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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至此,兰天赐已然能确定,眼前的少年,灵魂里住的确确实实是沈越山。
    兰天赐放下手中的玉人,心里象热蜡滚过一般,他无法想象,尚未成年的沈越山,是凭着怎样的毅力,没有与宁常安相认。
    很快,水烧开了,少年将茶叶用热水滚过一遍后,泡了一杯茶放到他的面前,“这是用刑兰草制成的茶叶,可预防百病,你记得带回去,让染儿和兰亭每天喝一杯。”
    “为什么你拥有我外祖父所有的记忆,你究竟是谁?”虽然,心中已大抵确定眼前的人是沈越山,但他还是要问清楚,这其中的原由。
    少年在他面前坐了下来,神情恍惚,“赐儿,十三年前,在天行山下,在我弥留之际,看到了一个碧眸的男子……。”少年微微苦笑,手掌不知觉地抚上胸口,那里,那里再一次被碾成齑粉,明明隔了一世,但死别时的难舍,至今忆起,记忆犹新。
    那男人,风华正茂,一席妖治的红袍,站在他的竹榻前,俯身,将趴在他榻前睡着的宁常安抱在怀内亲吻着,一只手毫无忌惮、恣意放纵着,完全罔顾她的丈夫正躺在病榻之上。
    偶尔还抬首,朝着沈越山眯了一下眼,戏谑道:“书呆子,非礼勿视!”
    那时的他,最后存余的一口热血涌至咽喉,却无力吐出,目眦欲裂,干瘦的额上青筋突突暴起。
    直至他的一口气差点上不来,男人才意犹未尽地舔了一下唇瓣,修长的双腿交叠靠坐着在竹藤椅上,拥着怀中的妇人靠坐着,大掌依旧抚摸着宁常安的脸,碧眸微微眯着,带着嘲笑的神情,如同上天睥睨众生,“沈越山,你死了后,这妇人也是伏于兰御谡的身下,你又何必在意呢?”
    沈越山脸色苍黄,气息短促,视线模糊,已无法开口回应,他拼命地伸手,想打翻放在榻边案几上的碗,引起外面暗卫的注意,谁知碧眸男人随手便拿了碗,直接往地上一摔,碎裂声中,那人眉飞色舞地恣意挑衅:“喏,没人救得了你,那些人全睡死了过去。”
    沈越山面色灰败,几欲昏死,那人迅速拿出一粒丸子,塞进他的唇瓣,“喂,别死,爷还有事没说。不过,美色当前,让朕先温存温存,你先闭眼休憩片刻,缓缓劲。”
    沈越山差点气结。
    碧眸男子摸着宁常安的脸,碧眸里兴起浓浓的玩兴,他一下又一下地抚着宁常安完美精致的脸盘,光滑细腻的肌肤,简直比雪缎柔滑,比玉璧精致,惹得凤南天连连暗叹造物者的神奇,“沈越山,这妇人太美了,到了这年岁,操心又劳作,肌肤还是盈润如婴儿。瞧这样子,再过三十年,恐怕她女儿沈千染都老了,她还是风华绝代西凌第一美。”男人动作猥亵,偏生,姿态高雅,如同盛开在西方祭台上的一株红莲。
    碧眸男子惊叹连连之后,突然,抬首看着沈越山,“你确定,这种千年才能出的一个女子,是你区区一介书生能守得住?”他的手,从宁常安的后背处蜿延而下,至柔韧,紧致的纤腰时,谓叹出声,流连不已地抚摸着,低低一笑:“这女子,并不仅仅是为一个帝王而生,她是天下所有掌权者梦想,沈越山,你已经占了大半辈子便宜,如果不是兰御谡对她爱极生畏,既不敢对她施强,又不敢直接砍了你的脑袋强霸人妻,恐怕,她遇到任何一个强权的男人,你沈越山连宁常安的屁都摸不着一个,直接被人——”男子优雅地做了个砍头的动作。
    碧眸男子的粗言秽言,却奇迹般地令沈越山胸臆中的一口闷气散了,沈越山闭上了眼,往事如轻烟,一缕一缕在眼前掠过。
    遇到宁常安时,他年方不过十六,是上京赶考的秀才。
