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什么?”陆不弃古怪地看着木雨千柔。
“装什么糊涂啊,后悔没有装糊涂把孤晴给办了啊!”木雨千柔一脸惋惜:“那是多么好的机会啊,就被你这么错过了。”
陆不弃翻了翻白眼:“你看起来似乎很希望我把孤晴给办了!”
“为什么不呢?反正孤晴终归要嫁给那个家伙,在这种没有爱情的婚姻开始之前,让孤晴多一次迤逦的回忆,这有什么不好?”
陆不弃彻底无语了。
“哈哈……被我这么一说,后悔了?”木雨千柔打趣道。
陆不弃轻摇了摇头:“说不过你,好了,故事已经讲完了,我也该走了。我一不指望你能忍住不去跟孤晴讨论。不过得提醒下你,你跟孤晴说起这事时,最好说清楚我是为什么告诉你这些事,我可不想她们两口子一起来追杀我。”
木雨千柔哈哈一笑:“放心吧,我会说清楚的。”
陆不弃离开了千羽商会后,去了趟荼神工会。
灵乳依然没有消息,但是风岩骨却被人接下来了,不过陆不弃需要的到雷云城取的话,还要等上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陆不弃并不急,毕竟风岩骨是修复垚罗土狱的材料,垚罗土狱要等到鑫罗雷狱、淼罗水狱、森罗木狱和焱罗火狱先后修复完毕,才能轮到。
现在陆不弃急的是灵乳,只要灵乳到手了,加上早就存在芥环中的虬龙木,那么花点时间,五狱焚神炉就要修复五分之三。
不管怎么说,荼神工会在搜集材料这方面,的确有着非同小可的能力。这让陆不弃对于荼神工会侵犯他的隐私的诟病也减弱了一些些。
在火云城积累了一些积分,陆不弃也不指望自己能够成为百年佣武王了,所以就决定用来颁布任务。
求购火属魔灵的任务。
当然,陆不弃可不会仅仅指望这一点,他决定自己去狩猎。
既然扎姆火山有火烈角魔,那为何不去碰碰运气呢,反正就当是故地重游了。
想到就做,陆不弃也不要什么准备,在回到火云城,露露面,然后跟火云樱打了声招呼,就直接超扎姆火山飞去。
当扎姆火山进入陆不弃视线时,看着那仿佛无时不在冒着浓烟的火山,陆不弃嘴角微翘。这个洞天,除了他,恐怕没有人知道,那里还有一个洞天传送阵吧?
只可惜那个传送阵是个单向传送阵,只接收外来人,而无法将人送到外面去,要不然陆不弃也不需要劳心费神地琢琢磨怎么离开这个洞天呢。
陆不弃落在了火山口附近,感受着那逼人的高温,和那依然还处于变色阶段的石灰浆,陆不弃明白,这应该是刚经历了一次喷发。
想到自己当初就是从这个火山口被喷射出来的,这种故地重游的感觉,不由让陆不弃脸上露出一个感慨的笑。
陆不弃神识感应了下,却发现,似乎是自然磁场的影响,他的神识感应出现了许多盲区。
像这种时候,眼睛就比神识有用了。
陆不弃暂时也没有进入火山口内部的打算,他决定先到外围转转,看是否能有什么发现。
扎姆火山很大,如果从山麓计算周长的话,估摸有三四十公里,陆不弃要想目力所及,低空飞行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从西南角开始,往东转,转了估摸小半个扎姆山,陆不弃依然没有发现火烈角魔的踪迹,倒是被陆不弃捡到几块大钻石。
每一块钻石,都足有上千克拉,这要是放到前世去,那都是世界级的宝贝。
在这个世界,也挺值钱的,只不过对于陆不弃来说,就没什么用了。
但是受地球人的价值观影响,陆不弃还是将这几块钻石给留了下来。
也就在陆不弃从火山灰中挖出这一坨反射着迷离阳光的钻石的时候,他耳朵轻动,听到了一阵噪杂的呼喊声音,紧接着响起一声凄厉的惨叫。
第六十九章 火烈角魔
陆不弃的速度有多快?
