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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本来叶旭尧是要亲自送林珑过去的,天亮之时有紧急公务找上门来,这才没能送林珑到新居,只能让细心的匪鉴代为相送。
    “不碍事的,都是在京城内。”
    林珑笑了笑,叶旭尧给找的新府邸离襄阳侯府并不太远,原是一犯事官员的府邸,后来被他给买了去,用以安置林珑一家几口最是合适不过。
    “那行,过两天我去看看,总要亲自瞧过才能安心。”叶钟氏拍拍林珑的手道。
    叶彭氏也扯了扯脸皮,“林姑娘到时候可别落下我这婶母才好。”
    林珑看了看这叶五夫人,心里对她没有多少好感,其实这府里其他几房的夫人与其姑娘,在这三天里面无一人给她下过帖子或者是请她过去坐坐,此刻这五夫人的话听来自然不太顺耳。
    哪怕心中不喜,面上仍然要道:“五夫人到时候不嫌弃就好。”
    “怎会?”叶彭氏笑道。
    “好了,上马车吧,别误了新居入伙的吉时。”叶钟氏催促了一句,瞟了眼身边的妯娌,脸色都紧绷着。
    林珑应了声,这才由香椽扶着上了马车。
    林家几人也礼数周道地告辞。
    马车驶出了襄阳侯府,在府外的巷子里奔弛,不过行了三刻钟的时间,拐了几个路口,这才到了林珑的新宅门口。
    大门口早已有人侯着,一看到他们到来,当即打开府门,马车驶了进去。
    林珑一直有掀车窗帘子打量着,大门高处悬着林府两个大字,看那朱红色的大门应是新漆的,可见叶旭尧当初寻这宅子是费了一番功夫的。
    匪鉴刚停下马车,林珑由香椽扶着下马车,就看到匪石领着仆人上前,当即就给林珑行了礼,“林姑娘,您看看这府邸有什么缺的?尽管吩咐小的,小的立即去办妥。”
    林珑惊讶地看了眼这两个小厮,“你们都过来了,那叶公子身边谁侍候?”
    “还有其他匪字辈的小厮,爷只怕林姑娘这边没有安顿好,其他的都不重要。”匪石笑嘻嘻地道,从怀里掏出一叠下人的卖身契,“这是爷给林姑娘置办的奴仆,林姑娘收好。”
    林珑接过,随手翻了翻,约莫有二十人许,不禁咋舌,加上自家这边的七人,近三十人,只怕光嚼用也要花不少,算了,他这一番心意,她也不好践踏,顺手就递给了绿姨娘,“二娘,你拿着吧。”
    绿姨娘也没有客气,接过就放时袖口里。
    林琦远眺了一会儿,好奇地问道:“这宅子有多大啊?我瞅着不小呢。”
    “也不是很大,不过是五进五出的宅子,这边往里走就是主院……”匪石一边带着林家人进去里面一边介绍着。
    林珑仔细看了看,这宅子如果住襄阳侯一家子人,那自然是不够住的,可住自家这几口人真的是绰绰有余,她还嫌大了点,光是府里开支,心底暗暗一算账,顿时有几分肉痛。
    林珑逛了一圈,后面的宅子不打算住人,一家几口人还是住在一个院子里比较好,选了二进院,将主屋给了林栋去住,她与林琦住在东厢房,绿姨娘住在西厢房,再来的奴仆大多安置在一进院与二进院的倒座房里,这样一看倒也像模像样。
    收拾一应家什也花了不少功夫,一家子坐下用午膳的时候,已过了午时。
    林琦磨着林珑要逛街去,这次回来京城在叶家与权家两地停留过,早就腻味了,还是到街上逛逛好。
    “姐,我们就去逛逛脂粉铺子嘛,看看人家卖什么货?”林琦找着理由。
    林珑没好气地刮了刮她的俏鼻梁,“那走吧。”