    因为路上的盘缠用尽,他雇不起马车,又担心误了春闱,便带了干粮,独自攀山越岭,由此,遇到了昏迷不醒在水上漂流的宁常安。
    他冒险救她,却与她双双被急流冲走,随着水流至天行山下。
    宁常安醒时,已失去记忆,想不起自己的名字和亲人,他和宁常安兄妹相称,在天行山村民的帮助下,两人养好伤后,他带着宁常安离开。
    他背着她走了三天三夜的路,脚底长了泡全都踩破了,可他一声也没有哼出来。后来宁常发现他的鞋子被撑得不象样,逼着他脱掉鞋子时,才发现整个脚都肿得不象样。
    许是那时候,宁常安对他产生了怜惜及感恩之情。
    思及此,沈越山微微睁开眼睛,用力转首,视线模糊地看着因为他的病,吃不下,睡不好,容颜憔悴却依旧美得让人无法眨眼的宁常安,神情里带着一丝幸福。
    他带着宁常安走出大山,到了城里,可宁常安那时的记忆已经全乱了,只记得她是在江南出生,那里有小桥流水。
    当时,俩人身上身无分文,他就卖了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买了一些纸和笔墨,在街上卖字画,赚来的银子带着她各个地方跑着,帮着她找亲人。在那里,整整流浪了半年,就这样错过了那一年的春闱。
    后来,宁常安的家人找到了她,并将她带走,他方知道,原来宁常安是西凌首富之女。
    离别时,她赠他红帕,两人约定,一个非她不娶,一个非他不嫁。
    第二年,他考上了状元,得到帝王器重,成了名满天下的才子。
    西凌的公主喜欢上他,求请帝王赐婚,被他拒绝,并直言他心中有人,帝王感念他的不攀附权贵,不但不强求,反而让他蟒袍加身,带着圣旨南下求娶西凌首富之女宁常安。
    没想到,宁常安拒绝了他。
    她坦诚相告,回家后,她的记忆已渐渐恢复,她想起,她早已与一男子私订了终身,并诞下一个儿子,只是那男子背弃两人的诺言,与她的师姐苟合,她一气之下带着刚出生不足月的孩子离开,途中与寻来的男子争执中,她与孩子双双落水。
    她已是不洁之身,不愿委屈了他。
    他不在乎她的过去,用一片赤诚打动了她,那一年,西凌首富之女,名满天下的第一美人宁常安十里红妆嫁给西凌才子沈越山,被传颂了整整十年。
    可他们的幸福很快就因为宁常安与那男人重逢而改变。
    那男人,竟是西凌的皇子兰御谡,因为夺嫡之争,受伤避入江南竹枝镇,被习医的宁常安所救,两人相爱,并诞下一子兰锦,却因误会,两人分开。
    兰御谡多年寻找宁常安下落,如今重逢,她已琵琶别抱,这让堂堂皇子如何咽处下这口气。
    先皇在世,沈越山受重用,兰御谡尚不敢造次,那些年,是他们二人一生最幸福的时光,不仅生下了长子,随后,又诞下女儿沈千染。
    先皇驾崩,兰御谡登基,他们的命运在一夜之间走进了死胡同。
    兰御谡明里暗里对沈家百般打压,让沈老夫人对宁常安厌非常。
    不仅如此,兰御谡还逼迫沈越山纳妾,这也是造成沈越山和宁常安之女沈千染自幼中了毁颜之毒,孩童时受尽欺凌,被庶母残害,十四岁时未婚先孕,被祖母囚于后院整整五年,最后,与儿子双双惨死的命运。
    想到女儿,沈越山干涸的眼角再一次湿润,这样的夏季,渗入血液的冰寒让他的身体不可抑制的颤抖,若不是他太软弱,若不是他太愚孝,怎么会让自己的亲身骨肉悲惨至此。
    若非是兰亭,屡屡逆天,改变沈千染的命运,他沈氏一门,早已死绝。
    何来今日,他还能与宁常安在天行山下厮守?
