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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7章 好歹回来了
    兰泽每天听着小麦的新曲子。
    有的曲子,说实在的,写得不咋样。听着心里怪难受的。
    有的曲子,令人心情舒爽。但有个副作用,那就是不知不觉之间,忘了自己在放音乐。
    反正他不懂。评价的唯一标准,就是自己的心情。
    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回来的时候,整个夏天都快过完了。
    就连滚滚也已经正式入学,成为了商学院年纪最小的大一新生。虽然没有住进女生宿舍,但每个早上都有两三个姐姐,跑来男生宿舍喊他起床。这待遇,同起居室的七八个成年男同学,都有点懵。
    小麦带着兰纾回到大学城是在一个下午,金色阳光仍有夏日余威,炽烈灼人。
    这哥俩都晒黑了。兰纾晒成了小麦色,小麦晒成了古铜色。
    兰泽看到小麦日程里说要回校,他守在学生宿舍楼下面,终于见到了兄弟俩。
    看见俩人,他就忍不住问:“怎么不擦防晒霜?”
    “用完了,荒郊野外没地方买去,就这么晒着了。晒黑了反而不怕晒伤。”小麦回答,“不过后来我才发现兰纾晒不黑……”
    ……听起来很欠揍,但兰泽不打算揍他。好歹带着弟弟平安回来了,俩人都活得好好的。
    兰纾的脸色金灿灿的,显得格外健康。一寸多长的头发像一丛茁壮的杂草,根根竖立。
    如果不是身上带破洞和毛边的t恤洗得发白,看上去还算干净。这就是一只泥猴。
    小麦身上洞更多。腰上扎的外套像破布。长裤的一边膝盖是个长满了平行线的大洞,另一边膝盖补了块帐篷布。
    兰泽看得出来,哥哥给弟弟缝补破洞,比缝补自己的更加精心。
    “行啊,你还知道回学校。”
    “再不回来,北方要穿棉衣了。”小麦龇牙一笑。脸黑了,衬得白牙闪闪发光。“爸,你该不会是专门守在宿舍搂下面,就为等我们的吧?”
    “爱回不回。滚!”
    “哦好。”
    小麦背着大包,带着弟弟回宿舍,弟弟牵着高大的黑狗。
    兰纾长没长高,爸爸看不出来。反正小黑明显长大长壮实了。
    “爸!”小麦从起居室窗口伸头出来,“等我。”
    “我干嘛要等你?”兰泽仰脸反问。
    几分钟之后,哥哥牵着弟弟,弟弟牵着狗,又下楼来了。
    放下了行李,兄弟俩浑身轻松。
    “爸,走啊。逛街买衣服去。”小麦把胳膊放上了爸爸的肩,亲热得不行。
    兰泽知道熊孩子想让他掏钱。
    但这会,他忽然想哭。
    这孩子满不在乎的热络劲,有那么点像爷爷,又有那么点……像他妈回来了。
    “……行啊。走。”
    兰泽二话不说,带着俩儿子和狗坐车,上市里带他们逛街。
    大儿子小儿子,一人买了两身新衣服,买了双新鞋。他俩当场就换然一新,扔掉了攒满破洞和补丁的旧衣服,摆脱了大限已近的旧鞋子。
    兰泽还给狗买了个装东西用的马甲。
    这可把小黑乐坏了。狗儿子看着兰泽的眼神特温柔,就像看亲爹。
    带着狗不方便在外面吃饭,兰泽又带着他们回大学城。
    饿着肚子,他的心情莫名有些沉重。很多年前,他独自从大学城出来去市里,也有那么个人陪着他,瞎逛,瞎玩,最后还在一起吃饭。
    那时候,他也和今天的小麦一样,一分钱不掏。
    认真想想,好像他还没有现在的小麦大。大概,是霄霄和安安他们的年纪吧?
    忽然兰纾问:“爸爸,你是不是工作压力很大?”
    小黑关心地问:“噢!噢!”
