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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节
    “迟局,别冲动,千万别冲动,您要有火,朝我发。”
    半个多钟头后,睡梦之中的王庸突然被一阵烦扰的电话声吵醒。困意正浓,半是打着呵欠不耐烦地接起一听,震耳欲聋的声音仿佛快穿透鼓膜,直直从电话另外一头传了过来,浑身一哆嗦,竟是一下把他惊吓到了三分。
    一个怒气冲冲的女人的声音响起:“姓王的,滚出来陪我喝酒。”
    第六百二十三章管杀不管埋
    “喂喂,迟姑奶奶,你知不知道现在已经凌晨两点了,大半夜的你发什么疯啊?你不想休息别人可还要休息!”王庸半清醒半迷糊地眯着双眼,抬头一看指针才指向两点,忍不住发起了一阵牢骚。刚准备继续躺下不去睬她的时候,转念又忽然浮现出迟宝宝横眉瞪眼的愤怒形象,心下不禁打了个寒颤,才妥协地加了一句敷衍道:“得了得了,要喝酒的话,六七点钟陪你去喝早酒,行吧。”
    迟宝宝拧着眉头,很不满意王庸的答复。
    要说她此时的心情,真是烦躁的很,整个人都处在了一个火药桶即将爆炸的状态之中,哪里还等得到明天啊。
    这也难怪,精心策划了数天,还自信满满地带着几十个同事辛苦忙活了一整晚,结果最后竟然扑了个空。多天的劳心劳力不说,更让她痛恨不已的是,这次的计划,很明显是有内部人员通风报信了。
    思前想后,武警们都是在行动之前,被没收了联络工具后才告知的具体任务。而且仔细算来,真正参与策划和执行的人员,也仅仅就七八个人而已。但就是如此,才让迟宝宝更觉得揪心万分。因为这里所有涉及到的,每一个都算得上是迟宝宝非常信任的人。
    因此,无论是哪一个和毒贩子串通一气,都让她觉得很痛心。
    身为一个人民警察,竟然和那些该杀千刀万剐的毒贩子狼狈为奸,而且还极有可能是她十分看重的属下,这也是她无论如何都难以接受的事情。
    “不要,我就要现在喝。我已经喝了半箱啤酒了。你要是不来,我就扛着酒去你家喝。”迟宝宝不悦地打着酒嗝,声音起初还带着一些任性的成分。只是等了片刻,察觉对方电话那头还在迟疑,转而就火冒三丈地大喊一声:“我现在已经在你家楼下了。赶紧自觉点,不要等到我亲自动手揪你下来。”
    嘶王庸倒吸了一口冷气,被惊吓了一跳之后,睡意顿时全醒了。掀起薄毯有些心虚地看了看隔壁房间,发出这么大的动静,不会把菲菲吵醒吧。心下斟酌一番。这个点儿陪她出去喝酒,着实有些夸张了,估计是想不让人误会都难。可是凭着王庸对她的了解,这迟宝宝平常虽是很好说话,但她这脾气一旦发作起来,威力可抵得上瞬间劈下的天雷。她要真说上来。就绝对不可能是开玩笑。
    王庸蹑手蹑脚地下床走到窗户边上,拉开窗帘一角向下探头探脑看了看,果不其然,迟宝宝身着一如既往的黑色警服,坐在了一辆造型酷毙了的摩托车上,一副拉风的狂妄姿态,桀骜不驯地拎着瓶啤酒正在边喝边打电话。
    王庸嘴角一抽:“好吧好吧。迟姑奶奶你先消消气,等我五分钟。”无奈地挂断了电话后,只好不情不愿地草草穿上了一件t恤和沙滩裤。也不走正门,直接打开窗,一下迅捷翻了下去,一路顺着落水管,各种窗台,身手敏捷地迂回跳到了楼下。
    迟宝宝望着越来越近的身影,那野性而又有些妩媚的俏脸上,已经染上了一抹微红。眼神凌厉地在他身上一扫。哼声说:“瞧你这身手,飞贼都远比不上你吧?以后这一片要是出现了江洋大盗,我就为你是问。上车。”霸气地朝他挥了挥手,把手中的头盔递过去。嘴角轻微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显然是多了一丝满意的微笑。至少这家伙还是听她的话乖乖下楼了。
