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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一碗黍米饭引发的惨案
    王诩对孙伯灵一副见到亲儿子的慈爱眼神,还是那种老来得子,半截身体都埋在棺材板下面的那种,睁开眼,终于看到继承人的那种。
    可看自己呢?买小送大,自己就是个累赘。还是看在了孙伯灵面子上,王诩才松口了。苟变心里能痛快才怪了。更让他不痛快的是,他还是那个人家捏着鼻子点头认下的搭头。苟变在这帝丘城内,也是年轻有为的代表。什么时候受过这等气啊!当下就不乐意了。
    再说了,要是之前的苟变,心底里不舒坦也就罢了,关键是底气不足。可现如今,他手握《吴子兵法》,天下大可以去得。什么时候还需要王诩开恩收入门墙,才能学到真正的兵家奥义?
    王诩不待见苟变。
    还真以为苟变非王诩为师不可?
    就如边子白曾经说过的话:“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苟变虽说心里也想着放两句狠话,找补回来一点面子。可这样的话,他可真说不出。不论江湖地位,就论才学,苟变也没有自信能够让王诩折服。要不然,王诩也不会将国相子思的面子都摔在地上,爱答不理了。再说了,他是子蒙的子弟,子蒙自认为才学差王诩很多。
    苟变和子蒙相比,除了年轻力壮,似乎其他方面也没有可比之处。
    想一想,王诩他是跟着谁混的?
    楚悼王。
    诸侯之中的霸主吧?
    而苟变呢?
    他的靠山子思是跟着卫公姬颓混的。而卫公呢?他老人家是在霸主魏武侯后面摇旗呐喊的帮众。两者高下立判啊!
    看到苟变阴郁的表情,王诩顿时警觉。他多鸡贼啊!能够在矛盾尖锐的楚国,作为吴起的盟友还能在楚国左右逢源的主,能看不出来苟变已经不在乎是否能够投入他的门下了。
    联想到孙伯灵,王诩顿时暗暗警醒,不能操之过急,万一孙伯灵年纪不大,被苟变这混蛋东西给影响到,出口拒绝拜师的事,最后损失的还是自己。关系真要是出了一道裂痕,想要弥补就难了。王诩心说:“还是要找子思,或者干脆直接找子蒙,让他们两兄弟将拜师的事定下来。将来孙伯灵就再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就等着乖乖的拜师吧!”
    越想越觉得靠谱,王诩也就不着急让孙伯灵表态了。本来嘛,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哪里有资格表态?
    拜师这么重要的事,还不都得大人做决定?
    想明白了这些之后,王诩的脸上也放下了急切,反而询问起来一些孙伯灵的境况。孙伯灵倒是对答如流,虽说他年纪不大,但见识不少,心底却很别扭,为毛这个长相让人不敢恭维的老者,似乎对自己有没有婚配也表现出莫大的兴趣?
    太反常了,这让孙伯灵心头忍不住打鼓。
    可王诩还不准备放过,吩咐长生道:“让厨房准备饷食,留客人饱食之后而去,这才是礼数。”
    庞涓听到了吃饭,顿时双眼放光起来。他又饿了。
    不过年纪不大的庞涓也感受到了王诩对孙伯灵的善意,这种善意更像是讨好,他曾经也有幸被王诩关照过。他多少有点感觉,王诩看重了孙伯灵,想要收他为徒。不过,这事不是他能决定的。再说了,庞涓现如今已经自认为搭上了边子白的线,将来要是被引荐到公子罃的麾下,想要不发达都不行啊!
    但要说一点都不嫉妒,那是假的。
    就看孙伯灵身上一堆肉,家里条件肯定错不了。
    再听孙伯灵说是孙武的后代。
    这也是他年纪小,没有听说过孙武的战绩,可看着老师王诩脸上向往之色,说不膈应,那是自欺欺人。心中顿时认定了孙伯灵官二代的身份。庞涓家里是士族的身份,算是勉强混迹到了贵族的边缘。可孙伯灵呢?至少应该是个大夫吧?
    可庞涓也有办法,他对自己一遍又一遍的说着,小爷是公子罃的人,将来还会是魏国国君的人,出将入相也是指日可待。
    他就没想一想,要是边子白在骗他,他该怎么活?
    等待吃饭的时间漫长,却充满了期待。长生挺不乐意地告诉王诩,家里没肉。想要新鲜的肉,就要提前预定。战国时期,已经不像春秋早期那么死板了,动不动就拿《王制》来说事,什么诸侯无故不杀牛,卿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狗……之类的规矩来规定人吃肉的标准。牛羊肉,就算是贵族也不常吃。
    这也就是《论语》里有一段话,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意思就是,子贡准备将每个月初一送去宗庙的羊这个最靡费的祭品给取消了,孔子知道后说,你爱羊,我爱礼。
    朔,是每月的初一,子贡想把每个月初一送到宗庙里祭祀的羊省去,引起夫子的不满。华夏人都知道,祭品这东西是供奉给死人的,但活人享用啊!这都一个月闻一次肉腥味了,你丫还想要省,还把我这个老师放在眼里吗?
