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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大哥,我也想打他一顿。”骆寻瑶开口,女人的哭泣是武器,很多时候都非常好用,不过在骆家人面前,她要是一直是柔柔弱弱的样子,就算有什么意见估计也不会被重视……
    而且,她需要有个能帮她的人。
    骆寻瑾一下子就呆住了,跟在骆寻瑶身后的莲心也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大哥,京城管的很严,路上随时都有人巡逻,就算是普通人打架都不成,更别说吴子文身份不低了,要是想教训他,一定要偷偷地……”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晚上虽然能点灯,但太暗了对眼睛不好,所以骆寻瑶早早地就睡了,第二天更是天没亮就起了床。
    前一天骆寻逸上午因为先生有事而没有去官学,所以才能在中午和骆寻瑶一起吃饭,不过以后他就要一整天都呆在官学了。
    这监视骆寻瑶很清楚,所以一大早她就起来了,一边用糯米粉裹了猪肉做了一些咸鲜软糯又耐饿男孩子们会喜欢的点心,一边在旁边炖了两份汤,其中分别加了些她之前让徐秀珠给她买来的药材,一份排毒养颜的给徐秀珠,另一份补血养气的给自己。
    本来骆寻瑶还想炖个汤给骆成,可惜她只知道女人该怎么吃根本不懂男人的,干脆也就不炖了,只让厨房用大骨熬了汤给几个男人喝。
    骆寻逸得到那份属于他的点心的时候非常惊喜,就连后来骆寻瑶提的让他去学校说一说吴子文的恶形恶状的事情也没有反对,虽然一开始他觉得说自己被吴子文打了是一件是很丢人的事情。
    当然,虽然骆寻逸已经绝对为了点心丢一回脸了,但他还是没能独霸了所有的点心,最后徐秀珠和骆成都得到了一块尝尝味道不少,骆寻瑾更是抢了好几块,几口吃了以后,就带着两个从南疆出来的下人出了门——当然不是去打人,而是去踩点。
    接下来几天风平浪静的。
    骆寻瑶每天跟骆家人一起吃饭,其他时候,就常常陪在徐秀珠身边培养感情调养身体。
    当初骆寻瑶二十多岁了还能当上花魁,并且一当几年,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而这,跟艳姐教她的东西脱不开关系。
    艳姐出生于风尘之地,母亲却是前朝宫里的女医,精通妇科,更精通女人的保养,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能在那脂粉之地杀出一条血路来。
    栀子花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玉竹可以滋阴养颜养血,桃花可以滋润面部护肌生肌,乌梅可以消肿软化老皮……
    骆寻瑶将好几种花草药材捣碎了,最后全都敷在了因为最近吃得多营养好而冒出了不少痘痘的脸上。
    “寻瑶,你你现在的模样可真好看!”仰躺在一边的徐秀珠看着骆寻瑶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
    “伯母,你可别笑,你一笑脸上的东西就掉了,”骆寻瑶马上开口,又道,“而且伯母您现在可是跟我一个模样的,您笑我就跟笑自己一样?”她可是先给徐秀珠敷了脸以后,才捣鼓自己的。
    徐秀珠马上就收敛了笑容,又道:“你啊,怎么就喜欢折腾这个?”她年轻的时候也爱漂亮,但如今骆寻瑾都二十岁了,那里还有这心思?现在都十几年不碰脂粉了。
    “伯母,京城的人都折腾这个,我以前没机会,现在遇到伯母才能试试,伯母就陪陪我吧。”骆寻瑶撒娇道。
    “虽然麻烦,不过这个用着挺好的,我脸上光滑了好多。”徐秀珠啧啧称奇。
    骆寻瑶却知道,这药材绝对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对于徐秀珠来说之所以效果这么好,其实完全就是因为徐秀珠以前太不打理自己了。
    因此,她最初的时候用盐帮徐秀珠去了死皮以后,对方看起来就已经精神很多了:“伯母,你只要加把劲,以后绝对比那些涂脂抹粉的好看!”