    “呵呵,一般毛贼我也管不了那么多。”王庸戴上头盔,笑着接过话,一脚却是自然地跨上了摩托车,调侃道:“不过真要有江洋大盗敢在这一块作案,那还真是死到临头而不自知了。对了,我们去哪里喝?事先声明啊,我今,不,昨晚同学聚会,可是喝了不少酒,现在脑袋还迷迷糊糊着呢。”
    “少废话,就你这么一个大男人,还怕我卖了你不成?”迟宝宝反唇相讥,随即快速地发动了摩托车,空挡轰了几下油门。转速表嗖得一下飙了上去。猛地一拉车龙头,如同表演杂技一般的,仅以后轮胎着地,轰鸣声中,驰骋而去。
    王庸毫不在意,双臂自然而然地箍在了她的腰上,任由她惊险刺激般极速开着车。由于是凌晨之故,风吹在身上有些凉飕飕的,昏暗的路灯映照下,延伸出不断变换着的绵长,浅短影子。宽阔的大马路上空旷一片,倒是给她营造了一个非常好的飙车环境。
    当然,她也不会是完全在瞎来。首先由于她酷爱摩托车,再加上她天生的反应非常灵敏,车技本就是一流,令人赞不绝口。其次,有王庸的保驾护航,也是很难会出任何的闪失。所以,看在她心情糟糕的份上,王庸也不阻止,不声不响地昂首坐着,就由着她去发泄吧。
    一路都是以一百几十码的速度疾驰着,足足半个多小时后,起码驶出了六七十公里。行至一处荒芜的湖畔,她总算是停下了车,卸下装备,随手拿了瓶携带的啤酒,扔给王庸一罐,也不说一句话,就靠在了摩托车上独自喝了起来。
    王庸倒也无所谓,看着朦胧月光之下那微波荡漾的银色湖畔,吹着习习微凉的夜风,舒适安逸地喝着酒。看的出她今天的不寻常,他也没有去多问,因为他知道此刻只需要自己陪在她身边就足以。
    也不知道喝了有多久,天都快蒙蒙亮了,水面氤氲着的一层雾气也渐渐清晰起来。
    两人半躺坐在草地上,露水沾湿了些衣角却是浑然不觉。迟宝宝带来的啤酒终于不知不觉中喝得精光了。不久,忽听得她嘘了一口气,自言自语轻声吐出一句:“嗯,心情好多了”。完了就自顾自收拾起一地的垃圾来。
    王庸喝的有些微醉,半夜又没睡醒。这会儿竟是半眯着眼打起了盹。只听得耳边模糊的一阵窸窣声,随后迟宝宝的声音轻柔响起,好像说了句:谢谢你王庸。
    直到听到摩托车发动声,他才猛然惊醒过来。四下瞧了瞧,依稀可见远处迟宝宝疾驰而去的潇洒背影。
    王庸猛然跺脚直跳起来。呼喊:“等等我啊,别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啊,喂,喂别走啊”声音很快被淹没在晨时的空气里,人早已远去,只留下王庸可怜的回声弥漫在耳边。一个人就这么被抛在了郊外的湖畔。风中凌乱不已。
    心中暗自诅咒了迟宝宝一声,王庸才醒悟般地摸了摸口袋,很苦逼的发现什么手机啊,钱包啊之类的玩意统统没带。嘴角抽搐不已,虽然明知道迟宝宝在生活细节上神经比较大条。但是大条到喝完酒后,就把自己一个人扔在这里。着实有些过分了些。
    七八十公里啊,难道要自己极速行军越野回家?足足等了十多分钟后,也不见迟宝宝的摩托车回来。之前还挺喜欢这湖畔的静谧,但现在被困在这的王庸,早已没了这份闲适的心境,对这个地方只有说不出的厌恶。
    眼看东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王庸觉得已经不能再等了。想着只要随便找个人,借个手机打打就好办了,因此终于跑着上路离开了这里,心中盘算着最好有人能稍微带一程,或是借个手机打给戚蔓菁来接一下,搬个救兵也好啊。
    谁知,跑出去了半个多小时后,王庸倒是碰到了几个上早班的,每一个都是刚开口,人家就跑了。这人与人之间。互相的信任竟然能匮乏到如此程度?
