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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江术仁是一个小经纪人,平日的工作等于是中介,帮一些广告商拉几个野模特,混久了也认识一些拍烂片的导演剧务,给找几个群众演员,当然明面上这些都赚不了多少钱,在那个圈子呆久了,自然是干净不了,又兼职做了一些名为捧红明星实际上是拉皮条的生意,也终于在这圈子里混了个半熟脸。
    今天他来到这里是受人之托,本来以为就是个学生捣鼓的小晚会,却不想还看到了一些媒体朋友,让江术仁有些不自在,也有些好奇,不过干他这行的最会装b,即时什么不懂也要装作我有独家消息一样,跟媒体互相扯皮,最终也没有说出个什么来……
    顾明夕有些烦躁,他只是牵头举办个晚会,其实没有特别的意思,只是某天写词的时候,不小心把墨水碰倒了,正好一滴墨水溅到了日历本上十月一日的日子,然后突发奇想热闹一下,他是这种很随性的人,他不太擅长去组织管理别人,他在某些方面很偏执,特别相信缘分,偏执到迷信的地步,如果不是有缘,他不会强求,就像两次听到很动人的钢琴曲,却寻不到人,即使一个校园很容易找到,他只原意去一次,没有遇上,哪怕真的心动,他也不会再强求。
    虽然那钢琴演奏的技巧不够成熟,可是那种感觉却是真心打动了他,如同一见钟情一般一听入心,可是即使这般心动他也不愿意再去寻觅,宁远保留着不遇的遗憾。
    他喜欢校园生活,喜欢这里面的随性,可是不知道谁泄露了他在泰西的消息,并且说他会出席这次晚会,倒把他平常的乐趣给弄没了。
    他喜欢自己的两个身份,感觉可以像两个人格一样共存生活,可是突然间另一个身份认识的人要来找这个身份认识的人,他会觉得自己被冒犯了……
    秦心不知道今晚她将会遇到很多熟人,有些人对她影响至深。
    她回来跟陈玉打了声招呼,问她愿不愿意跟着一起去后台。
    一向淡定的陈玉却难得的激动起来,“我能去吗?”
    “当然,今天你是我的经纪人了。”秦心本来是开玩笑,却不想这句话,之后居然会变成现实。
    两人一起到了后台,有些乱,跑来跑去的人,换衣服的,化妆的,陈玉一脸惊叹,秦心却觉得恍然如梦,曾经的很多很多天,她就这样奔跑在混乱的后台,一场一场的赶着节目,她当过酒吧驻唱,唱的好不好无所谓,长的好看,会喝酒就行。
    她竭嘶里底的在舞台上唱歌,底下的顾客热闹的划拳,热闹的打*波,留下角落唯一一个认真听歌的顾客等她唱完,摇摇晃晃的拿着酒杯上来问她:“小姐,愿不愿意包夜?”
    十七八岁,在她最年轻最美的时候,却是生活在最肮脏的地方。
    “秦心,你不要紧张,我以前听过你唱歌,很自然的。”陈玉感觉到自己的手忽然被秦心抓的疼了,以为她是害怕了,忍不住安慰道。
    “我没事。”秦心松开了陈玉的手,有些歉意的看着她被自己抓红的手。
    秦心去看了节目当单,给自己报的歌是《光辉岁月》,秦心不知道余露原本给自己选的是《老鼠爱大米》这首歌很轻快,她以前对着莫兴宁唱过,她声音天生有些沙,唱这首歌大都用假音唱,多好听谈不上,不至于唱的太丢脸,也算是余露的苦心,毕竟她要给秦心找经纪人不是,她也不想秦心表现太好,据她所知今晚有大人物来,所以都快开场了才闹这么一出,这样秦心也没有时间准备太好。
    却没有想到徐建给换成了《光辉岁月》,徐建有心为难一下秦心,又不敢做太出格,选了一首大家唱烂的歌,至少不会出现上台不会唱的情况,但是这首歌却着实不好唱,很少有女生能唱好,用国语唱不出那种味道,粤语版本的才能唱出精髓,而且需要强大的爆发力。
    这样看来余露和徐建真是天生一对,也不知道上辈子他们两有没有最终走到一块。
    没有给秦心太多准备时间,她的节目安排在中间靠前,她也没有准备演出服,更没有化妆师伺候,好在秦心对这些都轻车熟路,虽然她不现在不太喜欢化妆,可是舞台上的灯光效果,必须是有妆容才可以,否则脸会显得很惨白。
    她以前天天顶着大浓妆,虽然艳俗了点,但是在舞台上效果却是不错的。
    重活一次,她比谁都更了解自己的容貌,她知道怎么样让自己看起来惊艳绝伦。
    秦心给自己化妆的时候,陈玉在一边看的非常认真,秦心需要什么道具,她立刻就递了过去,两人虽然是第一次做这个,却配合非常默契。
    没有换衣服,秦心把自己的宽松白t下摆撕开,打了个结露出了一截小蛮腰,肩膀往右侧拉,一件t恤做成了露肩小衫,既简单又性*感。
    衣服裤子都差不多了,她腿形很好,穿紧身牛仔裤是非常美的,完全能展现她的曲线,就是鞋子,小布鞋在舞台上并不太好,秦心有高跟鞋,都被她收在宿舍里了,陈玉看了看表,开口道:“我去帮你拿,还有两个节目轮到你,我跑去跑回来,肯定来得及。”
    秦心来不及说什么,就见陈玉小小的个子急忙忙的往外跑,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的背影,秦心觉得很难过。
