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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反派大小姐[穿书] 第4节
    林熠熠又在另一个行李箱里拿出一件白色衬衣,面料看起来是细布,她双手拎着衣摆用力一扯,衬衣依旧完好无损,她又试了几次,还是没办法将衬衣撕开,心想这一点都不科学,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随便找件衣服就能撕成布条?
    没办法,她只能走过去将衬衣递给他,道:“撕这个可以包扎,还有这个,给你擦。”说完又将口袋里一条蓝色的手帕递给他,结果不小心看到他的伤口,瞬间被吓出一身鸡皮疙瘩,连忙将衬衣手帕胡乱塞给他,转身小跑着回到床边坐定。
    男人有些僵硬,最后还是低声道了谢。
    随后林熠熠就看到那件她怎么撕都撕不开的衬衣,在他手上像变成纸糊的一般,撕啦撕啦变成好几根布条。
    原来电视里演的还是有点靠谱的嘛。
    男人安静地给自己包扎伤口,林熠熠这才有机会偷偷打量他。
    看起来应该是20来岁左右,头发有点长,发质松软,发尾带着点翘,三七分的发型,有点像林志颖年轻时的那款发型,刚才跟她对视的时候,发尾几乎要遮挡住他的眼睛。
    鼻子很挺,薄嘴唇,侧着身给自己的包扎的时候,嘴巴抿成线,偶尔深深吸着气,估计伤口很痛。
    从林熠熠这个角度看去,他的肩膀很宽,背部挺直,是个很有精气神的男人。
    穿着打扮应该是时下新派年轻人比较流行的穿法,白衬衫,灰色西裤,西裤上夹着根条纹背带,应该还要配个贝雷帽才对,估计是逃跑的时候掉了。
    此时那条背带垂在两侧,衬衣被敞开,模样有些狼狈,却又意外有种不经意的颓废美。
    林熠熠拉回自己的视线,在心里将她书中出现过的所有男人迅速过个遍,猜测眼前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角色,这么出色帅气的人,不可能只是个不起眼的配角吧!
    会受这么重的伤,应该是参加了什么危险的行动,这个时期,除了革命打战,应该就是暗杀了。
    暗杀么……
    男人终于包扎好伤口,很快又将他那件血染的衬衫穿好,背带也重新挂回到身上去,他捏着那条染了血的手帕,站起来对林熠熠说道:“多谢。”
    林熠熠摆摆手,她这段时间已经倒霉习惯了,心脏也被锻炼得很强壮。
    男人从裤袋里掏出个小物件,对林熠熠说道:“我身上没有别的东西,这个当谢礼,可以吗?”
    林熠熠上前几步接过他手中的东西,居然是个造型精致的金色怀表,打开来一看,表盘上双p开头的英文差点亮瞎她的钛合金狗眼,这是百达翡丽啊!平常她也就是在时尚杂志上看一看,没想到还能看到这么古典款的。
    如此危险帅气多金的男人,绝不可能只是个配角啊!
    林熠熠将怀表递还给他,“这谢礼太贵重了,你收回去吧。”
    男人摇摇头,“送出去的东西,绝无要回来的道理。”说完他走到窗边,撩开窗帘看外面的情形,只是看几眼,便眉头紧蹙。
    看来情形还是不太乐观。
    林熠熠不经意扫了一眼床边地上的假发,灵机一动,对男人说道:“我有个能让你顺利离开的办法。”
    男人回头看她,眼神中写满怀疑,“什么办法?”
    林熠熠再次打开行李箱,心想这个行李箱简直就是百宝箱啊!随后翻出两条裙子,又将地上的假发捡起来,举在手上对他说,“你试试看这裙子能不能穿进去,如果能,你就扮个女装出去吧。”
    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完毕
    第5章
    实在没有别的办法,男人只能接受林熠熠的提议,拿着裙子去厕所换上,裙子是洋装的公主裙款式,裙摆长及地,上衣后背是用带子绑住,只要他套得上去,她可以调节带子的松紧。
    过了十来分钟,男人终于出来,他果然把裙子穿上,但由于他骨架很大,所以看起来魁梧得吓人,要是真有女人长这样的身材,估计嫁不出去。
    林熠熠去他背后给他系带子,看了看效果,又去给他找件披肩,披上后才勉强将他的挺括的肩膀遮去一点,随后又给他折腾头发,林熠熠觉得,自己这服务态度,收他一个百达翡丽怀表绝对不算贵!
