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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53节
    王稚萍例行过来取稿时,知道她伤了胳膊,好几天没法写稿,十分忧愁,幸而被冬秀拿存稿安抚住了。
    “先生,您不知道现在这小说有多火,好些读者都不满意,一直来信请求咱们每期多放点内容上去呢,现在可万万不能断稿,要不然我们报社恐怕得被那些读者投诉信件给埋了,而且您的小说极受外国人欢迎,自从转载到外文报上后,追着您的连载的外国人可不在少数呢,听说他们已经有人着手准备把它转载到外国的报纸上去连载了!”
    她的小说里有很多高科技产物,这对经历了两次工业革命,尝到了机械化好处的外国人来说自然极有吸引力,本来现在也是各种器械发明的喷发期,外国人对她作品里那些具备高大上功能的东西当然也极有兴趣。
    冬秀对此倒不是很惊奇,毕竟她的第一本小说《提刑官宋慈》早就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在国外已经流行了很长的时间了,直到去年,她还收到了一笔再版分成费呢,而且它还带火了《洗冤集录》这本早就被销往欧洲的鼻祖法医笔记,在那些侦探迷眼中,这本小说一度与《福尔摩斯侦探集》并列为本世纪最出色的侦探小说,深受追捧。
    这本关于未来世界的小说,世界观不仅宏大,而且胜在严密详实,极具真实感和带入感,好些人都觉得这是一本预言小说,因为文中的各项逻辑实在太严密了,描写太详细了,实在叫人找不到可以出戏的点,不得不信以为真。
    更别提里面提到的关于世界格局、科技水平、教育体系、医疗系统等等各样新奇的事物,简直给了人无限的启发和想象,再加上新奇的设定、轻松的氛围、幽默的文笔,任谁都能在里面找到自己感兴趣的点,外国人自然也是一样的,受欢迎也是理所应当。
    “先生,北京最近出了个大新闻您知道吧!”王稚萍拿到存稿,心下宽松,便与她八卦起来。
    “知道,你说的是夏教授离婚案吧?”
    那位夏先生倒真是雷厉风行,说打官司,便真的转头去了法院递交诉状,要与那个女人离婚。
    呵,离婚本就算个稀奇事,何况这还闹到法院了,这个新闻简直在一瞬间就燃爆了京城人民的八卦之心,各大报刊闻风而动,每天派记者蹲守在法院做现场实时报道,茶楼酒肆里的说书先生也十分与时俱进,对此事进行各种犀利点评,这桩离婚案,甚至惊动了政府,要借此进行新政策、新婚姻法的宣传,一时间,夏教授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被各类吃瓜群众反复咀嚼以下饭娱乐。
    可惜的是,家庭伦理本就是乱麻一团,又天生自带噱头,吃瓜群众才不会为夏教授的遭遇而义愤填膺、打抱不平,反而以一种看笑话的心态嘲他自作自受,甚至有人说他“当初既然连老婆都可以送给别人,现在给别人养养孩子又怎么了!”,那个女人固然没讨到好,可夏教授本人也与现代那黑红的网红一般了,大家一谈起他便瞬间联系到这起新闻,而不再把他当一个教授和学者看待了。
    况且夏先生在法院上态度十分强硬,根本不接受调解,连一个子儿也不肯给那个女人,这在外人眼中未免显得过于刻薄和尖酸,一时间,使得原本还很理解他的人纷纷转而同情起了那个女人来,夏先生本人的名声自然也就一落千丈了。
    这个离婚官司打得可谓是两败俱伤!
    王稚萍感叹道:“这位夏教授也真是太无辜了,好人没好报,最可气的是法院的最终判决,简直毫无道理!”
    冬秀每天都在报纸上跟进这件事的进度,倒还没看到判决书出来,忙问她:“判决出来了?是哪家报社报的,我怎么没看到?”
    王稚萍得意的笑道:“当然是我们报社啊,您忘了我们的主报是做什么的了?我们报社的记者今早就在法院审判庭里呢,最后的判决就是夏先生与那个女人正式离婚,以后两不相干,互相不得骚扰对方,但是夏先生得一次性付给那个女人两佰元!我看那法官是看那女人和自己孩子在庭上哭得可怜才做了这样糊涂的判决,这简直是看谁会装可怜就判谁赢么!”
    “那夏先生答应了?”当初不就是被那个女人狮子大开口给恶心到了么?
    “不答应又能怎么样,法官说只要有婚书,在法律上那女人就算是他的原配,离婚理应付给她赡养费,倘若夏先生不服,呵呵,那赡养费可不就只是两百元这么简单了!”
