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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好。”于有清点点头,本来他还想问问沈旭跃的情况,但是觉得自己没什么立场去问,算了,反正能见到的,到时候自己观察吧。
    赵明月说:“那我带你去买东西吧,你还有什么日常生活用品没带来的,都去商店买。”
    于有清说:“其实基本上都有了,我从家里带过来了。”
    赵明月诧异地看着他:“你都不嫌麻烦,行李不沉吗?”
    于有清红了耳朵:“我妈说,家里的东西可能会便宜一些。”
    赵明月笑着摇了摇头:“能便宜多少,一两分钱而已。你没别的东西要买了?”
    “要的,还要买一瓶墨水。”
    “那就去吧。”
    赵明月领他买了东西,然后说:“有清,你自己回去吧,我还要去接新生,等晚上的时候我再来找你,一起吃饭。”
    “好。你先去忙。”于有清连忙点头。
    赵明月转过身走了,于有清看着她窈窕的背影,微微叹了一口气,虽然他努力在向她靠拢,跟她并肩,但她肯定看不到自己,只能跟她做朋友了吧。
    晚上沈旭跃过来,赵明月正在和毛剑兰收桌子,新生开学已经结束了。沈旭跃替她们将桌子搬到自行车后座上,让两个女孩扶着,他在前面推车:“于有清来了吗?”
    赵明月点头:“来了。我们一会儿去找他吃饭吧,我都跟他说好了。”
    “好。他怎么来得那么晚?”沈旭跃问。
    “说是在省城没赶上车,耽误了一天。”赵明月说,“剑兰,一起去吃饭吧。”
    毛剑兰笑一笑:“算了,还是你们去吧。”
    赵明月说:“没关系的,一起去吧。”
    毛剑兰说:“你们去,我还得去一趟系里,将这些资料交给老师。”
    将东西送回系里,沈旭跃踩着车载着赵明月去找于有清。沈旭跃也懒得上楼,在楼下吼了一嗓子:“于有清!”
    于有清从窗口探出头来:“诶,来了。”
    赵明月说:“坏了,没跟他说别拿饭盒,一会儿肯定带着饭盒下来了。”
    她话没落音,于有清果然拎着饭盒出现了。
    沈旭跃忍不住笑了起来:“有清。”
    “沈书记。”于有清腼腆地朝沈旭跃笑。
    “我已经不是书记了,以后就直接叫我的名字吧。”沈旭跃笑着,“你饭盒先放回去吧,我们去外面吃,刚才忘记跟你说了。”
    于有清看着他们:“不去食堂吗?”
    沈旭跃说:“你第一次来北京,我做东,给你接风洗尘,下馆子。”
    于有清看看赵明月,赵明月站在沈旭跃旁边笑:“快去吧。”
    他只好转身回去送饭盒。
    三个人推着车走到校外,这是于有清这辈子头一回下馆子,他显得有点手足无措,不知道手脚往哪里放。他羡慕沈旭跃和赵明月的自信泰然,他不知道自己将来能不能像他们一样那么自信。
    沈旭跃问起了许多关于老家的事,一些他们都熟悉的人的信息,于有清把知道的都如实相告了。
    “赵金云跟人打架,把腿给打断了?”赵明月诧异地问,“什么时候的事啊,我怎么没听我爹说起过啊。”
    于有清说:“就是夏天发生的事,跟他隔壁的赵老六家里打了一架,腿被打断了。”
    赵明月想了一下,有些难以置信:“不会吧,赵老六多老实啊,怎么敢打赵金云?”
    于有清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说了:“赵老六的大女儿带着孩子回来玩,赵金云喝多了,就说赵老六的外孙长得像他,被赵老六的女婿听见了,然后就和赵金云打了一架,将赵金云的腿打断了。”
    赵明月和沈旭跃对视了一眼,赵金云这个畜生,糟蹋了多少姑娘,糟蹋完了还洋洋自得,简直就是作死,赵明月冷哼一声:“活该,被打死都是自找的。”
    于有清说:“我也觉得。”
    沈旭跃问:“那后来呢,赵老六的女婿呢?”
