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瑾笑起来,将自己早就打好的腹稿伪装成脱口而出,如果您是我的妈妈就好了。
年纪小就是这样,直言快语不会被怪罪,只会被认为是赤子心肠。
伊红梅也不禁笑道,能有你这么懂事又聪明的女儿,那是我的福气啊!
按理说这种时候应该掉几滴眼泪的,如果伊红梅一冲动,挑明了认她做干女儿,那她往后的日子会好过很多,奈何于瑾生性就冷漠,实在酝酿不出来,干脆一转话锋,郑重其事的说道,虽然这辈子没有做您女儿的缘分,但您是值得我敬爱一生的老师,和母亲并没有任何区别。
这种话在旁人听来或许有些酸腐肉麻,可对一个在教育岗上竭尽全力的老师而言,无疑是最大的回报。伊红梅顿时红了眼眶。
穿越到这本狗血且毫无逻辑的小说中第四天,于瑾成功摆脱了那对糟心的养父母,顺利入住温馨舒适的班主任家,她非常满意自己的行动效率,怎么说呢,这来之不易的宝贵青春理应好好享受,不能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梁曼宁很快买了东西回来,还不等坐下歇歇,就被伊红梅叫去了主卧谈话,伊红梅大致讲了讲于瑾家里的情况,并提耳面命的嘱咐女儿,往后你得把她当成是自己家人,可不准欺负她,嘴上也按个把门的,别胡乱说话伤了人家的心。待会我做饭,你去把地下室的折叠床搬到书房里,再到大衣柜里找床被子铺上,顺便看看找几件你以前的衣服,先拿出来给于瑾穿。
伊红梅是慈师,严母,梁曼宁素来不敢顶撞她,只得老老实实的点头,心里却想,这哪是收留一个可怜的孤儿,分明是请回来一个祖宗,还要我来伺候
行,你出去吧,我给你爸打个电话。
知道了
因为伊红梅的态度,梁曼宁对于瑾或多或少的产生了些不满,所以她出门去拿折叠床的时候看到于瑾也没有对她笑,肃着一张脸走过去了,可没走几步,就听见于瑾在后面叫她,声音清澈又温和,像夏季傍晚染着草木香的微风,姐姐,要我帮忙吗?
梁曼宁想说不用,可一转身,撞进于瑾含着笑意的桃花眼里,不知怎么的,堵在她胸口的那股气忽然消散了,嗯你来帮我搬床吧。
好。
梁曼宁发现妈妈没有说谎,于瑾真挺懂事挺听话的,说是帮她搬床,可根本不用她搭手,自己一个人就把折叠床搬到了三楼。
看于瑾站在门边轻轻的喘息,梁曼宁心里就有点愧疚了,可嘴上仍不放松,是不是挺沉的,就说我们俩一块搬。
于瑾笑了笑,还有几分孩子相的脸上浮现出一种超乎年龄的从容平和,没事,不沉。
那你直接搬到书房里吧,我去给你找被子。
梁曼宁记得伊红梅的嘱咐,找到被子后又翻箱倒柜的找衣服,这些旧衣服都是她上高三时伊红梅买的,伊红梅怕她把心思用在打扮上会耽误学习,因而买的全是非黑即白的运动服,她不喜欢,考上大学以后就压箱底了,现在刚好拿出来给于瑾穿。
梁曼宁没吝啬,专门挑了几身名牌,我们俩差不多高,我的衣服你应该能穿,都是干净的,你要不要试试看?
九月末的白城到了中午依然闷热,于瑾住在宾馆里,虽然能洗澡,但不方便洗衣服,身上的校服穿了几日,脏倒是不脏,却也觉得别扭,听梁曼宁这么说,立刻点了点头。
于瑾在书房里换衣服,梁曼宁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没一会书房的门就被打开了,于瑾光着脚走出来,让梁曼宁一时怔住,没想到那宽松肥大的运动服穿在她身上,竟然意外的合身挺括,t恤的衣摆被随意掖在黑色运动裤里,完全显露出她的细腰长腿。
怎么样?还行吗?
梁曼宁回过神来,嗯了一声,又说道,挺好的。
她在心里接着补充,长得漂亮,皮肤也白,身材比例这么优越,就是披麻袋也能挺好,老天爷可真是偏心。
于瑾不知她心中所想,只见她态度时冷时热,并未全然接纳自己,打算再套套近乎,拉近拉近关系,姐姐大学是读什么的?
师范物理学。
居然和老师一样,你将来也会做老师吗?
