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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无尽荒野 第六十节 刺杀
    [姓名:陈兴]
    [身份编号:hummr2005814977369]
    [社会信用度:优秀-]
    [生命状态:健康]
    [力量:15]
    [敏捷:21]
    [体质:10]
    [灵力:6]
    [天赋能力:已觉醒(未注册)]
    [已注册技能(龙石山城镇大厅):精准射击(中级)、野外求生(初级)、双轮机车驾驶(大师)、法律知识(初级)]
    [已注册法术(龙石山城镇大厅):蓄能射击(lv1)]
    [已注册职业(龙石山城镇大厅):兰花镇守备队第三小队队长(红龙公国守备队少尉)、佣兵(初级),快递员(资深)]
    [职业薪饷(红龙公国):基础薪饷为20金,边远地区补贴金为5金5银,交通费8银,共计26金3银,每个自然月10号发放]
    [未注册(仅系统评估)技能:烹饪(看起来还行)清洁卫生(看起来不错)外科医疗(似乎会包扎)计算能力(会普通复合运算)口才(能和小女孩讨价还价)……]
    [未注册(仅系统评估)法术:无]
    [所持金:10金8银2铜(现金),336金5银7铜1厘(银行)]
    “滴……”
    一只戴着皮手套的手按了下屏幕侧面的按钮,随着一声轻响,属性界面消失,恢复了待机界面。
    [dr2612-8-16,am2:12]
    [生命状态:健康]
    [精神力水平:6/6]
    [防护等级:0(普通衣物)]
    [提示:不在卫星信号覆盖范围内]
    最后再看了眼时间和状态,陈兴将黑表摘下来,递给了身边的叶阳白柳。
    此刻,两人正身处一个狭小的房间,上顶悬着一盏漆皮脱落的老式吊灯,橙红的灯光十分昏暗。一张生锈铁架床横于当中,上面的被褥布满了黑色的霉点。
    这是一间破落的小旅馆,位于兰花镇五号贫民窟的旁边。三天前,陈兴就装成进镇交易的流民,住了下来。
    五号贫民区是兰花镇第二小队的地盘。昨天下午,他得知孙勇今天早上可能会过来巡视,就着手安排报复行动。既然孙勇敢对他下手,就要付出足够的代价。
    按照约定的时间,装成流莺的叶阳白柳把他的“猎象”狙击枪带了过来。
    “不需要我跟着去吗?”叶阳白柳问道。
    “不需要。”陈兴想也没想,就拒绝道,“你的目标太大,容易被发现。”
    叶阳白柳一听,马上就不高兴了,寒着脸,叉着腰,问道:“你是在说我胖,还是五大三粗?”那冰冷嗓音里,透着几分怒意。
    “不,你误会了……”陈兴连忙摆了摆手,认真地说道,“我的意思是,你长得太漂亮了,容易引起其他人的关注,不利于隐蔽行动。”
    “哼~”叶阳白柳扬起下巴,双手抱胸,居高临下地看着陈兴。那略显鄙夷的眼神,仿佛在说:“算你识相!”
    “你先回去吧,我自己能行。”陈兴说道。
    “小心点儿。”叶阳白柳关心地说道。
    “嗯。”说完,陈兴披上破旧的旅行袍,背起用防水布包裹的狙击枪,出了房门。然后顺着满是涂鸦的通道、嘎子作响的楼梯,下了楼,走出旅馆。
    现在是凌晨两点多,外面一片漆黑。相隔着三五十米,才有一盏昏暗的路灯。
    片刻之后,沿着两侧堆满报废车辆、杂草丛生的碎石路,陈兴来到了一片低矮的窝棚区。
    放眼望去,灯光如萤火,星星点点,透出了木板和铁皮拼凑的窝棚,以及大片大片满是五颜六色补丁的帐篷。
    这里就是五号贫民区,孙勇的地盘。
    几天前,有人看见孙勇把他的生活助理赶出了营房。所谓的“生活助理”,其实就是“床伴”的代名词。
    陈兴得到这个消息,马上就潜伏了过来。因为他从狗王那里了解到,孙勇这个人比较好色,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耐不住性子,过来地盘上物色流民中的年轻女孩。
    果不其然,昨天下午,负责盯梢加油站的小杨就看见孙勇的副官开着吉普车过来加油。很明显,孙勇有行动,而这个行动,十有八九是过来贫民区物色女孩。孙勇有两个贫民区的地盘,五号和十三号,但无论是哪个先哪个后,终归都是会来的。
    包裹在旅行袍下的陈兴,在帐篷与窝棚之间行走,很快就来到预先搭好的帐篷里,架上枪,盖上布,趴在里面,瞄准着道路的方向。
    这里位于一处高地上,视野相当开阔,只要孙勇坐吉普车来,就肯定能看见。而且四周有不少帐篷,十分隐蔽。
    陈兴安静地等着。一直以来,他的耐心都很好。由于身体素质低,他只能放弃近战,尽量把战斗控制在中远距离上。而身为狙击手,或是偷袭者,最重要的就是耐心。
    有的时候,他可以在一个地点连续埋伏几天。全神贯注,一动不动。
    陈兴的家乡有一句话老话:“笨鸟先飞早入林。”他天赋不行,就用后天补足。上一世,他之所以能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活上十五年,全是因为这个理念。
    别的不说,沉稳、耐心、谨慎,这些优秀的品质,他一个不缺。
    “轰轰轰……”
    早上六点过半,天刚亮不久,一阵发动机的声音打破了五号贫民区的平静。正在帐篷前煮早饭的流民纷纷抬起头,望向声音的来源。
    只见两辆吉普车由远至近地开来,车上坐满了全副武装的守备队员。
    他们的队长孙勇,戴着一副大墨镜,坐在副驾驶位上,叼着根大雪茄,身体随着车辆的颠簸而轻微晃动,一副悠闲随意的模样。
    与此同时,一个十字准星锁定了孙勇的头部。稍微停留了几秒,就开始向侧面平移,最终锁定了正在开车的人。那人是孙勇的副官,据说他们是堂兄弟,孙勇最为倚重的人。
    “嘭!”
    孙勇的目光在道路下方的贫民区里来扫来扫去,寻找着好看的女人。突然之间,一个沉闷的枪声响起,然后他就感到脸上一热。
    转头看去,一具无头尸体正开着车,血从脖子里不断地喷出来,浇在他的脸上。饶是他身经百战,也被吓得魂飞魄散,立即翻滚下车,摔得七荤八素。
    一击得手,陈兴立即收起枪,用防水布包好,背在身后,出了帐篷,朝孙勇的反方向走去。
    虽然他很想杀孙勇,但这样做,肯定会引起镇长的不满,不利于他现在的发展。所以只能先打断对方的臂膀,削了对方的爪牙,让对方痛不欲生。
    想杀他的人,他从来都不会手软。孙勇是继续和他斗下去,直到镇长做出选择,还是和他握手言和,维持表面上的和谐,他都无所谓。
    回去后,不出陈兴所料,第二天上午,孙勇就带着价值上百金币的礼物,和镇长助理小伍一同来到地下水站,和他把酒言欢、称兄道弟。
    席间,副官被刺杀的事情,孙勇只字未提,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