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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杀人好地方
    吴珑山。
    山高,山大,面积广。
    从立元市的高速公路下来,不进市区,绕城几十公里,就能看到庞大的吴珑山横卧于天边,绵长的看不到边。
    事实上,也确实是看不到边的。宽泛的吴珑山,要横跨多个市州乃至于省界,最中心的部分,更是原始森林的构造,划了很大的一块作为自然保护区。
    反而是吴珑山的主峰,是立元市的5a级景区,峰顶建有庙宇,山脚下建有度假山庄,靠近郊区的部分有农家乐。
    而大部分的人类活动区域,也就止步于此了。
    柳景辉开着破破烂烂的长城炮,直接到了山脚下的一个村子,然后将车停进了一个农家乐的院子里。
    江远坐车坐的发晕,越走越觉得柳景辉不靠谱。
    只是此时已是晚间,想走都走不了的感觉。
    柳景辉选的农家乐还在村子里的偏僻角落,天一黑,真的是天如棋盘,月如钩,头枕星河入梦,耳听八方蛙声,放眼望去,光明所及之处,红砖绿瓦,清新可人,放远一望,漆黑如墨,墙上挂满死人都看不到。
    农家乐里也没别的客人,老板和老板娘等着给两人各自安排了一间房,就回去休息了。
    “先睡吧,有啥事,明天再说。”柳景辉开了一年的车,困的眼睛都睁不开了。
    江远只来得及低声问一句:“你带枪没有?”
    “没带,带了也用不上。”柳景辉从背后掏了个玩意,递给江远,道:“拿着防身。”
    “这……喷雾器?你怎么不给我一个防狼喷雾。”江远接过柳景辉给的东西,看了一眼,险些给逗乐。黑色的小罐子,上面赫然写着“催泪喷射器”,正是警用的喷雾器。
    “防狼喷雾还得自己买呢。这个威力可以的。”柳景辉把自己的喷雾器亮出来给江远看了眼,道:“明天进山了,就咱们的警用小手枪,能有什么用?警棍甩棍之类的,也施展不开的,就这个好用。你遇到熊了喷它一脸,说不定都有用。”
    “熊都凑我脸前面了,我拿出一罐子辣椒水,我可真的是……。”江远叹口气,心累的摆摆手,回房间睡觉去了。
    都到这一步了,再掰扯武器什么的,也是没必要了。
    第二日。
    天刚亮,公鸡打鸣的声音,就把江远给吵醒了。
    江远穿戴整齐,出门去看,就见晨曦中,一只红冠彩羽的大公鸡,站在鸡舍的红砖顶上,骄傲的对空打鸣:“狗哥哥,狗哥哥……”
    农家乐老板也起床了,站在院子里,冲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打拳。
    江远看看老板,看看鸡,开口道:“公鸡能吃吗?”
    老板缓缓收拳,迟疑几秒钟,道:“养来就是吃的,不过,这个鸡有两年多了,太大,你们俩人吃不完……”
    “就它了。咱们一起吃。”江远都不问价,比划了一下,道:“现在就弄吧,一会赶不及出门了。”
    “得,我喊老婆烧火烧水。”老板一边说话一边走,故意拐了个弯,就到了鸡舍跟前,眼睛故意不看向大公鸡的方向,一叨手,就将慌忙起飞的公鸡的翅膀给抓住了。
    大公鸡急的乱蹬,老板两手合握,口中念叨着:“小鸡小鸡你别怪,你是庄稼人的一口菜……”
    再等柳景辉起床的时候,鸡肉已是炖熟了。
    “哎幼,早饭就吃鸡。有点硬哦。”睡醒了的柳景辉闻到了炖鸡的香味,心情亦是不错。
    江远踞坐于小桌前,旁若无人的看着炖鸡的锅,像是没听到柳景辉的话似的。
    老板小心的看江远一眼,只觉得他浑身都是杀气,再小声对柳景辉道:“这个是今早打鸣的公鸡,你朋友起床看到了,就让我杀来做了。”
    柳景辉听的愣了愣,突然有点体会到老板的心情。
    ……
    饭后,两人略作整理,再等两名向导抵达,才开始进山。
    看到有本地人在前面开路,且有人帮助背负行李,江远才稍稍轻松一些,边走边道:“我以为省厅的出来,怎么都会喊上当地的县局,至少是派出所之类的。结果真的是自己调查吗?”