    “可是,我怎么瞧兰御谡这一对父子这么不爽呢?”碧眸男子“啧啧”几声打乱沈越山的回忆,突然,抱着宁常安一个诡异的倾身,朝着沈越山的脸吹了两口热气,碧眸眯如弯月,挑着一泓碧绿的水波,顽劣的表情下,声线带着丝丝的诱哄,“不如,朕帮你出出气如何?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朕想好了一计,所特别带劲,你要不要听听?”
    言毕,将昏睡的宁常安放置他的身旁,还细心地为她脱去绣鞋,看着那白皙晶莹的玉足,又忍不住俯身一吻,叹道:“可惜呀,可惜呀,她是兰天赐那小破孩的祖母,否则,朕必定也要一亲芳泽。”
    沈越山唇齿相颤中,一口气始终吐不出来,他实在恨,看着自己爱人被人浅薄,却连张口阻止的能力也没有。
    碧眸男子抽直身体,居高临下眯眼看他,柔声笑道:“后天是你死期,届时,你会转世,我特意赶到此,就是想帮助你,让你带着记忆转世。”男子越说越兴奋,居然倾下身,双肘一点也不客气地直抵在沈越山的胸口上,指尖抹着沈越山的眼角,啧啧两声后,“你的容貌丝毫不逊于兰御谡那老家伙,再等个十几年,你弱冠之龄,风华正茂时,兰御谡却已是风蚀残年,雄风不再,到时候,就看你使什么手段夺回爱人,让兰家父子吃鳖。”
    当年,兰亭为了让爱人重生,潜入南皓,趁着他刚完成祭祀,体弱之际刺伤了他,盗取他的血液,让西凌的高僧慧能大师施法,让时光回溯,给了沈千染重组命运的契机。
    后来,沈千染十九岁时,又临生死关口,兰天赐,也就是他孪生兄弟凤南臣的转世,恢复了两世记忆后,再次利用他,逆转了沈千染的命运,让原本该死于十九岁的沈千染,活到了现在。
    虽然,他对沈千梁死活并不关心,可他堂堂一国帝王,被一对父子玩于股掌之间,实在令他不甘。
    思及此,碧眸一沉,闪过一丝噬血狠戾,一闪而蹴。
    这也是他再次来到这穷山沟的原因,他想用沈越山摆下一盘不靠谱的棋,让兰家父子去头疼。
    想起因为他的干预,未来兰御谡遇到一个年龄比他孙子还要小的沈越山跟他抢女人,碧眸男子邪魅一笑,抚着下巴,送上主意:“爷不是神,不知道你究竟转世在哪一户人家,所以,没办法送块玉给你含着出生,但是,以你的记忆,无论出生哪个疙瘩巷,都能凭科举之路进入西凌皇城,并有机会面圣,届时,凭你转世的容貌,不受兰家关注都不行呀。”
    沈越山胸口处被他压得差点再一次昏死过去,碧眸男子的话在他听来,如同笑话,就算他能带着记忆带着容貌转世,他也不可能会去打扰他们平静的生活。
    “有幸偿了爷的血,可以带着前世的记忆和容貌转世。”碧眸男子像是误解他所思,一边拍打着围在他耳畔转的蚊子,一边嫌弃道:“不懂就去问兰天赐那小破孩,他自然会给你答案,这地方实在是呆得秽气,蚊子又多,也亏得你女儿当了一国的皇后,你这做岳丈的,过得连杂伙店伙计都不如。去,这里的蚊子全是母的么,这么热情地招待爷,爷不侍候了。”
    说完,一掀红袍,消失在狭小的木屋之中。
    少年吸一口气,紧接着呼吸变得缓而轻,“就这样,我再睁开眼时,已是嗷嗷待哺的婴儿。”
    兰天赐淡淡一扯嘴角,神情多了几分不屑:“他是凤南天,是南皓国的君主,一个闲着没事干的种马。”
    “染儿已经很幸福,所以,我转世后,并不想延着凤南天所希望的那条路走,让女儿难做人。所以,我不曾想过去找你们。”少年眸光缓缓寻过那一排排的玉雕人,轻若自语,“我也不会再去打扰她的生活,凤南天有一句话说对了,我是护不住她的,她那样美,也只有兰御谡能护她周全。”