    于有清说:“就赔了点钱吧。赵金云的腿瘸了,拄个拐走路呢。”
    沈旭跃皱着眉头说:“像赵金云这样的人,就该被抓起来去坐牢。”
    赵明月恨恨地说:“我觉得坐牢都是轻的,但是这种事,几乎没有受害者去揭发举报,就一直让这畜生逍遥法外,简直太可恨了。算了,不说这事了,说了就来气。有清你来了北京,很多地方都值得去玩玩,到时候你们班上肯定会组织集体游玩,我们就不单独陪你去了啊。”
    于有清点点头:“好。”
    沈旭跃说:“有些地方可能不会组织大家去,我们去的时候,就叫你一起去。过阵子应该要去爬香山,你也去吧。”
    “好啊。”
    赵明月说:“你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就跟我们说,找旭跃和我都可以。我在女生宿舍楼305室,有什么事可以到宿舍来找我,跟宿管大妈说,她会传达的。”
    “对,要遇到什么困难,都可以直接找我,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帮你,不要太拘束。”沈旭跃笑着说,明月把于有清当弟弟一样照顾,自己这个做姐夫的,当然也不能太小气,对他好了,估计他也不好意思来挖墙脚了。当然,最好是给他找个对象,这样他就不会对明月念念不忘了。
    吃完饭,三人回学校,走到校门口,沈旭跃跟于有清说:“有清,我要和明月去图书馆学习,你是不是要回去开班会?”
    于有清想起来这事:“啊,对,我要去教室开班会。”
    沈旭跃笑眯眯的:“那我和明月就先走了,你自己找得到地方吗?”
    于有清说:“应该能找到,我去看一看就知道了。”
    “那行,找不到就多问问,自己慢慢熟悉学校。你们学校也不太大,地方挺好找的。”沈旭跃说。
    赵明月冲于有清笑:“这家伙在跟我们炫耀他们学校大呢,有机会去清华转转,确实比我们大几倍,风景也比咱们学校好。”
    “啊,好。”于有清诧异地张大了嘴,他觉得自己学校已经够大了,清华居然有那么大吗,当初报考的时候,是考虑过清华的,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报考了北师大,因为还可以和赵明月在一个学校,哪怕自己不能和她怎么样,就近看着也是好的。
    沈旭跃跨上了自行车,按了一下铃铛:“上车了,走喽。”他缓缓地踩动着自行车。
    赵明月轻盈地跳上车后座,跟于有清挥手再见:“再见。”
    于有清看着他们,郎才女貌,真是登对,也只能暗暗羡慕了。
    于有清以为自己能够找得到教室的,结果他太高估自己了,也太低估北师大的校园了,一千多亩大的学校对一个新生来说,尤其是对一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新生来说,那还是相当大的。
    尤其他又有点羞于启齿去问路,结果找了好久都没找到物理系的教学楼所在,最后他终于忍不住问了人,说得结结巴巴的,人家给他指了路,不过也没说得十分清楚,因为他此刻离物理系有点远了,于有清也不好意思多问,就那么含含糊糊的听了,然后朝着那个方向去了。
    结果闯入了一片小树林,学校的小树林一般是什么用途,大部分人都清楚,白天是树林,到了夜间就是情侣们约会的圣地。于有清就是一只稀里糊涂的菜鸟,误入其中,惊起鸳鸯无数,对方没怎么被吓着,倒把他吓得背心都汗湿了。于有清埋头疾走,终于到了人迹比较少的地方,似乎那边有房子,他准备到那边去看一下。
    结果他尴尬地发现,他又遇到情侣了,他正准备转身离开,结果却听见了一声清晰的“啪”地一声,似乎是手掌打在肉上的声音。紧接着又是“啪、啪”两声,然后一个女人歇斯底里地吼叫:“xx,你这个骗子,混账,你始乱终弃,你还敢污蔑我,我跟你拼了。”
    一个男人骂:“死女人,你敢抓我的脸,看我不打死你!你也不过是个破鞋,别在这里给我装什么贞洁烈妇,那孩子不可能是我的。”
    于有清知道这时候自己赶紧走开最好,两口子吵架呢,他去瞎掺合什么。走了几步,听见那个女的不断惨嚎,似乎被打得很惨,于有清动了恻隐之心,然后鼓起勇气叫了一声:“谁在那里?”
    不一会儿,一个男的匆匆低着头从一旁溜走了,那个女的在树丛后面压抑地哭着,肝肠寸断。于有清想了想,应该没事了,自己还是走吧,走了几步,那个女的出声了:“有人吗?”
    于有清只好站住了:“什么事?”
    那个女的抽抽噎噎地说:“可以扶我一下吗?”
    于有清只好走了过去,看见一个女人坐在地上,哭得一塌糊涂。于有清说:“你、你还好吗?”
    “你扶我起来。”
    于有清只好将对方扶了起来。
    对方又说:“你可以送我到医院吗?”
