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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一龙二凤?
    老者白衣飘飘,恍若神仙。但他终究不是神仙,神仙是不用拉屎拉尿,没有琐事烦扰。他不是神仙,所以他有。
    “路过的?呵呵,我有个徒孙,叫做林馨儿,不知道你们认识不认识?”
    老头子笑呵呵的,满脸的褶子,也看不出这人喜怒哀乐。
    齐梦楚和钟元对视一眼。两人依稀记得林馨儿,却忘了是谁,更忘了和她的恩怨。
    “老丈,此人,我大约记得名字。不知道老丈找馨儿是什么事情?”钟元小心翼翼道。
    老者漫不经心道:“也没有什么,只是我那徒孙今日日日以泪洗面,说是思念故人。也不知道是哪家小畜生,叫我家徒孙这般想念。半年来,竟然了无音信。”
    钟元打个哆嗦,应该不是我吧?
    “是不对,是不对。半年了,音信都没有一个,确实那个不好。确实不好。呵呵。不知道是哪家小子这般绝情?若是老丈不嫌弃,我们青峰山愿意为老丈找到那小心,教训教训他。”
    “只是教训他?”老丈迟疑了一会道。“若是只是教训他,我自己也是可以呀。我是又想好好地,深刻的教训他,又怕我那徒孙不舍。所以啊,我想着,如果那小子能够自己主动一些,早早认个错,或许事情就简单了不是?你们觉得呢?”
    钟元有些拿不定注意了。这老头子看上去有些厉害。至少一招拿下汪成这个,自己就做不太到。可林馨儿,自己确实不熟,这个时候叫自己去杀人放火,会不会拖延了时间,叫明军追上来教训教训自己?
    “老丈,我那部下快要死了,您是不是先放了他?”常德荣眨眨眼,决定先救一个。了不起,打架一起围殴他。
    老者面不改色,却将几人的心思都吃透了的。心中又是难过又是愤怒。难过的是,小丫头情根深种,却选错了人。愤怒的是,这么一个精灵古怪的小丫头,你特么的不珍惜?一个活色生香的丫头送给你,难道不香吗?
    想是这么想,他脚倒是抬起来了,他脚抬起来的瞬间,汪成一溜烟连滚带爬逃回去了。那样子,极为狼狈,好似一条狗。
    钟元摸摸小心脏,觉得林馨儿应该不是自己的锅。“老丈,我才十三,还小。做不得大事。像找小女孩这种事情,呵呵,还是这位常先生拿手。交给他,准保马到成功。”
    不管什么,先把锅甩出去再说。
    这个锅,我不接!常德荣眨眨眼,对少主的甩锅有些不满。我也不大啊,我特么的还有未婚妻的。
    “老丈,这事吧,他不能急。主要是,我们真的有急事要去泉州。不如,等我们去泉州安定下来,帮您找找?”
    老丈气到。“你们急什么?我又不是找我家小丫头!她那么可爱,怎么可能做出离家出走这种事情?”
    “再说了,我家徒孙喜欢的也恰好是十三岁的少年郎,你说,巧不巧呀?”
    女儿心思,总是这般的难以理解。按道理来说,林馨儿好歹也十五岁了。若是按照这个时代的风气来说,她们喜欢的应该是那些长须飘飘的长者风范,要么就是指腹为婚,比自己大一点点的男子。
    可是林馨儿不!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看老爹看得多了,对长须飘飘的人一点都意思都没有。对这一点,老头是极为反对的。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啊哈,一个光溜溜的小子,能拿来做什么呢?做儿子还是做宠物?等年纪大了,到底是谁照顾谁?要知道,女子老得快,等到人老珠黄了,谁疼谁?
    这世上,很多男子不一定真的是忘恩负义,而是因为,人老珠黄,爱不起来。男人本性,可不就是好色么?
    因为这些,老头是极为反对林馨儿的想法的。更何况,她还是单相思。
    奈何,隔代亲,只要林馨儿付出一点泪水,老头的心,就软得不要不要的。
    “我家徒孙,也没有说那人是谁,我也不认识。老夫看你,长短大小正合适,莫不是,恰好就是你?真是缘分天注定啊。”
    老者一声叹息,钟元差点听吐了。明明是你拦路挡下我们的好么?你真好意思,你的节操呢?
    “老先生,这事是绝不可能的。我家很穷很穷的,身无长物,家徒四壁,清洁溜溜,那个不名一文。就是这身皮囊,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世上怎么有女孩子喜欢这样的呢?我看老先生一定是误会了。要不然,您再回去问问?”
