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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书到用时方恨少,他死活想不出有什么词汇可以表达自己此刻的复杂情绪。
    叶昭会意,立刻道歉:“羊肉送来的时候正好她们来请安,我便做主留下了,女孩子吃不了你几两肉,乖,别小气。”
    夏玉瑾脸色发黑,只想把四个红杏出墙,勾搭成奸,还企图气死他的媳妇、妾室、通房一个个休出去!
    叶昭自觉失言,强拉着他手往亭子走,打着哈哈道:“我行事粗鲁惯了,别放在心上。最好的肉给你留下了,而且她们喝的是蜜酒,不是你带回来的女儿红。呆会我亲自给你温酒,敬上三杯。”
    杨氏见郡王要与将军把酒言欢,重温感情,简直大喜过望。她赶紧踹了脚眉娘提醒,扯过脑子转得比较慢,还想去给两人倒酒献殷勤的萱儿,匆匆告退离去。大家一起回院里再给姻缘娘娘烧两柱香,保佑他们两人独处,感情能快点好起来,千万不要闹和离,然后保佑她们一辈子富贵荣华。
    夏玉瑾挣了几下挣不脱,接着被按着坐下,两杯美酒灌下肚,他想起和离书,脑子也清醒了些,想起媳妇长得再帅也是个女人,和妾室通奸绝无可能,自个儿脑袋上的帽子还是宝蓝色的,没有变绿,终于安心了些。
    叶昭从腰间掏出把锋利的小匕首,挥舞如飞,将羊肉切得薄如蝉翼,放入碗中,拌上香油葱蒜等佐料,亲自端去他面前,殷勤道:“在宫里耽搁了大半天,怕是饿了吧?多吃点。”
    她切片手艺相当不错,夏玉瑾吃得香甜,见手中匕首精巧漂亮,便拿过来,细细端详,觉冰凉入骨,锋利无双,惊异赞道:“这是前朝手艺吧?玉剑子大师的作品?”
    “好眼光!”叶昭见他识货,欢喜起来,并夸耀道,“正是玉剑子大师铸的蝉翼,削铁如泥,当年江湖侠客常浩刺杀了罪大恶极的宦官陆虎臣,挖了他心肝去下酒,用的就是这把刀!我得了此刀后,也生挖过蛮金大将哈尔穆的心肝,泡在酒里,拿去给家人在漠北被这头凶残恶鬼所屠的将士们共饮。”
    真是把杀人挖心好刀啊……好刀……
    他媳妇果然是吃过人的。
    夏玉瑾默默将嘴里的最后一片羊肉嚼了两下,努力吞入喉咙。
    叶昭拿着蝉翼,讨好地问:“再给你切点肉?”
    夏玉瑾觉得自己还是再晕一次比较好。
    作者有话要说:橘子的更新规律嘛……
    基本是每更相隔二十四小时后。
    绝不可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如果出现临时停更的情况会在文案处有通知。
    今天晋江的作者朋友兀兀来橘子家玩,一块儿去吃寿司了。
    她带了一大瓶梅酒给橘子,味道超级超级好!
    23、狐假虎威
    漠北民风粗犷,叶昭习惯和军中粗汉们相处,身边最文雅的算是狐狸,可那家伙抢肉吃的速度也不落后于老虎。所以她对上京纨绔们的脆弱心思,知之甚少,最后将思路换去认识的深闺美女身上,才算勉强猜到夏玉瑾此刻难看的表情究竟从何而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求证:“刀……已经洗干净了。”
    杀人的刀洗干净就可以切菜了吗?
    夏玉瑾看她的表情只能用仇大苦深来形容。
    叶昭挠挠头,唤秋水回房取一把崭新的大食弯刀,重新切起羊肉来,并解释:“这把刀是刚开锋的,还没碰血。”
    夏玉瑾沉默了一会,弱弱地问:“厨房不是有切肉银刀吗?”
    叶昭鄙夷:“垃圾也配称刀?!”
    想当年,她抓周时,丢下满屋子东西,爬去爷爷的腿上,死死抱着那把青凤剑不放手,爷爷大喜过望,当场断定她这辈子是做学武的料。长大成人后,她除爱武成痴外,最大的嗜好是收集各种名兵利器,每次看见新玩意,都会心痒难耐,忍不住重金购买。而战场也是收集兵器的好地方,所以她目前拥有各类长短兵器、抛射暗器、奇门兵刃不下数百,件件都是大师手笔,哪里看得上切肉银刀这等普通玩意?!
    夏玉瑾见她提起兵器时眼里冒出的恐怖光芒,生生打了个寒颤,决定不再触及这话题。他本着老高家羊肉再不吃就吃不着的心情,努力把刚刚的记忆彻底忘却,挑新切下来的肉片吃了几口入肚,然后将今日在宫中皇上下的任命告诉叶昭,并怨气冲天道:“我才用不着你撑腰!”
    叶昭赶紧安抚道:“那是,我还指望你撑腰。”
    夏玉瑾听在耳里,不是滋味,怒问:“你也在讽刺我?”
    叶昭摇头:“没有!”
    夏玉瑾敏感道:“绝对有!”