    最后,一个阳光帅气的大帅哥,硬生生被她折腾成长相吓人的丑妇!林熠熠对自己的杰作表示满意。
    而男人被她折腾到最后,也从一开始的惊吓慢慢变成淡定,在她宣布完工的时候,他还站起来礼貌地道了声谢。
    林熠熠强忍住笑意,冲他摆摆手,“祝你成功。”
    男人点点头,也不多话,转身走到门边,打开一条门缝看了看外面的情形,发现没有巡视的人,便迅速闪身出去。
    林熠熠小跑着到门边,隔着门仔细倾听外面的动静,什么也没听到,于是将门反锁,又走去窗边偷看,等了好一会,果然看到一个背影高大的女人匆匆走出酒店,然后一直往路对面的外白渡桥上走去,其实这么晚的时间,一个女人走在路上也是很诡异的,果然他走了一会后,后面已经有人察觉并追上去。
    那里光线实在太暗,林熠熠最终什么都看不见。
    离开窗户回到床边,精致的怀表静静地摆放在床头柜上,林熠熠拿起来看了看,有些爱不释手,不经意翻到背面时,发现正中间隐约刻着个字,她连忙凑近点看,那是一个很浅的“季”字。
    季!!
    她书里唯一姓季的,就是男主季游鸿一家!
    所以跟她同处一室好几个小时的男人,其实就是她笔下的男主角?那个跟女主青梅竹马,一起去欧洲留学,后来又差点被她写死在战场上的悲催男主?
    书中确实有提过秦梦发现季游鸿受伤,追问之下,才知道他参加了一次暗杀日本人的行动,由于队友的粗心导致行动失败,他才负了伤,在逃跑时因为好心人相助,他才得以顺利逃脱。
    林熠熠咂舌,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参与到故事情节中去了,还不小心当了一回好心人。
    近距离看季游鸿,好像比她用文字描写出来的要更有魅力一些,可惜这样的人,她居然给安排了一个悲剧式的收尾,虽然最后更新的那一章她只写到他身受重伤,但在那种艰难的环境里,身受重伤基本就离死亡不远了,下一章就应该是他的死期,只是她还来不及写就被穿越过来了。
    林熠熠将怀表放回柜子上,起身去将季游鸿留下的染血的衣服和裤子收拾起来,团成一团包住,想想不能随便扔,只能将它塞回箱子里,等离开这里再找机会扔掉。
    这一番折腾,已经将近凌晨,林熠熠躺回床上,回想着今晚发生的事,翻来覆去了无睡意,接近清晨才迷迷糊糊睡着。
    醒来时已经是早上九点多,林敬亭让服务生上来帮她拿行李下去,等他们吃过早饭就要回苏城,家里老太太已经盼得脖子都长了。
    将行李交给服务员拿下去,林熠熠洗漱之后就去餐厅找林敬亭吃早餐,她今天穿着一套小西装,在林敬亭眼里却是不伦不类,只见他一脸嫌弃道:“没个姑娘家的样子,倒像个假小子。”
    林熠熠眯眼笑,“挺好啊,很帅。”
    “原来我花那么多钱,就是供你去学这些乱七八糟的。”
    林熠熠看着满桌精致的早点,心情很好,也就不跟他计较,他说他的,她吃她的。
    今天早上林敬亭的女伴并没有出现,可能也就是个春宵一度的玩伴,不过看林敬亭这一脸纵欲过度的模样,想必昨晚没少浪。
    吃过早饭,两人坐上昨天那辆福特小车离开上海。
    车子一路驶出上海城区,沿路的风景渐渐变得荒凉贫瘠,道路也不是很好走,路不宽敞还很崎岖,车子一路颠簸,摇晃得跟回到船上似的,让林熠熠一阵阵地犯晕。
    无聊地坐了将近两个小时,车子才进入苏城地界,道路随之变得平坦起来,苏城从来就是个富庶的地方,坐在车里抬眼望去,各式具有江南风韵的宅子鳞次栉比,到处都是小桥流水,杨柳依依的景色。
    如果将上海比作一个浓妆艳抹、衣着时髦的新派女人的话,那苏城绝对是个端庄秀美、温柔婉约的大家闺秀,各有风格,各有所美,但林熠熠明显偏爱后者,毕竟她是从现代化的都市丛林中来,更喜欢看到这种富有传统韵味的景色。
    车子顺着河道一直往市区内行驶,经过一个较大的石桥,前面的道路有点豁然开朗的感觉,路的一边仍是河道,另一边则是长长的白色围墙,车子一直往前开,白色围墙像是没有尽头。
    林熠熠心想这该不会就是书里写的占地近二十亩的林家老宅吧?
    林敬亭好笑地看着对围墙发呆的林熠熠,说:“终于到了家,高兴傻了?”
    她的确傻了,是被吓傻的,将近二十亩地,一万多平米,她当时写的时候,只是想彰显一下林家的阔气,写是一回事,亲眼目睹又是一回事,这实在太震撼了。
    车子停在林宅正门,大门早已大大敞开,好几个家丁丫鬟等候在门口,为首的是穿着灰色长褂,留着山羊胡须的长者,应该是林宅的大管家林和,因为深得林老爷子的信任,在林家很有地位,就连林敬亭都要喊他一声和叔。
    迎接个小姐都要这么大排场,可见这小姐在家有多受宠。
    林熠熠一下车,老管家就上前作揖,道:“晚儿小姐,你终于平安回来了,老奴高兴啊!”