    “哪能啊,我的脸再怎么样也白不了。”徐秀珠开口。
    “也不是白了就好看了,而且胭脂水粉伤皮肤,很多天天用脂粉的,伯母你这个年纪脸上就全是斑了。”相比之下,徐秀珠也就是晒得黑了点而已,因为她身体健康,其实气色非常好。
    徐秀珠明显还有些不相信,骆寻瑶却知道自己说的话再真不过,胭脂水粉的确好用,在妓院呆了二十年,她早就学会了用胭脂水粉将一个平平常常的女人打扮成美人,甚至后来被打断了腿以后,这也是她的谋生技能之一,但脂粉分明就是一柄双刃剑。
    来寻欢作乐的男人,当然喜欢美人,大晚上的天色暗,他们估计也看不出美人脸上的脂粉有多厚,可是,一夜风流,要是男人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身边躺着一个脸上的粉掉了大半,唇上的胭脂都化开了的“美人”,估计昨晚的旖旎,瞬间就能忘掉一大半。
    更何况,脂粉伤脸,烟花之地有些女人天天在自己擦厚厚的一层,一夜过去又贪睡不清理一下,只要过上两年一张脸就毁了,以后再不擦粉都遮盖不了脸上的瘢痕。
    所以,骆寻瑶会内服外敷的用药材调理身体,却绝不会自毁长城擦上厚厚的胭脂水粉,当然,她也不是什么都不擦。那时候,她都是将玫瑰、栀子花、菟丝子、金针、紫草等药材用油脂浸泡过,最后研磨的细细的制成肤色的膏状物使用。
    用这种脂膏在脸上涂上一层,既能遮掩瑕疵,男人还完全看不出会以为你未施粉黛,更重要的是,这是护肤的。
    骆寻瑶其实并不喜欢打扮,她甚至厌恶脂粉味儿,但不可否认,容貌是女人最重要的武器。
    不过,她现在年纪小底子也好,其实没什么好打理的,顶多就是脸上的痘痘需要处理一下,如今每天这么勤快,主要还是为了徐秀珠。
    徐秀珠不可能不出去交际,至少不久后骆芬四十岁的生辰,她作为骆芬的大嫂就不可能不出现,当初不管是徐秀珠还是骆寻逸,都被狠狠地嘲笑了一通,这次骆寻瑶却一点也不想让他们失了颜面被人嘲笑。
    骆寻逸最近很听她的话,行为举止已经好了很多,吃相也不像当初那么难看了,不过徐秀珠却还有些麻烦。
    徐秀珠的容貌只要过得去就行了,可气质……虽然因为她刻意的讨好,徐秀珠面对她的时候已经自然了很多,但面对别人却总有些畏缩,走路的时候还会下意识地低头含胸。
    一个女人,容貌很重要,但光有容貌没有气质,也绝不能让人喜欢,以前骆寻瑶就碰到过一个长着一张绝美的脸,却有些驼背,走路还手肘向外甩着胳膊的女人,纵然有人爱上了她的那张脸,也绝不会喜欢和她走在一起。
    骆寻瑶以前,其实在身姿方面也有些瑕疵,总忍不住低头走路,可后来却全都在艳姐的的指导下,凭着毅力改过来了。
    那时候,她一方面是时刻注意,另一方面,却也是因为一样东西。
    等敷完了脸,骆寻瑶就拿出了一双比自己常穿的大上两号的绣鞋:“伯母,我说的要给你做的鞋子做好了,你穿上试试吧。”这鞋子是她花了三天时间赶出来的,当然能这么快做好,其实还是因为她直接用了自己以前打算给吴子文做鞋的鞋底。
    “寻瑶你的手真巧,我可连绣花都不会。”徐秀珠笑道,接过鞋子,脸上却有了一丝不解,不过虽然不解,她却什么都没问,而是穿上了那双鞋子,然后险些踉跄了一下。
    “伯母,你先站着,脚跟用力。”骆寻瑶马上开口。
    徐秀珠按照骆寻瑶说的站直了身体,却觉得非常奇怪:“寻瑶,这鞋,有点别扭。”何止是别扭,简直就是怪异了,徐秀珠也见过人把鞋跟加厚好让自己瞧着高些,但却没见过前面高后面低的鞋,站着就跟走上坡路似的……不过虽然别扭,这还是长大了以后头一次有人给自己做鞋,徐秀珠已经打定了主意等会儿就要穿着去给丈夫儿子瞧瞧了。
    “伯母,脚尖踩在砖上,这人自然就站的笔直了,这鞋也是这个道理,就为了能让人站直身体,而且这对腰也有好处。”骆寻瑶开口,前高后低的鞋子,当初她穿了好几年。
    其实,除此之外还有站墙根的法子,可她总不好让徐秀珠在墙根一站好久,也就只能在鞋子上下功夫了。
    “还有这么多讲究?”徐秀珠有些惊讶,却很快就发现的确如此,每次走路脚跟先落地,她自然而然地就站直了身体了,在被骆寻瑶提醒了几次以后,她都觉得走路的时候是笔直着身体的了,莫名的就多了几分自信。