几个闪身,陆不弃的视野已经因为山势的转变而变得开阔,然后他就看到了一群十余人以雁型之势,低空狼狈逃窜,而在她们身后,一个如炼狱中爬出的恶鬼一样的怪物,正气焰嚣张地高速追赶着。
那怪物速度很快,至少比这群晶魂高手的速度都更快,奔跑过程中,硕大如马首的脑袋突然一沉,头上一个黝黑色的尖角就骤然喷吐出如刀芒的烈焰。
被追赶的其中一个比尔族女子躲闪不及,身上的护体斗气被烧化,然后骤然引燃了全身。
惨嚎着,比尔族女子想要再起兽怒斗气,将火焰压下去,可是刚压下一点,后继的火焰又再次袭至,让她只能徒做挣扎。
“别停,继续跑!”为首的一个比尔族男子怒吼着,眼中满是悲怒:“心雅,团长对不起你!”
“走!”那比尔族女子发出一道变形了的惨嚎,然后在所有人心头一抽间,猛然折返,犹如一个火团一样朝那怪物冲去。
那怪物身型微顿,如同两团火焰一样的眸子里闪着一抹鄙夷,然后如狼爪一样的右手猛然拍击了出去。
“轰隆”巨响,是晶魂自爆的声音。
绚烂的兽怒斗气,如同在空中绽放的烟火。
那怪物怪叫了一声,右爪最长的指节被生生炸掉了一截,腾起一片黑烟。
“嗷吼……”
痛呼变成怒吼,受了伤的怪物身上的气焰更加嚣张,速度极快地朝拉开了一点距离的诸人追去。
这个方向也正是陆不弃所在的方向。
陆不弃眼睛一亮,因为他认出来了,那气焰嚣张的怪物正是木雨千柔描述的火烈角魔。
而那群奔逃的人中为首的一个,显然是个热诚的人,在看到陆不弃,不由高声大呼:“兄弟,快跑,朝马卓河跑,这是火烈角魔,凶残无比……快跑!”
被呼做兄弟,陆不弃微愕,定睛一看,却发现,眼前这人竟然是当初给他指路过的雷云雄风,雄风佣武团的团长。
雷云雄风肯定是没有认出陆不弃,毕竟当初陆不弃还是沃尔夫族人的外貌。
即便不认识,陆不弃也没打算让这些人当炮灰,把火烈角魔弄伤了再出手,何况认识呢?对于雷云雄风的热情,陆不弃一直都记在心头呢。
两人的距离迅速拉近,陆不弃脸上带着淡淡的笑:“雄风团长,莫慌,这火烈角魔就交给我吧!”
“这人认识我?”在雷云雄风心头微愣间,就见陆云不弃身型极其飘逸地掠过众人,赤金色的剑气带着强悍无匹的气势朝火烈角魔斩去。
虽然内心因为火烈角魔的追杀而惊悸,可是在这一刻,雷云雄风却还是选择停下了飞行的脚步。
然后就在雷云雄风转身之际,就看到挨了一记赤金色剑气的火烈角魔再次一低头,一道猛烈的火焰如火刃一样斩向陆不弃。
“小心!”雷云雄风惊呼出声,火烈角魔这种角炎攻击,是十分难对付的,一般的晶魂期兽修,沾之即死。
作为被角炎锁定的对象,陆不弃自然也感受到了那股强横的压迫力。知道火烈角魔作为一品魂阶魔怪,其实力直追晶魂上阶九重境的兽修,陆不弃岂能小觑?
