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眼前这个女人眼中她能看得到提起她丈夫的时候,非常的幸福,这样的神情是装不出来的。
程思梦自己是羡慕的,但也暗暗为卿无欢感到可惜,同时也为自己可惜。
卿无欢在被陛下带回东陵之后,谁都清楚以后卿无欢没有回去的可能了。
但是卿无欢喜欢的是她的丈夫,陛下只是一厢情愿。
可是,她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她对陛下的喜欢,也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因为陛下喜欢的是眼前这个风姿绝世的女子,而不是她。
甚至,像自己这种几乎没有存在感的人,可能陛下从来都没有注意到吧……
心中如此想着,程思梦嘴角浮现出一丝苦涩的味道,叹了口气说。
“陛下是个固执的人,但在我看来他人虽然固执却是很好的。一旦他对一个人好的话,会掏心掏肺的对待那个人。
其实你很幸运,因为你就是他会这样对待的那个人。所以,如果实在没有办法逃脱的话,我觉得你可以试着接受,试着去了解陛下,试着陪他共度一生。
因为陛下,同样也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如果哪一天他做了过分的事情,可能是因为他现在不是很懂得怎么去爱一个人,但他没有恶意。”
说实话,听到程思梦这番话的时候,卿无欢心底是有些触动的。
虽然她对东陵非夜的好感值已经变成了负数,但是平心而论,东陵非夜的确和程思梦说的一样。
他是一个固执的人,同样也是一个不知道去顾及别人感受的人,但他对自己确实是用了心的。
只是在卿无欢看来,这些用心相对于东陵非夜带给她的麻烦,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
所以,她不会因为这个,就把东陵非夜坏的一面抹杀掉。
不过对于程思梦的话语,卿无欢也觉得自己不应该去反驳,毕竟喜欢的人在任何人眼中,都是加了一层滤镜的。
其实能够像程思梦这样公正的,已经没有几个了。
而且,对方说话的方式让卿无欢觉得很舒服,只是让她比较无语的是,程思梦给人的感觉竟然是无欲无求。
明明她喜欢东陵非夜,却跟她说如果没有办法的话,试着去接受去了解,甚至是陪东陵非夜度过一辈子……
如果不是程思雨跟她说过,程思梦喜欢东陵非夜,甚至因为东陵非夜的缘故,整个人都垮了,卿无欢都不敢相信她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
不过从程思梦提起东陵非夜时,眼睛里带着别样的光芒,这证明她确实是喜欢那个男人的。
只是,怎么说呢,程思梦相对别的女子来说,是个比较特别的女人。
所以,她没有在知道自己有心爱之人的时候感到窃喜,因为她很清楚自己喜欢的那个男人,到底是什么性格。
按照东陵非夜的性格,即便她已经走了心仪之人,也不会放她离开的。就因为知道这一点,因此程思梦并没有为此感到高兴。
反而,她觉得这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一来,不管是东陵非夜还是卿无欢,他们生活在一起的话,以后会出现更多的问题。
卿无欢虽然不清楚这个女人到底是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态说的这些话,但是起码她能够猜出其中的原因。
看着程思梦那张苍白清丽的面孔,卿无欢心中竟然罕见的升起一丝不忍。她微微吸了口气,用那双顾盼流离的桃花眼静静的看着对方,朱唇轻启。
“你不是喜欢东陵非夜吗?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试着去争取呢?
还有,你应该跟东陵非夜一起待过一段时间吧,不然又怎么会如此了解他呢?”
此话一出,程思梦的脸色顿时一变,她的嘴唇哆嗦了一下,用惊讶的目光看了卿无欢一眼,随即便低下头,嘴里发出一声无奈苦涩的笑容。
“这个应该是我妹妹跟卿姑娘说的吧,这个小丫头心里什么都装不住……”
听到程思梦这话,卿无欢微微摇了摇头,嘴角浮现出一丝清浅的笑容。
“即便程思雨没有跟我说,你刚才的神情言语也已经出卖了你。”
听到这话的时候,程思梦的神情顿时楞了一下,随即脸上的苦笑之意更甚。
“原来是这么明显的呀,我以为不会被别人看出来。”
说着,她再次苦笑了一声,那双纯净的目光慢慢的变得飘渺不定。
她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美好的事情,脸上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呈现出浅粉色的唇瓣微微向上扬起。
“我的确和陛下待过一段时间。想必卿姑娘知道我祖父是陛下的老师吧?
当年我刚认识的陛下,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那时候的他也不是东陵国的君王,而是不受宠的储君而已。
但是,陛下是个很优秀的人,他当年在程府住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或许他不认识,对我也没有印象。
可是,每次在陛下向祖父学习的时候,我都会躲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
说到这儿,程思梦脸上陡然浮现出一丝红晕,这倒是让她那张原本苍白清丽的脸,添了一分艳丽。
她像是回忆起了什么,那双清亮的眼睛闪过一抹娇羞之色,继续开口说。
“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注意到,但是有了第一次之后,我就像是着了魔一般,一天看不到就会辗转反侧,寝食难安。
只是,就这样过了几个月,陛下就离开了程府回了皇宫,从那以后一向不喜欢出入那些热闹场合的我,会参加每一次的宫宴。
我安安静静的坐在人群中,看着陛下一步步从一个不受宠的太子,慢慢的坐上了皇位,看着他一个个纳妃,看着他最后风光满面。
如今后来的后来,我可能还要看着陛下立后,和他喜欢的女人共度一生……”
听完程思梦喜欢东陵非夜的路程,卿无欢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听程思梦的意思,可能直到现在东陵非夜都不知道,暗中有一个人默默地喜欢了他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