    可冬秀却犹有疑惑不解:“夏先生曾送她去学堂念书,她也算接受过新式教育的,怎么,怎么……”
    冬秀不知说她无耻还是无知,甚或两者皆有,总之观她做派,一点也看不出她是念过书、接受过新思想熏陶的人,简直像个在市井中混迹的人。
    王妈接上她的话补充道:“怎么那么像无知泼妇,地痞无赖是吧!您是不知道,那女人骨子里就是个轻浮浪荡的性子,那时候的女学生多新鲜呢,就是找婆家也会被人家高看一眼的,她那时候又有几分姿色,被人捧着惯着,进学不到半年便被人花言巧语的给哄住了,跟人私定了终身,还怀孕了,就索性离开学校自个儿搬到男方家里住去了,那男的不过就是玩玩,也没想娶她,他家里老太太更看不上她这样的,还很是闹腾了一番,当时也算那儿一桩隐秘的新闻了,这还是她当年的同学兼同乡在看热闹的时候讲的呢,所以呀,这女人不仅骗了夏先生好几年的学费,还骗了他一大笔什么新婚礼金呢,呸,那时候他们都怀上第二个孩子了,只是家里败落了,所以才想到讹夏先生的,也许就是看夏先生太好说话太好骗了,所以这次居然找上门来闹了这么档子事!”
    冬秀知道了事件原委也很是无语,原来夏先生败给了对方的无耻和贪心,还有自己的好心和良心,简直教人对人性感到绝望!
    在第二天的报纸上,冬秀看到了这个叫人心塞的判决,还有一大篇对于新旧婚约的讨论,总得来说就是婚姻受法律保护,那些原配们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休弃的,然后冬秀又在几份妇女杂志上看到了几篇“庆祝”文,那些太太团的成员们大肆宣扬婚姻平等、原配至上的言论,很是搏了一波眼球。
    而夏教授经过这场风波,也是身心俱疲,又迫于流言蜚语,只得辞了京大的教授一职,在胡竞之的引荐下去了南方一所大学任教。
    其实从这场官司不难看出现今绝大多数人对婚姻的看法,守旧派依旧占据着绝对的优势,自由恋爱往往也刚不过父母之命。
    想必这件事过后,那些想要摆脱旧式婚姻的人就要面对更多的压力了。
    她不由的也会想到自己和胡竞之的婚姻,他们就是典型的旧式婚姻,在外人看来还是极不相称的一对,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对胡竞之的婚姻感到惋惜,孜孜不倦的劝他离婚呢,为了消除这种声音,胡竞之硬是慢慢的变成了个炫妻狂魔,在冬秀看不到的地方,对她大加赞美,毫不吝啬的表达他的爱意,这些都是那些被他炫得头晕目眩的朋友们来家里做客时告诉她的,有人还说:“哎,胡太太,你是不知道竞之有多么爱你,就是你给他煎了个鸡蛋,他也要跟我们炫耀一整天呐,恨不得把你夸出花来!他现在的口头禅就是‘我太太’,我们一听他这话头便得赶紧四散逃开,免得被他肉麻到!”
    实话说,他们的婚姻之所以没有像其他的旧式婚姻一样相敬如冰、同床异梦甚至互相怨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胡竞之这个人的人品,当然,他们现在能这样的恩爱美满,是两个人共同的作用。
    可冬秀相信,假使她真的是个小脚且不识字的村姑,胡竞之一样会娶她,也许两人不能相爱相知,可他也一定会尊重她爱护她,尽到他作为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第86章 掉马甲
    离婚官司的风波逐渐平息,冬秀的胳膊也终于养好了,便又在王稚萍殷切的眼神中重新拿起笔开始了写小说。
    冬秀现在不仅要进行小说连载,还要写写番外、作者有话说和走进科学系列短文,一时间倒比以前忙碌了许多,作息时间也与胡竞之这个上班族一样了,每日朝九晚五的窝在房间里写写写。
    有一次,夫妻俩正你侬我侬的腻歪着,胡竞之摸着她的手疑惑道:“你这手上怎么起了茧子?”
    冬秀摩挲着自己中指侧面的茧子,不以为意道:“写字写的呀!”