所以,在角炎临身的那一刹那,陆不弃没有丝毫犹豫地施展出狂雷爆元。
狂雷爆元,是陆不弃能够跟火烈角魔一战的基础保证。
爆发的紫雷,将角炎抵消得一干二净,可陆不弃却是再次震惊于这角炎的强大。
“飓风旋斩”
在这种山风阵阵的天气中,这无疑是陆不弃最强的攻击形态了,而且决定其攻击强度的,是神识,而不是法力。
刚刚抬头的火烈角魔,脑门上就被斩中,双目火焰微微黯淡,身子向后仰了个趔趄却又重新站住,那赤红色鳞片般皮肤被斩出数十道不大不小且细密的豁口,在黑烟蒸腾间更显狰狞。
就陆不弃这一下攻击,几乎都不弱于一个晶魂下阶的修士自爆的威力了。
火烈角魔怒了,身型一缩一展,以极快地速度朝陆不弃冲去。
“呼咔咔……”
就在火烈角魔想冲过去跟陆不弃近战的一段距离,两道“飓风旋斩”斩在了它身上,不过这次,因为火烈角魔身上旋转的烈焰,被抵消了不少伤害,只能伤到它一点表皮。
近身了,火烈角魔扬起完好的左爪,狠狠地朝陆不弃抓绕而去。
陆不弃也想看看这火烈角魔近战的能力如何,所以在燃烧起混沌天焰,施展出真三花聚顶的同时,将玄罡护体金光运转到极致,然后手持鱼肠剑,以“痴熊掏蚁”之式,悍然迎上。
“轰隆!”震响,黑烟腾起的同时,陆不弃被拍得倒飞出了十数丈开外。
不过陆不弃嘴角却是挂着一抹淡笑,因为就刚才那一次碰撞来说,因为鱼肠剑的原因,在力量上稍占下风的陆不弃,其实所奏的战功却更具优势,因为鱼肠剑生生把火烈角魔的左爪给洞穿了。
“嗷呜……”看了眼被洞穿的左爪,火烈角魔更是怒极,吼叫着继续朝陆不弃扑了过去。
“团长,这是什么人啊?怎么这么强?”
“是啊,团长,他好像认识你?”
雄风团的其他成员,在这个时候,自然也明白,危险已经被人扛了下来,都停了下来,心有余悸地看着迅速白热化的战团。
雷云雄风浓眉紧皱:“我不认识这人,除了领主大人,你们团长我还不够资格结识其他上阶的高手。”
“可是他刚才唤了你的名字啊。”一个团员提醒道。
雷云雄风点了点头:“我听到了,可能是我们曾经的某一位没有谋面的雇主吧?不管是谁,帮我们挡下火烈角魔,让我们雄风团不至于全军覆没,就是我们的恩人。”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离开么?”
雷云雄风瞪了问话的人一眼:“离开?你也好意思说出口?他帮我们拦下火烈角魔,让我们避免了被杀戮,现在他在做殊死搏斗,我们却要一走了之?”
被团长这么一番训斥,那团员羞愧地垂下了头。
旁边团员开解道:“团长,你也别责怪风扬了,好些个团员被火烈角魔杀了,我们大家谁心头都还惶惶,会想尽快离开这危难之地也可以理解。”
雷云雄风双眸微眯道:“我们雄风团绝对不能做背信弃义之事,以我们的实力,很难介入这种级别的战斗,大家可以战得远远的。但是在战斗没出结果之前,谁也不许临阵脱逃。人如果这位兄弟没能挡住火烈角魔,我雷云雄风就算豁出命去,也得帮人脱离困境,明白否?”
“是!”雄风佣武团诸位佣武都凛然应命,这些人之所以能聚在一起,可都是被雷云雄风的个人魅力所召集。
谁不知道雷云雄风重情重义,对每个人都可称得上是肝胆相照?
这次碰上火烈角魔,要以雷云雄风自己的速度,完全可以一马当先地先跑掉,可是为了诸多团员,他却留了下来,用自身的风翼之法,提升整个团体的飞行速度。如果不是这样,雄风团的死伤人数肯定还要增加。
对于雷云雄风的命令,雄风团还没有人会忤逆。
可是剖心一问,谁真心愿意停下来承担殒命的风险?所以诸人都紧紧盯着战团,寄希望于陆不弃能杀死或者打跑火烈角魔。
最好是杀死,那样也算是为死去的团员们报仇了。
第七十章 离弃
时间,在陆不弃和火烈角魔你来我往之间一点点流逝。
陆不弃身上的混沌天焰,跟火烈角魔身上的赤黑烈焰交映成趣,如同一大一小两个火精灵在空中跳跃追逐。
可是其中的凶险,不用眼睛看,想想也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