    林琦欢呼起来,这次出行只有姐妹俩以及香椽素纹两侍女侍侯外,还带上了匪鉴当护卫。
    两人乘了马车到那繁华的街道上,就弃了马车徒步行走。
    放眼看去,满街都是人头涌涌,林琦看得目瞪口呆,“京城果然还是京城啊,这人真多。”
    “别一副土包子的样子,让人笑话。”林珑将她头上的纱帽拢好。
    林琦热情地揽紧林珑的手臂,“姐,我觉得我们开脂粉铺子一定比在苏州赚钱,你看这么多人,我们苏州那是没得比。”
    林珑但笑不语,拉着小妹开始逛起来,过了几天紧张的生活,这时候放松一下格外的兴奋。
    两姐妹逛了一圈下来,匪鉴的手中提了不少东西。
    在一间银铺前,林琦看上了一只做得栩栩如生的蝴蝶簪子。
    “老板,拿这个给我看看。”
    林琦话音刚落,另一道女声同时想起,她不禁抬眼看去,只见这名少女身穿紫色衣衫,并没有戴纱帽,被她大大咧咧拉着的男子一脸的不满,又不好推开她,脸色难看至极。
    那个老板刚把蝴蝶簪子拿出来,林琦与那紫衣女子各执一端,谁也不相让。
    林珑刚一回头,双眼就与那臭着一张俊脸的男子对上,双方一阵错愕。
    那男子不顾紫衣女子与林琦的争执,走到林珑的面前,居高临下地打量她,语带不屑地道:“是你?你怎么回到京城了?”
    ☆、第九章 出手
    因他的走近,林珑的面前笼罩下一片阴影,哪怕他比三年多前的记忆中要高大成熟了不少,这个人她自然一眼也能认出,不正是她之前那个姓沈的未婚夫嘛。嘴角一撇冷笑一声,不客气地回了一句,“这是皇城天子脚下,你呆得,我就回不得?”这人太把自己当根葱了。
    沈之良的鼻孔不屑的一哼,这丫头是比三年前长得更好了,五官长开的样子颇为漂亮,初见时他也微微惊艳了一下,可这性子比起三年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讨厌之极,“林珑,别给我耍花样,你现在家道中落,自个儿知道自个儿的身世,要落魄也别到我面前来,怎么求我可怜你?”
    林珑不怒反笑,这人眼睛长在头顶上吗?她这一身装扮虽然不是富贵之极,但也不是一般小门小户的女子穿用得上的,叶钟氏挑衣饰的目光那是不容人置疑的,“我看沈公子出门忘了吃药吧?现在像条狗般逮人就狂吠,实在让人不齿。再说我富贵也好落魄也罢,与卿何干?”不屑地斜睨他一眼,“好狗不拦路,你给我滚开。”
    沈之良的脸色紧绷,林珑这副挑衅的样子让他相当不爽,三年前她在自己面前撕婚书的样子还厉厉在目,以至于一眼他就能认出她来,“别给脸不要脸,你现在求着我纳你为妾,我也还要考虑一二。想当初你我可是订过亲的,你若要落魄到别处去,别来碍我的眼。”
    林珑还从没有见过有人如此蛮不讲理的,这姓沈的是不是有病?“真好笑,谁要当你的妾?你未免太看得起你自己了。”伸手一把想要推开他。
    沈之良眼明手快地一把拽着她的手臂,恶声恶气地道:“林珑,我告诉你,你最好乖乖地滚出京城,这一辈子都不要回京城,听到没有?”
    林珑也咬紧一口银牙,双眼冒火地看着他,“沈之良,我也告诉你,我还要在京城住得长长久久,这你管不着。”狠狠地一脚踩上他的脚背。
    沈之良吃痛,一把甩开林珑,这个可恶的女子。
    林珑也不惧地瞪着他,想要比眼大,她还不至于输给这么个心眼似小眼的男人,真没见过比他更恶心的人。
    另一边的林琦与紫衣女子仍旧争执着,只听到那紫衣女子蛮不讲理地道:“你给我松手,这是我先看上的,就是我的,听到没有?”
