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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哥二手手机专卖 第112节
    父母建议她出去散散心,就算暂时不学通信工程专业,千银未来总归是她的,手机事业不能放下,拜托伍迪有空带一带她。
    她喜欢手机完全是因为程一鑫,彻底失去了兴趣,完全不想碰手机。
    作为法国长大的华裔三代,伍迪骨子里早就摒弃了国内那一套人情世故,自洽,冷血,孤傲,反正各自应付几句父母罢了。
    直到那次wood系统新品发布会上。
    伍迪不止创新手机电脑系统,还热衷于资本市场的腥风血雨,那段时间他以合法但不甚仁义的手段将一个供应商做破产了,收购入wood公司旗下。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别人成了丧家之犬,不知道怎么把匕首混进安保检查的,冲进伍迪休息室里,试图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让运筹帷幄的优雅贵公子尝尝咖啡之外的苦味。
    金潇依然是身体快过脑子,三两下把进一米九的欧洲大汉放倒了。
    伍迪还没来及叫安保。
    几个人呆滞了。
    包括金潇自己,擂台上揍过人,没揍过真拿着匕首的实战,凭本能替伍迪擒拿格挡,没想到能这么轻松。
    后来那个暑假,为了防止这种事件再次发生,她在伍迪身边过的。
    伍迪喜欢独处,然而为了自身安全,捏着鼻子在彪形大汉和娇俏美人之间选了一个。
    出于回报,伍迪对她的照顾,从应付双方父母,变成了向她倾斜顶级资源。
    她感兴趣的时装设计,她喜欢的体育赛事,金腰带级别的搏击教练,甚至他闲来无事,还愿意给她亲手打磨飞镖和弓箭。
    金潇没拒绝。
    伍迪有天才的设计师灵魂,改变不了他商人的本质。
    以伍迪这样的眼界和能力,他安排的活动,很对金潇胃口。环法骑行比赛,他还去现场给她加油。他有外国人式的度假习惯,他日光浴,她冲浪,他飞机驾照年检考核,她正好去跳伞。
    他们之间捅破了窗户纸,是在去北欧看极光的时候。
    伍迪说,你不会以为我做这些,是因为乐于助人吧?
    金潇是有一刻犹豫的。
    不再是初恋的青涩,她明白一个男人不会平白无故付出,不会再有程一鑫这样的人了,撩她当白撩,她追他还躲。
    她揣着明白装糊涂,目光迷茫,问难不成要她回报什么利益?
    伍迪每年向公益事业捐很多钱。
    外界说的他人帅心善,不染世俗尘埃。
    于他其实是合法避税。
    金潇理解。
    想起来刚出国的时候,每晚从学校图书馆回公寓。
    路过闷热和老鼠四处逃窜的地铁站,有个常年在那卖艺弹吉他的小帅哥,清瘦,一双手漂亮,喉结凸出,锁骨深凹,银链子,烂t恤,破洞牛仔裤。法国人很爱抽烟,他一根接一根地抽,平常弹吉他时候,不忘放一支烟放耳朵上夹着。除了眼睛是蓝色的,其他一切都很像程一鑫,很社交牛逼症,卖艺卖得极其讨喜,她站久了,他凑上去问她想不想弹。
    和伍迪时间刚好,金潇不再矫情。
    因为她发现自己渐渐不再从别人身上想起来程一鑫,仿佛那场青春期的感冒彻底好了。学了喜欢的专业,在设计一途崭露头角,有更多的时间去享受她热爱的一切。
    伍迪是良师益友,令她慢慢拾回了对手机的兴趣。
    以另外一个角度,外形工艺的设计。
    伍迪像黑暗航行中的灯塔,他和程一鑫一样,有自己的生存哲学。
    金潇第一回在一个人身上读懂信仰的力量。
    伍迪是纯粹的工业崇拜和资本崇拜者,他沉迷机械和技术,改装电子设备为他所用。他不爱跑步,却热爱马术。热爱赛车,考了飞行驾照,他热爱一切驾驭工具,征服资本,他是天生的顶级玩家,在他钟爱的赛道里发光发亮。
    金潇开始思考自我。
    除掉一次失败的恋爱经历,她做什么都挺轻松的,但完成一项别人羡慕不来的事情时,成就感很浅薄,维持的时间更是短暂。
    伍迪确实有种贵公子的雍容矜贵,从不庸人自扰。对于金潇的感情经历,他不吃醋,说她经历太少,失败感太过于难得,才念念不忘初恋。
    他用了句古语表达对她的信任——“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金潇哭笑不得,恋爱哪能跟排兵布阵相比。
    回国前,伍迪问过她,愿不愿意留在法国。
    他们两家的事业紧密捆绑,如果她愿意,他有专业团队打理,可以将千银的全部控制权牢牢握在她手里。
    **
    灼热的呼吸洒在金潇的脖颈之间,身后属于男人的宽阔胸膛起起伏伏。
    程一鑫平时段子不停,此刻安安静静。
    她清了清嗓子,“喂。”
    程一鑫又气又无奈,一声长长的喟叹,“弹吉他的小哥帅吗?”
