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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40节
    第67章 六国饭店
    六国饭店,顾名思义,便是六个西方国家出资合建的一所高档大饭店,位于东郊民巷,是一栋纯西欧式建筑,共有四层楼高,可以说是这北京城最著名也是最豪华的一家饭店。
    金碧辉煌、奢侈高档还是小事,它最大的特点便在于它背景雄厚,是一所地地道道的政治避难所,听说去年复辟失败的张勋,现如今就藏身于此,每日跟皇帝一般高床软卧、美酒佳肴享用不尽呢。
    饭店里来往人员多是各国公使、高官贵族等各色社会上层人士,军阀、富商、官员、□□应有尽有,真正的鱼龙混杂。
    冬秀站在饭店门口,看着这座多次历史事件的发生地和见证者,不由有些目眩神离。
    “你先回去吧,或者找个地儿喝杯茶喘口气再走,跑这一早上辛苦了。”
    六国饭店虽跟他们家在同一方位上,可距离却着实不远,冬秀本打算自己去找电车坐的,刚好崔有粮送完胡竞之回来了,一定要亲自送她过来,硬是拉着她跑了两个小时才到地儿,累得汗湿衣裳,只喘粗气,看着真叫她有些不好意思,有种剥削人的罪恶感。
    “太太说哪的话,我送您不应该的么,我就在这外边等着,您什么时候完事儿咱什么时候一道回去。”
    冬秀知他性情,也不再多说,只交待两句便进去了。
    既是外国人开的饭店,装修风格自然是纯西式的,服务员自然也是一式的红马甲黑长裤白衬衫,而且个个都是身姿秀挺面容清俊的小鲜肉们,说起话来也是温柔礼貌得不行,真叫人感觉春风拂面、赏心悦目。
    王稚萍早就在门口处等候,一见冬秀进来。立马迎上前去,带着她到早已定好的餐桌边去。
    那里早坐了个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一见她过来,先是一惊,继而忙站起来,伸出手来打算与她握手,还不待冬秀动作,又收回手去,改为抱拳致意,口内连声道:“久仰久仰,哦,先生请坐。”
    冬秀只一笑,便大方坐下:“唐先生客气了,咱们可是神交已久了,今日应当算是他乡遇故知吧!”
    “好好好,先生说的是,就是他乡遇故知!”
    唐有才可从来没有过与已婚妇人打交道的经验,因此很有些尴尬和放不开,不知该拿出个什么态度来,不想宝先生痛痛快快的一句话就解了他的苦恼,不愧是能屡作奇书的奇女子,行事大方潇洒,叫人心折。
    见过她本人后,他更加坚定了劝服她的决心,倘若她真是那种贪图情爱,甘于家庭的小女人,他或许不会强人所难,可见到她的第一眼,他就确定她绝不是那种没有想法和主见的女人,她的眼神看似温和无波,里面却蕴藏着坚持和向往。
    一时侍者送来菜单和茶水,唐才常和王稚萍自然是请她先点。
    冬秀拿过菜单十分淡定的从头翻到尾,然后对侍者道:“你们饭店是主打英、法、俄、德这四国菜系?”
    此话一出,不说唐才常和王稚萍,就连那侍应生也惊讶的看了她一眼,越发恭敬道:“是的,太太,其实我们这里别国菜品也有,若您想要可也单点,不过我们这儿要属英法菜系最为地道,厨师都是从国外重金聘请的名厨。”
    打眼一看,这位太太穿得老旧保守,很有些土老帽进城的架势,身上也没有佩戴名贵首饰,只无名指上一枚小小的无雕无饰的金戒指,很有些寒酸,与这里出入的名媛们完全是两个画风,不想却是个深藏不露的人物,居然识得四国文字,可见很不简单。
    冬秀心想,这六国饭店不愧是北京城最牛逼的饭店,逼格真是高啊,那菜单居然真是英、法、俄、德四国文字写就,连个中文翻译也没有,一点也不肯迁就客人,还不如她在火车上吃的那顿西餐呢,虽然不一定地道,可很是照顾国人的心理和口味啊。
    她无视几人惊讶钦佩的眼神,十分淡定的把菜单递给唐才常:“您帮我看着点一份吧,这上面的字儿,我只能分辨出是哪国的文字,可却是一个字儿也不认识的。”
    几人被她那理所当然、落落大方的态度噎了一瞬,唐才常不由拍掌哈哈大笑起来:“先生真是好生幽默哇,其实我老唐也不甚懂这些个,就不硬出那个洋相了,”然后干脆的合上菜单还给那侍者,“这样吧,你就按今日推荐的菜色给我们三人各来一份,至于其他的小吃、酒水,你也看着安排。”
    训练有素的侍者估计是见多了这样的客人,问明白几人有无忌口和特殊的喜好后,便迅速给他们拟出了一份菜单来,确定无误后就下去了。
    经过这个小插曲,唐才常越发高看起这位宝先生来,寻常人第一次进这六国饭店就没有不惊讶好奇的,再有那没见过世面的,便免不了有些畏畏缩缩、卑卑怯怯的,这位宝先生自然也是惊奇的,一路都在东张西望,上下观瞧,可她是那种大大方方、正大光明,把好奇全写在脸上、把赞叹全露在眼里的打量,倒有种稚子的纯真可爱,比那些强作镇定,或忐忑不安的可强得多了。
    食物的味道自然对得起它京城第一饭店的名头,美食当前,冬秀可从不矫情,吃得十分欢实,本来王稚萍是很有些紧张的,在座两人,一个是她偶像,一个是她顶头上司的上司,又是在六国饭店这样高档的地方,因此很有些拘谨,不想宝先生既随和可亲,又幽默诙谐,唐先生也很没有架子,便渐渐放松下来。
    “这只牛生前一定活得十分舒适惬意。”冬秀品味着鲜嫩多汁的小牛排一脸笃定的说道。
    王稚萍不免有些好奇,问她:“先生怎么知道的?您难道会算前世今生不成?”