    等陈玉气喘吁吁的抱着秦心的鞋子过来的时候,主持人已经在报节目了,就在上台前,陈玉才把鞋子塞给秦心换上,还耽搁了一下子。
    不过并没有人说什么,本来大家对这晚会要求就没有那么严谨,一部分是家长给子女捧场,一部分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一部分是学生凑热闹。
    秦心上台的时候,现场并不太安静,很松散,虽然是豪华的礼堂,可是秦心却觉得自己好像又被经纪人推进了某个酒吧的舞台,底下觥筹交错,自己孤身一人站在台上,手心出汗,腿脚发抖。
    秦心闭上眼,站在舞台中间,手上拿着话筒,手心再次出汗,腿脚却没有抖,她站在那,等着前奏响起。
    灯光具灭,只留下舞台中间那一圈,她站在那,翩翩佳人,遗世独立,瞬间,强大的气场扑面而来,整个礼堂渐渐的安静了下来。
    前奏缓缓流淌,这是一首悲伤的歌,这是一首抗争的歌,秦心唱过很多遍很多遍,不在酒吧,不在舞台,而是在监狱,刚刚进监狱那会,经常被欺负,欺负的方式五花八门,那时候有一个广华来的狱霸喜欢听歌,经常狠揍她一顿,然后让她唱歌,就有这首,光辉岁月。
    她流着泪唱过,流着血唱过,最开始她唱的好难听,后来那个喜欢听歌的狱霸被枪决了,也再也没有人会强迫她唱歌,她才发现她能唱的很好听了,却再也没有人欣赏。
    那个靠在墙角,扣着脚趾,常常望着监狱的小窗的狱霸是她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用心听她唱的观众。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沙哑纯净的声音响起,只是一句话,却道尽了千言万语,似疯狂,似希望,却更多的是无尽的绝望,只是一句,就像是静音键一般,整个礼堂,彻底安静下来!
    ☆、第二十五章 :疯狂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在他生命里
    仿佛带点唏嘘……”
    你不是歌星吗?你唱啊?叫你唱歌懂不懂?一脚重重的踹到了她的心窝,她像条死狗一样被踹到了墙边,头皮擦破了,流着鲜艳的血,她咧开嘴笑了。
    “年月把拥有变作失去
    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
    打她,打她,打死这贱*婊*子,一下又一下重重的踩在她的脚踝上,脚踝骨碎裂的声音,如同打架的奏乐,她反抗,她愤怒,她不顾一切,最终她站了起来,拖着那条残腿,一步一步的离开,面带微笑。
    “风雨中抱紧自由
    一生经过彷徨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刀片嘶拉嘶拉的割裂声音,终于解脱了,鲜血如泉水叮咚,欢快的流淌,滴答,滴答!她脸上露出安详的笑容。
    秦心都闭着眼,拿着话筒唱歌,没有看任何人,她的声音如同幽静深渊中传出来的呐喊一般,如同沸腾的火山浇淋到冰山一般,深深的敲击着每个人的心。
    顾明夕落泪了,他是那样一个感性的人,总是容易被感情打动,他又是一个那样内敛的人,即使哭,也很含蓄,可是此刻他哭的很汹涌,他甚至不知道为什么流泪,他是顾明夕的时候总是很温和,他是蝴蝶兰的时候总是很疯狂,这一刻,他是他,他是他,哭的不能自已。
    林嘉愣住了,从来不知道自己舍友唱歌居然这么帅,她因为惊讶,没有注意到她大伯林天水的模样。
    林天水面容绷得很紧,翘着二郎腿,右手在整理他左手的袖子,把衬衫袖子解开,然后又把袖子扣起来,用这样的动作来掩饰他微微颤抖的手和身体。
    他突然感到一种悸动,很渴望的悸动,别人说林家长子风流,不务正业,他却有苦难言,他对女人根本没有感觉,当然对男人更不可能有感觉,他有很正确的性取向,可是却从来没有觉得对一个女人渴望过,他知道自己的毛病,与其祸害别人,不如不娶,可是此刻他有些羞愧,他居然在自己侄女身边,对着一个跟侄女一样大的女孩,他居然激动的浑身颤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渴望。
    看着台上那疯狂的身影,他的身体像是被火点燃一般,他很想要,想要,想要把那女孩拥入怀里,这种感觉一来,他甚至激动的想流泪,他解袖口的手都觉得发麻,是一种幸福的颤栗。
    上辈子,秦心自从知道林天水是林嘉大伯之后,就逃离了,她觉得羞愧无比,她觉得自己肮脏无比,在同学面前无地自容,林天水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秦心的事情,只是那时候两人这样的身份,自然谈不上什么真感情。
    不远处的祝英熊却皱着眉头,奇怪的道:“难道蝴蝶兰是女的?”