    “帅,”金潇对这点毋庸置疑,“天生的金发,卷卷的。”
    程一鑫不说话。
    金潇胳膊肘戳他,“吃醋了?”
    程一鑫闷道,“你看都看了,我能怎么办。”
    “以前那么多女顾客,都没少看你啊。”
    程一鑫掰过来她脑袋,“我缺女顾客吗?我缺的是你,以后只能看我。”
    吃她看地铁帅哥的醋,却不敢再提及另外一个男人。
    程一鑫喉头滚动,像被死死压在了雨季的山体滑坡之下的一条狗,湿漉漉的泥水灌进呼吸道里,绝望窒息,说不出话。
    嫉妒么。
    不如说是无力,他曾经猜测过,金潇离开了另外一个男人,或许他们之间相处得不好。
    没想到仅仅是因为金潇想靠自己的努力,不想依附在强者的怀抱里。
    程一鑫不懂,他有什么值得她爱的呢。
    出于她的垂青,年少时的眷恋,初恋失败的耿耿于怀。
    金潇不知道他所想。
    勾着他指尖,他现在指缝里没有黑泥了。
    竟然有点怀念曾经,程一鑫故意张牙舞爪吓唬她的模样。她会笑着叫着往后闪躲,生怕他糊她一个黑手印,其实他哪里舍得呢,最后落在她脸上的一定是他柔软的薄唇。以前是没条件,夜市摆完摊,收完东西累得要命,程一鑫直接拎着矿泉水瓶子,蹲在路边搓洗一番。紧接着,他开着那辆叮咣响的破车,趁着学校宿舍门禁之前,骗她下来搂搂抱抱。
    金潇问他,“分手之后,你呢?”
    他?他希望从未分手,从未离开过她,完整地拥有她过去的五年。
    大世界里第一眼见她,喜欢上她。
    分手最后一面,他身无分文,初见时的店铺都兑给别人了,期望她永不回头,不要看见他的狼狈不堪。
    “我?”
    程一鑫不知道说什么好。
    没了她的世界,他就像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
    很普通啊。
    上次跟她交待过了,既然她想听,程一鑫详细说了说。
    转了店,卖了车,早上躲着她不想去跑步,白天不用去大世界坐班了,晚上没车没办法去夜市摆摊。
    干脆天天在家打游戏,昼伏夜出,要么不吃饭,要么暴饮暴食,反正他胖不起来。有一天心血来潮,翻墙回体校看看,结果体力太差了,翻了一半,腿软到掉下去闹出动静。值班老师刚好是以前带他短跑的老师,恨铁不成钢,让他测了一遍体能和速度,自从他练体育以来就没这么差过。
    金潇疑惑道,“可我记得,分手以后你还发了很多卖手机的朋友圈啊。”
    那时候她天天视奸他朋友圈,总想读出点他黯然神伤一面,谁知道他依然在大世界里风生水起,生意兴隆。
    程一鑫自嘲一笑。
    从床头柜上捞了手机过来,“要么,你自己翻翻。”
    金潇起初不理解他要她翻什么。
    这些不都跟她看见的一样吗,没有什么她看不见的内容啊。
    程一鑫提醒她,“你看有人评论吗?”
    金潇愣住。
    有点颤抖地点开可见范围,果然,就她一人。
    一个人的独角戏,惟妙惟肖。
    不知道他怎么坚持下来的,演得真像啊,就为了劝退她。金潇心里被揪着,太疼了,指甲掐进他肉里,好像没二两肉,就他手背上一层皮,低声抱怨,“你有病啊。”
    程一鑫仿佛感觉不到疼痛,“是挺有病的,每次发,我就想你啥时候删了我,解脱了,彻底死心了。”
    金潇:“……”
    又想给他一巴掌怎么办。
    金潇叹气,“我有点后悔。”
    程一鑫搂在她腰间的手愈发用力,“后悔没留在国外?”
    他目光游离,差一点就会彻底失去她。
    金潇噗嗤一笑,“我后悔信了你的鬼话,没回大世界再看一眼。”
    就知道他在说谎。
    看见店换了人,那她掘地三尺都会找到他,问个究竟。
    他们还会兜兜转转这么多年吗?
    可惜没如果。
    过去的过去,已然成为伤疤,在感情的阴雨天里各自刺骨疼痛。
    程一鑫苦笑,“那时候真不想在你心里惨败。”
    金潇问他,“后来呢?”
    她想知道他如何振作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