    她一向很注重保养,也是经常会做手膜的,可即便如此,以就她现在每天四五千手写字的任务,这茧子也是别想去掉了,她可从没想过自己还有写字写得手生老茧的一天呢,即便前世经历高三那样的炼狱期也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啊,想想自己还感到怪骄傲的。
    胡竞之一向知道自己太太与一般后宅女子不同,不是那种整天围着锅台和丈夫转的人,反倒很有自己的想法,十分懂得享受生活,又记起她年前说过的要写了文章给报社,估计这茧子就是这么来的吧,只是不知道她是手太娇嫩,还是真的写了许多字以至于都长茧了,他个人是比较偏向于后一种情况的。
    毕竟被退稿要求修订,甚至重写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的,难道冬秀姐的文章还没有发表,一直到现在都还在修改中么?
    “你年前不是说要写写关于未来的文章么,现在如何了,写完了吗?”
    倘若还没写完,他倒是可以建议她去借鉴一下宝先生的新作,现今市面上最火的关于未来世界的小说连载,便是他们学校的教授们对此也极为推崇,里面的世界观设定不仅新颖,而且十分的完善,丝毫叫人挑不出错来,仿佛未来的世界真就是那样一般,其中一些观念,例如义务教育、卫生防疫、基础建设等等,也极具启发性,认真推敲起来,未必不是一条条强国救民之道。
    便是以前不大瞧得上宝先生的人,现今也对他大有改观了,再不能把她与一般通俗小说作者等同起来,小说中那看似信手拈来的一条条设定和举措,未必就不是作者心中的抱负和理想,况且还能写得那般详实,与其说是虚幻的小说,不如说是一部宏观的未来发展指向的巨作,非有大智慧和大远见的人不能作出来,普通的小说作者如何能有这样的眼力和见识,想法和魄力,况且他对全局的把控力也着实叫人佩服不已,连载至今也不是没人写信质疑他的凭空臆想,可居然被他一一在番外里给圆了回来,不仅使读者们看来更加清晰明了,便是世界观也越发圆满完善了,丝毫也没有偏差。
    这位宝先生不是第一个作未来向文章的人,却绝对是写得最好最成功的人。
    胡竞之对这位宝先生是极有好感的,甚至还十分钦佩,不止他从年少时就是这位先生的书迷,更因这位先生从始至终对白话文的亲睐,要知道,他也是倡导白话文运动的中坚力量,这位先生对白话文登峰造极的运用和庞大的拥趸无形中便给了他们莫大的支持和鼓励啊。
    冬秀姐要作关于未来的文章,那宝先生的小说无疑是最值得参考和借鉴的,倘若能从中得到一丝一毫的灵感也尽够她受用的了。
    “离写完还早着呢!”她这本小说非得连载个三两年的不能完呢,想想三年后,她手指上的老茧估计也得有个三两毫米、跟个小包似的了吧,真是叫人绝望。
    “怎么,写得不顺利,被退稿了?”
    被退稿也正常,有宝先生的未来文珠玉在前,报社的眼光可不就高了么,这也是她运气不好,偏与宝先生的文冲撞了,还都是一个题材的,可不就被碾压了么。
    想想这些年,每逢宝先生新文发布,读者们自然是奔走相告、喜笑颜开,其他的小说作者们却只能门庭冷落、暗自饮泪了,他的小说总能在第一时间夺去所有人的目光和注意力,大杀四方,所向披靡。
    偏他每次的小说题材还都那般新颖别致,一般人便是想要模仿也很是不易,以至于小说即便完结了,也依然能笑傲群雄、引领风骚好几年。
    冬秀姐若想在这个未来文的题材里出彩,只怕很是不易了。
    胡竞之这边想着要如何安慰和帮助他的冬秀姐突出重围,从宝先生的高压下杀出一条血路,冬秀却瞥他一眼,漫不经心道:“没有啊,已经发表了,现在正在连载呢!”
    要说早前冬秀因为一些顾虑,还有遮着隐着的心思,现在则大可不必了,胡竞之实在是个极有素质的人,完全不会反对自己的太太“舞文弄墨”,反而极为支持她,便是把她就是支付宝的事告诉他也没什么。
    这下胡竞之便惊奇了:“你是说你写的小说已经在报纸上进行连载了,你现在是在写连载小说?”
    他一面惊奇于她的小说能被报社顺利的接收,另一方面却更加惊奇于她的写作方式,连载小说可不是随便什么人说写便能写的,没有一定的掌控能力和作文水平,是很难进行的,纵观现今小说界,作连载小说的倒很不少,可能作出水平、作出成绩的却真没几个。
    不想冬秀姐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一鸣惊人哪!
    胡竞之忙追问:“发在哪份报纸上啦,怎么不与我说一声,我也好多买几份支持一下嘛!”