    于是,小麦也问了:“怎么了,有心事?”
    “……想起你妈了。”
    “爸,你没事想她干嘛?”小麦的话听起来很无情。
    紧接着,他说:“有我想着她就行了。”
    “你懂什么。你连女朋友都没找过。”兰泽不想理他。
    “我懂。我有女朋友。”兰纾不客气地接了过去。“爸爸,我哥说得对!”
    “……”兰泽又想揍小孩了。
    这个小孩,他绝对打得过。
    “爸,你们早就离婚了。不是也一直活得好好的吗?”小麦反问爸爸。
    “所以我说你不懂。”
    “好吧。”小麦想了想,“我妈人都不在了。你想开点。”
    “你……”忽然被儿子安慰,兰泽还真有点不习惯。
    “我挺好的。弟弟也很好。”小麦说,“但你,今天看上去不太好。”
    “我只是……”兰泽想说,只是偶然想起来一些往事,心里却莫名翻涌起来。
    在情绪崩溃之前,他伸手摁住了小麦的脑袋。
    小麦乖乖地不动。
    “你这,你这……哎,你怎么一根白头发也没有?”
    兰泽在小麦脑袋上没看见一根白头发,于是伸手进去翻了翻。
    “爸,你好像说过的。”小麦无奈地笑了,“让我守孝到长白头发为止。看来,这是天意?”
    “或者,是你妈的意思?”兰泽念叨了一声,打住了。
    过于灵异。在小孩面前,不宜展开。
    小麦今年已经满了24岁。满头黑发,兰泽扒拉了个遍,也没见到一根颜色变浅的头发。小麦和兰纾坐在一起,头发比兰纾还黑。
    兰纾的发色随他男妈,是会随着光照变浅的深棕色。而小麦的头发就和小黑的毛色差不多。
    “你这还真是……奇了怪了。”兰泽放弃了儿子的脑袋。
    车已经驶进了校门。
    “爸,”小麦微笑,“回校我要考音乐学院了。争取春季入院。”
    “那你放弃大六了?”
    “嗯。兰纾想学琴,我的体感手套,他手小戴不了。”
    “我哥弹琴超好听的。”兰纾着急地说。
    “那再买一副手套?”
    “小孩子长得快。一副是不够用的。”小麦认真地说。
    “你要带他用音乐学院的设备?”兰泽点头,立刻又觉得不对。“他们设备是能让外人摸的嘛?”
    小麦打算带着弟弟上音乐学院,这好像充满了不正经。但是,爸爸完全没必要阻止小麦上进。
    他只是担心,这两个孩子会失望。
    “乐器坟墓的报废品可以随便摸。”小麦回答。“我打算选个调音或者修理的专业。目前还在琢磨。到时候带着他一起上课。”
    “你……”
    眼前的大儿子小儿子还有黑狗,眼神清澈明亮,殷切地望着兰泽。
    车缓缓地靠在路边停下了。
    孩子和狗下了车。
    “你还是先进了音乐学院再说吧。”兰泽隔窗看看小麦,又看看兰纾。说不定几个月之后,兰纾的兴趣转移了呢?
    小孩子兴趣变化很快的。
    “你有信心吗?”爸爸又问小麦。“别再出什么岔子。真考得上?”
    小麦这几年,根本没有好好学习吧?每个学期只选几门课,每个星期都压缩在两天之内,剩下的时间全是放假。
    这孩子这几年一直在吃老本。兰泽甚至怀疑他还能不能平安混毕业。
    至于音乐学院到底难不难考?考试就跟小马过河一样,你觉得是灭顶之灾,别人随便就趟过去了。会者不难。他这爸爸啥也不懂,上哪知道去?
    “要不你还是申请数学系读研吧?冯老说看好你。”
    “放心。我有信心,考得上。很可惜晚了俩月,不然的话,这学期我们就可以进学院了。”
    小麦说的是“我们”。老父亲不想吐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