    更别说那些车了,根本就没一辆肯停下的。而大清早的郊区,想打车更是分外的难。
    算计了一下时间,王庸决定还是别浪费时间了,索性急行军回家。权当是锻炼身体,跑一个半马拉松了。而且还没有背什么武装,算得上是轻轻松松,大步流星向着家里方向跑去。
    他的速度可不慢,而且展现出了强大而恐怖的体能。一个小时下来,速度竟然未减,而且还加快了几分。但即便是以他如此超人的体力,也是总共跑了有将近三个小时才到了家里。
    身上已经被汗水浸透,浑身毛细孔在散发着欢乐的感觉。呼,自从回来之后,各方面的锻炼都比较少了,这一次长跑还真是爽利。时间不早了,自然不能从窗户里再翻回去了。
    一敲门,却见穿着睡袍的欧阳菲菲,手里拿着电话正在通话,冷冷地瞟了王庸一眼后,若无其事地说道:“就这样吧,我挂了。他自动出现了。”
    “呵呵,早上睡不着,就出去跑个步,本来还想顺便给你带些早餐的。”王庸低下头,又尴尬地憨笑道:“不过却发现裤兜里没带钱。”
    “哦,你的爱好倒是挺特殊的,半夜三更就出去跑步。”欧阳菲菲媚眼一横,转而往厨房走去说:“婉柔啊,麻烦你多下一碗面。王庸深更半夜去跑步到现在肯定很累了,得给他多补充些能量。”
    “好吧好吧,我交代,都是那迟警官不知道发什么神经病,大半夜三更的把我叫出去喝什么酒,喝完酒她就把我一个人扔掉了,我身上没带钱,只好一路跑回来了。怎么,婉柔也来了?”王庸察颜观色之下,便故意一脸苦逼着埋汰不已着说。当然,也是他眼尖,瞟到了她手机挂断时候的电话是迟宝宝的。
    欧阳菲菲的脸色微微一松,这家伙的话倒是和迟宝宝的话吻合,没说谎来着。但是想这么快对他有好脸色却是不能,大半夜的,人家迟宝宝一个电话就把他给叫出去喝酒了。瞧他还如此兴致盎然的,难不成对人迟大警官还有些什么想法不成?想到这里,她嘴角一扯,生出了稍稍惩戒他的心理。
    欧阳菲菲刚想指责他两句关于昨晚的事,转眼又见他目光落在了婉柔的身上,一脸傻傻地笑着。不知从哪衍生出的一股无名火,蔓延上了心头:“婉柔来了你笑得那么贼做什么?”说罢又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道:“她是我叫来的,孩子放着暑假呢。总不能让毛毛一直去参加兴趣班什么的吧?今天星期天,我和婉柔逛街去,你带毛毛去游乐场。”
    第六百二十四章后宫
    “干爹。”一个清脆宛如铜铃般的声音从耳边传来,转身望去,只见打扮的一身粉嫩,就像是个小公主一般的毛毛,拎着个平板电脑,从房间里一蹦一跳地跑了出来,准备一个猛扑到王庸身上。
    但是整个动作才做了一半,就不知怎么的忽然停住了。顿时退后两步,小手捏着鼻子一脸嫌弃地说:“干爹身上好臭臭,毛毛不要抱了。”
    王庸伸出的双手就这么的悬在了半空中,满脸堆积的笑容也瞬间僵硬在了当场。片刻,才下意识地把手慢慢缩了回来,握成拳头放在嘴边轻咳了两声,而后又尴尬地笑了起来。没办法,刚才这一路跑来,身上的汗湿了又干,干了又湿,这样往复循环了好几次,不用想自然是充满了汗臭味。
    “你瞅瞅,连毛毛都嫌弃你了,还不快去洗个澡。”他刚刚的动作,也是惹得欧阳菲菲表情破冰,无奈地嗔怪道:“你是不是想把我们娘三儿都熏死了才开心。”
    “婉柔,面条帮我下久一些,多一些。”一句娘三儿,倒是熨的王庸心头暖洋洋的。朝着婉柔大声嘱咐了一句,便一刻也不敢多耽搁,就跑去冲了个澡。
    为了不让小宝贝嫌弃,还用香皂抹了好多遍,把胡子也刮得是干干净净的,甚至还特地喷了些古龙水。把自己好好整理了一番,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阵阵香气,这才满意地照了照镜子,不慌不乱地从浴室里慢慢踱步而出。
    出来后,看到半躺在沙发里玩着平板电脑的毛毛,王庸的心一阵柔软。突生出一股温暖的幸福感觉,几步走上前去,一下子就把毛毛抱在了怀里,笑呵呵地搂着她,宠溺说:“小宝贝啊。再闻闻干爹身上臭不臭了?”