    “伯母,不如让我帮你打扮一下吧,等会儿也让伯父瞧瞧你的模样。”骆寻瑶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以前在烟花之地,上好的胭脂水粉那是稀罕物。因为签了卖身契,平常卖身的银子是一分钱都拿不到的,就算想要藏起客人给的额外的打赏乃至送的首饰也不容易,骆寻瑶就曾经瞧见过有人在身上划了一道道的口子,将小颗的宝石金子放进去任由外面的肉长好,用这样的方法藏下一点财物。
    她们这么做,是为了老了以后不至于饿死街头,也是希望能找到一个稳妥的人,告知对方自己有钱让对方帮自己赎身……
    就算骆寻瑶曾经是风光的花魁,身边也少不得有老鸨安排的人,最多也就能留下客人给的首饰,想要藏下大笔的钱财绝无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除非客人送,又有哪个用得起上好的胭脂水粉?
    而市面上普通的胭脂水粉,却都有着毒性,这是骆寻瑶见多了那些被毁了一张脸的女人以后深刻地明白到的。
    不过,这会儿她身边倒有几盒上好的。
    漂亮的瓷瓶里装着的胭脂水粉,还是当初吴子文和三皇子在一块儿的时候弄到的进贡给宫里的贡品,回来就送了她几盒,当时她兴冲冲地用了,结果第二天却被骆芬斥责为不庄重,于是就再不敢用。
    事实上,吴子文每次给她点什么,最后她都少不得会挨骆芬一顿骂——她的这位姑母,根本容不得她的儿子对别人好。
    骆寻瑶一边让莲心把脂粉拿来,一边在徐秀珠的脸上抹了点徐秀珠防干裂用的用油脂做成的脂膏——在南方呆久了,徐秀珠对京城的干燥都已经有些不适应了。
    涂了脂膏以后,再扑上一层薄薄的粉,又用黛粉画了眉修饰了眼睛,最后两颊扫上胭脂,唇上也点上一点……
    徐秀珠容貌一般,年纪也不小了,骆寻瑶没打算把她装扮成大美人,但这么一修饰,她整个人看起来却完全不一样了,至少再不会像个村妇。
    “寻瑶,我这样怎么能出门?洗个脸把脸上的东西洗掉再出去吧?”徐秀珠碰了碰身上骆寻瑶挑的并不老气的衣服,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伯母,你这样子可好看了,不信你问刘婶儿。”骆寻瑶开口,如今骆家的下人,大半都是从南疆带来的,刘婶却是一早跟着他们,甚至陪着去了南疆的,平常最得徐秀珠信赖。
    “夫人,你这样可好看了。”刘婶喜笑颜开。
    “是啊,伯母,今天伯父刚刚得了任命,他肯定想你漂漂亮亮的。”
    徐秀珠还是有些担心,不过骆寻瑶却硬将她推了出去。
    这次鼓动着徐秀珠化妆,虽说有点练练手的打算,更多的,却是因为想起了一件事。
    骆成回京城以后被晾了好几天,然后就得到了一个还算不错的职位——从五品的工部员外郎。上任的第一天,他请了几个同僚回家,当时徐秀珠前往招待,却被当成下人被人呼喝了……
    这事当时骆寻瑶并不知道,还是后来才听说了的,正因为这样,徐秀珠在京城的名声很不好,就连骆成和他患难与共不愿纳妾的事情,最后也都被人编排成是徐秀珠善妒狠辣容不得骆成身边有其他女人……
    她自幼在威远侯府长大,后来被人陷害背上了一条人命,别人不觉得是骆芬的错,却不约而同地认为是徐秀珠教的……
    果不其然,徐秀珠刚出了房门走到院子里,就接到了骆成传回来的话,说是要带着同僚过来。
    京城的关系往来,徐秀珠一点不懂,下意识地就问了骆寻瑶。
    “伯母,你要是新的过我,就让我安排一下吧。”骆寻瑶开口,一开始骆芬从不教她亲戚往来的事情,可后来莫婉蓉进府以后,为了给莫婉蓉一个下马威,却特地让她管了一段时间的家,她那时也学的非常认真,招待几个骆成的同僚的事情,当然不是问题。
    骆家只有一个厨子,厨艺还算不上特别好,骆寻瑶想过之后,干脆就又去问了徐秀珠,然后让徐秀珠身边一个从南疆带来的下人帮忙准备了几道南疆风味的菜,自己又想了两道新菜式,而其他的一切,也都安排了下去。
    “骆大人,听说骆府在前朝可有天下第一园之称,今天我们可要去长长见识了!”