    钟元一脸真诚。能不动手还是不要动手。莫名其妙的敌人还是要少一些的好。人活在世上,怎么才能活得好?那就是将敌人弄得少少的,将朋友弄得多多的。
    常德荣收到暗示,立刻大声说道:“不错不错,这小子长得丑,活得久,家里穷不如狗。说实话我们都不怎么喜欢。怎么可能有小姑娘喜欢嘛!”
    钟元无语,你这话是不是藏在心里很久了?是不是好不容易找到机会说出来了?我怎么从这里面听到你的心声了呀喂?
    老者瞪着眼睛道:“我家徒孙哪里是你们说的那种人?告诉你们,她什么都不缺,一不为财,二不为色。只喜欢世上的英雄豪杰!我看小哥就不错。年纪轻轻也算有了家业。既然你如今单身,我徒孙也是单身,不如,你们就结为秦晋之好吧!这样,我徒孙不用做单相思,你呢,也算是有了家室。一个男人,只有有了家室,才算是真正成长为男人,而不是男孩。”
    这老头怎么好像是话里有话?钟元有些沉不住气,已经不想和他说话了。
    顾言卿上前一步道:“老丈此言差矣!岂不闻,男女之情,需两情相悦?更何况,我家公子也是有心上人的。成全了您,那我家公子,还有我家主母谁来成全?”
    他说的是林红月,钟元认识的几个人中,他最喜欢的就是林红月。此人能力不错,要不然也不至于做了红叶寺的外使。相貌不错,能拿得出手。身材不错,一看就是生儿子的料。这就够了呀!还要求什么呢?
    这个眼光,完全就是公婆挑媳妇的眼光。
    “老朽老朽,我还以为我是老朽。没想到啊没想到,你这家伙,看起来年岁不大,却比我还老朽。什么叫做两情相悦,啊?岂不闻媒妁之言?真是好笑。再说,缘分天注定。你说我强人所难,可不是败坏我老人家的名声么?呵呵,是不是以为我一把年纪好欺负?”
    我尼玛!跟你讲道理,你跟我谈年纪,跟你谈年纪,你跟我说尊卑,跟你说尊卑,你跟我说道德。还有完没完了?钟元勃然大怒,特别特别讨厌这样的人。偏偏这样的人还以为自己口才了得。殊不知,这种诡辩,谁都看得出来,谁都不喜欢。有一说一,不好么?
    但是老头老太是不能这么跟他们顶的。不是道德问题,而是你耍赖耍不过他们。要不然,为何碰瓷的都是老人和妇女呢?
    “老丈,在下一不认识你说的林馨儿,二也不知道她面貌如何,三来么,既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家高堂尚在,岂能说娶就娶?更何况,男儿应当成家立业为本。我尚未成家立业,老丈好意,只能心领。”
    老头子眼睛一亮,立刻指着他大笑道:“你也知道成家立业成家立业,当然是先成家后立业。送上门的缘分都不要,可谓愚蠢!”
    他却略过了方才父母之命不提了。
    钟元急得冒汗,却别无他法。
    “老头欺人太甚!”正在钟元无奈的时候,有红衣女子疾驰而至。身影还没有到,声音已经先到了。
    “老头,我与钟郎虽然没有三媒六证,可已经情投意合,算得上是定了终身。我们两人早已经许下了非君不娶,非君不嫁的誓言。硬拆姻缘,着实可恶!”
    却是林红月到了。也不知道她听到了几分,什么时候到的。
    钟元见是她,心中又惊又喜。连忙迎上去。远远看去,只见她小脸红扑扑的,说不出的动人。或许,说出方才这些话,已经叫她用光了所有的勇气。
    正在这时又有一袭白衣从小树林中走出,身姿婀娜,脸色宜嗔宜喜。不是久久不见的韩钰又是谁?
    “林家妹子,我与钟郎早有肌肤之亲。更是定了嫁妆聘礼。哎呀,真是不妙,我才是大房呢!”
    我尼玛,不来的时候不来,来的时候一起来。不但如此,尼玛两个还争大房了?这是什么情况?钟元呆若木鸡。
    若是只有一个,他一定是欣喜若狂的。可来了两个,他就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了。想当年,他那个讲究一夫一妻的时代,也有人能够同时拥有十几个女友。而且彼此知道对方的存在。更夸张的是,当那人入狱的时候,这些美女一个个梨花带雨的去探监,纷纷表示愿意等他出来,和他一起生猴子!
    人间正道是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