    兰天赐对于祖辈们的爱怨情仇,他那时候太年幼,很多事虽然隐隐知道,但无法感同身受,所以,他没有资格给出任何意见,甚至于,他都不知道如何称呼眼前的少年,遂,只能暗叹一声,换了话题:“你方才说,五年前在东越大山腹地看到我,你告诉我,那里究竟发生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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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妞们,有月票就砸来哈,这章肥不,这章,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不?对了,趁着文还不算肥,妞们有时间,月强荐去看看《天赐良媛》的系列文《凤凰斗:携子重生》,讲沈千染和兰亭的故事,宁常安和沈越山及兰御谡的爱情纠缠,也全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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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遗失的岁月
    沉浸在过往中的少年,似乎并没有听到兰天赐的提问,他一双好看的凤眸透着不合年纪的压抑,他甚至忘记了兰天赐的存在,缓缓站起身,走到窗台前,如珍似宝地拿起一个玉人,指腹轻触玉雕人的脸,眸中一片眷恋悲苦,“我和她新婚时,每天她都会起得很早,为我做一碗浓稠的米粥,她说,在上朝时,不可以如厕,母亲不知道这些,总是喜欢做稀粥……她虽然出生富贵之门,身上却无半丝千金小姐的颐指气使。我母亲不待见她,她却丝毫不以为意,每日晨昏定省,从不曾少过,她那样美好,美好得,我做梦都会笑醒……”
    兰天赐微微启唇,想说什么,却很快放弃。
    他虽未经情事,但他从父皇和娘亲身上看到,男女之间的爱甜蜜时,可以胜却人间无数。
    想来,苦时,也苦过凡尘一切!
    从沈千染那里得知,沈越山生前为了维护爱情,不畏皇权,宁守半生清苦,也不愿放弃妻子。
    而到了这一世,小小年纪居然能排除万难,跋山涉水找到爱人的下落,这样刻骨的情,除非他自己放弃,否则,没有人能帮他走出来。
    直到视线模糊,看不清手中的玉人时,少年方一惊,这才发现,时光仿佛融进了水中,一晃已是日落西沉。
    少年脸上顿时浮上一层薄晕,搁下玉人,讷讷道:“赐儿,怎么不提醒一声,净让你在这干坐。”说着,马上找出火石点灯,放到桌前,猛地又想起,都到了用膳的时辰了。
    “你坐着,我烙些饼给你尝尝。”
    兰天赐支手托着下巴,一副安然自处之态,总归今日会解开心中疑问,何必急在一时。
    何况,他确实也有些饿了。
    兰天赐静坐一旁,似是心无旁骛,偶尔轻啜一口茶,刑兰草泡出来的茶初入口有些涩苦,但很快,便感到唇齿漫着一缕清甜。
    其实眼角余光将少年的一举一动悉数收心,见他烧火,和面、翻烙饼的动作干净利落,可见,这些年,他一自独居。
    小屋中很快飘来浓浓的葱油香味,伴着青烟缭绕,兰天赐有些不适地走到窗边。
    中秋后,一层大雨,带走了西凌最后的一分暑气,此时,夜风吹来,沁得人精神气爽。
    兰天赐看着窗外,耳畔除了柴火发出的辟呖声,还伴几声虫鸣,不自禁,他闭上眼,感受着繁华帝都从不曾有过的宁静。
    一盏茶时过后,少年端上了两块煎得两面金黄的葱油蛋饼,又盛了两小叠的酱菜,凤眸漾开一丝笑意,“简单了些,把酱菜包在饼里吃会更入口,下次,我给你烧好一点的菜。”
    兰天赐胃口大开,执箸夹了一小块酱菜,放在嘴里细细咬着,仰首,烛火下,眸如琉璃溢彩,满足中透着一股潋艳的温柔,对着少年唇角上挑,那一笑,一瞬间,倾了少年的心,让他霎时怔住——
    许是两世早已习惯把一切喜好存放在心里,所以,那一句“宁儿”只在唇齿间微一游荡,便消失在腹中。
    兰天赐不着痕迹地将少年的表情收在眼底,思忖片刻,突然问:“郑中希是你的本名?”