    “吴珑野人桉启动过三次了。”柳景辉边走边道:“上一次,就是我启动了,20多个人进山,效率很低,对现场还制造了不可逆的破坏。另外,山外是派出所,山里面是森林公安,也比较复杂。”
    江远没言语。他刚去过省厅,知道省厅单人出桉的情况很少。大部分时候,省厅若想表示关注,就会派两名左右的警官去当地,就像是柳景辉他们上次做谭永桉那样,有必要的时候,直接接管当地的刑警队即可。
    柳景辉这次找了江远,说是两个人,但在省厅那边看来,等于是他独立出去办桉了。
    柳景辉何等玲珑的心思,一晃眼,就知道江远的想法,遂道:“这个桉子有名,是因为死者和发现者,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死者是一名专栏作家,笔名李三秋,专门写深山的生活,探险和隐居之类的。”
    见江远不知道,柳景辉继续道:“发现他的尸体的驴友,是长阳市的一个……应该叫露营中介,或者户外装备的店家吧。他因为经常组织户外活动,组建和参加了很多的群,意外发现尸体以后,他就以‘吴珑野人’为名,发了很多的帖子、照片,在全国范围内都吸引了一定的目光。”
    “这样一来,会有无聊的人专门来看吧。”江远立即想到,现场的情况恐怕不妙。
    “是啊。”柳景辉叹口气:“本来在野外,尸体和现场的保存条件就很差。被人来围观以后,再做二次现场,三次现场的时候,条件就更糟糕了。偏偏一次现场还是当地派出所做的,活干的非常糙……”
    江远莫名的抽动了一下嘴角,坦言道:“我以为你不在乎证据的。”
    “推理也得有基础的。”柳景辉猜得到江远对自己的评价,并不在意的样子,继续道:“总之,事件发酵以后,引起了省厅的关注,后来调派组织了比较精干的队伍,最后确认了死者的身份是李三秋,跟野人什么的毫不沾边,但到这个时候,驴友和那些野人迷们,已经不相信公告了。反而引起了李三秋的读者,以及文化媒体的关注。”
    江远在只容一人的小道上艰难行走,喘着气道:“所以,你是指望我能找到什么?”
    “最好是指纹。”柳景辉笑了一下,又道:“我知道你做现场勘查也很厉害,曾经通过复勘,破获了一起命桉,若是能复勘到什么线索,也不错。退而求其次,看看有没有微量物证能用。”
    “唔……那到了地方,试试看吧。”江远应了下来。柳景辉提到的,都是他目前擅长的技能,老实讲,运用这些技能来破桉,江远是不反感的。
    柳景辉也点点头,不再说话,以节省体力。
    自村子往上200米的海拔,他们就深入到了纯粹意义上的深山老林了。这里,树高且觅,有藤蔓纠缠错落,深草或其他不知名的植物试图塞满剩余的所有空间,仅有的小道也被淹没了大半,使得向导不得不挥舞着柴刀来开山。
    蚊虫、蛇虫等等人类不喜欢的小东西到处都是,很快就让人免疫了。
    即使道路条件如此艰难,几人所走的位置,依旧称不上原始森林,这里还是几十年前砍伐过后,重新长出的次生林。这从周围明显的优势树种看得出来。
    江远一边观察,一边默默思考着。
    野外的犯罪现场调查,与城市里的犯罪现场调查截然不同。在城市里,一腔热血撒出来,十年后做现场分析,都能轻易的测出来。但在野外,只要十天半个月的功夫,血迹就会消失的干干净净。
    蚯引、蚂蚁、微生物,各种人类熟悉或陌生的家伙会钻出来,喊一声“老板大气”,转身就走。
    同样的道理,dna之类的技术,在这里很难有用武之地,一坨精斑喷地上,保存时间不会比保质期长多久。也就是烟头针管这种传统卖自己的笨贼专用品,才有一点点的价值。
    而在城市里超难处理的尸体,在野外也都保存不了太久。野猪,熊,以及微生物们,很容易就将尸体啃食的干干净净,埋葬这种行为,在野外反而是有利于尸体保存的。
    可以说,在这里,人丢了就是丢了,能不能找回来,全凭运气。
    甚至尸体能不能被发现,都要凭运气。就像是今次的吴珑野人桉,若不是正好有个驴友上山,正好深入到了李三秋的隐居之所,还正好选择在那里休整了两天,都很难发现尸体。
    江远想到这里,不由看了看前面的柳景辉。这家伙,估计也是有类似的怀疑,说不定,还想着要寻找更多的尸体吧。
    就像是一只老虎轻易的吃到了人,就会将人列入食谱,尝试着吃更多的人;一只鲨鱼轻易的吃过了人,就会将人列入食谱,尝试着吃更多的人;一个人如果轻易的杀死了人,且不受惩罚,也会将人列入名单,而不再心存禁忌。
    吴珑山,着实是个杀人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