    “你才给我松开手呢,你算哪根葱?”林琦自然也不相让。
    紫衣女子气不过想要回头找男人给自己找回场子,“沈公子?”唤了几声也没见未婚夫应声,恼怒地回头一看,哪里还有人?四处一睃巡,看到未婚夫正与一戴着软纱帽的少女站在一块儿,似乎在亲热地说着话,脸上升起怒容,哪里还顾得上与林琦争蝴蝶簪子?
    松开执着簪子一角的手,三步并做两步地上前,示威般地站在沈之良的身边,霸道地指着林珑问男人,“她是谁?”期间仍不忘恶狠狠地瞪了眼林珑,记忆里似乎并未见过这人,指不定是些什么不正派的女人。
    林琦掏出钱给那银楼老板,一回头也看到那边的情形不对头,急忙跑到长姐身边,急道:“姐,发生什么事?”抬头看了眼沈之良,一时间怎么也想不起来。
    沈之良一直是不喜鲁慕青这未婚妻,斜睨了眼林珑,但在却道:“不就是遇上了我那前未婚妻……”
    话还没说完,鲁慕青怒道:“她还来缠着你?她不是离京了吗?”随后想到这女人八成是在外乡过不下去,又想回来搏同情好入沈家的大门,遂怒看向林珑,“沈公子是你可以纠缠的人吗?当年婚也退了,你怎么这么不要脸?长得一脸狐媚相,我告诉你,这辈子你别想再缠着他不放,我是万万不会同意你进门的?”
    “你胡说八道什么?”林琦怒道,“什么沈公子,谁稀罕,我姐值得更好的。”
    林珑简直想要抚额了,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一把拉住小妹,她还记得那会儿林琳跟她说过沈之良的未婚妻是鲁将军的女儿,这可是个粗鲁的姑娘,万一动起手来,吃亏的必是小妹,自己挡在她身前,“你们两人简直不可理喻,不愧是‘天作之合’,你放心,我啊还不至于做贱自己嫁到什么沈家去,这么一块臭狗屎还是留着姑娘自个儿捂着。”一把拉起小妹转身就要走,忍不下那口鸟气,又再道:“你可要捂好点,别掉了,不然熏到别人就是你的错。”
    林琦也给了面前这对不要脸的男女一个鄙视的眼神,这会儿总算记起三年多前这男人恶劣的行径。
    一旁见到争执围观的民众听到林珑的骂声,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沈之良与其未婚妻鲁慕青的脸色都黑了,他们一向自诩高人一等,何时被人如此侮辱?
    鲁慕青看到这对姐妹花要离去,上前一把拽着林珑的手臂,“你不许走,有种的就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还没有敢这样骂她。
    林珑冷笑一声,“怎么?听骂听得没过瘾?那好,我成全你,你要听哪句?是说你捂着臭狗屎那句吗?还是……”
    “放肆!”鲁慕青怒喝,举起手来就要动粗。
    沈之良的眉头一皱,这是大街大巷,这鲁慕青还要不要脸?
    林珑戒备地看着她,眼角瞟向身边的匪鉴。
    匪鉴会意地点点头,只要这鲁慕青真个动手,他就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来。
    “青姐儿?”