    毛毛眨巴着清澈而水灵灵的大眼睛,将信将疑地挪开了捏着鼻子的小手,歪着脑袋缓缓凑近嗅了嗅,总算是露出了一派天真烂漫的笑容,忍不住拍掌大呼道:“嗯,干爹香喷喷的了。好好闻。妈妈你也来闻闻。”
    正端着面条从厨房走出来的秦婉柔,一听到毛毛大声的无心话语,顿时俏脸泛起红晕,低着头娇羞地把面轻放在了桌上。
    王庸也只当是童言无忌,丝毫没有放在心上。满脸含着笑意,抱着毛毛一起走到桌旁坐下。盯着热气腾腾的面条,顿时是食欲大增,毫不客气地动起筷子吃了起来,一边还不忘称赞道:“婉柔,多谢你帮忙煮面啊,唔,手艺真不错。实在是太香了,赞。”
    “你跑步消耗了这么多的体力,肯定是太饿了吧,慢慢吃,不够我再下一碗。”秦婉柔又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红着脸低声温柔地回应起来。
    看这家伙,嘴巴都笑得有些合不拢了。欧阳菲菲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至于么?在秦婉柔面前,就能笑得那么自在和开心?自己是很多地方不如她吗?自己也不差吧,婉柔能做的。她只要用心,也能做的来啊。虽然这话没什么底气,但心里还是愿意为了王庸做一些改变的。不过话又说了回来,婉柔那么好,那么温柔体贴的女人。浑身上下挑不出半点毛病,就连自己都很喜欢她,愿意和她亲近。
    也不知道当初这两人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会舍得分手?婉柔还嫁给了别的男人?而且她不经意观察到过,婉柔每次看向王庸的眼神,凭女人独特的灵敏知觉,一眼就看出她对王庸还是有些余情未了的。
    欧阳菲菲心里徒然生出一份危机感,余光悄悄瞥向他们。
    仿佛天地只剩下了他们三个,几人坐在一起吃面,一派和谐美满的幸福场面,就像那才是真正的一家人一样。
    “婉柔,你这个暑假就不要再帮人补课了,多累得慌?还是多腾出点时间,陪陪毛毛吧。”王庸夹了两片婉柔刚炒出来的青椒肚片,吃得津津有味,还时不时挑一些面,大口地塞进嘴里,一边还郑重说道:“还有,毛毛现在才幼儿园,就不要给她太大的压力了,兴趣班什么的,挑两个她自己感兴趣的学一下就行。童年嘛,就应该好好开心地玩玩。不求她将来多出息,只求能一生平安幸福,安安稳稳的就好。”
    “嗯,我知道了。”秦婉柔小口地吃着面,眼神之中充满了柔顺:“现在就让她学画画和弹琴,都是她自己很感兴趣的。现在我也不收费补课了,就几个学习差的同学,我帮他们突击一下,明年很快就要高考了,别影响了那些孩子的前程。不过我会注意分寸的,多点时间陪毛毛。”
    “你呀,就是为别人想得太多。”王庸摇了摇头,埋汰了一句:“以后还是要多想想自己,能轻松一些就轻松一些。那些学生自己不努力考不好,关你什么事啊?”
