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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有所思 第47节
    甄珠看完信,长舒了一口气。
    提笔回信,答案自然是确定的。
    既然没有了阿圆的阻碍,那么方朝清自然还是最好的合作人选,而她原本担心的私人感情问题,目前看来,方朝清似乎比她都还更清醒,更恪守规矩。
    甚至连重新合作这样可以说很重要的事,都只是写信告知,而不是见面详谈。
    甚至看信里的意思,恐怕以后也依旧是同之前一样,只通过信件来往,绝少会见面。
    如此固然有些不便,但对他们而言,这恐怕是最适合的方式。
    所以,有什么理由不继续合作呢。
    如此,几封书信来往后,甄珠与悦心堂,或者说与方朝清的合作便重新进入正轨。
    洛城,乃至外地的达官显贵们很快便发现,那位“风月庵主人”又有新画作了。
    如今但凡对春宫图有些兴趣的,无不对“风月庵主人”的名字记忆深刻,尤其在几个月前,风月庵主人疑似封笔,市面上再没了风月庵主人的新作,许多人求其画而不得,只得画大价钱从其他人手中收风月庵主人的旧作,据说一幅图最高竟卖了五百两,一时间,连许多不关心、看不上春宫图的,都不禁为之侧目。
    风月庵主人的名头一时无两。
    在这时候,突然又传出其新作的消息,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甄珠新送去悦心堂的几十幅春宫图,仅仅一天便被抢购一空,且价格普遍比之前高出两到三成。在那几十幅新作卖完后,仍有许多没买到的客人苦苦等候,要求方朝清一有新图便给他们留着。
    悦心堂再度热闹起来。
    甄珠笑眯眯地数完新入账的银子,看着随银子一起送来的方朝清的信。
    信上,方朝清说要将她的正常画作也打响名头,要风月庵主人不再只是一个春宫画师,为此让她送一批正常的画给悦心堂,他要亲自挑选一些合适的,作为她转型亮相的第一炮。
    听起来似乎很不错啊。
    甄珠再度笑眯了眼,心情大好。
    而此时,刚刚出了洛城地界的阿圆一行人,心情却十分不好。
    第50章
    阿朗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这形形色色的人,听着这形形色色的话。
    时不时地,甄珠便发出莫名其妙,叫阿朗完全听不懂的感慨。
    阿朗也不询问,只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甄珠。
    甄珠便笑着揉揉他稀疏枯黄的头发,敷衍地解释:“没什么,我就是有些思念家乡。”
    穿越后综合症,大抵也可以叫做思乡吧。
    是的,甄珠是个穿越者。
    穿越前,甄珠是个空中飞人,满世界地写生取材,爱好便是吃美食,看美景,撩美人,再将这美食美景美人入文入画,赚了钱再继续满世界地浪。
    结果浪过头,难得一遇的空难都给她遇上了。飞机的剧烈颠簸中,她一个不优雅的大马趴狠狠撞到脑袋,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历史上查无此朝的朝代,这才发现,空难只是头盘,传说中的穿越才是主菜。
    唯一可庆幸的,大概便是现代时她父母已逝,不用让他们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而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她有合眼缘的性伴侣,丈夫孩子却是没的。
    又因为总是天南海北地四处飞,虽有许多朋友,特别亲密的却没有。
    这么一看,她倒真是无牵无累,适合穿越的大好人选。
    穿就穿吧,毕竟白捡回一条命,甄珠也没什么不满,只是这穿的身份,的确让她有些想扶额。
    她穿成了一个“年老色衰”的妓院花魁,花名就叫做珍珠。