    少年将包好的煎饼,一边用刀切成一片一片,方便兰天赐食用,一边低眉回道:“他是我同门师兄,在玉器界已小有名气,后来在一次进山采玉时,失足落崖,下落不明。三年前,我准备在皇城开间玉器拍卖行,只是年岁尚不足让人取信,所以,用了师兄的名号,一来,师兄若活在这世上,可以凭此联系到我,二则,我也可以避开一些琐事,静心做些自已喜欢的事。”
    兰天赐微微颔首,续问,“现名是?”
    少年也明白兰天赐话中之意,让他唤一声外祖父显得有些滑稽,何况,能见到兰天赐,把当年的真相告诉他,已是了了他的心愿,人死到底如灯灭,他总需将前世的情缘放下。
    “我姓骆,骆珏笙。江南扬州人士,父亲是地主,从祖上继承百亩良田,府中生计无忧,生母是妾氏,嫡母早亡。”
    他带着记忆转世,从出生开始,就看尽生母与另外几个妾氏为了被扶正,出尽阴损之计,并将他们几个孩子推到峰口浪尖,甚至有次,生母喂他服下灭鼠之药,目的是想污赖另一个正得宠小妾,虽然他巧妙避过一劫,但后来,他的同母哥哥还是代他死去。
    他对骆家心灰意冷,所以,自幼起,都会暗中存下过年过节长辈给的红包,只想有朝一日,时机成熟,离开骆府。
    “娘亲下个月生辰,我正愁如何送一件趁心的贺礼,你那小玉雕人很不错,可否以娘亲的模样雕一个。”兰天赐眸光似夜色翡翠,笑容溢满纵容,“届时,朕可以将你引见给娘亲,说,这玉雕是出自你的手。”
    骆珏笙吸了一口气,小脸霎时萦满绯红,一时之间,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少顷,咽了一下口气,小心翼翼问,“可以么?我……。从不敢想象,我一直担心……。”
    他怕他的容貌引起兰亭和沈千染的揣测,亦怕,沈千染因他再次对兰御谡心生嫌隙,他最不想的,就是打扰到宁常安平静的日子。
    “不必担心,娘亲她自有想法。这应是她最想要的生辰礼物。”兰天赐轻眨了一眼,突然伸出手,轻轻拍点着骆珏笙的发顶,如同对待孩子般唤一声:“小骆。”
    骆珏笙脸红得差点沁出血丝,他前世今生,禀性皆中规中距,如今被自已心中的外孙,当年在他怀中扑腾地撒娇地孩子唤一声“小骆”,实让他汗颜,但,对着兰天赐微微鼓动的眸光,竟不忍心扫他的兴,展颜,笑容细致而含蓄,小声应:“嗯……。”
    兰天赐眸光带着潋潋笑意,但也是见好就收,低了首,静静把煎饼吃光。
    骆珏笙山很快地把桌子收拾干净。
    兰天赐这才问:“当年你在东越大山腹地看到我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