    “别这么客气啦,”总是先生、先生的叫她,真叫人怪不好意思的,她算哪门子先生哦,冬秀笑眯眯对她说,“我本名叫江冬秀,腆长你几岁,你要不介意便叫我声冬秀姐好了!”
    王稚萍激动得脸红扑扑的,有些不好意思,声如蚊蚋的嗫嚅了一声:“冬秀姐。”
    冬秀继续说:“这牛排的选材可是大有讲究的,像咱们常吃的牛肉拿来做牛排就吃不了,太柴了,炒个菜,煲个汤倒是极好的,我听说有那专门养牛的养殖场,里面都要有溪流草坪的,溪水清甜甘冽,干净又有营养,草坪上的牧草新鲜柔嫩,还要兼植各类药草,这牛喝泉水、吃药膳,肉质自然别有风味,更有甚者,还要给他们喝啤酒、听音乐、做按摩呢,务必使这牛精神愉悦、健康顺心的长大,你看咱们这块牛肉、油润肥美、鲜嫩多汁,肉质呈大理石纹状,也算是牛里的名门望族了,咬一口,嗯,入嘴即化,真是好吃极了,我都能感到它生前是多么的惬意。”
    看着冬秀那满脸被美味所征服了的夸张表情,王稚萍不由噗嗤笑出声来,宝先生真是太可爱了。
    她咬一口细品了品,“本来也不觉得怎么样的,听您这么一说,这牛排的味儿都好似不同了一般。”
    “这样说来,这牛倒活得比人还滋润啊,不仅这牛排,凡是有些名堂的美食,哪样又不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呢,就说前天我刚到北京,朋友请我去吃的那北京最出名的全聚德烤鸭,呵,那鸭子一只只都肥白细嫩的跟什么似的,听说也是拿秘法专门喂养出来的,否则可没那个味道,要真论起这个来咱们可是祖宗,那鸭子指不定喂得比牛还精细呢!”
    冬秀摇摇头,夹起一片形状完整的鹅肝说:“咱们那烤鸭和这鹅肝的喂养法都差不多,就说这鹅肝怎么得来的吧,那得用一根粗长的硬管插入鹅的喉部,将食物一天几次的强灌进去,使得那鹅在短时间内被迫增肥,那肝脏被大量脂肪包裹,待达到一定重量后便放血拔毛,再由工人徒手从温热的鹅身体内取出……”
    才说完冬秀就后悔了,这不是扫人的兴嘛,正吃饭呢,她就说这样令人不适的东西,还叫不叫人享用美食了啊。
    “哈,虽然残忍了些,不过要不这么做我们也就吃不上这口美味了,好多工人也要因此失业了呢,我们国人在杀鸡宰鹅前不也要念什么鸡啊鹅啊你别怪,你本是桌上一道菜么,想来那些外国人每次吃饭前做的祈祷也跟这差不多吧:感谢你们的献身精神,阿门,我要开吃了!”
    冬秀一边说一边故意比划了几个画十字祈祷的动作,看得两人忍俊不禁,总算是把这节给糊弄过去了。
    吃西餐有个麻烦的地方,就是慢,菜品一道一道上得不慌不忙,如果是不太懂的人,估计早就在上完菜之前把自己吃撑了。
    不过这样的悠闲倒也适于交谈。
    可能美食真的很易于拉近人的关系,反正一阵吃喝笑谈过后,原本有些客套生疏的三人,已经有了些老友共进下午茶的其乐融融。
    咂一口红酒,唐才常终于问出了自己想要知道的:“先生,你是真的打定主意不再写小说了吗?”