    珍珠姑娘不知怎么想不开,寻了短见,身子就便宜了甄珠。
    “年老色衰”加了引号,是因为甄珠实在不能苟同妓院各位工作人员,乃至珍珠姑娘自个儿做出的这个评价。
    首先年老这条便大大的不能同意。
    珍珠姑娘年方廿七,虽然不是青春少女,但怎么也跟老沾不上边儿吧,在现代同样已经二十七的甄珠,一千一万个不能同意。
    至于色衰,不就是胖了点儿么。
    珍珠姑娘年纪与甄珠一样,身高与甄珠一样,就连脸与甄珠现代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唯独体重,却足足比甄珠多了五十斤。
    这个朝代以瘦为美,珍珠姑娘纤腰细细弱不禁风时是人人追捧的花魁,可听妓院工作人员说,最近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她像是患上嗜吃症似的,一有空便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谁也拦不住,当面你给拦下了,转身她偷偷地也要吃。
    于是,两年下来,珍珠姑娘生生把自己从个弱不禁风体重不过百的瘦美人,塞成了个一百四十斤的胖子。再美的美人,多了五十斤肉也看不出什么美了,更何况是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一百四十斤的珍珠姑娘成了花楼里最“丑”的姑娘。
    原本人人追捧的花魁,如今愣是无人问津,两年下来没接一个客,全靠着积蓄过活,还碍了妓院妈妈的眼。
    不过倒是便宜了甄珠,一穿过来,花几天时间摸清了环境后,她提出赎身,妈妈除了要了一大笔赎身费,别的竟也没为难。甄珠扒拉扒拉珍珠姑娘的积蓄,发现珍珠姑娘果然不愧曾是花魁,即便收入被妓院占去大头,身家仍丰厚地令人咋舌,赎身后居然还能剩下二百多两银子。
    于是甄珠当机立断便赎了身,付了赎身费后,收拾收拾金银细软,便包袱款款地准备投奔新生活。
    只是,离开妓院时,一不小心捡了个小可怜。
    这小可怜便是阿朗。
    彼时她满脸假笑地拜别了妈妈和昔日姐妹,从妓院后门离开,刚出门,就见后门巷子里三四个龟奴正对着个小孩儿拳脚相加。
    小孩儿衣衫褴褛,看身形十来岁的样子,瘦骨伶仃的身子缩成一团,满身的血浸湿了身下的青石板,他双手抱头,一动不动,任由龟奴们的拳脚雨点般落下来。
    甄珠出来时,这场殴打已到了尾声。
    龟奴们停下拳脚,其中一个瘦瘦高高,四十来岁,脸上密密麻麻长满了麻子的弯下腰查看小孩儿情形,翻翻他眼皮,又探探他胸口,啐了一口:“不行了,这小崽子忒不禁打,扔老鸦岗去吧!”
    老鸦岗是个乱葬岗,因为总有死尸被扔到那儿,招来了许多吃死人肉的老鸦,久而久之便被叫做老鸦岗。
    两个龟奴抬起那小孩儿,小孩儿没有一丝反抗,一只腿以不正常的形状软软地垂下来,晃晃荡荡像是一只空裤腿,没血肉似的。
    龟奴抬着小孩儿从甄珠身边走过,她呆呆地,没料到刚一出来就见到一条生命的逝去,看着小孩儿空荡荡地裤腿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忽然,就在龟奴即将走过去时,那看上去像是已经死了的小孩猛地伸出手,抓住她的衣角。
    他手上满是血,瞬间便将她的裙子染上一朵朵血花。
    “等等,他还活着!”甄珠瞳孔紧缩,连忙喊道。
    方才那让人把小孩儿扔了的麻脸龟奴就跟在后面,一听甄珠这样说,阴笑着瞥了她一眼:“这会儿活着有啥用,一会儿就死了。”
    说罢,就上前去掰小孩儿的手。
    然而小孩儿看着奄奄一息,头都抬不起来,然而手却抓地死紧,枯瘦的手像钢筋拧成的爪子一样,牢牢地锁住她的衣裙。
    那龟奴皱眉,吐了口唾沫,一手握住小孩儿手腕,一手就要强拉。
    甄珠也皱了眉,狠狠将他的手打开。
    麻脸龟奴抬头,阴测测地看她,“怎地,珍珠姑娘都从良了还想妨碍咱做事儿?这小子不受调教,妈妈说了,不服管就打,打死了就扔,不服管的奴才就是这下场!”