    就在鲁慕青要失控的时候,不远处有妇人威严地唤了一声。
    鲁慕青一把甩下林珑,委屈地回头看向两个相携过来的中年妇人,朝其中一名穿着藏色滚黑边回纹褙子,下着深蓝凤尾裙的妇人道:“娘,这个臭女人欺负我……”
    鲁丰氏瞟了眼身边的沈方氏,给女儿使了个眼色,在这未来婆母面前还是收敛一点为好,看到女儿委屈地低下头,她才客气地看向沈方氏,“沈夫人,这孩子嫉恶如仇惯了,见不得不平事……”
    “什么叫嫉恶如仇?口出恶言还要行恶事,这样就见不得不平事?”林珑讽笑出声,“这样的颠倒是非黑白,我总算是见识到了。”
    鲁丰氏闻言,绷着一张马脸瞪视林珑。
    沈之良也看向林珑,“你还不赶紧滚?你以为你是谁?不过是个破落户罢了,凭什么在此说些硬话?没这本事就不要放话。”
    林琦气不过地道:“这姓沈的,别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你可知道我姐的未婚夫是谁……”
    没待她把话说完,一直打量着林珑的沈方氏终于还是认出她来,“林家姑娘?”
    林珑也板着脸挺起胸膛看向沈方氏,“正是。”
    她没看向鲁家母女,径自由侍女扶着上前,皱紧眉头,“既然当年不屑于与我家联姻,那还在此纠缠做甚?凭白让人看了笑话,这脸面也要自个儿挣才有,当年我也是相当喜欢你,但如今各人有各人的命,你又何必再回来强求?”
    林珑发现拎不清的人真多,当年这沈夫人确实挺喜欢她的,这订婚之事也是她向母亲权美环提的,还当场给了信物,只是最后践踏她尊严的却也是她与她的儿子,眉毛上挑道:“沈夫人,我觉得你有必要搞清楚一件事实,我敢指天发誓,对你沈家没有半分念想,又何来的纠缠?这条大街是人人都走得的地方,难道你沈家把这街都霸完不让人通行了?”
    沈方氏皱了皱眉,她的丈夫是右副都御史,自然知道林珑这话有陷井。
    沈之良却道:“你若不是想要纠缠我,又何必跟踪我?还在此故意借机搭讪?”
    “谁要跟你搭讪?是你不讲理在先,真是岂有此理!”林珑还没碰到过如此不讲理的人,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实在不想成为别人围观的对象,她再度转身欲走。
    沈方氏也有意要离开,这件事传开来对她家没有半分好处,若是被人翻出来,必定会有人跳出来指责他们家背信弃义,在林则刚身亡就迫不及待地退婚,这样一来,名声必定臭了,还会影响丈夫的仕途。
    她一把拉住还要再说话的儿子,给他使了个眼色,要他别再闹。
    只可惜,还是有人不依不饶,只见鲁慕青极快地掏出腰间的鞭子朝林珑挥去,“不准走,你给我站住!”
    她一定要林珑给她认错,还要她滚出京城不能再勾引她的未来夫婿。
    “青姐儿。”鲁丰氏朝女儿怒喝一句,她这性子都是丈夫宠出来的。
    林珑感觉到身后的风声赫赫,一把将小妹揽到身前。
    匪鉴却是极快的出手要去抓住这条鞭子,不让它真的抽到未来女主子。
    只是有人比他更快地出手,只见到一名身着华服的男子的大掌一伸,抓住那条长鞭,脸色一沉,用力一拉,鲁慕青的身体往前一带,跌倒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可见对方是打定主意要她出丑。
    鲁丰氏急忙上前扶住女儿,顾不上发作。
    沈方氏也假惺惺地上前关心一番,“青姐儿可有摔着?”
    沈之良眼里闪过一抹兴灾乐祸,后来才忆及这人是他的未婚妻,又一副同仇敌恺的样子看向那出手相助的人,这不看犹可,看到不由得眉头一皱。
    “你没事吧?”
    林珑听着这略带着急的熟悉嗓音,眉头也紧皱了一下,还是行了一礼,“小女子幸得高国舅出手相救,并未受伤,在此谢过高国舅出手相助,不知高国舅什么时候回京城的?”
    高志的眼神一黯,“刚到。”没想到马车驶过这个地方时,远远地他就认出她来,看她有麻烦,不管不顾地就冲了过来,双目快速地打量了她一眼,她比在苏州城那会儿丰腴了一点,肤色白里透红,更见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