    祝军已经傻了,痴痴的望着台上,身体不自觉的挺直,双手重重的握着面前的椅子,前面的椅子上没有人坐,被大力的祝军把一整排椅子都推动了的感觉。
    祝英熊听到椅子咯吱咯吱的动静,转头看了一下自己侄子,见他这副模样,祝英熊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信誓旦旦的开口道:“就这位了,我一定要签她到我公司来。”
    祝英熊被小叔这一拍吓一跳,反射性的差一点给小叔一拳,把小叔给打飞了,他想也不想的拒绝道:“不行。”
    经纪人江术仁窝在一个角落,他早就收到余露给的资料,免得一会见面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是谁唱了什么歌,可是此刻,他嘴巴张大大的,有种捡到宝的感觉,他虽然油,可是眼光还是有的,这个苗子绝对能红,一瞬间,甚至想着如果把她捧红,自己荣升为金牌经纪人的场景,可是很快他又闭上嘴,整个人缩回椅子,刚刚那眼神精锐的男人仿佛只是一个错觉。
    他已经不再年轻了,不再是天真的时候,这小姑娘可是莫家要对付的人,自己想太多了,一时间居然有些情绪低落,懒懒的靠在椅子上,听着这歌,心中却又不自觉的有了浓浓的悲伤,好像看到当初自己刚刚毕业想闯出一番事业,到现在每天点头哈腰的画面,唏嘘不已!
    陈玉站在后台,看着秦心,双眼通红,心跳的很快很快,小拳头握的紧紧的,不停的挥舞,也不知道是想表达什么,只觉得很好听,可是好悲伤,又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复杂的交织在一起。
    余露在医务室,娇媚的跟医务室年轻英俊的许医生聊天,笑声,咯咯咯的,很是清脆,给寂寞的校园,平添了一份欢乐……
    彼岸,莫兴宁刚刚起床,伸了个懒腰,他的留学生涯步入正轨,上周老爷子忽然就给他打电话了,听着也不生气了,把他的卡解禁了,他穿戴一新,看着镜子里的英俊帅气的自己,神清气爽,出门,遇上了住在隔壁的女孩,是个华人,他非常优雅的和她打招呼,露出那招牌笑容,谦谦君子,十分迷人……
    秦心睁开眼,看着华丽的礼堂,往事一幕幕,嘈杂的酒吧,黑暗的监狱,最终都敌不过,第二天的一缕阳光,重新活着,双脚坚实的踩着地面,她一定可以改变未来,她一定可以,手把手教她写字的爷爷已经走了,背着她上学的父亲也不在了,只留下两张照片。
    栗子村黑的那样早,路灯九点就暗了,今晚没有月亮,星星点点都没有,漫天的乌云,黑夜中,不知道谁家的人骑着摩托回来了,摩托灯亮的很,光线正好打到了秦家老宅上面,大厅两张相似的脸的照片,在黑夜中,露出温暖的笑容。
    好在,还有妈妈,她的手掌那样柔软,还有哥哥,他的拥抱那样暖和。
    她唱的很用力,竭斯底里,没有顶着乱七八糟的大浓妆,没有莫兴宁,也没有露出胸,露臀部,露大腿,牛仔裤紧紧的包裹着年轻的她,她漂亮的一塌糊涂,她睁开眼,整个舞台都亮了,她那么美,她的双眼你不敢直视,多看一眼,就会着魔。她的嘴唇那样红,那样鲜艳,她的声音却是那样沙哑低沉,像是撕开你的外衣,撕开你的皮肉,直接触摸你的心脏,让你的心脏跟着她的歌声一起跳动。
    舞台那么明亮,灯光那么闪烁,可是在她的歌声下,你却觉得整个礼堂都像是一座监狱,你仿佛看到她在监狱的一个角落,歌唱,你看到她受伤,看到她流血,看到她始终面带微笑,她在挣扎,她在彷徨,她最终会破茧成蝶。
    “迎接光辉岁月
    风雨中抱紧自由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所有人都站起来,掌声雷鸣,所有人都疯狂了,秦心站在那轻轻地鞠了个躬。
    我,回来了!
