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赵耀的到来,他的夸夸其谈对她都是一场折磨。幸好她现在一周只要上六天班,经过一周的锻炼她感觉身体好多了,连精神都坚韧了许多,对赵耀的日常豪言壮语也不是无法忍受。
这个世界,哪个女人不是忍耐着活着的?她从小忍到大,也不怕这点事。
就像杜千寻说的,只能指望他知难而退或者找到新的目标了,她表现的也挺明显,就是看不上他,她又不是回收垃圾的,送上门就要。
最近每天傍晚和弟弟出门跑步,她不用做饭了,真的省了很多事,家务活也变少了,轻松了不少。现在她每天早上做饭也做得是最简单的薄煎饼之类的,提前把面活好放到冰箱发酵,第二天早上揉开摊个饼,再往上面放个蛋刷点酱就非常美味。至于喝的,她也跟着喝巴氏鲜奶了,为了补钙,让身体更健康。
弟弟晚上运动完就带她吃牛排,她已经把那家西餐厅几乎所有口味的牛排尝了个遍,还是黑椒的最美味。她又问弟弟爱吃这家什么,他摇头,表示都不太爱吃,过来吃是因为这家肉新鲜。
真是他的标准回答,她就知道!这个挑剔鬼就是这副德行,明明这家牛排每一种都香气四溢,柔嫩鲜美,调味料也不喧宾夺主,一大口肉吃下去特别过瘾,让她放开肚皮吃,两片根本不在话下!
也就林含璋会叽叽歪歪,他吃过更好的牛肉吗?未必吧,毕竟这家店的牛肉就够好了,可他就是觉得这不好吃那不好吃的,每天给他做饭再观察他吃饭的反应真烦死了!
不过既然他给她放假,她自然欣然领受,最近她被赵耀烦的也没心思做饭了。他们不止吃牛排,还又去吃了一次椰子鸡火锅。这回就不光吃鸡肉,还点了一点配菜下火锅,各类菌菇加到火锅里实在是清甜的很,再配上菌子特殊的香味与口感,她又吃了不少。
椰子鸡火锅算是弟弟爱吃的,她观察了很久,他应该来过不少次,服务员都认识他了。林含璋其实能吃辣椒,只不过吃火锅时比较倾向吃清汤锅,味碟可以放辣椒进去。他虽然吃辣,倒也吃得不多,他吃什么态度都很寡淡,不见他沉迷。
不过她每次吃饭都会把最好的留给他。像椰子鸡,她就给他完整的翅膀和鸡腿,她吃其他的就行。吃螃蟹也会把蟹黄分给他,她自己吃蟹腿,腌笃鲜这种一锅都是美味的就不用分了,她也能同样享受。
林含璋也习惯被她迁就,毕竟被人默默付出的感觉不赖。她也不会做点事就自觉伟大高声嚷嚷,她对他的照顾永远是润物细无声的,他有时候自己都没留神。
只要有她在,他的生活永远都是合意的,舒服的。反正她一直就在他能看到的,手能碰到的地方,这让他很安心,没有以往那么烦躁,那么不安。
吃完饭林含璋带她去逛一个大名鼎鼎的运动品牌店铺。她那个鞋子已经太旧了,他看不顺眼很久了,早就该换了。他最近带她跑步,发现那双鞋鞋底都只剩薄薄一层,他早就想给她换掉了。
进了店,她看了价格,以为是他自己要买鞋,于是看东看西非常淡定,反正跟她没关系。直到他看中一款今年出的口碑款女鞋,价格超过四位数,他让她试试,她才脸色大变,摆手摇头拒绝,这礼物太重了,她不能收。
林含璋表情也变了,是她最怕他的那种压迫的表情,可她真的不能要。两个人吃吃喝喝,或者一起玩都让他花钱其实挺过分了,她再让他给买那么贵的运动鞋,那她成什么人了?
再说林含璋毕竟还没工作,她的东西轮不到他出钱,也不该他出钱。还有一个原因是她一身便宜货,穿一双超贵的鞋,怎么看都像假货。
最后她虽然没试,林含璋知道她的脚码,还是给她买了两双aj女鞋,加起来快有她一个月一半工资了,她看着他扫码付款倒抽一口冷气。
店面的售货小姐人很好,送了他们叁双质量上佳的袜子,他给一并扔到鞋盒子里,拎袋子也不拉她的手就出门了。
到了家她还是扭扭捏捏,不愿意试,他彻底失去耐心,不再管她,直接洗漱上床。
到了床上他也没睡觉,拿起ipad写写画画。今年从开学忙到现在,他对计算机相关也是有了一点厌倦,最近是不打算工作了。不过新出的软件还是很有意思的,他购买后预备好好研究使用,玩通。
只一个人被留在客厅的林信书在椅子上坐一会,不敢这会去卧室碰硬钉子。她盯了那个耐克标志很久,终于忍不住伸出手。
塑料袋被碰触发出微小的声音,她宛如雷击,迅速把手收回。
那不是你该要的,你配不上那么好的东西。
可她看着她自己破旧的球鞋,今天跑步的时候被小石子杠到了脚底板,疼了好一会。而且鞋面早就破旧不堪,有的地方已经开裂,她也补过几回了。
她想,我真的需要一双运动鞋。可我也能自己买呀,那么多国产鞋,361特步鸿星尔克哪个不好,她都能买得起,干嘛要收他给她买的千元鞋呢?