    欧阳菲菲实在听不下去了,一开始默不作声地吃着面,倒是不觉得什么。只是瞅着他们的对话,怎么听怎么觉得就像是小两口在讨论孩子的教育方针问题?虽然婉柔的确讨人喜欢,她也很想尽力帮助她,让她能更开心幸福些。
    可是女人在某些方面,都是自私的,谁也不想自己的老公对其他女人那么多的关怀备至,更不可能把自己的老公拱手相让。撅起嘴,心中微微有些醋意着试探说:“王庸,要不咱们买个别墅,回头把婉柔接在一起住。这样你就能多照应一下婉柔和毛毛了。”
    这话本来就是提醒一下这家伙,咱们和婉柔再好,那也只是基于朋友的层面,别把人家的私事插手那么深,还管起人家孩子的教育问题来了。难不成,你还把婉柔当做是自己的女朋友吗?
    谁料,王庸还当真是托起下巴,认真地思索片刻,不一会儿竟皱着眉头说:“这十九中附近,有别墅的小区不多,一时半会儿想买也困难。如果买的远的话,婉柔上下班也不是太方便。要不,去找找有没有大户型的连套可以打通了。”
    欧阳菲菲好悬没有被一口面条呛死,自己的善意提醒他都听不出来吗?还真的是当回事情了?难不成,这家伙还真想把婉柔接来一起住啊?这人的脑子是怎么长的啊?
    面条也不吃了,满肚子给他气出一包火来。心下虽是火大,但是她那俏脸,却是益发的柔媚了起来:“王庸,你难道不觉得大户型连套太小了吗?我们得未雨绸缪一些,要买索性就买个一栋楼,全部打通了改造成宫殿。那个风水最好的房间呢,一定要装修的金碧辉煌,上面挂个乾清宫的牌匾。然后其余套间呢,都挂上诸如坤宁宫啊,储秀宫之类的名字给我们这些女人住。最好还招个管家,每天晚上端着一大盘牌子找你翻。翻了哪个晚上就让她侍寝。王庸,你说这个主意好不好?”
    欧阳菲菲越说到后面,笑得越是温柔妩媚了起来,眼神意味深长地定在了他的脸上,等待着他的答复。
    到了此时此刻,王庸哪里还听不出来她话里话外弥漫的杀机。不过,现在有毛毛和婉柔在场,他倒是也不能弱了气场。定了定神把身子坐正,摆出一副威严的气势来,沉吟着说:“这个主意好是好,不过菲菲你身为正宫娘娘,一定得好好地协调好后宫的诸多矛盾,朕可不想后宫整日不得安宁,斗来斗去的。”
    欧阳菲菲都恨不得一脚把他从这楼上踹下去了,但眼神儿,却柔媚而温顺之极地继续说道:“皇上您放心,臣妾好歹也是工商管理专业出身,有管辖上千人公司的经验,区区后宫不在话下。皇上您只顾去做你的大事业去好了。”
    见得这对夫妻越斗嘴越离谱,秦婉柔都忍不住红着脸偷笑了起来。毛毛更是眨巴着单纯的大眼睛,吃惊地看着王庸问道:“干爹,你要当皇帝了啊?”
    “是啊,你家菲菲阿姨以后就是皇后娘娘了。”王庸笑着捏了捏她的下巴逗她说:“毛毛,开不开心?”说完,又继续扒拉着面条,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那毛毛要当贵妃娘娘。”毛毛顿时来劲了,挥舞着裙子兴奋地说着,小脸蛋都红扑扑了起来。
    噗。王庸一口面条差点喷出来,这小家伙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瞄了她一眼,回头又一把拎住了她的小耳朵教育道:“老子真要是当上了皇帝,也轮不到你来当贵妃娘娘,你就是一个格格,毛格格,听到没?”