    尽管冬秀叫他随意称呼,可他还是坚持叫她先生,难不成要叫她妹子么,也有些怪尴尬的。
    冬秀咽下嘴里的食物,这才开口说:“反正近期是不写了,不过也没有那么绝对啊,说不定以后突然就来了灵感呢,那还是要写的。”
    闻言唐才常大大松了口气。
    文人倔强认死理,都是牛一样的性子,很难说服,特别是有名有才的,谁还没个自己的脾气和性格呢,宝先生虽然一向温和好打交道,但她是个女人,谁知道她有没有些别的坚持和癖好呢,为此他都做好了常驻北京大费周章劝说她的准备,哪知人家根本就没那么坚决,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唐才常心里暗骂北京分社的人不会办事,听风就是雨,这不就是个假警报么,闹个大乌龙倒把所有人都折腾得人仰马翻的。
    不过也怪不得他们大惊小怪的,毕竟宝先生对他们报社实在太重要了,倘失去宝先生,只怕比丢了半壁江山还要严重呢。
    “那先生能说说近期为什么要停笔么?或许我能协助一二。”唐才常心里暗忖,估计还是受制于家庭,女子不比男子,即便未婚也不大自由,何况已婚呢,只怕全身心都要扑到丈夫和孩子身上去了。
    “也没什么别的原因,就是没灵感了呀。”
    其实相比以前,冬秀现在反倒更加自由有空闲了,胡竞之每日早出晚归,家里就是她一个人的天下,爱干嘛就干嘛,也不用藏着掖着,就是写个小黄文也随她喜欢,只是真的没有那个冲动了。
    唐才常一下子就明白了,这是遇到瓶颈了啊,或许说到了倦怠期,很多作者都是这样的,有灵感时文思如泉涌,恨不得生出十双手来记下脑中的精彩故事,没灵感时,枯坐一天也硬是憋不出一个字来。
    写作也是极耗费心血的一件事,很多作者一辈子就只能写出一部脍炙人口的小说,之后便仿佛耗尽精元一般再无所得了,可宝先生却绝不在此列,只看她每写一部便红一部的势头,而且每部题材都完全不同的情况,就知道她的潜力绝不止于此。
    聊开了,了解清楚了,唐才常便把一直悬着的心彻底放下来,不再说这个话题了,只拣些新鲜有趣的见闻说来听。
    他是办报纸的,平时接触的新闻就比一般人多许多,攒了一肚子奇闻异事,兼之为人和蔼,言语风趣,不一会儿就把在座两位女士逗得乐不可支起来。
    第68章 撞见
    有朋自远方来,胡竞之是必然要尽地主之谊请吃顿饭的,今日便特地向学校告了假,带友人来这六国饭店搓一顿。
    刚走到门口,便看见了在旁边等候的崔有粮,想着这崔有粮莫不是在这里拉客?这人倒是勤快,一刻也不肯歇着。
    胡竞之一看他,崔有粮便察觉到了,忙从车辕上站起来打招呼:“先生!”
    “你在这儿等客么”胡竞之随意问到。
    崔有粮一听主家怀疑他在私自拉客,顿时涨红了脸,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我都被您家包了,这车还是您家的,怎么会出来接私活呢,这可不地道,我是送太太过来的,等会儿还送她回去呢。”
    “太太,她在里面?”胡竞之指指六国饭店。
    “是啊,已经进去好一会儿了,估计也快出来了。”
    “太太上这来干嘛?”
    “吃饭。”
    来六国饭店吃饭?不是他小瞧冬秀姐,实在是这六国饭店门脸太过体面奢华,足够吓退那些或者荷包不够富裕或者心理不够坚强的人,冬秀姐虽也来北京一段时间了,可也没胆大到敢自己一个人到里面去吃饭吧。
    胡竞之不再多说什么,直接带着友人进去了。
    六国饭店作为一家综合性高档酒店,从早到晚都是热闹的,吃饭的、跳舞的、交际的、打牌的,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在大厅里看见这些人。
    胡竞之在侍应生的带领下一边往前走,一边四处观望,不一会儿就看见了自己的妻子。
    毕竟到这饭店里的女人多是西式打扮,像冬秀姐一般盘着发髻插着簪子,穿着裙裳和绣花鞋的就很显目了。
    桌上还有一个中年男子和年轻女士,这会儿三人都显得高兴快乐极了,不知那位先生说了什么话,逗得冬秀姐和那位年青女士捂着嘴笑个不住,要不是顾忌着场合,估计她俩就要大笑出声了。
    在他看不见的时候,冬秀姐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压下满腹疑惑,胡竞之向友人解释一番,让他们先行入座,便朝着冬秀姐他们那桌走过去。
    冬秀正喝着一杯鲜榨果汁,一股清鲜浓郁的香甜滋味在舌尖爆炸开来,嗯,这绝对是百分百的纯果汁,绝对没有掺水,这时候应该没有榨汁机什么的吧,这丝滑细腻的果汁也不知道怎么做出来的,只能说不愧是享誉盛名的六国饭店么,连果汁也做的这么有品质。
    突然肩膀上多了一只手,冬秀条件反射的顺着手臂望过去,见到胡竞之那张依旧温润如玉的脸庞,顿时吃了一惊,一口果汁卡到气管里,不由捂嘴大咳起来。
    胡竞之一边给她抚背顺气,一边拿起桌上的热手巾把递给她,一派亲昵关切之态,只要有眼睛的都可以看出来两人关系匪浅。
    好容易止住咳嗽,冬秀眼泪汪汪的抬头问他:“你怎么来了?”
