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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节
    朱三橘被敖义的直接气得差点儿破功。
    他都这么低三下气,软言软语,就差跪着求敖义了,他居然还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要他们的命?
    他真是好大的口气啊!
    “怎么,不乐意?”
    敖义上前一步,逼得朱三橘连连后退。
    “你,你要做什么?”
    朱三橘吓得上下牙槽不断摩擦,发出“咯咯”的声音。
    要是敖义在这里将他斩杀,他还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死得不甘心!
    “哈哈哈哈!”
    就在朱三橘警惕地看着敖义,想着如何逃离这里的时候,敖义“哈哈”大笑起来。
    “朱三橘啊朱三橘,我还以为你的胆子有多大呢!”
    敖义的笑声,化解了他身上的戾气。
    “算了,不逗你了!”
    笑过之后,敖义拍了拍朱三橘的肩膀。
    “你先回去,这件事情我还要和族人商议一下。至于要什么,等我们商量好了,我会把单子送去,到时候你们可别舍不得割肉!”
    顿了顿,敖义认真地看向朱三橘。
    “你回去,让凤麟,臣真,姜尚准备好。不按照我的要求赔,合作免谈!”
    末了,敖义又加了一句。
    “这是你们欠龙族的,若是不答应,说不定我心情不好,就去找玄冥了——”说道这儿,敖义微微一笑,英俊的脸上闪过一丝狠决。
    “你说,我和玄冥联手,你们四族胜算的把握有多大?”
    敖义的这番恐吓,还真的把朱三橘给吓着了。
    当他把敖义的话原封不动地传达给另外三个人,除了凤麟表情没什么变化,臣真和姜尚都暴跳如雷。
    “你们听听敖义的话,这分明就是恐吓!”
    姜尚知道敖义是有仇必报的性格,他若是真找茬,肯定先对付骑族。
    毕竟当年,是骑族对不起龙族在先。
    敖义真要复仇,首当其冲的就是他——姜尚。
    “难道就任由他这么猖狂下去吗?”
    姜尚着急,臣真也急。
    “凤麟,要是敖义要我们的镇族至宝,难道也给他?”
    “不给他,难道让他和玄冥联手?”
    凤麟伸手按了按太阳穴。
    “小不忍则乱大谋!为了对付魔族,咱们必须忍!”
    “五位长老的尸体你们也看到了,玄冥到底有多大的本事,你们心里也清楚。要是敖义和玄冥联手,我们恐怕不是他们对手啊!”
    “所以,不能把敖义逼急了,这一次,咱们还真得当孙子!”
    作为四族的老大,凤麟都这么说了,姜尚和臣真也不好再开口。
    凤麟说的还都是事实。
    看出另外三人情绪不高,凤麟笑了起来。
    “你们别着急,敖义拿了我们的东西,我们就逼着他立下血誓,不会对付我们三族。等搞定了魔族,我们就可以收网对付龙族了。”
    “等到时候,受血誓的控制,敖义不可能背叛誓言,我们就可以大开杀戒了——”
    说到最后,凤麟笑声越来越大。
    等想明白这里面的关系后,朱三橘,姜尚和臣真也都哈哈大笑起来。
    “妙啊秒啊!”
    臣真拍手叫好。
    “只要他立下血誓,就处于被动局面,还不是任由我们宰割了!”
    “哈哈哈哈!”
    四族的族长拍定了最终的决定,就等着敖义提条件了。
    与此同时,他们把神女选拔的时间定在九月十五,地点是鸣凤族的老巢,河图山下的木梁镇。
    既然四人打算通过神女选拔赛来甄别凤如歌,这一次的选拔将面向整个大陆。
    考虑到无论是罗宇大陆,还是无忧城,离雾都的距离都很遥远,所以比赛的时间最终被确定在半年以后,正好四族也有充沛的时间,可以好好准备一番。
    凤麟甚至叫人把凤如歌重生的事情传了出去。
    他这么做,是为了间接提醒玄冥。
    在凤麟看来,玄冥和神女教有不共戴天的仇恨。
    玄冥重生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毁了凤凰宫,心里肯定是恨着神女教的。
    只要他知道凤如歌转世的消息,一定会千方百计去找到她,杀了她泄愤,这一招,就叫借刀杀人。
    若真如此,真是菩萨保佑了!
    凤麟哪儿知道,玄冥一直都和凤如歌呆在一起,而且,他现在对转世的凤如歌躲都来不及。
    玄冥把玉绯烟的小闺女拐跑了,这时候不躲,难道等人家父母上门要孩子吗!
    他才不会把亲手养大的小小烟交出去呢!
    不过,越是躲什么,就越是来什么。
    玄冥计划的很好,等敖义去参加神女选拔赛,见到玉绯烟,他们就可以一家团圆,玉绯烟正好帮敖义治病。
    可他千算万算,不如天算。
    玄冥怎么都没想到,玉绯烟和夏侯擎天两口子带着小小擎,转悠到了龙族的地盘。
    这还要从他们离开无忧城说起。
    出了无忧城没多久,一行人就分开了。
    因为人数多,目标大,他们干脆分了四组选了四条路。根据敖泽新探来的情报,大家决定到木梁镇见。
    最后,夏侯擎天、玉绯烟带着儿子夏侯耀和憨子先走了。
    申屠烈、云鹤天、公玉凌三人,外加上朱明丽,四人一起。
    玉星穹、弥月、千夜雪和第五鹤衣四人组成小团队。
    敖泽和墨殇,两人结伴同行。
    既然离神女选拔赛还有半年时间,玉绯烟和夏侯擎天干脆带着儿子游山玩水。
    他们一路走,一路游玩,最后到了龙族的地盘。
    雾都的五大望族的势力范围都很大,龙族在雾都西部,占据着广袤的森林山野,盘龙湖边的青龙城,是龙族的中心。
    “娘,这里好热闹啊!”
    进了青龙城,夏侯耀坐在夏侯擎天肩上骑大马。
    还是骑在爹身上更舒服,比骑在憨子身上视角好。
    “这里是青龙城,龙族的政治文化中心,当然热闹啦!”
    玉绯烟回答着儿子的话,小手却被夏侯擎天捏着。
    夏侯擎天不管周围的眼光如何,执意拉着自家媳妇,一家三口带着憨子,大摇大摆地走在青龙城里。
    他们的出现,引起了人们的好奇。
    最让人好奇的,莫过于夏侯擎天和夏侯耀的一头银发。
    只有血统纯正的龙族,才有银发。
    这个男人是谁?他们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等看到夏侯擎天的深紫色双眸后,青龙城里的人们更是惊诧。
    紫眸!
    紫,银,蓝,墨,绿。
    在龙族,紫色眼睛是最高贵的血统,也是龙族实力最强的人。
    现在突然冒出一个紫眸的男人,实在是让人好奇他的来历。
    “爹爹,他们为什么看着我们啊?”
    夏侯耀打量着那些围观他们的人群。这些人可真有意思,一直跟着他们走,还不断发出惊呼,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长得好看!”
    夏侯擎天回答道。
    “呵呵——”对某个臭屁男人的自恋,玉绯烟只能笑笑。
    两人自从深入“沟通”后,都暂时放下了小小烟这个心结,恢复到了以前甜蜜恩爱的夫妻生活中。
    夏侯擎天也不那么阴冷,偶尔还会说一两句笑话。
    “恩!”
    对夏侯擎天的话,夏侯耀表示赞同。
    “爹爹,你说的太对了,我每天照镜子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很好看!”
    看着这一大一小,两个臭屁王,玉绯烟有些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