭蕉叶有一片焦黄了,这是芭蕉树有些要死了吗?
    林昭很快就发现,不是芭蕉树要枯死了,而是因为不知不觉之中,秋天已经到了。
    这个夏天有杏子牛乳冰碗,有凫水,房间里可以摆放冰盆降温,让她都忘了夏天有多热,一直到一场秋雨哗啦啦地倾斜而下,她才恍然秋天真的到了。
    下秋雨的时候,树枝里藏住的一些枯黄叶片被雨水冲刷下来,还有一些叶片虽然是绿色的,已经不是春日的嫩绿,夏日的翠绿,而是一种年迈的沧绿。
    这种看上去就垂垂老矣的叶片从树上脱落,黏在地面上,等到天晴的时候,会被丫鬟们扫开。
    秋收时节是最怕下雨的,要是稻田里沾了水,在打稻谷的时候就容易发霉,幸好老天爷并没有下太久的雨,就开始放晴。
    金色的太阳一出来,很快就把泥地的水分给蒸干了,各个村里的路又好走了起来,过去卖粮食,收粮的路不好走,总是需要好多天,现在林知府修了路,秋收的时候好处就显露了出来。
    建安府的改变是一点点的,因为建安府的路又宽敞,面积又很大,修筑建安府是一个需要点耐心的事,也持续了很久,总是见着叮叮哐哐,还有人背着石块儿,一直到现在,许多人才发现,建安府的改变可不算小。
    不过从春天到秋天,建安府这个历史悠久的城池散发出了新的活力,像是本地的父母官林鹤扫去了它身躯上的沉重部分,让它再次轻盈了起来。
    在五个县统计粮食产量的时候,林昭和钱宝儿正在悄悄看着跟着沈誉的姑娘。
    她灿然一笑,冲着两人说道:“你是林昭?你是钱宝儿?我听沈誉说过你们。”
    她说话落落大方,衣着是汉人打扮,看神情更像是番邦的女子,而且皮肤也是晒出来的均匀蜜色,这颜色并不难看,她审美很好,穿得衣服并不显黑,反而透露出生机和活力来。
    最妙的是她的两个发辫,小小的鞭子是用金线编出来,保存了一点异域风情,又十分好看。
    这位年轻的姑娘是沈家四老爷的夫人。
    她和沈誉的相遇,宛若像是话本一样,沈誉去塞外行商的时候,夜里遇到了狼群,沈誉的护卫已经被咬死了大半,狼群折掉了好几只,这狼群像是认出了沈誉皮肉更嫩更好吃,拖走了其他人的尸体,还是守着沈誉。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箭头淋了火油,点燃之后咻得一下射在头狼的尾巴上,让头狼哀鸣打滚,这狼群就散了。
    “你们怎么到了这里?”她当时冲着沈誉问道,“没人告诉你们这里有狼吗?跟着我来。”
    这位汉名叫做苏琳绛的姑娘就这样让沈誉上了心,当时他真的以为自己会死,苏琳绛救了他,让他觉得那一刻的苏琳绛美极了。
    在草原的这一段时间,沈誉跟着苏琳绛,最终让苏琳绛答应嫁给他。
    苏琳绛是汉女,她的母亲当年不愿意带着女儿守寡,于是她逃了出来,继父是草原上的,她从小在这里长大,两种语言都会。
    沈誉成亲了之后,没把妻子留在京都,沈家人不在意,不过他不喜别人用贬低的眼神看苏琳绛,就带着她做生意,苏琳绛也喜欢走南闯北,她最开始在沈誉求娶很犹豫就是因为,她看过了草原的宽广,不愿意进入到狭窄的宅院里,幸好成亲之后的日子,比她想得还要好。沈家人很好,就连皇后娘娘也是如此,她离开了京都,跟着丈夫一起。
    钱宝儿一直看着苏琳绛的头发,用金线串着小辫,亮闪闪的很是好看,“你们想要编头发,我可以给你们编。”
    “好啊。”林昭首先答应了下来,钱宝儿也笑了起来,点点头。
    苏琳绛在草原长大,马术相当精湛。当钱宝儿看到她骑马的模样,彻底被她折服,钱宝儿不像是林昭一样沉得住气去学习,她早早就沉迷于各种话本,这会儿见到了苏琳绛,悄悄和她说,想要以她做女主角来写个话本。
    苏琳绛笑了起来,还和钱宝儿说了不少她自己的事,同时表示很期待她的话本,若是出了话本,她要给阿爹阿娘还有弟弟们看。
    第74章 漂亮的政绩
    钱宝儿在立志要写话本子的时候,却遇到了难处,她看了不少话本子,尤其是喜欢三风先生的话本,轮到自己去写,要么写的干巴巴的看上去毫无精彩之处,要么就是依葫芦画瓢学得像是别人的东西,而不是她的话本。
    钱宝儿急得挠头。
    林昭刚开始没发现钱宝儿这个毛病,等到发现她急了就拔头发,连忙阻止了她的举动,“你想要头秃是不是?你忘了我先前头发少的时候,还想办法让头发茂盛一些。”
    钱宝儿当然不想头秃,只是改怎么写话本,她毫无头绪,她对着好友倾诉自己的烦恼:
    “我还试图去把别人的话本拿出来,只是这样写,岂不是成了抄袭?”
    “明明觉得苏夫人的故事很精彩,就是写不出来。”
    “我以为看过了很多话本,还有些话本远不如三风先生的精彩,我以为自己写达不到三风先生那般,也应当还可以的,不会太差。”
    “我觉得你不如请教三风先生。”林昭总觉得赵翊林送来的三风先生的话本是不同的,装帧格外精致,赵翊林应该认识写话本的笔者,宝儿可以写一封信由赵翊林转交。
    林昭和钱宝儿解释了自己的猜测,紧接着说:“写一封信,说清楚自己的疑惑,看看能不能得到答复。”
    钱宝儿就把自己的困惑写成了一封信,这个时候练字的好处显露了出来。倘若是没有练字,宝儿不好意思写信给外人,现在就不会有这种感觉。
    钱宝儿在给三风先生写信的时候,字迹端秀,她觉得比不过林清薇的字,也比不过林昭的字,不过也算是不错了。
    在中秋之前,赵翊林看到了捎带的这封信。
    他挑挑眉,没看自己收到的那封信,反而是把寄给三风先生的信笺送给了母后。
    沈岚自从写了祁赟之的话本,写出点意思,她本来看的书多,在宫中也是无事,她又不喜牌九、马吊等打发时间的玩意,就干脆继续写话本。
    弟弟沈誉生意越做越好,其中还买了书社,沈岚让儿子赵翊林给配上绣图,印了这些话本。
    如今这三风先生也算是有些名气,一些迂腐子不喜她的作品,但是未出嫁的闺秀还有妇人很喜欢。
    不过收到信,对沈岚来说还是头一遭。
    她本来正在罗汉榻上看书,听闻儿子带了信过来,立即把书给放下了,看着信封,饶有兴致地说道,“这是钱家那个小姑娘写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