    胡竞之拉过一把椅子,悠然坐下,嘴角噙笑的反问她:“我来请朋友吃饭,你呢?”
    唐才常和王稚萍早在胡竞之过来时便注意到他了,这个青年人气度翩翩、身姿秀挺,长得还那么斯文英俊,在人群里很是显眼,又与一群外国人言笑晏晏相谈甚欢,好一番自信飞扬的学者气度,叫人不为他瞩目都不行。
    却不想这人径直走过来,与宝先生一副熟稔亲昵做派,据他们所知,宝先生在随丈夫来北京前,可从没出过她们那个小县城,不大可能认识外男。
    这个人要么是她嫡亲的兄弟,要么就是他丈夫,看对方那副神情和举止,定是丈夫无疑了。
    果然,不待他们再猜测什么,宝先生便介绍道:“我是朋友请吃饭,一直听你说这六国饭店多么了不起,就顺便过来长长见识啊,这位是唐先生和王小姐,这是我先生,他姓胡。”
    这介绍很是敷衍,除了一个姓,基本没有透露出任何其他信息来。
    胡竞之也不揭穿她的小心思,只礼貌客套的与两人打过招呼便告辞离开了。
    冬秀大舒一口气,也不想再逗留了,正好三人也吃完了,该说的也说了,便匆匆起身离开了。
    只唐才常向胡竞之离去的方向看了一眼:他总觉得这个青年人看着有些眼熟,不知在哪里见过。
    晚上,胡竞之早早回来了,也不多问也不多说,只笑意盎然的瞧着她。
    冬秀看他一脸“我不拷问你给你机会主动坦白”的样子,真是压力山大。
    哎,在这个时代,女人无社交哇,即便有,也是一群家庭妇女窝在一起八卦些家长里短而已,对绝大多数男人来说,他们的妻子是不该也不可能有什么私生活的,像冬秀那样敢在没有丈夫陪同的情况下跟陌生男子和女子一起到饭店去的,简直有些惊世骇俗了。
    她想了一下午也没想出来什么合适的理由把这事儿混过去,索性便直说了,毕竟比起被人怀疑她一个已婚女子私会陌生男子来说,她是个小说家的身份更容易被接受和原谅。
    “好吧,我告诉你,其实那两个人都是报社的编辑。”
    “编辑?那他们找你干什么?”
    胡竞之再怎么大开脑洞,也绝对想不到自己妻子会是一个能使编辑亲自上门约稿的知名小说家的,他想起自己最近正在编纂的一部华国哲学史考证,因他现今有些名气,已经有很多出版社都与他约过稿了,希望能获得此书的出版权,不过他一直没有答应,莫不是这些人打算走裙带路线,从冬秀姐入手,诱她来与自己吹枕头风?
    假如冬秀有读心术,这会儿肯定就顺着他的脑洞往下说了,可惜她没有,这会便只能老实道:“也没什么,就是我之前往那个报社投过些稿件,你也知道咱们乡下什么情况,你那么晚才回来与我成婚,那些人少不了要说些闲言碎语的,为了排遣烦闷,哥哥便搜罗了些报纸回来给我取乐,我看那上面老有什么征文广告,闲来无事就写了几篇,只当打发时间了,这次也是巧了,那编辑刚好也来北京了,就请我吃个饭什么的。”
    胡竞之有些惊奇又有些释然,打趣道:“原来冬秀姐还是个才女呐,失敬失敬!”
    一边说一边还正儿八经的给她拱手致意,现今时代不同了,女孩子们也能出来上学堂了,有的还能出国留学,出门工作呢,甚至还有自己办实业的,能力魄力皆不输男子,像冬秀姐这样往报纸上发些小诗小词的闺阁女子也不在少数,都是值得鼓励和尊敬的新女性。
    是的,胡竞之听她说完,已经认定她不过是写了些无病呻吟、儿女情长的小诗词给报社,而且还很幸运的被采纳了,现今报纸上多是这样的女子,也不算得什么稀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