梁曼宁脸色微变,有些生硬道,不一定。
于瑾敏锐的意识到,梁曼宁去读师范,大概率是伊红梅的意思,她本人并不喜欢。也就是说,这天聊死了。
正当二人相对无言,场面有些尴尬时,厨房里的伊红梅唤道,你们俩收拾好没?过来吃饭了。
走吧,吃饭去。
嗯
女儿难得回来,又是于瑾第一次到家里吃饭,伊红梅特地做了几道拿手好菜,于瑾连着几天牛奶面包的对付了事,这会看着桌上的糖醋排骨都移不开眼,也顾不上装假客套,实实在在的吃了三碗饭,她自己都有点不敢置信,真切感受到长身体的年纪有多可怕。
饭后,伊红梅接到电话要出门一趟,临走前让两个孩子把碗洗干净。
于瑾是个非常不喜欢做家务活的人,洗碗可以说是所有家务活里不喜欢之最,或许是懒人有懒命,她历任女友都勤快又爱干净,就连性格很孩子气的前任,也能把她的生活起居打理的井井有条,甚至苹果都会削皮切块再递到她嘴边。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寄人篱下就要有寄人篱下的自觉。
姐姐,我自己洗就行,你去歇着吧。
还是别啦,让我妈知道该说我欺负你了。
小半天的接触下来,于瑾已经摸清了梁曼宁的脾性,不过是个嘴硬心软又害怕妈妈的小姑娘,只要找到软肋就不难相处,这么想着,她慢悠悠的戴上了塑胶手套,对梁曼宁笑道,没关系的,我很快就能洗完。
梁曼宁微微抿了抿唇,两个人更快,赶紧洗吧,我待会还有事呢。
总共也没几个碗,两个人的确很快,不过十分钟,厨房就被打扫的干净整洁了。梁曼宁在水龙头底下冲了冲手,不待擦干,径直走进了书房。
家里唯一的电脑在书房,从书架上的各类书籍和墙壁上的装饰字画看,几乎没有梁曼宁留下的痕迹,书房的主人无疑是伊红梅夫妇,因而于瑾推断,梁曼宁高中期间应该被禁止使用电脑,以便全身心的投入学习。
所谓物极必反,离了班主任的掌控,梁曼宁就像一只自由飞翔的小鸟,做尽青春期时不敢做的事情。
比如玩网络游戏。
对女孩来说,2010年最风靡的游戏当属企鹅炫舞,于瑾虽然没玩过,但多少也了解一些,那些经典的曲目,精美的时装,绚丽的舞蹈特效,都是这个游戏吸引玩家之处。
不过留住玩家的还是游戏里的人际关系。
梁曼宁跟人约定好了七点半上线,一登录账号就把键盘敲的噼里啪啦响,聊得热火朝天。
于瑾假装看书,在旁边悄悄扫了几眼,被聊天内容所震撼,深觉梁曼宁乖顺外表下藏着一个叛逆且乖张的小女孩。
她在游戏里居然有一夫一妻。
一个老公,一个老婆。
所以这三个人是怎么在同一聊天室内和睦相处的???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这本书的小天使一定要多给锦鲤留言评论呦~你们的支持是锦鲤最大的动力~
第008章
于瑾实在想不通,干脆放弃思考,认真阅读自己随手拿来的书籍。伊红梅夫妇都是知识分子,书架上除了自身专业相关,还有古今中外的一些名著,涉猎极为广泛,而于瑾从小到大功利心都很强,学习语文只是为了应对考试,这会难得清闲,静下心来看看课外书倒也不错。
梁曼宁玩了一局游戏,抬起头来,见于瑾在认认真真的看书,心里猛地打了个哆嗦,已经预料到妈妈回来会怎么鞭挞自己,怎么夸赞她,这样可不行,要真是这样,小长假她就别想碰电脑了。
于瑾。
嗯?
梁曼宁很心虚的清了清嗓子,问道,你玩过炫舞吗?
于瑾虽然不是什么游戏白痴,但炫舞这一类游戏她从未触碰过,便摇了摇头,梁曼宁马上邀请道,我教你吧!
小女孩的心思都写在脸上,于瑾一猜一个准,即便对手里的书有所留恋,但她还是做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凑到了电脑桌旁。
梁曼宁道,这个特别简单,只要照着上面的符号按键盘就行,我先玩一局你看看,
好。
于瑾原以为梁曼宁如此积极,应该是技术高端的那类玩家,没想到她就是个初出茅庐的菜鸟,五星歌曲都勉勉强强的。
一局结束,梁曼宁动作潇洒的活动了一下手指,语气略得意的问,怎么样?
于瑾拍她马屁,这也叫简单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把梁曼宁拍的身心舒畅,这是五星的,所以有点难,我给你调两星,你试试看。
说完,梁曼宁起身给她让了位置。
看着屏幕上花里胡哨的界面,于瑾忽然有些感慨,这游戏风靡的时候她正上高中,心思全扑在学习和赚钱上,只偶尔听同学兴致勃勃的谈起,没想到重回青春时代,连这种错过的潮流都能体验一把。
还挺好。
开始了开始了。
按上下左右和空格就行吗?
对,快按!