    ☆、第二十六章 :经纪人
    莫兴婧打了个秀气的呵欠,站在威严古老的莫家老宅门口,披肩的黑色长发,刘海到眉,刘海和发梢都朝里微卷,身上穿着一条粉色印花连衣裙,脚上是一双香奈儿的白色凉拖,手上提着黑白色立体花朵包,整个人显得活泼浪漫。
    等了一小会,一辆银色的跑车轰鸣而来,阳光下,车身跟琉璃一般,流光溢彩,车漂亮的打了个转,稳稳的停在了莫兴婧跟前,然后驾驶的位置探出张有些痞气的脸庞,阳光下他的头发是栗色的,头发没有分线,有点类似宝盖头一样,不过却不是那种一丝不苟,而是非常有型的零乱,他的脸跟莫兴宁有些像,只是鼻子更挺,眼神更深邃,眼珠的颜色是浅棕色,有点混血的感觉,他是莫家老四莫怀天的儿子莫兴远。
    莫家老四是出了名的爱玩会玩,而他的妻子程紫玉据说有英国血统,到莫兴远这里,完全的体现出来了。
    “上车,还愣着干嘛,要我下去请你啊!”莫兴远没有把车熄火,还在轰鸣着,有些不耐烦一般靠在椅子上,穿了一件深色t恤搭配牛仔中裤,脚上穿的是运动鞋,跟莫兴宁那种总是一丝不苟的打扮相比,他显得很随意。
    莫兴婧知道自己这堂弟不会给自己开门,能愿意让自己坐他的车已经是莫大殊荣了。
    她的手刚刚摸上副驾驶的门,却被莫兴远给拦住了,“坐后面!”
    莫兴婧看到他那态度,气呼呼的跺了跺脚,自己要是敢开口说不坐,他就敢把车开走,莫兴婧经历过这场景,虽然耍小脾气,还是乖乖的坐到了后座去。
    上了车她气呼呼的不想跟莫兴远说话,拿出镜子给自己补妆,只是莫兴远开车实在野蛮,不自觉的就会把身体提起来,好不容易补完妆,却从后视镜看到莫兴远一脸嘲讽。
    “笑毛啊!”莫兴婧有些怒了,她跟堂弟总是见面就忍不住吵,要是兴宁哥哥在就好了。
    “你又在老头子面前装纯,何必呢,老头子老奸巨猾,会不知道你是什么德性。”
    “我喜欢,干你屁事!”莫兴婧的脾气像她爸很火爆,忍不住就爆粗口,虽然每次在别人面前都一副乖巧活泼的样子。
    莫兴远却像看不得莫兴婧心情好,开着车仍旧忍不住刺她几句。
    “昨晚晚会的视频你看了没有,那女人太帅了,大爆发啊,突然发现老大真是有眼无珠。”
    莫兴婧听到莫兴远这话就来气,视频她没有看,因为她就在现场,她在初中部的时候也参加过唱歌比赛,获得了小甜心的称号,追随者一大群,到了高中部,她也想凭借这晚会表现自己,所以准备的很积极,莫兴婧性格十分像她爸,非常冲动,脾气也爆,可是越这样,她越喜欢给外人一副甜美乖巧的样子,她的歌是排在秦心后面第三位,选的是《小冤家》,绝对的俏皮可爱风,她自己穿着公主裙,公主鞋,可是从来没有比昨天更糟糕的演唱经历了。
    她觉得自己像小丑一样,完全是自说自话,跟秦心那强大的演唱现场,她像是幼稚园过家家,好不容易把歌唱完,她一个人回后台把自己关在化妆室,把里面东西统统砸烂,心中对秦心更是厌恶。
    “不要跟我提那女人,她把大哥害的不够惨吗?因为她,大哥都被老爷子发配到国外去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莫兴婧说起来是真想莫兴宁了。
    而莫兴远听到这话,透过后视镜怜悯的看了一眼自己这堂姐,长的挺好看的,里面装的都是稻草吗?老爷子最喜欢莫兴宁那伪君子了,发配国外,那是避风头,况且老爷子那止不住骄傲的介绍孙子在森佛上学的样子,哪一点可怜了。
    到了泰西门口,莫兴远把车一甩,停了下来,示意莫兴婧下车。
    “你不是跟爷爷说要送我到学校的吗?这在校门口是什么意思?”莫兴婧想到自己要穿着精巧的香奈儿拖鞋从这里走到学校里面就有些抓狂,不会是这样的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