    冬秀心想,你要是能给我写一篇长评那才算是支持我呢,以胡竞之如今在学术界的崇高地位,他的长评足以叫冬秀的小说封神好不好,运气好的话,还可能史上留名呢!
    其实,以冬秀现今的地位和影响力来说,她已经算是个大大的名人了,便是不蹭胡竞之的热度,今后也必定会留名后世,只是她在现代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市民,早已养成屌丝心态,又因为不读读者来信,没机会感受过热烈的吹捧和彩虹屁,压根也没意识到自己如今是有多大的名气,只觉得自己算是个略受欢迎的小说写手,这个时代又遍地是牛人,她更加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了,压根得瑟不起来,不过有时候虚荣一会儿而已。
    冬秀也不再跟他绕来绕去的,决定自曝马甲,便直接把报纸取来给他看。
    胡竞之拿着这份自己每日必看的报纸,假装漫不经心的往后翻看,他从来只看宝先生在上面的连载小说,其他的便没有细看了,所以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冬秀姐居然也有小说在上面连载。
    要说胡竞之,那的确是一等一的聪明人,只要他稍微想一下便会明白,这宝先生的连载小说根本就是自己太太写的,要不然,有宝先生这本连载小说,报社干嘛还要再收一本同类型的呢,可他压根就没朝那个方向上想,谁会想到自己来自乡村、没上过新学堂的妻子竟然会是隐藏的大家呢,脑洞开得太大了呀!
    冬秀姐能书会写已经足够叫他惊喜了,再不敢想她居然会是自己都尊崇不已的大名人的。
    胡竞之直接翻过前两页—这两页最显目的版面里全是宝先生的连载小说—然后仔细扫视,企图找出冬秀姐的连载小说。
    冬秀在边上看出他的企图,不由哭笑不得,直接上手把报纸再给翻回来,指着连载小说道:“快别翻来找去的了,就是这篇啊。”
    胡竞之眨眨眼,再三确认她手指指着的的确是宝先生的连载小说,一时有些不知作何反应,过了好一会儿才揶揄的说道:“哦,你开玩笑呢吧,是不是见这宝先生与你写了同类型的小说,结果人家的大火特火,你的被退稿了,心里不是滋味啊!”
    冬秀傲娇的翻翻白眼:“不过一篇小说而已,我至于嘛!”
    然后干脆的拉着他到她的小书房里去。
    胡竞之和她两人各有一个书房,她的书房便是两人卧室里带的一间耳房,不过十来平,比起胡竞之的书房自然逼仄逊色不少,却被冬秀收拾的极为温馨雅致,素净的窗帘和桌布,怒放的鲜花,墙面上挂着她淘回来的各色手工艺制品,还有那码放整齐的书架子,文雅中却透着生活的气息,叫人感觉十分舒适和放松。
    胡竞之还是第一次到这个房间来,不想这真是一个小书房,他一直以为这是冬秀姐绣花缝纫的地方呢。
    “那,这是书稿!”
    冬秀把自己手写的稿件给他看,她所有手写的书稿都有要求报社给她寄回来,最开始是有哥哥替她誊抄,她的书稿便自己收集了,后来便养成了习惯,而且也觉得那是自己一笔一划写出来的,费了不少心血,给报社用过就扔倒是可惜了,便特地找报社回收了收藏起来。
    胡竞之因为经常与她一起写日记、写家信,对她的笔迹很是熟悉,何况冬秀姐那笔娟秀中透着刚劲的钢笔字也实在独特,十分的赏心悦目,他绝不会认错:这的确就是她的手稿无疑!
    这么说来,她的的确确就是宝先生了!
    “那你一定有未来世界的存稿吧,快拿来叫我先睹为快!”
    嗯?
    你这平静的反应是怎么回事,知道自己媳妇的隐藏身份了,不该大惊小怪一下以示尊重嘛,就算她只是个通俗小说作者,那也应该对她走出家庭,成了有追求的新女性表示一下祝贺啊,好歹满足一下她的虚荣心嘛。
    胡竞之这样的平淡反应,叫冬秀又是失望又是不满,按说,胡竞之这样的绅士暖男,现在最少也该给她送束花好伐,毕竟她给家庭创收了啊,好吧,胡竞之本人赚钱能力一流,他们家一直就不缺钱,而且还能跟散财童子一般,不断的资助别人,很久之前起,冬秀就再也没把胡竞之上交的钱拿去银行存起来了,他们过着十分潇洒摩登的月光生活。
    其实胡竞之只是表面平静而已,他是震惊太过,反而不知道做出什么反应了,毕竟也是有历练的人,总不至于激动得大叫大跳吧,而且冬秀姐自己也一幅没什么了不起的样子,仿佛不知道这个消息会给人带来多大的刺激似的,他就更没法把心中那股激荡之情表现出来了。
    况且他现在真是蒙圈得很,倘若冬秀姐现在告诉他自己也跟小说里的林与文一样是从别的时代穿越来的他也不能更加惊奇了。
    从某种程度上说,胡竞之在这一刻真相了!