这游戏,确实,特别简单。
梁曼宁眼看着那纤细修长的手指不慌不忙的敲击着键盘,像是一道不会出错的程序,精准无误的卡在点上,从始至终连击未断,和她最初接触这个游戏时的反应,简直是天壤之别。
她给自己挽尊,看吧,我就说两星很容易,这回你试试四星。
好啊。
于瑾玩了一局,已然掌握规则,手指动作更为熟练,轻松拿下第一名,让梁曼宁目瞪口呆。
你这再来!五星的!
其实这种时候,于瑾应当表现笨拙,可她胜负欲望实在很强,不想输掉比赛,五星也竭尽全力了。
你真是第一次玩?
可能,有点这方面的天赋。
梁曼宁这下心服口服,难怪我妈说你聪明,脑子好做什么都容易,玩游戏都这么厉害
于瑾听多了这样的话,早已习惯,正欲谦虚两句,虚掩的房门忽然被推开,伊红梅站在门外,眼睛瞪得像铜铃,跟黑猫警长似的,梁曼宁!你自己玩游戏就算了!还教坏于瑾!
这场景,别说梁曼宁了,就是很小就没了妈妈的于瑾都打心眼里犯怵。
不过再犯怵她也得替梁曼宁挡枪,梁曼宁要是因为她挨训,必然会恶化她们好不容易亲近一点的关系,因此她玩笑一样说,难道在老师眼里,我是一个会被游戏带坏的学生吗?况且是我求姐姐教我的,我今天已经把物理作业都写完了,想玩一会。
伊红梅闻言,目光稍稍温和许多,这样啊,那你们玩吧,我买了点水果,待会洗好了给你们送进来。
谢谢老师!
书房的门被重新关上。于瑾转过头,对上一双充满震惊又夹杂着羡慕的眼睛,怎么了?
梁曼宁不好意思对小自己几岁的于瑾诉说心事道,眼珠一晃,吞吞吐吐的道,没,没怎么那个,你来试试六星的吧!
虽然这类毫无技术难度的游戏对于瑾而言并无吸引力,但轻松悠闲玩游戏的感觉却格外有意思,她点点头,任由梁曼宁操控鼠标。
这个家庭没有熬夜的人,到十点半就各自洗漱去睡了,于瑾洗了个澡,平躺在不足一米宽的小折叠床上,枕着自己手臂琢磨着之后的打算。
伊红梅是个好老师,可掌控欲太强,这里只能作为临时的落脚点,不能久留,而在不干预剧情进展的情况下,距离她认祖归宗还有少说一年的时间。
这一年她得怎么过,才能过的好,过的滋润。
于瑾没什么凭借金手指成为大富翁的念头,那样未免太辛苦了,她的豪门家产足够她享乐一生,这会实在没必要折腾自己还在发育的身体,比起财富,青春是更为宝贵的,重活一回,于瑾想要个不一样的活法。
翌日,伊红梅做了早餐又出门去了,只留下一张纸条和三百块钱在餐桌上,纸条上写,梁曼宁的姥爷昨天晚上身体不舒服,伊红梅去看过后仍不放心,今天要带老人家去医院做个检查,中午就在姥爷家吃饭,让她们两个自行解决午饭,还让梁曼宁带着于瑾去商场买一双新鞋子。
真是的姥爷身体不舒服也不跟我说。梁曼宁愤愤的将纸条攥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是不满意伊红梅总把她当成小孩看待。
于瑾一边给她盛粥一边笑道,到了该让你分担的时候,你想躲都躲不掉,这样不好吗,天塌了都有人替你撑着。
梁曼宁斜着眼睛看过来,觉得于瑾小小年纪不该用这种老气横秋的口吻和自己说话,可转念想起于瑾的身世,她的神情立刻变得柔和了,于是揭过这个话题道,快点吃,待会带你出去买鞋。
这几日于瑾被那双挤脚的运动鞋折磨够呛,能换掉它简直是一桩值得放鞭炮扭秧歌的大喜事,当即埋头吃饭,像一只乖巧又驯良的小狗。
梁曼宁看着于瑾,觉得很奇怪,她不仅不心疼父母的血汗钱,反而满脑子想着要去哪才能买一双足够体面漂亮的鞋,若是这些钱不够,她又能从小金库里拿出多少来贴补。
她很少这么大方。
吃完早餐,二人打车去了金源。
要说白城也有那么几条繁华的商业街,而其中最热闹的当属一家酒店两家商场围绕而成的金源环路,这里不说应有尽有吧,却也称得上年轻时尚,比别处更值得逛一逛。
于瑾这些天多数时间待在学校了,周围全是干净利落的校服,偶尔看见几个发型略显辣眼睛的发型,也会及时用谭米雪那张漂亮脸蛋洗一洗。
乍出校门,她一时有些,有些难以接受这时代的潮流。
非主流?
你东张西望什么呢?
没什么,嗯就是,突然觉得你头发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