    叶昭叹气:“真没有。”
    夏玉瑾决定不再琢磨自家媳妇不可理喻的思维,他自暴自弃道:“皇上挑我去做巡城御史,不过是看中了我的身份,就算我干得再糟糕,也是太后的嫡孙,无论是谁都得给几分薄面。反正现在没有人愿意担任这个职位,我若是干好了,是惊喜,若是干不好,也是理所当然的,现在算是物尽其用了。”
    叶昭道:“你没那么糟糕。”
    夏玉瑾自嘲:“荒废了十多年青春,除吃喝玩乐外,一事无成,要不是还有个身份在,其实也没什么人看得起我。”
    叶昭:“你的身份就是旁人求也求不来的本事。”
    夏玉瑾不屑嗤道:“不过是天生的。”
    叶昭转转手中弯刀,慢悠悠地问:“我的武学天赋比别人都高,也是天生的,我的身份,也是天生的。若我不是叶忠的儿子,凭借叶家威名在漠北起兵,哪会有那么多响应?哪会那么容易让大家言听计从?若你不是太后的嫡孙……”
    “干!”话音未落,夏玉瑾把手里的一块骨头往她脑袋上砸去,斥道,“你是叶忠的女儿!不是儿子!自觉点!老子没娶男人进门!”
    “习惯了,”叶昭侧身避过骨头,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道,“出身凭的是运气,运气也是天赋之一,你以为圣上将我许配与你,是让我压住你的威风,其实不然,他是希望你给我撑腰。”
    这个笑话不好笑。
    夏玉瑾干笑了几声,觉得脸有点抽筋。
    叶昭继续解释:“大秦动乱,我以女流之身出任大将军,实属无奈,如今天下已定,满朝百官皆是男人,武将中不乏有才华出众者,被妇人生生压下一头怎会心甘,纵使他们暂时按捺不提,长久下去,终有动作。何况天下兵马大将军只有一个,众人虎视眈眈。只要我一天不下去,就永远轮不到别人上位。”
    夏玉瑾道:“皇上还是英明的,只要你自个儿不专横独断,有什么好担心的?”
    叶昭摇头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以后的事谁也说不清。”
    另外她不能说出口的是,自古以来,狡兔死走狗烹,功高盖主的善战之将多被猜疑,甚少有好下场。她如今独揽那么大的兵权,得天下民心,纵使如今的皇上圣明,对她的忠诚信任有加,却也不敢相信她的子孙后代个个都会忠心耿耿。她也不敢确定将来太子上位后,是否会为夺回军权痛下杀手。
    夏玉瑾想起开国功臣们的下场,也回过味来,心有同感,本想愤愤然地附和几句,又想起骂的是自家祖先,为免将来去见他们时被痛殴,还是乖乖地闭上了嘴。
    “幸好圣上仁德,治国有方,体恤下情,素有明君之称,”叶昭觉得也差不多是时候了,痛快将实情告知,“漠北胜利时,我便立刻上书请罪,向全天下坦白欺君之罪。那时候民心鼓舞,文武百官都夸是圣上用人有方,所以他就算有不满,也不会逆天下意,当场发作我。然后我送给他第二道谢恩折子,希望能嫁做人妇,告慰父母在天之灵。”叶昭在此顿了一下,含笑问,“你说……圣上能将我嫁给谁?”
    就算叶昭愿意解甲,漠北军中都是跟她出生入死的将士,对她奉若神明,马首是瞻,兵权无论交给谁,都不能服众。
    什么御赐玄铁鞭、珠宝首饰、房屋地契通通都是虚的,她的真实嫁妆是漠北五十万军权、叶家在军中的威望和大败蛮金的功劳。无论嫁给谁,都会让皇室寝食难安,如今将她许配给毫无野心的夏玉瑾,就是将嫁妆统统送入皇家。
    她从此不但是天下兵马大将军,还是南平郡王妃,是皇家的媳妇,是夏家的女人。子从父职,将来她子孙要继承的是南平郡王爵位,而不是叶家兵权。而且她离开漠北,升职嫁人,仍掌管天下兵马,可以在远方镇压漠北军,让朝廷新派去的军官不会遭致太大的抵触,然后慢慢更新换代。待她百年归老后,兵权名正言顺重归皇家,她与皇上也全了一世明君忠臣的美名。
    叶昭感叹:“圣上是个好人,也是聪明人。他将我嫁给你,就是要护着我。就算有人上蹿下跳,试图挑拨离间陷害我,也要顾及我的双重身份,如果把我从大将军的位置上弄下来,我就借你的名义,用郡王妃的身份去狠狠收拾他们。”
    夏玉瑾不算蠢人,只是被愤怒蒙蔽了头脑,待他理清楚思路后,顿悟:
    一、狐假虎威是相互的。
    二、他们都在为彼此撑腰。
    三、皇上是物尽其用,绝不浪费的黄鼠狼。
    可是,如果他们和离后,叶昭失去皇家身份依仗,将何去何从?
    叶昭满不在乎地挥挥手道:“车到山前必有路,总归会有办法的。”
    嫁妆棘手,她不能不嫁,皇家对年轻气盛,才华出众的宗室子弟们放不下心来,也不能将镇国公的嫡女嫁做侧室,剩下的空缺不是七老八十的老王爷家的填房,就是宗室家性格等各方面都极度混账的庶子,终归不会有好姻缘在等她。
    这女人虽然做媳妇混账,做将军却对大秦有功,怎能落得如此下场?
    到底是让她祸害别人,还是祸害自己?真是两难啊……
    叶昭笑吟吟地举杯朝他道:“别想了,干杯!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