    冬秀觉得好生无趣,又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也不矫情,直接把存稿给了他。
    她写文的速度总是比连载快的,手上早已积攒了不少的存稿,拿在手上也是厚厚的一摞,很是叫她安心,要不是因为有了这些存稿带来的底气,她才不会贸然去写走进科学系列呢!
    胡竞之拿着翻了翻,发现每一页的字迹都十分的工整清晰,毫无潦草的迹象,压下心里那些激荡的情绪,问她:“这都是你重新誊抄的?”
    他也是报社和出版社的常客,对里面的一些事也知道不少,晓得作者有时候来了灵感,自然是一通笔走龙蛇,挥毫泼墨的,快速的书写之下,字迹潦草到有时候作者本人也不大认识也是有的,但少有人会重新再誊抄一遍再交给出版社的,多是由出版社的编辑自行校对修订,因此还闹出不少笑话和误会呢。
    冬秀姐,哦不,是宝先生,能把自己的文章重新誊抄一遍,那可是极为不易的,不晓得要耗费多少精力和时间呢。
    “当然不是,这就是初稿,你看这里,不还有我改过的错别字么,”冬秀指给他看稿件里修改的地方。
    “你是说,你写小说能一次成稿,不用再修订润色么?”这得多有信心和文才才能做到一步到位啊,除非那些情节早已烂熟于心,写的时候也极有把控力,才能保证不出现偏差。
    “绝大多数时候是可以的,有时候删改的地方太多了自然是要重写一遍的,不过我已经打好了细纲,所有的情节和走向基本都已经设定好了,所以才写得比较顺畅!”
    她现在已经完全适应了手写小说的节奏,这种手速完全跟不上脑速的状态也早在不断的磨合锻炼下找到了最适宜的平衡方法,就连一度最困扰她的繁体字问题,现在也得到了解决,日更三千完全不是问题啊,只是手上会生茧子罢了。
    胡竞之听她说话,由衷的感到钦佩,也终于意识到面前的人果然便是宝先生本人。
    “你既然便是支付宝本人,那怎么外界一直都说支付宝是个年青男子,还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冬秀得意道:“那是我特意披的马甲啊!一开始我往报社投稿,都是叫我哥先誊抄了再托熟人去操作的,这样就没人知道写小说的是我啊!”说到这里她又特意嘱咐胡竞之,“这事儿你知道就行了,可别漏出去了!”
    现今知道她本人的也不过寥寥几人罢了,还都是报社里值得信赖的人,她早与他们有协议,倒是不担心他们会泄露出去。
    “为什么?这不是个好事嘛?”
    胡竞之想不明白,就宝先生如今在小说界的名头,说声独占鳌头、呼风唤雨也不为过啊,多少人想要这样的名誉而不得呢,况且这是多么荣耀的事啊,怎么还藏着掖着的呢?
    “我就只想过平静的日子,又不想出风头,倘若别人知道支付宝是个女的,还是社会名流的妻子,你自己想想,咱俩以后还有这样平静的日子过嘛。”
    胡竞之见她说得恳切,完全不像是什么迫于保守思想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心里也很是舒坦,“好吧,既然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我自然尊重你!所以外界传的那个人是大舅兄?”
    “可不就是,你也知道咱们家乡有多重规矩,况且我第一部 小说还是写的《提刑官宋慈》,里面不乏血腥重口的情节,倘若被人知道是个闺阁女子写的,那还了得,只怕我要被关到祠堂里泼狗血驱邪了!”胡竞之听她提起《提刑官宋慈》,心下一跳,可不就是,她既然是宝先生,那这些年来屡屡引起小说界动荡的几本小说可不就都是她写的吗,这样想来,她写第一本小说的时候不过才十五岁而已啊,何况她只是一个上过几年私塾的乡下女子,这是何等天纵才思才能写出那样精彩的文章啊。他一向自认为聪明过人,可比起冬秀姐的早慧天才,那又算得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