    “前朝为了建造青园,据说网罗了世间最好的工匠,最后那刘青还将他们全部屠杀……现在工部再没有当初那些手艺精湛的匠人!”
    “匠人算什么?天下第一园被一把火烧了,才是最可惜的,也不知道如今还剩下点什么……”
    “这就要问骆大人了,那可是骆大人的地盘儿。”
    骆成的几个同僚谈笑着,骆成走在一边偶尔应上一声,脸上却有掩饰不住的忧虑。
    徐秀珠整天在家里并不知道外面的事情,骆寻瑾这些日子不知道在忙什么不见人影,他却听到了不少关于骆家的消息,其中就有他骆成霸占了骆寻瑶的嫁妆的传言,还说是他嫌威远侯府给的聘礼不够,才跟威远侯府撕破了脸,最终威远侯府为了面子火速定下了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媳妇……
    骆成并不知道自己的同僚们是怎么看待这个谣言的,但今天,却是这些人主动提出了要去他家,其中甚至包括他的上司。
    头一天上任,当然不能把所有人都得罪了,骆成也就只能带人回家,可就怕最后出什么岔子。
    而且,徐秀珠见到生人,总有些畏缩害怕……
    骆寻瑶并没有进厨房,安排好菜色以后,就又将下人们叫来警告了一番,刚刚做好这一切,她就看到了骆寻瑾。
    骆寻瑾这些日子一直在打听吴子文的消息,每天回来,都义愤填膺气的不行。骆成以为自己的这个儿子并不知道外面的流言,事实上,对此骆寻瑾知道的很清楚,他甚至还亲眼听到吴子文在跟人喝酒的时候是怎么诋毁骆家的。
    要不是骆寻瑶提前交代了不能冲动,那时候他还真想跳出去跟吴子文打上一架!
    “寻瑶,你要的东西我拿来了。”骆寻瑾看到骆寻瑶,就拿出了一个盒子。
    漆了红漆的木盒里面,放着的是一些首饰,这些首饰用的金银极少,倒是镶嵌了不少宝石,正是用不久前骆寻瑾送给骆寻瑶的宝石做的。
    在南疆似乎有宝石矿,当地土著手里的宝石及其便宜,骆家人现在手里就有不少……当初骆寻瑶一知道这个消息就明白过来这是多么大的一个商机,可惜骆家人根本没想过这点。
    “多谢大哥。”骆寻瑶笑起来:“对了大哥,吴子文今天做什么了吗?”
    “他今天还是跟人约了在酒楼吃晚饭。”骆寻瑾开口,吴子文前几天似乎是跟莫婉蓉吵了一架,因此这些天都要蹉跎到晚上才回家。
    如果吴子文真的厌恶莫寻瑶,也许骆寻瑾能对吴子文改观一些,就算吴子文诋毁骆家也留点情,但是真的关注吴子文以后,却没人会觉得他对莫婉蓉没感觉——不然又怎么会吵架还弄得跟小夫妻闹别扭一样?
    “大哥,时机差不多了吧?”骆寻瑶想到吴子文,突然开口。
    骆寻瑾有些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真的?”前些日子他想要去对付吴子文的事情被骆寻瑶知道了以后,骆寻瑶一方面给他提供了不少消息,另一方面,却也让他不要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