    于有清为难地结结巴巴地说:“可是我不知道医院在哪,我还要去开班会,你找个熟人陪你去行吗?”
    对方吸了一下鼻子:“我求你帮一下我好不好,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去医院。医院离得不远的,我知道医院在哪儿,你送我到医院门口就可以了。你不帮我,我可能就要死了。”
    于有清心说有没有这么夸张啊。对方又说:“我真的不骗你,刚才那个人踢了我的肚子,我现在肚子好痛,呜呜……”
    于有清顿时觉得头大,怎么会这样,他就迷个路,居然会碰上这样的事情:“那、那怎么办,我去叫人来。”
    对方抓住于有清的手臂:“不行,我求你,这个事不能给别人知道。”
    于有清看她这样,也猜到了是怎么回事,没办法,最后还是将她送到了她指定的一家不大的医院,距离其实并不近,到了医院门口,对方说:“好了,我自己进去,你走吧。你叫什么名字?”
    于有清摇摇头:“算了吧,我要去开班会了,不然就来不及了。”那个女的脸一直都被披散的头发遮挡着的,于有清根本都没看清楚对方的样子,他也没想看清楚,女人碰上这样的事已经够惨了,估计也不想别人知道她是谁吧。
    那个女的回过头来,看了一眼于有清:“谢谢你,再见!”
    于有清找到自己班级的时候,班会都开得差不多了,他跑得满头大汗,迟到又让他紧张不已,班主任说:“怎么来这么晚?”
    于有清结结巴巴,还是如实说了:“碰到有个人病了,送她去医院了。”
    班主任听说是做好事,便说:“这样啊,赶紧来做自我介绍吧,全班就只剩你一个了。”
    赵明月不知道,于有清自己去找教室,结果遇到了这种奇葩事,绝对会主动要求送他到教室的。于有清没把这件事放心上,也没跟人提起过,偶尔想起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挺稀奇的,北京真是什么状况都有,女人也真开放,没结婚就跟人那样。
    赵明月经常在学二食堂吃饭,这边的饭菜口味比较合她的口味,她经常能在这里碰到于有清,很多时候两人还能一起吃饭,一边吃一边聊天。
    赵明月问他:“有清,你有没有加入过什么社团?”
    于有清摇头:“没有,要加入吗?”
    “也不一定,有喜欢的就加入吧。”
    “哦,你加过什么社团吗?”
    赵明月说:“嗯,我加入了戏剧社。上学期戏剧社都没排过什么节目,不过现在我们就已经开始准备排练了,今年学校为了丰富校园生活,所有的社团会一起举办一个文艺晚会。到时候应该会非常热闹。”
    “你也要表演吗?排了个什么剧?”于有清觉得很好玩,大学生活真是丰富多彩。
    赵明月说:“是曹禺的《雷雨》。”雷雨是经典剧目,而且冲突特别突出,所以都成了话剧必演剧目了。
    “那你演谁?”
    赵明月摇头:“暂时还没有定,看剧组安排。”
    “我可以去看你们的排练吗?”
    赵明月笑道:“可以啊。对了,这个周六晚上有同乡会,你去吗?”
    于有清点头:“去吧。你也去对吗?”
    “嗯。”
    新的学年,x省的老乡队伍又壮大了许多。上学期老乡们一起聚过两次,回老家的时候,还有人邀赵明月一起回家,不过她没回去,就拒绝了。这次老乡聚会,老乡会的负责人提前通知了赵明月,让她一定来参加,赵明月只好带着于有清去了。
    今年招生的规模比去年大,老乡比去年的多一些,新生加上老生,差不多有二十来个人。
    赵明月在人群中看见了边红玉和胡玉两个人,她们俩很亲热地凑在一起说话,胡玉看见赵明月,便拉着边红玉过来打招呼。边红玉一看见赵明月身边的于有清,赶紧转过脸去,找了个借口走开了。于有清并非发现什么异样,除了赵明月,他是谁都不认识,听着一群人凑在一起说乡音,感觉还挺亲切的,原来他们的老乡还有这么多。
    戏剧社的剧目和演员都定了下来,赵明月被安排了蘩漪这个角色,还真是如钱斯盛说的,赵明月会演女主角。赵明月第一次演戏,还演的是个主角,不由得觉得分外荣幸,所以排练也很用心。每个周六的下午最后两节课,她都会去工会的礼堂排练,礼堂面积很大,除了他们戏剧社,还有别的节目组也在那边排练。比如边红玉在的那个舞蹈团最近就一直在排一个大型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