    林熠熠笑眯眯地跟他打招呼,“和叔,你身子骨还是这么硬朗。”
    “老了老了。”老管家摆摆手,说:“小姐快进屋,夫人盼着你呢,今早天没亮就起来了。”
    林敬亭站在车旁对着丫鬟招手道:“翠柳翠萍,让人把小姐的行李送回她院里。”
    翠柳跟着去留洋,林熠熠自然是认识,那叫翠萍的丫鬟比翠柳高瘦一些,五官长得很细致,是个美人胚子,林熠熠不禁多看两眼。
    林敬亭吩咐完,就领着林熠熠和老管家由正门进去。
    园林建筑讲究的是空间的布局和处理,须做到每一棵树每一片瓦都能自成一景,园内围墙空窗院门特别多,林熠熠安静地跟在林敬亭身后,光是走廊就差点没把她绕晕。
    还未进主屋正厅,就听到里面传来说话声,听那声音,人数应该不少。
    虽然林熠熠一时间没办法将每个人对号入座,但关于林敬亭家庭背景的大致设定还是清楚的。
    林家是个大家族,林敬亭他爹那一辈就有兄弟四个,他爹排行老大,到林敬亭这一辈,堂兄弟姐妹就更多,逢时过节聚在一起,长辈往往都叫不出小辈们的名字。
    先别说其他人,就是林敬亭自己家,人数也不少,他爹娶了一妻三妾,正妻跟小妾们肚子都很争气,每人都给林家添了丁,林敬亭跟林熠熠是嫡出,二房一个儿子,三房跟正房一样,也是一儿一女,四房一儿两女。
    所以单是他们这家的小辈,就有8人之多。
    林敬亭自然是排行老大,林熠熠跟他虽然是同母,两人却相差近20岁,在兄弟姐妹里排行老七,最小的妹妹也只比她小两个月而已。
    又是嫡出又是老来得女,林小姐在家中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为一身,这样的人,却为了个男人千里迢迢跑去留洋,林熠熠突然觉得,当初自己这人物设定是不是有点不合理?
    林熠熠跟在林敬亭身后进了正厅,大厅很敞亮,墙上悬挂着一幅青松水墨画,两旁挂着对联:一勤天下无难事 ,百忍堂中有泰和。
    画的下方是一张供桌,供桌两旁是两个花架,上面摆放着精致的绿色盆栽,供桌前是一张八仙桌,两旁摆着太师椅,右手边太师椅上坐着一位衣着华贵,面带富态的妇人,大约五十多岁,化了妆,头发用茶油擦得发亮,在后脑盘个髻,侧边插上几朵时令鲜花。
    看那架势,应该就是林家主母林老夫人,因林老爷子过世得早,林敬亭又孝顺,所以林老夫人在家里是很有威信的。
    客厅较前摆放着两排朝向相对的太师椅和小几,椅上坐有几个妇人,应该是林老爷子的三个偏房,因为没有分家,都仍旧住在老宅里,妇人们身后分别站着她们的孩子,也就是林熠熠的兄弟姐妹。
    咋一看,客厅里好生热闹。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完毕
    感谢:
    谢谢你们……
    第6章
    林熠熠一眼便看到跟她一起回来的林敬和,安静地站在人群里,跟兄弟们的长辫子相比,他的短发显得格格不入。
    厅里的人原本在小声说话,看到林熠熠他们进来,便都静下来,老夫人看到林熠熠的瞬间红了眼眶,颤抖着一双手,大声道:“我的心肝诶,你终于知道回来呀,你这是要娘老命的呀!”
    林熠熠一时间百感交集,妇人的感情是如此真挚,可惜她却不是她的真女儿,不过现如今她穿进这林小姐的身体,就应该替林小姐尽这份孝心。
    想到这里,林熠熠几步走到老夫人跟前,双膝跪地,道:“娘,孩儿回来了。”
    老夫人声泪俱下,哭得好不凄惨,手上拿着手帕也顾不得擦,弯腰半搂着林熠熠,在她背上捶了几下,又不舍得真打,更像是在按摩。
    这么感人的场面,林小姐本应该跟着哭得梨花带雨的,但林熠熠红着眼眶,半天就只挤下几滴眼泪,之后就一直保持着跪地的姿势,任由老夫人搂着她哭。
    一屋子人相继上前劝说,好不容才将老夫人的眼泪劝住,只见她擦了擦哭花的脸,对林熠熠说:“当初要给你裹小脚,你死活不肯,你哥也就由着你,要是当初裹了脚,你怎么可能跑那么远去?”
    林熠熠瞄一眼老太太的脚,小小的尖头绣花鞋不到巴掌大,看起来非常美观,但谁都知道,脱掉鞋子之后里面有多恐怖。
    幸好林小姐有个够宠她的哥,才能让她双脚完好保留。
    她又悄悄回头去看屋里其他女人,果然每人都是一双三寸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