说到做到,她马上拿出手机,搜索特价款,准备买一双。
可如果她不要,那他会拿回去退掉吗?她真不想让他为她花那么多冤枉钱。
他肯定不会退,最大可能性就是他一怒之下扔到垃圾桶里,然后两个人好不容易缓和的关系又紧张起来,他一烦躁就会开始在床上折磨她,她就会生病,紧接着生活工作一团糟。
这一切起因是她不愿意接受他给她的两双鞋,问题是她怎么能接受呢,又不是便宜货,她能接受被他请客吃饭,能接受他带她出门旅游,可昂贵的鞋子,她真能收吗?
她又想,在林含璋眼里,它们的价值可能差不多,因为他就是一个完全不在意物质的人。他给她买鞋,是因为他带她跑步,他注意到她需要适合运动的鞋,而他给她买昂贵的鞋子,也只是因为这就是他的消费水平。
她坐在客厅思考了很久,纠结了很久,最后还是试穿了新鞋新袜子,穿上去就不舍得脱下来了。走路时特别有支撑力,脚感好极了,最重要的是还很透气,她穿上之后自我感觉叁伏天也能穿出门。
后来上海七八月动辄40c朝上的高温把她的脸打得啪啪响,她只能穿凉拖上班,不穿凉拖根本受不了,穿了凉拖下班走路时间长了脚底还能被烫疼。
试穿完她把其中一双鞋和鞋盒收起来,那双特别好看的她预备明天跑步就换上,不等跑步,明天上班就换上,现在正是穿的时候。
随后她来到卧室,看他一声不吭刷ipad,知道他肯定不高兴,她鼓足勇气,厚着脸皮跟他说:“我试了,非常舒服,谢谢你。”
他抬头看她,皱起眉头,“我本来想如果你不要,我明天就扔掉。”
她坐到床边,想到自己没换衣服今天还出门了就又想站起来,被他拉住,她只能说:“我裤子不干净……”
林含璋盯着她,“我没有洁癖。”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拖鞋,最后决定实话实话,“我只是觉得不该收你那么重的礼物,你已经在生活上很照顾我了,出门从来不让我花钱,可我也自己挣钱了,一两双球鞋我自己还是买的起的。”
“那你为什么不买?”他就是问,没有任何反问嘲讽的意思。
“因为我原本不需要呀,我那会不运动,鞋子又还能穿,就觉得没必要买了。”她也一样实话实说,虽然有点穷酸气,但是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跟他讲的。她在云南日子更穷酸呢,他不也一样跟着住了快两个月的农民房,洗澡都要提前开热水器。
他不置可否,“现在你需要了,我给你买了。”
她摸摸自己的膝盖,“嗯,我试了,非常好的鞋,得谢谢你。”她其实想说我配不上那么好的鞋,可这话对他说不合适,太卑微了。
更重要的是,他肯定觉得她配得上,他不觉得给她买两双鞋就是什么多好的物质享受,他只是从自己常卖的店里挑了两双他觉得适合的鞋送她而已。
就和那次给她买衣服一样,如果她不是真的需要,他不会对她日常穿搭指手画脚。她哪怕穿着奇丑无比的鸭屎绿外套,杜千寻一见那衣服就大喊辣眼睛,他也不会说什么,他只当做看不到。
虽然弟弟有一千一万个不好,但是在这方面,他一直都让她很安心。她就心安理得的在他身边过自己穷酸没品位的生活,那是一个让她觉得舒服的相处的距离。哪怕是今天给她买鞋子,他也没有当场强迫她扔掉旧鞋换上新鞋,他只是自己买,放在那里,她需要就自己拿走,不需要他再扔掉。
她觉得自己太狡猾了,既占了他的便宜又心安理得的接受,毕竟她不收弟弟就要把好好的新鞋扔掉,她就当是在拯救那两双鞋子。可再想想,还是觉得自己实在是太狡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