    他的眼神像毒蛇一样,阴阴地缠在她身上,这让她不自禁打了个冷颤。
    甄珠皱眉——这是身体原主珍珠的反应。
    妓院养的龟奴,多是老鸨买来了从小调教的,最是心黑手狠,折磨不听话妓女的方法更是层出不穷,原身想必也是吃过苦头的,因此被这龟奴一看,便不自觉地打冷颤。
    只是,看着那只仍旧死死抓住自己裙角的手,甄珠压下身体的反应,直视着那龟奴,知道不能跟这种人硬抗,便尽量心平气和地道:“我看他伤地也不算太重,找大夫治治还能救回来。好歹是一条命,再说也是花银子买回来的,真死了岂不可惜?”
    麻脸龟奴“啧”了声,倒不阴笑了,只是毫不掩饰地讥笑。
    “珍珠姑娘,你还真是不知民间疾苦,这小崽子买来能花多少钱?”他忽然一把拽着小孩儿的头发往上拉,让他的脸露出来。
    小孩儿脸上满是血迹,然即便如此,也掩盖不了他那道从左脸到右脸,贯穿了整个脸颊的狰狞疤痕。
    疤痕处的肉与肤色无异,鼓起的疤肉也都是老旧的,显然这疤痕是早就有了的。
    被龟奴这样拽着头发,小孩儿茫茫然地睁开眼,只睁开了一瞬,漆黑的眸子在甄珠脸上停驻了一下,片刻后便又无力地阖上。
    麻脸龟奴拍拍他那道伤疤,也没再把他拍醒。
    麻脸龟奴看甄珠,讥笑道:“您当能卖到妓院做龟奴的会是啥好货色?都是各处挑剩了卖不掉的,这样的小崽子,一吊钱都用不了,撑死了半吊,找大夫?出诊的钱都不够!”
    甄珠愣了一瞬。
    她早知道古代人命如草芥,只是,这般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人命如草芥”,与书上电视上看来的终究大不同。
    但她也只愣了一瞬。
    看着那依旧紧紧抓着她衣角的手,眼前飘过方才那双漆黑的眸子,她深吸了口气,对龟奴道:
    “半吊钱是吧?既然如此,我出半吊买了他怎样?反正也是要扔的,能赚些钱,妈妈定然是高兴的。”
    那麻脸龟奴没料到她会说出这话,阴测测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几番。
    良久,忽然咧着嘴,露出缺了两颗牙的后牙槽,笑道:“成交!”
    于是,甄珠便花半吊钱买了个小孩儿。
    然后为了给这小孩儿治伤,又花了足有二十两银子。
    她找了最便宜的车马店,跟小孩儿一起在那儿住了一个月。车马店来往人员混杂,她把自己怎么邋遢怎么折腾,银钱贴身放着,片刻不敢离身,又去估衣店买了几套旧衣裳,给自己和小孩儿换了,看上去就是两个乡巴佬儿土老帽儿,才总算安安生生地过了这一个月。
    第51章
    两人合作许久,还一起签订了协议,她是亲眼见过方朝清写字的,她记得清楚,方朝清的字,也就称得上个工整而已,而且规规矩矩没一点锋芒,倒是挺符合他平日的作风。
    而这登临贴,内容写的登山临水之感,文意开阔,笔意更是肆意,飞扬跳脱又灵性十足,不说比肩王张颜柳,却也足以在书法史上留下一笔,再打磨打磨,极有可能便成一代大家。
    两者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甄珠是这样想的,脸上便露出了不信的神色。
    方朝清自然看出她的不信,却不以为意,只笑道:“不骗你,这真是我的字。大约十七岁时吧,那年我遍览五岳,自以为窥得世间高峰,年少轻狂,一时意气,便写下这《登临贴》,还妄想借此贴与古往今来诸位大家试比高。”
    他摇头笑笑:“或许……老天也见不得我这般狂妄吧。后来,遭遇了些事,我手腕受伤,荒废数年,如今的字,如你所见——已经不堪入目了。”
    甄珠愣住了。
    他笑着,一脸的云淡风轻,可如果他所说的是真,又怎么会真的云淡风轻?
    她低头,又看了看手中的《登临贴》,飞扬肆意的笔墨淋漓如山水,带了十二分的少年意气,看着这字,一个轻狂少年人的形象便似乎透纸而出,这样的灵性,是数年的刻苦,更是天赋。
    然而如今,这一切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