    可是,野味不在其中,豕,也不在其中。
    但野味要碰运气,最好直接向猎户订购,豕的做法很多,肉饼就很不错。可猪肉新鲜也是需要提前准备,不然如今的天气,不是买完了,就是已经快要放坏了的。王诩是贵族,是卿大夫,也是个讲究人,他不吃味道不正的肉。
    想了想,开口道:“算了,家里还有醢吧?”
    长生很生气,家里要是没有醢,那得过成什么恓惶样?
    醢,就是肉酱。当下,贵族和百姓对于料理肉食的做法都差不多,都是崇尚原汁原味,也就是清水白煮,然后用酱料来蘸着吃。醢,就和后世江浙人家里的酱油地位相当,做荤菜,尤其是红烧肉,没有酱油怎么行?
    王诩有点后悔,在楚国的时候将家里的奴仆都遣散了,尤其是厨房的庖厨遣散之后,家里连宴会的菜式都准备不出来了,着实糟心不已。可他也不想一想,自从来到帝丘之后,他请过客吗?几年都没有请客,要身价不菲的庖厨干什么用?
    大菜是不指望了,犹豫了一阵之后,王诩决定吃八珍中的第二道名菜,‘淳母’。询问长生道:“‘淳母’总能做出来吧?”
    这肯定呢啊!
    厨娘蒸饭是一把好手,‘淳母’虽说名气很大,是八珍之一,可要说做法,简单至极。
    蒸黍米,肉酱,还有猪大油拌饭,这样的菜都做不出来,要厨娘有什么用?
    长生打包票道:“能。”
    这才让王诩稍稍心安,自从来了帝丘,就算是家里来客人,都是自备酒菜,似乎有几年没有在家宴请过了,突然想要用美食笼络一下孙伯灵,一时间竟然有种手忙脚乱的慌乱。
    好在解决问题,王诩还是挺满意地。八珍,烂大街的八珍两道名菜,‘淳熬’和‘淳母’,都是米饭拌肉酱,最后加大油。只不过米饭不一样,前者是大米饭,后者是小米饭。
    嗅着厨房里越来越浓郁的香味,那种动物脂肪在高温下化开,勾引着人的肠胃。庞涓连嫉妒不满的心思都没有了,今天吃肉啊!他跟着王诩这么多天了,吃肉的日子,用手指掰开都数不到三。
    等到热气喷喷的‘淳母’端上来的时候,庞涓的眼神都直了。黄色的黍米饭,在充满油脂的包裹下,散发着晶莹的光芒。那种浓烈的香味,萦绕在鼻尖,恨不得一口把碗都吃掉。王诩伸手做出了邀请的姿态,开口道:“家里没有什么准备,委屈了大家。”
    开动!
    不同于庞涓那种狂野的吃相,如同捧着一把鹅软石,扔到水缸里,叮咚直响之下,一大碗黍米饭就下去了。看着别人都没有怎么动,庞涓也觉得有点过分,可是想到锅里还有那么多的黍米饭都没有吃掉,放坏了可怎么办?
    王诩有点无语,庞涓这个弟子,有些小缺点,但对他来说,都不算是缺点。小孩子没有嫉妒之心,可能吗?
    另外,庞涓的学习能力也是让他很满意的,至少不比公孙鞅差。只要数年时间,就能成才。这对王诩来说也算是一个安慰。
    他不喜欢吃油脂太多的食物,年纪大了的人都是这样。除非是那种武将出身的大肚汉。苟变也在吃,可是他却有种味同嚼蜡的难受劲。他情愿回家去坑野菜团子,也不想在王诩家吃饭啊!更何况,大油好像有点变味了。
    孙伯灵嘴巴不算太刁,还能忍受不太味正的大油,好不容易吃完了眼前的饭食,苟变带着孙伯灵告辞。
    而庞涓却又偷偷的往厨房而去。
    当晚,孙伯灵脸色难看,抱着肚子差点没死在茅厕里。
    同样难受的还有苟变。
    两人一人占着一个坑,琢磨着到底吃了什么的时候,不约而同的想到了王诩的款待,‘淳母’。
    孙伯灵似乎已经做出了决定,询问在他隔壁坑位的苟变:“师兄,王夫子家的伙食一概如此吗?”
    苟变翻着白眼,捂着鼻子,瓮声瓮气道:“大概吧!”可实际上,苟变根本就没有在王诩家吃饭的机会,王诩也不会留人。但想起公孙鞅多么要面子的一个人,天天在边子白家蹭饭,觉得他的判断没错。
    孙伯灵绝望道:“去王夫子家求学,小弟会死的很快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