    毛格格?这下连欧阳菲菲都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那我以后不是不能叫干爹了?要叫皇阿玛了?”毛毛小脸蛋微微有些委屈着说:“还有,毛格格太不好听了,我要叫珺格格。妈妈额娘,菲菲额娘,你们说好不好?”
    在场的三个大人,全都傻眼了。现在的小女孩啊,真是不得了了。
    王庸的嘴角直抽搐,回头又对秦婉柔指责起来:“叫你少给学生们补课,你看看平常孩子都看些啥电视剧啊?那些是小孩子看的吗?”
    “来来,珺格格,给菲菲额娘抱抱。”欧阳菲菲也是笑得肚子都发痛,一下把毛毛抢了过去,吧唧一声在她脸蛋上亲了一口说:“说皇阿玛是大坏蛋,一会儿中午菲菲额娘请你吃肯德基。”
    “不行不行,皇阿玛会砍我脑袋的。”
    “咚”王庸脑门子直接撞在了餐桌上。
    第六百二十五章小小女王
    虽是炎炎夏日,但今天的天气格外凉爽。昨晚的一阵雷雨过后,洗却了城市间的一分燥热,多了一丝微凉的气息。地上的水早已被风干,徒留下清新的花草香夹杂着泥土的芬芳,沁人心脾。
    难怪欧阳菲菲凑准了今天这个日子,要王庸带着毛毛去游乐场玩,估摸着是早就提前查看过天气预报了。
    “干爹,我想再玩一次碰碰车。”毛毛奶声奶气的声音从一旁传来,水汪汪的眼睛直勾勾看向王庸,让人实在无法拒绝。
    “行,别说一次,坐十次都行。”王庸爽快地一口答应,疼爱般的把她扛在了自己肩膀上,重新又排起了队。
    虽然人很多,轮一次下来至少得半小时。但既然毛毛这么喜欢玩,就顺从着她吧,自己也难得有这个机会多陪陪她。而且从内心深处他还是很喜欢这个小不点儿的。一副人小鬼大,古灵精怪的样子,却是万分讨人喜爱,两人相处也是特别的合得来,因此他才会由着她的性子,尽量满足她的任何要求。
    王庸极有耐心地陪着毛毛。为了不让她觉得枯燥,还拿出了一本童话故事书,绘声绘色地给毛毛讲起了故事。
    “人鱼公主太可怜了,干爹,这世界上真的有美人鱼吗?”不知不觉,毛毛全神贯注地听完了整个故事,却是深深被其中悲伤的情节所感染。那清澈无暇的眼睛里,泛起了点点同情的泪花,忍不住就快要滴落下来了。
    “这个,听说是有的。不过干爹也没见过。”王庸也是无奈地摸了摸鼻子,他压根就没看过这些童话故事。知道毛毛爱看,所以才随手买了一本来读,没料读到最后竟然是个悲剧的故事,这下还惹得毛毛伤心了。
    早知如此。自己随便瞎编个故事都比这个好啊。
    “干爹,呜呜,毛毛不要小公主变成泡沫,毛毛要她幸福的和王子生活在一起。”毛毛啜泣地向王庸诉说着,哭得是一片梨花带雨,惹人心疼。
    “好好。我家宝贝说什么就是什么,来来,不哭了,干爹给你再说一个新的结局。”王庸一边柔声安慰着,一边擦了擦她脸颊滚落的热泪,缓缓收起那本童话书。开始自己瞎编了起来:“最后,人鱼公主幸福的和王子生活在了一起,还生了一大堆的小孩。其中最漂亮的一个,和毛毛一样的可爱。”
    “真的吗?实在是太好了。”毛毛听到美满的结局,总算展露了甜甜的笑颜,开心地欢呼鼓掌起来。但旋即又生出了疑惑的表情,目光忽闪忽闪地看向王庸。歪着脑袋问:“那人鱼公主和王子生出来的小孩,是长着腿呢,还是鱼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